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法律普法泛言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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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纪实高清(5)

刘院长的名字为北京市民所熟知,因为,它常出现于街头巷尾的人民法院发布布告的末尾,人们视其为抑恶扬善的象征。正因为如此,有人也许会认为刘云峰院长是位整天板着面孔的司法高官。其实,刘院长是位笑口常开、谈吐文雅的同志。他于1942年参加革命,长期从事政治工作。进城不久,便担任天津市塘沽区人民法院院长,接着又担任全国第一所铁路法院院长。1958年调来北京市法院工作,后担任中级和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并于1987年光荣地被选为党的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

刘院长谈及信访工作的意义时深情地说:党的十三大的重要议题是政治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有两个重要的保障,一个是民主,另一个是法制。这两个问题在某一个部门落实得如何,群众中有什么呼声,有哪些愿望和要求,必然通过信访这条渠道反映上来。比如说,我们的各级干部执行政策怎么样,群众是否满意,通过信访可以得到检验和修正。拿我们人民法院来说,办案准不准,作风正派不正派,有没有徇私枉法的弊端,也可以通过信访发现和纠正。所以说,正确认识信访工作的重要意义,把它提到党的十三次代表大会制定政治路线高度来认识,不是过分的。

刘云峰院长接着就详尽地谈到信访工作的具体管辖问题。他微笑着说:如果我们把信访工作分分类的话,可分为一般性信访和特殊性信访两种。党委、人大和政府的信访工作属于一般性的,主要是反映群众的呼声、意见和愿望。信访的形式也是以申诉、控告、检举等形式向有关单位提出,具体来说,党的纪检机关受理对党员违纪的申诉,权力机关受理有关人民代表及政府各主管部门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渎职行为。然而人民法院的信访绝大多数是涉及‘打官司’的问题,所以,它具有审判工作的特殊性。就信访的宏观方面来说,除少数案件由法律规定属于法院处理以外,绝大多数案件由行政机关内部处理。

刘云峰院长坦率地告诉我,北京市来信、来访量很大。1983~1986年,全市各级法院共计处理群众来信96768件,接待群众来访321898人次。1987年上半年,共处理来信15671件次,接待来访48642人次。如何来认识信访量大的客观现实呢?从积极方面来说,是人民群众通过第一个五年普法教育,法律意识普遍增强,他们懂得用法律手段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信访中申诉的经济案件较前几年有很大的增长,这说明经济体制改革,激发了商品生产的发展,经济纠纷案件自然会增多了。因此,信访量大并不是坏事,是健全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必然结果。

但是,在信访活动中确实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告状找错了门,本来属于一般性案件,行政部门可以解决的,却找到法院来;二是动辄来北京,有些案件可以在当地解决,无须老远赶来北京,而来北京上访,由于管辖权所限,有些案件还得转回去;三是无理纠缠,有的人不讲理,不懂法、不服法,法院的判决明明是合法的,但他就是不服判,一再缠讼。有的人告到最高人民法院还不罢休,还要找党中央、国务院。

不但自己耽误了生产,浪费了财物,也给政府造成了人力、物力的浪费。有的人还打印、复印申诉材料,通过各种渠道广为散发,影响了首都的社会秩序。这种毫无道理纠缠显然是不对的。

“院长同志,听说法院还准备成立告诉申诉庭,请您谈一下这个庭的职权范围。”我这样问道。

刘云峰院长告诉我,目前全国已有6个高级法院成立了试点告诉申诉庭,其他省份包括北京市高中级人民法院还不准备马上成立。法院的信访工作职能仍旧由原来的信访接待室来行使。从北京市人民法院信访部门的实际看,主要工作有以下五项:

第一,接受和审查告诉、控告、检举和犯罪分子的投案自首。不论是到法院来访的还是来信的,不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都予受理,并认真进行查办。应该说,法院信访部门的工作是民事、刑事和行政诉讼活动中的第一道程序。

第二,审查申诉材料。就目前来看,来信来访中,不少是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服提出的申诉。经过信访部门初步审查认为原判决在认定事实,适用法律有错误的,就由信访部门报告院长。经院审核后,交有关审判庭立案,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该改判的予以改判。对于申诉无理的,就耐心地做息诉服判的思想工作。

第三,调解和处理简易纠纷。简易纠纷大体由三个部门处理,即人民法院处理;民事审判庭处理;信访部门处理。总之,调解和处理简易纠纷,历来都是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一部分。

第四,转处和催办信访。对未结案件,当事人对基层法院审理久拖不决有意见的,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有责任进行催办。

第五,解答法律咨询,并听取群众对法院工作批评和建议。对筛选出的信访信息,及时地向上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同志反映。对属于非诉讼的信访材料,负责向有关部门及时转处。

刘院长介绍到这里风趣地说:“我这个当院长的也经常当信访员哟!”于是,他顺手递给我们一份院庭长轮流接待信访值班表。上面写着北京高院刘云峰、孙常立、唐古蕴、许汝藩等院长、副院长的名字。

这份值班轮流表的末尾备注这样两条:一是每周一下午为院长接待日;二是院长、庭长必须按时去接待。据说这两条是刘云峰院长亲自规定的。刘院长平时的司法工作十分繁忙,但从不间断地处理信访中的较大申诉。据统计,他从1986年1月至今,约一年半时间先后批阅信访函件、材料303件。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在北京高、中两级法院领导干部带动下,区县法院也敞开信访窗口,近年来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信访单位和先进信访干部。

刘云峰院长回顾过去,欣然指出,就我们北京市各级法院来讲,是十分重视信访工作的,始终把它作为法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首先,注意教育信访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信访者服务的宗旨。办信访时坚持执行党的方针、政策,严格依法办事,维护公民的诉讼权利和合法权益。

其次,注意从知识结构入手配备信访干部,即把优秀的司法干部放到这个法院的窗口部门来工作。刘院长告诉我们说,以前信访干部没有职称,什么人干都行,现在不行了,北京市所属区县信访干部中已有45名审判员,34名助理审判员。一句话,没有一定水平的司法干部不能搞信访。

刘院长深思一下又说:当前群众来访量还比较大,我们的工作人员少,加上少数工作人员作风不细致,工作效率不高,个别单位还有‘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三难’现象,所以群众有些意见。我们正采取措施尽快加以解决:第一,要强化信访部门,强化信访工作。法院的信访机构定要设法加强,信访工作质量必须尽快提高,诸如充实合格的信访干部队伍,努力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业务两个素质,尤其是要加强区、县基层法院的信访工作等。第二,改进作风,坚持文明办信访。信访工作也要搞奖勤罚懒,有褒有贬。要求信访干部务必做到态度和蔼、不发脾气、不训斥人,耐心地听取当事人陈述,让人家话说完,细心地向当事人讲解政策与法律。第三,简化手续,及时解决群众申诉的问题。通过信访更好地发挥民事、刑事、行政诉讼的法律监督作用,为受冤枉者申冤,为群众排忧解难,并不断总结经验,以适应形势需要。

最后,刘云峰院长说:当前部分法制报刊担负着相当一部分的法律咨询工作,客观上减少了实际工作部门的工作压力,我向他们表示感谢。希望学术理论部门与司法实践部门经常联系,密切合作,共同搞好信访,为人民服务,为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服务。

原载于《法律咨询》1987年第10期

司法审判工作的一项重大改革——对话原最高人民法院首任告诉申诉审判庭首任庭长李玉成

经中央批准,最高人民法院于今年(1987)6月设立了告诉申诉审判庭。这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一项重大措施。最高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庭长李玉成同志就告诉申诉庭的任务、职责范围等有关问题回答了法学杂志社记者周恩惠的提问。

记者:庭长同志,据悉,最高人民法院最近正式设立了告诉申诉审判庭,这是一个新的审判机构,请您谈一下设立这个庭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李庭长: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告诉申诉审判庭是审判工作发展的客观要求,也是国家法制建设的现实需要。众所周知,在改革开放中,人民法院的各项审判工作得到了全面发展,所起的作用也越来越大。随着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健全,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有了很大的提高,越来越多的公民和法人开始懂得并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因此,向人民法院提起告诉和申诉的也相应大幅度增加。近几年来,各级人民法院每年要接待来访群众400多万人次,处理群众来信400多万件次。最高人民法院平均每年要接待来访37000多人次,收到来信十六七万件次,其中涉及各类案件问题的占90%以上。这是一项十分艰巨复杂的审判任务。过去处理这些告诉申诉来信来访,是采取分庭(审判庭)归口办理的办法,力量比较分散,各审判庭又往往忙于审理一审、二审和再审案件,对大量的申诉案件常常顾及不够,致使申诉案件越积越多。为了改变这种状况,经反复研究,决定强化申诉工作,依照人民法院组织法的规定经中央批准,在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告诉申诉审判庭。这样做的好处是:(1)便于统一审查处理告诉申诉案件,进一步提高审判工作的质量和效率;(2)便于其他审判庭集中精力审理一审、二审和再审案件;(3)便于监督指导下级法院的告诉申诉工作,研究解决告诉申诉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今年(1987)6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郑天翔院长在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正式宣布最高人民法院设立告诉申诉审判庭。9月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任命了正、副庭长,经过短时间的筹建,告诉申诉审判庭已于10月4日正式对外办公。目前,四川、河南、湖南、云南、辽宁等省高级人民法院也相继设立了告诉申诉审判庭,还有十多个省高级人民法院即将设立告诉申诉审判庭。

记者:请您再谈一下,告诉申诉审判庭的任务和职责范围,以及它与其他审判庭的关系?

李庭长:郑天翔院长在今年的全国法院工作会议上明确指出,最高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的主要任务是:(1)审查公民、法人的告诉和申诉,决定是否立案,对应当立案的,立案后转有关审判庭审理;不应当立案的,直接驳回或做其他处理。(2)对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管辖不明或管辖有争议的案件,行使指定管辖权。(3)监督和指导下级法院的告诉申诉工作。(4)办理其他非诉来信来访。

根据郑天翔院长的讲话精神,结合当前最高人民法院的实际情况,告诉申诉审判庭的职责范围是:(1)受理和审查刑事、民事、经济纠纷案件的申诉(民事案件现只受理不服中级和基层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的申诉,不服高级法院的,仍由我院民庭处理);(2)受理各类告诉的来信来访;(3)受理公民和法人请求本院明确涉及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受诉法院的案件;(4)监督和指导地方各级法院的告诉申诉工作;(5)办理中央领导同志、全国人大常委会和本院领导交办的告诉申诉案件和其他事项;(6)办理其他非诉来信来访。

告诉申诉工作是审判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告诉申诉审判庭同其他审判庭都是审判机构,只是分工有所不同,它的侧重点在于审判监督。

记者:李庭长,请谈谈您领导的告诉申诉审判庭准备如何充分发挥这个庭的职能,开创工作的新局面?

李庭长:最高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审判庭是最高人民法院的“窗口”,是最高人民法院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也是一个严肃执法的审判监督机构。为此,我们首先要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努力为人民办实事、解纠纷、平冤情,这是我们庭的根本宗旨。告诉申诉工作关系到每个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同时也关系到法律尊严和人民法院的威信。因此对每一封来信、对每一个来访者,都应当高度负责和热忱对待,对他们的诉讼请求依法予以认真办理;申诉有理的,要依法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申诉无理的,也要做好思想疏导工作,劝其息诉;对无理缠诉的,要坚决驳回;对违法犯罪的,要依法惩治。

其次,要抓好重点案件,特别是解决好上访老户的问题。有的案子已申诉十几年、进京几十次,使人民法院层层忙乱。我们准备选择一部分重点案件,会同下级有关人民法院,一件一件地进行研究解决,要主动“出击”,不能被动忙乱,每年有计划地解决一批,经过三五年的努力,争取把一些久拖不决的“老大难”案件基本解决。

再次,要抓好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告诉申诉工作的监督指导。面对每年八九百万件的告诉、申诉来信来访,不把各级人民法院动员起来是难以处理的。目前各级人民法院对告诉申诉工作,多数是重视的,少数人民法院还不够重视。我们准备总结推广一些先进典型和经验,进一步推动这项工作的开展。

最后,要使告诉申诉工作逐步规范化、制度化,处理手段现代化。

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力量制定《各级人民法院告诉申诉工作暂行规定》、编辑《告诉申诉工作手册》以及建立健全具体的规章制度,使告诉申诉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同时,我庭即将启动用电子计算机(微机)处理申诉来信来访,目前正在培训操作人员。

总之,我们的工作还刚刚起步,摆在我们面前的问题还很多,但我们是充满信心的,一定要奋发努力,开创出告诉申诉工作的新局面。

记者:谢谢庭长同志在百忙之中回答我提出的问题。从与您的对话中得知告诉申诉庭是加强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产物,是审判工作的新创举,祝愿各级人民法院的告诉申诉工作尽快全面铺开,开创审判工作的崭新局面。

原载于《法学杂志》1987年第6期

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是一部重要法律——对话该法起草者之一的民政部民政司司长白益华

1987年4月8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草案)》,并授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宪法原则,参照大会审议的意见,进一步调查研究,总结经验,审议修改后颁布试行。对此,广大读者十分关切,为帮助大家学习掌握这一部新的法律,周恩惠作为《法学杂志》编辑部负责人走访了民政部民政司司长白益华同志,他作为本法起草人之一,联系实际地回答了以下三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