解放战争期间,以总部名义发布的战绩公报,都是作战局综合统计后,拟出文稿呈军委首长,主要是周恩来副主席兼总参谋长审核签发。解放战争第一周年(1946年7月至1947年6月)的1至5号战绩公报,是在陕北小河村和青阳岔发布的。从此,公报的规范化格式就定下来并沿用。第二周年公报在西柏坡发布。作战局进驻香山,已临近解放战争第三周年,战绩公报即将开始准备。
以前的战绩统计文件,是刻蜡板用油墨和油光纸印出来,呈送中央和军委首长。第三周年战绩统计,正值准备召开新政治协商会议,成立新中国的中央人民政府,战绩统计文件呈送范围扩大了。军委作战部长(兼局长)李涛召集科长们研究后,决定第三周年战绩文件铅印,要求图文并茂,装帧成纪念册,待新政治协商会议开幕时,每个代表人手一册。
于是立即展开工作,除整理统计资料外,还向各个大军区收集资料,特别是收集照片(包括毙俘敌高级将领的照片),还请了画字张仃住在香山,帮助搞美术设计。印刷装订则派人专程到沈阳,安排由东北军区印刷厂承办。9月21日,新政治协商会议隆重开幕,每位代表的文件袋中,都有一红色精装的3年战绩画册。作战局的同志为这件事付出了辛劳,并颇引以为荣。这个画册共印10000册,向全国、全军内部发行。李涛部长说:“效果还是很好,作用还是很大的。如法国新闻记者向我提出了一连串的问题,只把这本东西给他看过后,许多问题就马上得到解决。他对这样多的俘虏将官照片尤感兴趣。”
李涛部长还说,参加政治协商会议的绝大多数代表对这个画册很欣赏。但与会的个别国民党起级高级将领,却有反感,对他手下人员说:“不看!我差一点上了这个册子。”因画册中有不少被俘的高级将领照片,有的是他熟识的同事。这种情况是作战局的人事先未料到。此外,各地各单位普遍反映发得太少,纷纷要求增发,但没有增印。
为保障中央首长和机关的安全,以便安置警卫,部署防空和防备残余股匪袭击,急需一份香山地图。这本应由专业测绘人员承办,但这类人员很少,又都随野战部队在前方。于是这一任务交给作战局。参与这一工作的参谋们分成几个小组,按1:5000公尺比例,分片测绘。当时的工具只有图板、三棱尺和测斜仪等野战测绘仪器,还没有经纬仪。在平坦地段选定一条基线,然后用导线法伸延,用交会法扩点,再把地貌、地物、建筑物称上,从山下测到“鬼见愁”峰顶。各组的草图拼成全图,由参谋赵光琛负责绘制了香山全图,受到首长称赞。
作战局还受命派一个组去测绘“新北京”图(即复兴路公主坟以西),这是日军侵华期间规划的布局,当时称为“新市区”,已在公主坟至五棵松一线大兴土木,建筑了一批房舍,日本战败投降时,尚未完工。按当时的设想,是把日本军政机关和日籍居民集中在这里,与中国居民隔离开;同时也把政府机关移到这里,原北平内城作为文化住宅区,前门外南城作为工商业区。这一规划也显示了日本军国主义者妄图永久霸占中国的野心。1947年傅作义决定把他的军事总部设在这里。北平解放后,被作为军产接收,当时曾考虑作为军委机关的办公处所,故派人去测绘制图。后来我军兵种机关设在这里。
作战局于10月25日,在市内武衣库2号开始办公,此时战争仍在继续。到1950年4月13日西昌战役结束,除西藏外大陆国土均告解放。1950年5月解放海南岛,8月肃清了珠江口万山群岛的敌军。10月6日至24日的昌都战役,为和平解放西藏奠定了基础。1951年解放军进驻西藏。
5.2制定军旗和军徽
1949年6月15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周恩来和彭德怀发布命令,颁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和军徽样式及其制作规范。
这件工作是作战局在香山期间具体承办的,这项工作开始于一年多以前。早在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到西柏坡前,以刘少奇、朱德为首的中央工委就开始收集设计图案。周恩来和任弼时于1948年4月23日于西柏坡,中央和军委机关完全会合后,周恩来即责成李涛部长把拟定军旗、军徽图作为一项任力具体承办。
5月15日,中央军委发出由作战部拟稿的通令:“军委现正收集各方建议之我军军旗、军徽、帽章、臂章标准式样进行审查,一俟式样确定,即当通令全军照式制用。但在未颁发前,全军望勿自行制用。”与此同时,国旗、国歌、国徽的设计图案征集工作也广泛展开,请各中央局、分局,各大军区收集综合报西柏坡。作战局受命收集军旗、军徽、帽章、臂章的图案和有关综合拟定等具体事务,后来也请总政治部的有关人员参与。
收集到图案很多,不约而同,设计思想以象征工农兵的占多数,铁锤、齿轮代表工人,镰刀、麦穗代表农民、刀、矛或步枪代表士兵。综合有代表性几种军旗图案设计画出来,呈报周恩来副主席并中央首长阅审,但都未得到赞同。有一天,中央机要室主任叶子龙,拿着一册军内刊物《前卫》杂志,来到作战局,指着封面说:这个图案,首长们很欣赏,你们可按这一设计思想画出图案送审。那是华东军区下属鲁中军区政治部《前卫》报社为纪念“八一”建军节21周年专刊,封面上有一幅迎风招展的红旗,旗上有金黄色的五角星和“八一”两个金黄字。于是,依此画出了军旗图案。
1949年3月5日,中共中央七届二中全会在西柏坡召开。会议第一天,把初次制作的军旗式样请到会人员审查,得到一致同意,并通过了毛泽东主席草拟的《关于军旗的决议》,明确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应为红地、加五角星、加‘八一’二字,并通过了图案设计,据此,作战局到香山后,对军旗的规格尺寸、制作规范,从总部、野战军到军、师、团各级,拟定了详细规定。”5月27日毛泽东和中央首长在香山双清别墅,对标准的军旗作了最后一次审定。
在军旗设计图案通过后,就依此对军徽的图案进行研究拟定,到香山后即把“八一”军徽的样式规格画出图案,写一报告,由李涛部长签发呈报军委首长审定。毛泽东于4月26日批示:如朱德、周恩来、任弼时也同意,就可把军徽样式定下来,并请统战部李维汉部长征求民主党派领导人的意见。经他们同意后,就在新政治协商会议筹备会开幕的6月15日,把军旗和军徽的样式公布。同一天新华社发表社论《把人民解放军的军旗插遍全中国》。
除军旗、军微外,作战局还承办了拟定人民解放军胸章式样的任务,2月20日由中央军委在西柏坡下达全军。6月3日在香山又拟稿由军委发出了关于佩戴胸章补充规定,明确非军人不得佩戴,因当时许多非队列人员也在解放军内享受供给制待遇。另外,作战局在香山,还受命承办设计、印制了军用通行证,于5月30日以“军委参”名义致电各军区、各野战军并转各城市军管会,于6月1日开始使用。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在新中国中央政府成立之前,行使全国最高中央政府职权。委员会的领导成员名单,同1945年8月23日成立的中共中央下属的中央军事委员会的领导成员是一致的。但从法律上说,对党外却不适宜用党内组织名义下达行政性命令。即使在军队内部下达行政命令,也是用行政首长或领导机关,而不用党组织名义。
为此,中共中央在1948年11月21日决定,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作为对外发布命令、政令、行使权力的组织。在同国民党南京政府的谈判中,双方拟定的《国内和平协定》中,即以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为一方,南京政府为另一方,共同组织委员会来编国民党的军队。1949年4月21日,解放军向未解放区进军的命令、4月25日的解放军布告宣布约法八章,都是用“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联名发布的。毛泽东在1949年9月8日为新华社撰写的电讯:北平市市长兼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叶剑英将军奉命赴广东工作后“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任命了聂荣臻将军继任北平市市长兼比平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
5.3全军实行供给制
中央和军委机关在香山时,上下都一如既往,过着供给制的生活。供给制的基本内容,就是个人最低限度吃穿的生活必需品由公家发给,大体上人人平均,因而,谁都无余钱赡养家庭,当然也无钱购置私产,在1952年3月,军队干部协加津贴费以前,即使像自来水笔这样的小物品也买不起,更不必说怀表、手表之类办公必需品了。
在长期农村环境的革命战争年代,供给制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而当时受经济条件的限制,也只能实行这种制度。具体的供给标准,因各历史时期、各革命根据地情况不同而不一。在抗日战争以来的北方根据地,一般情况下,每人每天大灶伙食,按一斤半粮食(包括主副食)计算,以致“干不干,二斤半”曾成为平均主义的代名词。中灶、小灶按大灶的一部至两倍计算。夏服每年一套(前方部队两套),鞋2至3双(部队6双);冬服和棉鞋两年发一次(部队一年一次);衬衣看情况,不一定每年都发;棉被用3年。此外,还发不定量的毛巾、肥皂,女同志发卫生费。每人每月有少量零用津贴费。
初到香山,一般干部发的4月份津贴费是人民币54元(相当于7斤小米钱)。因物价每天上涨,甚至早晚不同。北平刚解放时,小米每斤7.8元,4月5日涨到17.5元,到1950年3月的价稳定后,小米每斤保持在千元左右(均为旧币)。
在香山,大灶伙食每周吃两次馒头或大米,其余吃东北运来的高粱米或华北农村征来的小米。饭中常有未淘净的砂粒,碰上嘣牙,伙食还不如在西柏坡。那时麦面和大米虽也不多,但当地军政方面对中央机关尽力“优待”,供应各种豆类调剂,蔬菜也丰富。因此,到香山后有人发牢骚说,吃砂子米可增加体重。懂医道的人说,砂子进入盲肠,可能引起发炎,得去动手术。在香山,发夏服,战士和勤杂人员两套,干部一套。有人说:“照顾首长,关心战士,苦了参谋干事。”
当时每日三餐,就在大院内靠南半部一个露天平地上,吃饭时相聚会,传到了双清别墅。毛泽东在一次同杨尚昆(中央办公厅主任、军委秘书长)谈工作时,顺便讲到,这次中央机关搬家很顺利,组织工作周到细致,到香山立即安排就绪,展开了工作。但有个“民生”问题,要适当注意一下。这个传闻是否属实?不得而知。后来干部又增发了一套夏服,麦面和大米增加到一天吃一次。在当时全军经济状况极其困难的条件下,这确实是难能可贵了,个别人的牢骚话再也听不到了。
作战局在香山、西柏坡和延安时期的供给标准,同中共中央各部和中央机要局是一致的。离开香山迁入市区后,作战局和二、三局等机关转入军事系统供应,开始同中共中央和政务院机关工作人员的供给标准有了区别。
在周恩来副主席主持下,1948年12月21日到1949年1月16日,于西柏坡邻近的夹峪村,召开了全军后勤工作会议,会上制定的供给标准中,对津贴费也作出规定,并从4月1日起执行。这一标准规定:从战士到军委主席、总司令,每人每月发猪肉1斤、肥皂三分之二块、牙刷六分之一把、牙粉三分之二包。此外还规定,每月发给战士烟叶半斤,排连级干部纸烟5盒,营团级干部纸烟10盒,师以上干部纸烟15盒,均按中等价格计算,连同猪肉等物品,每月按市价折款下发。对医务、通信等技术人员发技术津贴按10至15斤猪肉折款。按北京市1950年10月的物价,津贴和纸烟折款,排连级干部为1.72万元,营团级干部2.67万元,师以上干部3.62万元(均旧币。到1955年3月1日,旧币按10000:1元新币收回销毁)。
中共中央进驻香山的第二天,即3月26日,中共中央通知南京政府,同他们的谈判于4月1日在北平举行。我方首席代表为周恩来(代表还有林伯渠、林彪、叶剑英、李维汉,后增补聂荣臻)。南京方面的代表张治中等12人,于4月1日到达北平。谈判的内容之一,是按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制度,改编国民党的200万军队,这无疑包括供给待遇。周恩来对此说:“一律与解放军等待遇(每人每日4.5斤小米)。毛泽东还说‘你报多少,就算多少’。多支付几个月的空额饷不算什么。我们不会像以前国民党对待八路军那样,对他们有所歧视。”我们解放大城市后,对原薪金制待遇的工作人员仍维持不变。在物价不稳的情况下,按粮食布疋市价折款发放。
周恩来在1949年12月说:“实行供给制的每人每年平均1800斤至2000斤粮食,实行薪企制的每人每年平均4200斤粮食。现在还不能把供给制改为薪金制,原来是薪金制的也不能改为供给制。两者比较,收入是不平等的,但我们不能不要求实行供给制的同志多忍耐些,政府知道他们的家庭困难,也正在设法解决一些必须解决的困难。”
周恩来还说:“农村平均每个每年的收入约400斤粮食,交给公家80斤,按军队每人每年开支合4000斤粮食计算,每100个农民可以负担两个公家人。如果合乎这个比例就正好,超过就困难些,按照这个比例,我们支持了12年,将来在一个相当的时期内,农民大概还要拿出收入的20%左右作为负担,这个事实也可以说明中国农民的传大。”
随着全国城市和工矿企业的恢复和发,国家的财产政收入增加,第一个五年计划顺利执行。1955年,军队和党政机关工作人员相继实行了薪金制。在相对意义上体现了按劳付酬,改变了供给制下的平均主义。
历史的现实,是中共中央和军事机关在香山顺利地完成了历史使命,半年后进入市区。香山的历史地位和作用,在中国历史上永垂史册!
6.战争年代的电话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