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保健养生食物相克与相宜百科大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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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食物相克与相宜(4)

山楂富含维生素C,猪肝中含铜、铁、锌等金属微量元素,维生素C遇金属离子,则加速氧化而破坏,降低了营养价值,故食猪肝后,不宜食山楂。

山楂与含维生素C分解酶的果蔬

山楂富含维生素C,而黄瓜、南瓜中皆含维生素C分解酶,若与山楂同食,维生素C被分解破坏,所以不能同食。

山楂与海味

一般海味(包括鱼、虾、藻类)除含钙、铁、碳、碘等矿物质外,都含有丰富蛋白质,而山楂、石榴等水果,都含有鞣酸,若混合食用会合成鞣酸蛋白,这种物质有收敛作用,会形成便秘,增加肠内毒物的吸收,引起腹痛、恶心、呕吐等,所以不宜同食。

山楂与胡萝卜

胡萝卜富含维生素C分解酶,若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的山楂与含维生素C分解酶的食物同用,维生素C则易被分解破坏。

李子与青鱼

青鱼肉含蛋白、脂肪、碳水化合物、维生素(维生素B1,维生素B2、烟酸等)、矿物质(钙、磷、铁等)。其性味甘平,功能益气化湿,养胃醒脾。但李子多酸温多汁,助湿生热,所以,食青鱼后,不宜多食李子。脾胃虚弱,消化不良,血热患者,更应忌食。

李子与鸭蛋

同食会引起中毒,可以用地浆水治疗。

李子与雀肉

同食会引起中毒,可以用鸡屎白治疗。

核桃与酒

《开宝本草》记载:“饮酒食核桃令人咯血。”因为核桃性热,多食生痰动火,白酒甘辛大热,二者同食,易致血热。特别是有咯血宿疾的人,更应禁忌。如支气管扩张、肺结核患者,饮白酒即可引起咯血,若与核桃共食,更易致病。

李子与蜂蜜

《食疗本草》记载:“李合蜜食,损五脏。”《饮膳正要》也有记载:“李子、菱角不可与蜜同食。”

蜂蜜含多种酶类,李子的生化成分亦很复杂,二者同食后会产生各种生化反应,某些反应的结果对身体健康有害。

杨梅与黄瓜

杨梅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而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若将二者同时食用,杨梅中的维生素C会遭到破坏,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

杨梅与萝卜

杨梅含有丰富的植物色素,若将其与萝卜一起食用,经胃肠道的消化分解,可产生抑制甲状腺功能的物质,诱发甲状腺肿。

杨梅与大葱

杨梅畏大葱,二者同时食用会产生复杂的生化反应,对人体具有一定的不良作用。

杨梅与牛奶

杨梅含有丰富的果酸,牛奶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质。若二者同时食用,杨梅中的果酸会使牛奶中的蛋白质凝固,影响蛋白质消化吸收。

荔枝与黄瓜

荔枝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若二者同时食用,荔枝中的维生素C会遭到破坏,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

荔枝与胡萝卜

胡萝卜中含有一种维生素C酵酶的物质,该物质可以破坏荔枝中维生素C,降低原有的营养价值。

荔枝与动物肝脏

动物的肝脏富含铜、铁等离子,这些离子可使荔枝中的维生素C氧化,使二者的营养价值均降低。

菠萝与鸡蛋

鸡蛋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质;菠萝中含有丰富的果酸。若二者同时食用,果酸可使蛋白质凝固,影响蛋白质的消化吸收,不利于健康。

菠萝与萝卜

菠萝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萝卜含有维生素C酵酶,可破坏食物中的维生素C。若两者一同食用,不但破坏菠萝中的维生素C,降低其营养价值,还会促使菠萝所含的类黄酮物质转化为二羟苯甲酸和阿魏酸,这两种物质具有很强的抑制甲状腺功能的作用,可以诱发甲状腺肿。

菠萝与牛奶

菠萝中含丰富的果酸,牛奶中含有大量的蛋白质。若二者同时食用,菠萝中的果酸会使牛奶中的蛋白质凝固,影响蛋白质消化吸收。

柑橘与龙须菜

柑橘含有较多的果酸,龙须菜含有丰富的蛋白质。若二者同时食用,柑橘中的果酸会使龙须菜中的蛋白质凝结,影响消化吸收。

柠檬与海味

海味食品如虾、蟹、海参、海蜇等,均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物质,而柠檬含果酸较多。若二者同时食用,果酸会使蛋白质凝固,也可与钙结合生成不易于消化的物质,降低食物的营养价值,导致胃肠不适。

葡萄与海味

海味食物如鱼、虾、蟹、海参、海蜇、海藻等,均含有丰富的蛋白质和钙等营养物质,若与含果酸较多的葡萄同时食用,不仅会降低蛋白质的营养价值,且容易使海味中的钙质和果酸结合成新的不易消化的物质,刺激胃肠道,出现腹痛、恶心、呕吐等症状。

枇杷与胡萝卜

枇杷富含维生素C,胡萝卜中含有一种维生素C酵酶的物质,这种物质可以破坏枇杷中的维生素C,降低原有的营养价值。

枇杷与黄瓜

枇杷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若二者同时食用,枇杷中的维生素C会遭到破坏,失去了应有的营养价值。

枇杷与海味

枇杷富含果酸,若与含钙和蛋白质丰富的海味同时食用,果酸可以和海味中的钙结合生成沉淀,使蛋白质凝固,影响营养成分的消化吸收。

山楂与黄瓜、南瓜

山楂富含维生素C,而黄瓜、南瓜、笋瓜中皆含维生素C分解酶。同食可使山楂中的维生素C分解破坏,从而失去原有的营养价值。

猕猴桃与胡萝卜

猕猴桃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胡萝卜含有一种可以破坏维生素C的维生素C酵酶物质。若二者同时食用,会降低各自原有的营养价值。

猕猴桃与黄瓜

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这种酶可以破坏食物中的维生素C。为避免猕猴桃中的维生素C遭到破坏,尽量不要同时食用这两种食物。

樱桃与黄瓜

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可以破坏食物中的维生素C,而樱桃内富含维生素C。若将二者同时食用,则樱桃中的维生素C会遭到破坏,失去应有的营养价值。

樱桃与胡萝卜

樱桃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胡萝卜含有维生素C酵酶,这种酶可以破坏维生素C。若将两者同时食用,会降低各自原有的营养价值。

樱桃与动物肝脏

樱桃富含维生素C,动物肝脏含有丰富的铜、铁等离子。这些离子可使活性维生素C氧化为脱氢维生素C,从而失去维生素C原有的价值。因此,两者不宜同时食用。

大枣与胡萝卜

大枣含有丰富的维生素C,胡萝卜含有维生素C酵酶,这种物质可以破坏维生素C。若二者同时食用,会降低各自原有的营养价值。

大枣与黄瓜

大枣富含维生素C,黄瓜中含有维生素C分解酶,可以破坏食物中的维生素C。因此,二者不宜同时食用。

大枣与动物肝脏

大枣富含维生素C,动物肝脏含有丰富的铜、铁等离子,可使食物中活性维生素C氧化为脱氢维生素C,从而失去维生素C原有的价值。所以,大枣不宜与动物肝脏同时食用。

生菱与蜂蜜

生菱属于凉性,多食令人腹胀;蜂蜜性凉滑润,二者同食,易致消化不良、腹胀、腹泻,故生菱与蜂蜜不宜同食。

香蕉与红薯

同食会引起身体不适。

香蕉与芋头

同食会使胃不适,感觉胀痛。

乌梅与猪肉

同食会引起中毒,可以用地浆水治疗。

杏仁与猪肉

同食会引起肚子痛。

杏仁与栗子

同食会胃痛。

杏仁、菱与猪肺

同食不利于蛋白质的吸收。

大枣、鱼与葱

同食会消化不良。

柠檬、山楂与牛奶

同食影响胃、肠的消化。

石榴与土豆

同食会引起中毒,可以用韭菜水解毒。

栗子与鸭肉

同食会引起中毒。

桃子与烧酒

同食会使人昏倒,多吃会导致死亡,应及时吃牛黄丸3粒。

干梅与鳗

同食会引起中毒,可以用地浆水治疗。

与调味品相克的食物

醋与海参

醋性酸温,海参味甘、咸,性温。药性并无反克。海参就其成分与结构而言,属于胶原蛋白,并由胶原纤维形成复杂的空间结构,当外界环境产生变化时(如遇酸或碱)就会影响蛋白质的两性分子,从而破坏其空间结构,蛋白质的性质随之改变。如果烹制海参时加醋,会使菜汤中的PH值下降,在接近胶原蛋白的等电点(PH值为4.6)时,蛋白质的空间构型即发生变化,蛋白质分子便会出现不同程度的凝集、紧缩。这时的海参,吃起来口感、味道均差。所以,《中国食品》上说:“烹制海参不宜加醋。”

醋与丹参

同食会中毒,可以用地浆水解毒。

醋与猪骨汤

猪骨是一种很好的滋补品,其中的蛋白质、脂类、矿物质含量很高,味道鲜美,对推迟衰老、延年益寿有特殊的功用。医学专家研究发现,导致人体骨髓老化的主要原因,是骨内缺乏骨胶原等物质。为了延缓骨髓的老化,可以从食物中摄取骨胶原等物质,使骨髓产生血细胞的能力增强,从而达到延缓衰老的目的。摄取骨胶原等物质的最简单的方法,就是利用骨头中的骨胶原等物质。骨头中的骨胶原等物质是人体最容易吸收的。

有人在炖骨头汤时加醋,会使猪骨中的无机物逸出,这样会影响人体对营养的吸收。这是因为炖骨头不加醋时,逸出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均以有机化合物的形式存在。当加醋后,虽使无机物的浸出略有增加,但酸性的增加,使浸出的矿物质和微量元素多以无机离子的形式存在,直接影响人体的吸收。

醋与青菜

烹调青菜时,如果加入酸性佐料,可使其营养价值大减。因为青菜中的味绿素在酸性条件下加热极不稳定。其分子中的镁离子可被酸中氧离子取代而生成一种暗淡无光的橄榄脱镁叶绿素,营养价值大大降低。因此,烹调绿色蔬菜时宜在中性条件下,大火快炒,这样既可保持蔬菜的亮绿色,又能减少营养成分的损失。

醋与胡萝卜

炒胡萝卜不宜加醋。因为胡萝卜含有大量胡萝卜素,摄入人体后变成维生素A。维生素A可以维持眼睛和皮肤的健康,有皮肤粗糙和夜盲症的人,就是缺乏维生素A的缘故,所以不要用醋来炒。因为放了醋,胡萝卜素就完全被破坏掉了。

醋与茯芩

同食会中毒,可以用地浆水解毒。

醋与南瓜

同食会生病。

盐与绿豆

有人在熬绿豆汤的时候喜欢加盐,一为烂得快,二为好吃。

事实上,煮绿豆汤时加盐,不仅使绿豆中的水溶性维生素,如维生素B1、维生素B2等受破坏,而且也能降低绿豆汤的清热解毒性能。

盐与红豆

红豆不仅是一种粮食,还有一定的药物作用,能促进心脏功能,并有利尿消脚肿的功能。但是红豆制品只能做甜食,如果加上盐,其药物作用就会减半。

先放盐与菜

炒菜时如放盐过早或先放盐后放菜,由于菜外渗透压增高,菜内的水分会很快渗出。这样菜不但熟得慢,而且出汤多,炒出的菜无鲜嫩味。所以,炒菜不宜先放盐。

但用花生油炒菜不宜后放盐,因为花生容易被黄曲霉菌污染,如果条件适宜,霉菌会产生一种毒素,叫黄曲霉素B1。花生油虽然经过处理,但仍残留微量的毒素。炒菜时,等油热后先放点盐,过半分钟到1分钟再放佐料和菜,可以利用盐中的碘化物解除黄曲霉菌毒素。

此外,用动物油炒菜也宜在炒菜前放盐,这样可减少动物油中有机氯的残余量,对人体健康有利。

先放盐与肉

烧肉放盐过早并不好。盐的主要成分是氯化钠,而氯化钠可使蛋白质发生凝固。一般新鲜肉或鱼都含有极其丰富的蛋白质,烹调时若过早放盐,蛋白质就会随之发生凝固。尤其是烧肉或炖肉,早放盐往往会使肉块缩小,肉质变硬,不易烧酥,吃起来味道也差。因此,盐应在肉或鲜鱼即将煮熟时放为好。

先放盐与鸡汤

煮鸡汤时不要先放盐,可等鸡汤煮好后冷却至80~90℃时,再加入适当的盐搅匀,或食用前加适量的盐调味,这样鸡汤会特别鲜美。

酱与鲤鱼

按照中医的说法,口疮的起因多由于心火或胃热。酱性味甘咸,制作时必放辣椒、花椒、茴香等香料,此皆辛热动火之物;另外,古人还有“鲤鱼至阴之物,阴极则阳复”的说法,如《素问》中就说:“鱼热中,多食之能发风热。”由于酱与鲤鱼皆能引发风热,心火上炎则舌疮,胃火上炎则口靡。所以鲤鱼与酱合食,久之必发口疮。

碱与煮粥

煮粥时放点碱烂得快,但这样做会使粥里的维生素损失过多。如果经常在煮粥时放碱,人就会缺乏维生素B1、维生素B2和维生素C。这些维生素都是喜酸怕碱的。缺乏维生素B1会得消化不良、心悸、乏力和脚气病;缺乏维生素B2会舌头发麻、烂嘴角、长口疮以及发生阴囊炎等;缺乏维生素C会出现牙龈肿胀、出血等。

碱与菜

有人在炒菜心时喜欢放点碱,这样炒出来的菜心,颜色鲜艳。但这种经验是不可取的。菜心中含有丰富的维生素,其中以维生素C为主,而维生素C在碱性溶液中易氧化失效。因此,在炒菜心时不应放碱,并采取急炒的办法,这样才能减少维生素C的损失,保持其本身应有的营养成分。

早放姜与鱼

烧鱼时,放一些生姜可以去腥增鲜,但过早地放入生姜,鱼体浸出液的蛋白质会影响生姜,使姜不能发挥去腥作用。鱼体的浸出液略偏酸性(PH值5.5左右)时,放入生姜,其去腥的效果最佳,因此,烧鱼时应在鱼的蛋白质凝固后再加入生姜以发挥去腥增香的效能。

蜂蜜与开水

现代医学表明,蜂蜜具有滋润、养颜、健身等多种功效。蜂蜜中含有丰富的营养,其中葡萄糖占30%~35%,果糖占40%,此外还含有维生素B2、维生素B6、维生素C、维生素K及胡萝卜素。蜂蜜中也含有大量的淀粉酶、脂肪酶、氧化酶等,这些维生素和酶参与人体许多重要的新陈代谢过程,同时,也与维持神经系统的兴奋性和人体的免疫功能有关。

用沸水冲服蜂蜜,就会使蜂蜜中的酶类物质遭到破坏,产生过量的羟甲基糖醛,使蜂蜜的营养成分大部分被破坏。另外,用沸水冲服蜂蜜,还会改变蜂蜜甜美的味道,使其产生酸味。

用沸水冲服蜂蜜是一种极不科学的做法。

蜂蜜与豆腐

豆腐味甘、咸,性寒,有小毒,能清热散血,下大肠浊气。蜂蜜甘凉滑利,二物同食,易致泄泻。同时,蜂蜜中含多种酶类,豆腐中又含多种矿物质、植物蛋白及有机酸,二者混食易产生不利于人体的生化反应。故食豆腐后,不宜食蜂蜜,更不宜二者同食。

蜜与葱

同食伤眼睛,可以用绿豆治疗。

红糖与豆浆

红糖中的有机酸和豆浆中的蛋白质结合,产生“变性沉淀物”,不利于吸收。白糖无此现象,可与豆浆同用。

红糖与竹笋

红糖甘温,竹笋甘寒,食物药性稍有抵触。但所说的相克主要在于二者生化成分复杂。竹笋蛋白中含有16~18种氨基酸,其中的赖氨酸在与糖共同加热的过程中,易形成赖氨酸糖基,这种物质对人体健康不利。

红糖与牛奶

红糖为粗制品,未经提纯,含非糖物质及有机酸(如草酸、苹果酸)较多。奶中的蛋白质遇到酸碱易发生凝聚或沉淀。如奶中加入红糖,当有机酸达一定浓度时,蛋白质即凝集变性,营养价值大大降低。故牛奶中不宜放红糖。

糖与茶

茶叶味苦性寒,可刺激消化腺,促进消化液分泌,以增强消化机能,并有一定的清热解毒效果。如果在茶中加糖,就会抑制这种功能。

葱与公鸡肉

《肘后备急方》记载:“雄鸡肉不可合生葱食。”《本草纲目》也记载:“鸡肉同生葱食,成虫痔。”

公鸡肉性味甘温,其性偏热,中医历来认为是生风发火之物,可发诸病;生葱辛温助火,二者同时食用不利于健康。

糖与含铜食物

铜是人体必需的重要微量元素之一,它参与体内多种金属酶的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