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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章

等抬着五公主的轿子启动后,胜男关紧了大门,转身拿出,早已经准备好的太监服,迅速穿在身上。

刘妃差异地问道,“长公主您这是要做什么?”

胜男无奈地笑着,“我已经嫁出去了,你以为我还能,继续在这里住下去吗?”

刘妃心里,其实跟明镜似的,长公主要出走,都是自己与五公主“逼”的,她为了自己的女儿,却让长公主远离皇宫,远离皇上,远离皇后,这都是她的不是。

刘妃看着美貌的公主,年纪不大,就能想出偷天换日的法子,成全了自己的女儿,真是不简单。

可她自己,却要流落民间,说不准还要吃什么苦头,人心总是肉长的,刘妃拿下自己头上常戴的,皇上曾经恩宠她,也是她荣耀一时,风光无限的时候,皇上赏赐给她的,一枚贵重的金镶玉的头钗。

她缓缓都到胜男跟前,双手把金钗递给胜男,“长公主收下这个吧,算是我对公主的一点谢意。”

“不用了,谢谢你。”胜男诧异,刘妃还会送东西给她,但她执意不肯收。

算起来也得感谢五妹,帮她解决了嫁给许勋的难题,她怎能收刘妃的礼物呢?

“父皇赏给我的东西多得很,都在这呢!”胜男从柜子里拎起,早就准备好的包袱,用手拍了拍。

“多谢长公主的大恩大德,长公主这是要去哪里?”刘妃总觉得,有些对不起胜男,想知道胜男要去哪里。

在皇宫住了这么久,毕竟还是有感情的,一旦真的要离开不能再回来,胜男有点伤感地说,“我还没有想好,不过你放心吧,我不会和五妹抢男人的。”

她真不知道,自己该去哪里,要不去蕃利国看看,看看宝络过的,是不是像她所说的那样。

“我不是这个意思,公主千万别多想,公主要保重啊!”刘妃此刻是动了真情,真心的希望长公主,能过的好些!

胜男临出门时,还不忘记交代刘妃,“我会的,以后不要再和父皇的女人去争风吃醋,多做些善事,为五妹积些德,让她能过的好点吧!”

穿着太监服,拿着皇帝赐给她的令牌,背着装满值钱器物的包袱,胜男压低了帽檐,迈着步子来到宫门口。

“站住,是那个宫的?”守门侍卫对着胜男问道。

胜男左手亮出了令牌,并没有抬头,“刚才长公主走的太急,落下了她最喜欢的东西,奴才这就是要给长公主送去。”

侍卫看见小太监拿的,的确是只有长公主才有的,黄金令牌马上放行,“今日是长公主大婚,快送去吧,不要让公主等急了。”

“多谢这位大哥。”说完话的胜男,大摇大摆的迈着八字步,离开了皇宫。

毕竟住了这么久,这么仓促的离开,胜男还是有点舍不得,她回头驻留了片刻……

都说皇宫是个大染缸,进去的人,都会有着各种各样的目的,一颗本来透明的心,也会随着岁月的改变,染上七八分颜色。

她也许是幸运的,完完整整的出来了,也许皇宫里的生活,并没有那么的恐怖,真正恐怖的是叫做人心的东西,也许是她遇到的,好人还是占多数,坏人仅有那么一两个而已。

胜男对着宫门做了个鬼脸,“父皇,母后看了信后你们就明白了,儿臣还不想嫁人,等儿臣再次回来的时候,一定会给你们带个好驸马。”

离开皇宫的胜男,脚步迈出的方向,并不是太师府,而是有凤来仪酒楼的方向……

繁华热闹的京城街头,早早的聚集了小贩的叫卖声,和穿梭的人流。那些卖早点的饭馆,小摊大多都开始了营业。

折腾了一早上的胜男,肚子早就叫个不停,望着那些大咽美食的人,胜男的口水直流着,她低头用手摸了下扁扁的肚子,“肚子你别叫了,你再忍一忍,等下到了有凤来仪我就能喂饱你。”

不好,她不能穿着这身衣物招摇过市,得先把衣服换了。这样直接去有凤来仪蹭饭,万一许勋要是不死心,追查她的下落,连累了那群女人,她的罪过可就大了。

这个大的京城,找个旅馆换衣服也好,又方便。可是这样也不行,她身上背的都是珠宝首饰,没有银票,穿着太监服住旅馆也不否合常理。

自己怎么那么笨啊,为什么不带些银票呢,胜男拍了拍自己的头,不是她不带,而是父皇赏赐给她的东西里,从来没有银子,银票之类的东西。

此时的胜男身上的珠宝价值连城,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地方换衣服,她心急如焚地,在京城里东拐西拐,寻找着可以换衣服的地方。

殊不知道她的大意,有人看她鬼鬼祟祟的模样,已经悄悄跟踪上了她。

一个两堵墙交汇的拐角处,是个挺隐蔽的地方,胜男一眼就相中了那里,反正只是换外衣,即使有人经过也不怕,她现在穿的是男装。

胜男迅速把包袱放下,抽出放在那堆珠宝首饰上面,一套白色男装长袍,“能不能出城门,可就要靠你们了。”

正当胜男脱掉身上的太监服,换上白色的长袍后,一个穿着破烂的身影,从她身边溜过,捡起地上的包袱,嗖地窜了出去。

胜男本来就够不幸的,连个藏身之处都没有,还被贼给惦记着,她气不打一处来,“好你个小偷,胆大包天,偷到姑奶奶的头上,看我追上你,有你好看的。”

痛骂小偷的胜男,迅速把腰带系好,把碍事的太监服抱在怀里,提了口气脚尖用力在墙上一蹬,运用轻功飞奔着追了过去。

也活该这个小偷倒霉,跑的气喘吁吁,大汗淋漓,很快就被胜男给追上了,原因是他选择了个死胡同,前面没有了去路,后面又有追兵,只好选择爬墙。

胜男轻松地,将小偷的脚从墙上拽下来,小偷“哎呦”一声,摔在了地上,手里的包袱还是抓的紧紧的。

胜男一脚踩在小偷脚踝处,一手抓住小偷的手腕,夺回手里他手里偷来的包袱,总算松了口气。

她这才细看了眼偷包袱的人,顶多也就是个十二、三岁的小男孩,一幅面黄肌瘦,饱经风霜又害怕的模样,那身体瘦的跟麻辣杆似的,还出来做这种偷鸡摸狗的事情。

胜男动了恻隐之心,把脚从小偷的身上移开,“如实招来,你为什么要偷我东西。”

“我已经好几天没有吃饭了,以为你包袱里有吃的,谁知道都是一堆,不能吃的玩意,你从哪里偷的。”小偷说话的时候,眼睛不敢盯着胜男。

“啥,你以为我是你的同行?”胜男叫苦连天,她堂堂一国长公主,竟然被小偷误认为是同行,就算在现代,她也是警察,也还是小偷怕的对象,啥时候和小偷成了一党。

看这个人对他没有恶意,小偷的胆子大了起来,“你不是偷人家的东西,干嘛在大街上鬼鬼祟祟的,还找个旮旯里换衣服,怕人认出来吗?”

胜男纳闷,她表现的有这么明显吗,她换衣服的目的,不正是怕别被人认出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