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中国神话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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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原始社会前期的神话(2)

最原始的神话当然不是什么开天辟地、创造人类之类,那已经是相当后起的了。处于蒙昧期的原始先民还不可能有这么恢宏深远的想象,把这些放在各民族神话的开头,那是神话故事的整理者(不管是巫师还是诗人、作家)有意识的安排。那时人们只能从物我混同的心理状态,就眼前所见切近的景物创造神话。白族史诗《创世纪》第一部分“洪荒时代”描写洪荒时代的景象说:在洪荒时代,树木会走路,石头会走路,牛马会说话,猪狗会说话,鸡鸭会说话,飞鸟会说话,等等④。这些和自己一样能言会走的活物,就是早期原始人类创造神话的材料,自然这些材料在他们神话思维的眼光中已先神话化了。

最早的一批神话,实际上是一批动物、植物故事,而描述禽言兽语的动物故事则是神话的核心。先秦诸子书中有些寓言是以讲述动物故事为主的,说不定便是古代神话的转化,如“狐假虎威”、“鹬蚌相争”、“坎井之蛙”、“涸泽之鱼”等,但已经难于实指。早期原始先民用神话思维的眼光看世界,以身边切近的动植物为题材,从而创作出的首批神话故事,就其活泼生动的表现形式看,略近于童话;就其内容含意(任何神话故事,总是要包含一点用意的)看,又略近于寓言。因而原始社会前期的这类神话,流传演变到了后世,就成了童话或寓言,文学家得以利用它来驰骋想象,哲学家也得以利用它来发展思辨。它和童话、寓言不同之点只是在于:它所叙写的能言会走的动植物,在原始先民看来,都是实有的东西,而且因有看不见的纽带和这些东西相连系,精神上还会起到一种震颤;而童话或寓言里能言会走的动植物,却不过是拟人化的文学形象,或者竟是一种譬喻、一种假设。但童话和寓言的总根子,还是在古代神话。无怪乎《韦伯斯特英语词典》把“寓言、童话”列为“神话”的同义词,那是自有它的道理的。

在原始狩猎时代,和人们接触最频繁的是动物,因而表现禽言兽语,表现禽兽和人类打交道的动物神话,无疑占神话的主要部分。然而这些神话或者由于失了传,或者由于流传到后代变形成了寓言、童话之类的东西,已很难找到还具有本来面貌的例子。明代徐应秋《玉芝堂谈荟》卷八“禽言兽语”条汇集了许多人能解禽兽蛇虫语言的例子,给我们提供了古代确实有过动物神话的信息:考古解鸟语者,公冶长辨雀语,白莲水边,有车覆粟,收之不尽,相呼共啄。见《冲波传》。管辂见雀鸣,知东北有妇杀夫;又闻鸣鸠,知有老翁携酒豚来候主人。见《别传》。安清鸟兽之音无不综达,行见群燕,知有送食者。见《高僧传》。解兽语者,介葛卢闻牛鸣,知生三牺。见《左传》。广陵杨翁仲解马语。见《论衡》。李南亦解马语。见《抱朴子》。沈僧照识南山虎啸,云国有边事,当选人丁。见《梁典》。渤海僧隆多罗秋暑纳凉,逢牝豕,引诸豚而行,知其遇官槐止而饲群子。见《阙史》。白龟年见李太白遗书曰:“读之可辨九天禽语,九地兽言。”后闻二雀啾唧,知呼食城西民家余粟;又闻马嘶,知槽中料热不可食;见羊鞭之不动,知羊言腹中有羔,将产然后死。见《翰府名谈》。又《葆光录》台州民解蚁语。《辽史》辽太祖从兄铎骨扎以本帐蛇鸣,令知蛇语者,神速姑知之,谓蛇穴旁有金,铎骨扎掘之,乃得金,以为带,名曰龙锡金。

其实最早一个了解禽兽语言的神话人物,这里没有记叙。《汉书·地理志》说:“伯益知禽兽。”《后汉书·蔡邕传》说:“(伯益)综声于鸟语。”伯益才是了解禽兽语言最早的一个人物。他是传说中尧舜时代的人,这个时期相当于原始社会末期,从伯益这个神话人物的身上,曲折地反映出早期原始社会由于神话思维而感知的人和禽兽可以语言相通的一些情况,《玉芝堂谈荟》所记的种种,无非都是这类神话在后世的遗存物。动物能和人类交往,人能了解它们的语言(最典型的例子莫过于有关公冶长识鸟音的种种民间传说),这就足够证明早期原始社会中这类神话的传述是带有普遍性的。

植物的原始神话在古文献中几乎很难见到。虽然《山海经》有“邓林二树木”(《海外北经》)、“范林方三百里”(《海外南经》)、“寻木长千里”(《海外北经》),《淮南子·地形篇》有“建木在都广、众帝所自上下”,等等,具有一定神话的意味,但已经不是最原始的神话了。最原始的植物神话,推想起来,当具有“能言、会走”属于活物论①神话范畴的这样两个条件。白族史诗有“洪荒时代,树木会走路”这样的话,汉族古文献中尚未见到。只在后世民间传说,如《中山狼》、《天仙配》等里,才见到有老杏树能说话,诉其身世之苦;老槐树也能说话,而且做了董永和七仙女的媒人。这些可算是原始植物神话的遗存。《异苑》卷三所记三国吴孙权时,永康人所见的龟树共语的异闻,可能也是洪古时期动植物神话曲折传嬗下来的。

矿物如山石等原始神话的遗存物,在文献记录中还能见到一些,虽然已非本貌。《述异记》上说:“桀时泰山山走石泣。”山能“走”,石能“泣”,也略带早期原始社会活物论神话的意味,虽然它是以记述妖异的面貌出现的。《艺文类聚》卷六引《随巢子》说:“禹产于昆石,启生于石。”《西游记》说孙悟空从花果山仙石中迸裂降生出来,而石头能生子,也该是活物论时期神话思维的产物。段成式《酉阳杂俎·物异》说:“莱子国海上有石人,长一丈五尺,大十围。昔秦始皇遣石人追劳山不得,遂立于此。”石人和劳山居然赛起跑来,真是壮观的景象,推本溯源,仍应是早期原始先民的幻想。与此相类,还有一段关于秦始皇的神话。《舆地广记》卷九说:“秦望山在(江阴)县西南二十九里。山在蜀川,秦始皇驱之以塞东海,至此,不肯前,登山四望,因号秦望山。南有蜀川油九甏。”在四川省的一座山,居然被秦始皇驱赶跑到了浙江省。此山还背了当地出产的九甏油到新迁的地方去做凭证,也该是原始社会人类幻想的遗存。至于山崖说话等奇异,则从前人的笔记以及近人所集的民间故事中,已有不少记叙,就不再详细举例了。

◎活物论时期神话的遗迹《山海经》是一部保存神话资料最丰富的书,就其资料的性质看,也比较接近原始本来面貌。但那里面所能见到的,已几乎全是万物有灵论时期以后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等等的神话,所有的神灵和精怪,大都是半人半兽的模样,这便是对原始自然神初步的拟人化。将生物、无生物或自然现象等看做是活物的前万物有灵论时期的神话在《山海经》里已不多见,有之唯见于《海内南经》所记的狌狌和《海内东经》所记的■■。

《海内南经》说:“狌狌知人名,其为兽如豕而人面。在舜葬西。”作为这段材料补充的,还有《礼记·曲礼上》所说的:“猩猩能言,不离禽兽。”说“狌狌(猩猩)知人名”、“猩猩能言”,就是把这种动物当做是与人对等的活物,从而流传了一些关于它的有趣的故事。例如李贤注《后汉书·西南夷传》引《南中志》所记人用酒和■子(草履)诱捕猩猩的情形,就很有趣。“猩猩在山谷,见酒及■,知其设张者,即知张者先祖名字。乃呼其名而骂云:‘奴欲张我!’舍之而去。去而又还,相呼试共尝酒。初尝少许,取■子著之。若进两三升,便大醉。人出收之,■子相连不得去,执还内牢中。人欲取者,到牢边语云:‘猩猩汝可自相推肥者出之。’竟相对而泣。”又如《水经注·叶榆河》说:“(封溪)县有猩猩兽,形若黄狗,又状貆■,人面,头颜端正,善与人言,声音丽妙,如妇人好女。对语交言,闻之无不酸楚。”也很有意思。从动物学的观点看,猩猩“知人名”与“能言”,自然全非事实,而是神话传说,是原始社会前期首批神话传说的遗存物。

《海外东经》说:“■■在其北,各有两首。一曰在君子国北。”■就是“虹”字的别写。

《毛诗正义》引《郭氏音义》说:“虹双出色鲜盛者为雄,曰雄虹;暗者为雌,雌曰霓。”这里所说的“■■”,大约便是双出的虹,并霓包括而言之,故云“各有两首”。“各有两首”的状写,就是把自然现象的虹当做是活物看待了。因而后世传述了一些关于虹的神话。刘敬叔《异苑》卷一说:“晋义熙中,晋陵薛愿有虹饮其釜澳,须臾噏响便竭。愿辇酒灌之,随投随涸,便吐金满釜,于是灾弊日祛而丰富岁臻。”黄休复《茆亭客话》卷五说:“韦中令镇蜀之日,与宾客宴于西亭,或暴风雨作,俄有虹霓自空而下,直入于亭,垂首于筵中,吸其食馔且尽焉。其虹霓首似驴,身若晴霞状,公惧且恶之。旬余就拜中书令。”这些也都是早期原始社会活物论神话的遗留。

除此以外,《海外北经》还记了一则“夸父与日逐走”的神话,类书及书注所引多作“与日竞走”。陶潜《读山海经》诗也说:“夸父诞宏志,乃与日竞走。”看来作“竞走”似更符合古本的原貌。“竞走”就是今天所说的赛跑。古代的巨人夸父居然和太阳在广阔的平原上赛起跑来,太阳的形象也俨然是活物的形象。《淮南子·本经篇》说:“羿缴大风于青邱之泽。”高诱注:“大风,风伯也,能坏人屋舍。”其实大风并非什么“风伯”,那是以后世神灵的观念推度前古。大风就是大凤,也就是大鹏。甲骨文“风”、“凤”无别,“凤”字就是“风”字。在古人的想象中,这种鸷鸟多力善飞,它的翅翼掠过的地方,定会有大风伴随,甚至引起拔木伐屋的灾害,所以就拿具体的大凤(大鹏)的形象来代替了大风,也留着活物论神话的印痕。此外,在汉族和其他少数民族的传说中,还有天狗吃月的神话,有日兄月妹或月兄日妹兄妹结婚的神话(有的神话还说太阳妹妹害羞,拿一包金针撒在脸上,发出四射的光芒,以免人们对她注视),也都保留着原始时代早期神话的痕迹。

保留早期神话痕迹最多的,自然要数少数民族神话,尤其是经济文化发展处于较低阶段的少数民族。这类神话在少数民族神话中屡见不鲜,以后我们还要专门谈到。这里为了避免繁琐,只举其中一例:珞巴族的《阿巴达尼试妻》①。原文较长,为省篇幅,又节为浅近的文言:珞巴族之祖阿巴达尼曾与飞禽、走兽,虫豸为婚。一日,达尼偕蜂妻达岗至白母鸡之村,谓白母鸡容纳日喀崩曰:“若等当无力杀死达岗!”容纳日喀崩愤而与达岗斗,竟杀死之。达尼遂与之婚。偕行至白马之乡,谓白马沙给崩龙曰:“若等当无力杀死容纳日喀崩!”沙给崩龙竟杀死之,达尼亦与之婚。偕行至青牛之乡,谓青牛丝白嘎央曰:“若等当无力杀死沙给崩龙!”丝白嘎央亦竟杀死之,达尼亦与之婚。偕行至大森林中,达尼呼风魔涅龙也崩来,谓之曰:“汝定无策杀死丝白嘎央!”风魔吹气,狂风大作,刮倒巨树,压杀丝白嘎央,达尼遂与风魔为婚。复从树上折得一棍,猛击压死丝白嘎央之巨树,捣出一木臼,达尼因驱走风魔,而与木臼为婚。达尼携木臼至太阳之乡,遇一老妪,谓老妪曰:“吾此木臼无人能毁,不信试之。”老妪呼少女之群出,轮流捣此木臼,均不能毁,失望而去。老妪曰:“吾尚有一女,可毁此臼。”但闻丝溜一声,其女即出,轻举其臼,又轻而掷之,其臼立毁。达尼愿与此女为婚,老妪初不欲舍,思以群女替之。达尼一一看过,俱言非是。老妪只得交出毁臼之女,此女盖太阳之女冬妮海依,老妪即太阳所化。达尼遂与冬妮海依为婚。携之至己住处,屋内唯一将死老狗及一小鸡,余皆干草。海依见而怜之,乃与达尼一葫芦,谓之曰:“持此去,无猪可以有猪,无鸡可以有鸡。”达尼拔去葫芦塞,猪鸡悉从葫芦中出,满园皆是。自后阿巴达尼与冬妮海依遂皆幸福生活,愉快度日矣。

这篇神话写人和飞禽、走兽、虫豸乃至和风木臼结婚,其野蛮无意义(看似无意义)之处,很有点像是后世的某些童话,很符合儿童心理。然而它确实是原始初民的神话,原始初民对此信而不疑。它以一个男主人公为主,此人贫而多娶妻,喜新厌旧,杀一个娶一个,最后娶到太阳之女,生活才得美满幸福。它不是后世的道德法律观念之类所能绳墨的,肯定有它深厚的象征意义,现在还来不及做仔细的探讨。它所表现的纯全是前万物有灵论——活物论时期原始初民的思想意识:蜂、白母鸡、白马、青牛、风、木臼等等,都是和人对等的活物,和这些不同的事物结婚,从早期原始人类物我混同的眼光看来,竟是顺理成章的事,毫无不自然的地方。只是神话后段述及太阳母女处,才略有一点拟人化。这是神话在漫长的传述过程中自然形成的一点加工润色,它的主干可信为是来自远古的。

原始社会前期的神话,多把动物、植物以及自然力、自然现象看做是活物,从而产生了许多类似童话或寓言的天真烂漫的故事。其中一部分流传到后世,可能就转化为寓言或童话,和后世新产生的寓言和童话混淆起来,使我们很难区别其新与旧了。至于其中另外的部分呢,可能就因年代久远而残落、而湮沉了,虽说很可惜,但这也是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