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现代言情向日葵开过旧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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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番外之孟少

孟少恶名在外,整个美院的姑娘们都知道有个花花公子成天骚包的在校门口摆pose,人称TT专员。(参考车名,我也赶时髦中英混搭一把= =)

有点姿色的他都跑去搭讪,花样层出不穷,理由千变万化,一个月不带重复的。

“美女,你长得特像我表妹,真的!我们认识一下吧?”

孟行,你表妹还没有投胎吧……

“美女,我们去兜兜风,谈谈人生谈谈理想吧?”

孟行,你的人生最高境界就是损人不利己,理想就是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还是不要吓坏人家小姑娘为妙。

“美女……”

终于,某日,他被背面洗具,正面杯具的某位惊吓的无以复加,落荒而逃。从此,美院变成伤心地!他也不过是泡泡小妞,偶尔三观不正,总体没有犯什么滔天大罪吧?

屈指可数的几次邪恶,最终都是以未得逞告终,他容易吗!最惨的一次还赔上整扇中空玻璃的费用,外加医药费营养品无数。

美院附近的画室,孟行翘着二郎腿做在展台上,旁边放着几盒补品,冲着狐朋狗友之一的画家胡鹏笑,露出闪亮的白牙。

“伤口如何?”

“痒痒的。”

“痒,就说明快好了!”递上补品,胡鹏接过嘴角一抽。

“那丫真狠,陈少也太不仗义了。”

“就是!”太不仗义了,好戏都自个儿看,摞下他独自一人在地上画圈,最后还要收拾一地烂玻璃,太令人发指了。

“那妞最后怎么处理的?”

孟行讪笑:“丢河里了。”

胡鹏身子一抖,打消了打击报复的念头,他也就敢安个摄像头,搞点小偷窥,撑死也就扒扒衣服,吓唬人,毁尸灭迹的事情还下不了手。

陈墨不知道自己无形中被人黑道大哥了把。

“我说你到底做了什么让我家老大这样大动干戈,连玻璃都敲了?”孟行眼睛滴溜溜的转。

“不是你让我好好‘照顾’的吗?我就把她衣服扒了。”胡鹏一脸茫然。

孟行抽搐了,他拍拍实诚人的肩膀,“兄弟,耳朵也要时常清理下,教唆犯罪那种事情,我干不来,请你思想不要太邪恶,我是真的让你照顾她啊!”

拍拍屁股走人,嘴里碎碎念着:与我无关、我是良民,秋后算账的请退散。

如同一句电视节目的广告词:只提供邂逅,不包办婚姻。他不过提供了一次契机,绝对不为后果负任何责任。

开玩笑,连和老大打赌他都能当面赖账,泼脏水这种事情,当然是小case。(文艺的中英混搭,45度仰头明媚中。)

期末考场,考号靠窗最后一排,监考老师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心理活动剧烈。孟行同学,你小抄请不要动作幅度那么大,OK可否?看看你的好兄弟陈墨,那个悠然自得,那个下笔如飞,那个气势如虹!

孟行翻翻白眼:没有对比何来衬托。顺手牵过前桌的答题卡,在自己上面复制了一通,旁边龙飞凤舞的签下自己的大名,拍到讲桌上扬长而去。

陈墨:“你不知道世上有个东西叫做AB答题卡吗?”

孟行:“什么?”

陈墨:“……”

A型答题卡和B型答题卡的可兼容性值得商榷,但前后桌必然是两种迥然的题卡。毫无疑问,挂科是必须的。

“老大,你为什么全科考完才告诉我!”孟行狼嚎,这太缺德,太令人发指了。

陈墨淡淡看了他一眼:“谁叫你赖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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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早以前,孟行并不叫孟行。

十三岁的时候,他才开始生疏的使用这个名字。

“你叫什么名字?”

那时候他总要犹豫一下,轻轻吐出的名字好像叫的是陌生人。

十三,对于很多人来说,是不吉利的数字。出卖耶稣的犹大是参加最后晚餐的第十三个人,晚餐的日期是十三日,瞧,连耶稣都在这个数字中悲催的受尽折磨。

十三岁的孟行当时并不知道,这一年对他而言,同样不那么吉利。

那年夏天的十三号,恰逢周五,他被带到了孟家,于是开始姥姥不疼舅舅不爱的生活——因为孟家没有姥姥,也没有舅舅。

按照古代的说法,他是庶出的孩子,通俗的说法就是“私生子”。

暑天闷热,树欲静而风不止,迎面吹来的都是黏湿的热气。

十三岁的孟行从车里下来,平头短发,汗衫短裤,一幅少年闰土的装束,手里绞着帆布背包的带子,低头跟在父亲身后。

雕花的大门在前面打开,像动画片里魔法世界的黑洞,参森古木的繁密枝叶将院落遮掩的意趣盎然,连带着透出一丝沁凉。

孟行一凉一热又一凉,身上起了小小的疹子,痒,从皮肤上蔓延到心里。

大妈不是想象中的那样威严,气质清雅,看上去比母亲要漂亮高贵千百倍,他觉得有点可笑。放着这样的老婆不疼爱,父亲脑袋抽筋或者被猪撞傻了才会搞出一个他吧?

父亲将他往前轻轻一推,“这是我的妻子,以后也是你的母亲。”

他抬起头看过去。

老婆可以有很多,母亲只有一个,他又不是能被人塞回去重新生一遍的鸡蛋,况且鸡蛋塞回去也孵不出小鸡!

他嘴巴紧紧闭着,没有吭声,大妈笑了,在红木椅上坐下,也不理他,开口向父亲问去:“老孟,这孩子起名字了吗?”

双手在背后紧紧握住,他在心里翻白眼。谁十三岁还没个名字?孬蛋狗剩哪怕是不堪入目的小名总也有个吧?

父亲摇摇头,“入家谱按排行起个吧。”

大妈漂亮的眼珠一转,清脆的声音很是好听,“也别按什么老规矩了,就叫孟行吧。‘行百里者半九十’,你不是百里之外接回来的吗?”

很多年后,孟行才知道这句话的真正含义,走一百里路,走了九十里才算是一半。勉励人们善始善终,却是如此的讥讽。

他就是那个一半,永远走不到百里的九十。

从偏僻的地方来到城市,适应的时间不如预期的那样长,小孩子能有什么方式展现自己,不过是刻苦的学习。

到冬天,院落的槭树被寒风吹落最后一片叶子,他捧回来闪闪发亮的奖状,第一名,同岁的哥哥那天没有出来吃晚饭。

少年时逞强的性子大部分带来的并不是好运。

生日到来的时候,父亲送了他一只萨摩,有生以来首件生日礼物。

雪白的毛发,在颈子上绕成一圈厚厚的‘围脖’,黑漆的眼珠流露出来的感情如此丰沛,像知道他会是自己的主人般,它用湿漉漉的鼻子蹭着他的掌心,继而伸出红色的舌尖舔了一下,那点热马上钻进他心尖,第一眼他就爱的要命。

他们几乎吃住都在一起,院外的狗舍成了摆设。放学回家,它从来都忠诚的跟随在他左右,他喜欢在冬日寒夜里圈着它的脖子入睡。他相信,纵然自己是个乞丐,它也会像守护王子一样伴随着他。

然而,爱,是世界上最留不住的东西。

一周后,它口吐白沫四肢抽搐的躺在他怀里。门外,哥哥兴高采烈的和大妈讲笑话,大妈慈爱的摸着哥哥的头,转过来对上他的眼睛,一扫而过。

想要学好要付出艰苦的努力,想要变坏却很简单。从第一名到最后一名,不费吹灰之力。

留级,父亲觉得很没脸面,转校,遇到了陈墨,同班。

冥冥之中也许遇到什么人都是注定的。好朋友的缘分如果也是前世回头所致,估计他俩上辈子没干别的。其实陈墨和他家说起来还沾亲带故,不过出了五服,他们的父亲彼此相交,关系尚可。

可惜开始的时候,孟行在班上出名的不学无术,调皮捣蛋,打架掀女生裙子那是无恶不作。而陈墨则严谨冷淡,两个人同班半年连一句话没说过。

夜宴,初夏,来到孟家将将一年,爷爷的寿筵。

他不知道准备什么礼物,讨人欢心对他来说从来都是困难的事情。哥哥送了黄花梨的笔筒,上面雕刻着松树,古朴生动。寓意寿比南山不老松。他看得出爷爷很高兴,笑得一脸褶子。

他站在角落里,心里有些难受,不过很快释然,爷爷,不喜欢自己是对的,如果他想长命百岁的话。

筵席接近尾声,很多人都已经告辞,他扭头看见一双晶亮的眸子,也不知道看了他多久。陈墨嘴角有一丝淡淡的笑,他开始以为,那和周围的人一样,除了嘲讽便是不屑。

院落的芭蕉三两只,高而阔的叶子隐起少年的身影不成问题。他看见哥哥和梁家的两个男孩子站着说笑。

“那个蠢猪,连礼物都不送,真是从小野惯了,没见过世面!”

一个人从他身后走出来,拍拍他的肩膀,将他拉在身边比肩而站,对着他们微微一笑:“蠢猪在说谁?”

“蠢猪在说他。”哥哥抬手指向孟行。

噗嗤,他终于忍不住笑了出来。不笨的哥哥也反应过来口误,脸色变得很难看,可是自家的寿筵,总不可能出手打人,体面永远比憋出内伤重要。

很久的后来孟行也曾问过陈墨,他明明不是一个逞口舌之快的人,为何当日要帮他?陈墨并没有回答。

这样小小的细节在他记忆中占据很重的分量,于是,造就后了后来一枚性情抽风,损人不利己的狗腿忠犬的诞生。华丽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