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当初,我也是六岁开始跟师父学武,师父说我根骨极佳,是学武的好料子,我也日夜苦练,但我也花了十五年的时间才达到你现在的水平。而你资质比我差点,但是记忆力非凡,学武也用功,能忍常人之不能忍,也懂得讲究方法,所以你只花了十年。这十年里你却还有心思管我的事,也有兴趣捡回四个小孩。说实话,我无情剑一生狂傲,自负自己是天纵奇才,也不得不赞你一把,特别是你还是一个女孩。”无情剑眼里闪着赞赏。
如风有些羞赧,自己身体里住的是二十岁的灵魂,当然会替自己着想了,而且现代那么多学习管理的方法,她当然懂得怎么学习最有效率。
无情剑话题一转:“虽然你现在的身手在江湖上已经难逢敌手了,但还望你以后能收敛一点性子,不要那么任性。明枪易躲,暗箭难防,你的江湖经验不足,我怕你会吃亏。”语气是语重心长的,眼神是疼爱有加的。
如风连连点头,认真听着,没有插话。看来师父是完全摸清自己的性子了,而且这也是师父第一次和她说那么多话。
无情剑起身拿出放在暗柜里的物品,把它们递给如风。
“你毕竟是女孩子,虽然这几年你刻意锻炼,身段也和一般男子无异,言行举止也丝毫不露一丝女孩子气,但本质毕竟是不能改变的,你现在才十六岁,是一个少年,没有喉结也可以解释,但随着年龄的增长,有些是一定要准备的。你现在手上拿的就是你……你师母女扮男装时的配置,只要不把脉,应该就不会有人知道你是女的。”
如风感兴趣地拿着手中的假喉结和一件可以使自己胸部变得平坦的小衣服,旁边还有一张纸是说明使用方法的。
“谢谢师父。”如风道谢,欲言又止,但最后还是在心里哀叹一声,没有问出口。
无情剑大概也知道如风心里的想法,没有再说什么。
“唉,你容貌如此俊秀,也不知是福是祸?”如风走出门的时候,无情剑在背后叹了一句。
如风脚步没有停顿,只是脸上绽开一抹笑容。容貌既是天生,用非人的手段掩盖自己又不甘心,那还不如大大方方地展示出来,是福是祸,最大的变数还不是在自己的身上吗?
“什么?师兄你要下山了?”异口同声的惊呼声从四人口中传出。
“嗯,明天就要走了。”相较于他们的激动,如风显得很平静。
“师兄,是不是今天我们偷看你洗澡,你生气了?要下山?”醉竹没有了平日里的活泼,急声追问。
南山也一改以往的沉默:“师兄,你怎么罚我们都行,但请你不要走。”
醉月和寒山也连忙跟进。
如风摆摆手:“别胡思乱想,下山的事是早就决定好的,十年之期已到,我也该回去看看我的家人了。”
“原来师兄是有家人的,我们还以为你和我们一样是孤儿呢。”醉月的语气有些失落,也有些欣喜。
如风含笑道:“我的家人也就是你们的家人,现在你们不也跟我姓尉迟了吗?还有,不要提出和我一起下山的想法,你们功夫还没学到家。再说,我回去之后,也许要从军,所以也不能顾着你们,等我安稳之后,我会再联系你们的。”
如风花了一晚上的时间才安慰好四个依依不舍的小家伙,在年纪上他们其实差不多,只是如风先入门,而且自觉自己活得比较久,所以老是在心理上觉得他们是小家伙。
挥手告别泪水涟涟的师弟师妹们,再和师父说了一些话,如风就踏上了回家的路途,开始了多姿多彩的新生活!
如风的脚步是雀跃的,肩上还是挎着一个包袱,不过脚步却快了很多,在无人烟的地方就施展轻功飞奔,所以才两炷香的功夫,她就已经到达捡回师弟师妹们的小镇。
这本来只是一个小镇,但由于东西南北往来的客商较多,所以也算是繁华之地。
这是如风十年来第二次下山,自从她第一次下山就捡回了四个小孩后,无情剑就不再“劳驾”如风了,所以现在如风有一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她到处东走西摸,看什么都新鲜,浑然不觉自己引起了多大的震动。
“那公子真俊,这里每天来来往往那么多人,老娘就没觉得有哪个长得比他好看。”路旁一个客栈的老板娘看着正在向他们走过来的如风,笑着对如风指指点点。
“也不知道他娶妻没?没有的话,咱们家二妞倒是配得上他。”说罢又掩口咯咯咯地笑,吓坏了她旁边的小伙计。
如风走到客栈门口,无意中看了一眼老板娘,见她对着自己笑,也礼貌性地咧嘴一笑。
咚的一声,如风回头,看见刚才的中年女人已经倒在地上了,她旁边的小二连忙叫嚷。
如风暗笑,觉得自己的魅力又大了。
她自从发育以来,就有自觉地锻炼自己的身体,她觉得一个男的太矮的话就不好看,也容易被人看出是女扮男装,所以就一直有意识地锻炼,以增高。
功夫不负有心人,她现在可是和小时候圆滚滚的形象有着天壤之别。
她现在的身高以现代的标准来说,就差不多是一米七,配上她消瘦的身材,倒也是一个翩翩浊世佳公子的形象。再加上她的一头浓密的黑发和额间的一点红痣,还有漂亮的脸蛋,简直就是潘安再世嘛。
不过就是有点女气!
这是如风唯一不满意的地方,自己板着脸还好,可是一笑就会泄露出些微稚气,再加上一张瓜子脸,就显得有点女气了。
唉,人长得太美有时候也是一种罪过啊。
如风无病呻吟,其实自己心里得意得要命。
因为来往的客商较多,所以如风在马市里也就可以轻易地买到好马。
不过,到底买哪种颜色的呢?
如风对着一匹白马和黑马左瞧右瞧就是拿不定主意,其实她更想要的是师父养在山里的那头白马,可惜师父不肯割爱,而且那匹马的年纪也有点大了。
说实在的,自己比较欣赏黑马王子,可是自己今天穿着一身白,貌似配白马比较好,而且哪天自己穿青衫,配一匹黑马好像有点不搭调啊。
“公子,您想好了吗?这两匹马奔跑速度都是一流的,体格健壮,都是好马啊,无论您买哪一匹都很划算,不过小人觉得白马更衬你的英姿。”卖马人一脸的谄媚。
如风皱眉,下了决定:“就买黑马吧。”
于是,付了银子后就直接牵着马走人了。
在问清越州的方向后,她一路策马狂奔,离家这么久,还是很想念相处了六年的家人,而十年来又从未和家里通过一封信,所以思念之情更甚。
师父真是不通情达理,连让人家通个信都不行!
如风一边在心里腹诽无情剑,一边又催促自己快点回家。
终于,经过三天的奔驰后,如风到达了越州城。
到达越州城城门的时候,天还没亮,城门也还没开,所以如风就先到附近洗洗脸,顺便让她的马儿也歇歇。
城门终于开了,如风牵着马儿走进去,真的近乡情怯,自己突然有点不敢面对家人了。
早晨的街道还是比较多人的,有卖鱼的,卖早点的,卖柴火的,还有来买菜的妇人……一幅热闹的晨市图。
如风左顾右盼,突然听见一阵惊呼声传来,马蹄声渐渐地传来,越来越大声,一道红影由前面疾驰而来,撞翻了不少路边的小铺子,马上之人也左右摇晃,惊恐地大声惊呼:“快让开!快让开啊!”
这还不要紧,最要紧的是马的前面不远处就有一个稚嫩的娃娃正呆愣在原处,旁边的人都在疾呼,也已经有胆小之人掩住眼睛了。
眼见那匹惊马就要踏到受惊不动的小孩身上,如风赶紧腰一扭,如一道白烟,迅速笼住小孩滚在一旁,同时右手运力扯住马尾,大喝一声,惊马前蹄高高扬起,马上之人大声惊呼,再向一旁倒落。
如风松开马尾,踏风纵身过去抱住了在空中狂叫的落马人,再飘飘然落地。
此时,街上围观的群众才明白过来发生了什么事,一阵沉默过后,爆发出轰然的叫好声,中间夹带着小孩的哭闹声。
如风凝目望去,看见刚才的小孩正在母亲的怀里哭闹,该是吓呆了,那妇人一边安慰小孩,一边感激地看着如风,如风摆摆手,这才准备去牵自己的马,已经有人帮她捡起包袱了。
如风跃上马后就要往家里赶,但刚才的落马人却叫道:“刚才谢谢公子相助,请问公子尊姓大名,也好让家父上门致谢。”
那女子也是一身的红衣,倒和她的小红马相得益彰,她的声音如黄莺出谷,煞是好听。
如风听了一阵舒畅,笑道:“举手之劳而已,小姐不必挂怀,不过那被你的马殃及的百姓你倒是应该去赔偿一番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