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篇第6章第7节不做“小喇叭”
古时候,有个小国的使者到邻居的大国朝见,进贡了三个一模一样的金人,价值连城,让皇帝高兴极了。
可是这小国的使者同时出了一道题目:“这三个金人哪个最有价值?”以证明大国人才济济。
皇帝想了许多的办法,请来珠宝匠检查,称重量,看做工,没有任何区别,都是一模一样的。怎么办?使者还等着回禀呢。泱泱大国,不会连这个小事都不懂吧?最后,有一位老大臣说他有办法。
皇帝将使者请回大殿,老臣胸有成竹地拿着三根稻草,插入第一个金人的耳朵里,稻草从另一边耳朵出来了,第二个金人的稻草从嘴巴里直接掉出来,而第三个金人,稻草进去后掉进了肚子,什么响动也没有。老臣说:“第三个金人最有价值!”使者回答:“答案正确。”
稻草从第一个金人另一边耳朵掉出来,这是指这个金人听事却不记事;第二个金人的稻草从嘴巴里出来,就是说这个金人听事后就随意传播出去;而最后那个金人的稻草却掉进了肚子里,说明他把事情保守得很好,不会轻易向他人宣扬。我们做人也应该是这样,只有能保守秘密不传闲话的人才最有人缘。
每个人都有秘密,按照现在的话来说,就是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个人隐私的东西。既然是秘密、是隐私,就不想让更多的人知道,最多是朋友,尤其是好朋友之间的你知、我知。
一个人,当他到了青春期的时候,随着思想的成熟,自我意识也相应的加强了。这时候就开始有属于自己的秘密,就开始在一定范围内向别人保密,甚至是自己的家人和自己最亲近的父母也不例外。有意思的是,这个秘密却通常会告诉身边的好友,当然是有条件的,就是希望好友能为自己保密。如果朋友有意无意地泄露了秘密,那么不会有人再对他说秘密了,而泄露秘密的人也就失去了诚信。
美国人交朋友有不少准则,而其中,交友的第一条准则是“为朋友保守秘密”。乍然一听,令人感到有些奇怪,为什么不是别的,偏偏把“为朋友保守秘密”定为第一准则呢?
秘密,是任何人都有的。一个孩子,长到13岁,自我意识增强了,他就开始在一定的范围内向别人保密,即使是对最亲近的父母亲,也不例外。可是,对自己的好朋友,他却可以敞开胸怀,交出自己的秘密。
但是,有一个条件,他把自己的秘密告诉了你以后,你得为他保密,不然,以后他就再也不会把秘密告诉你了。这种要求朋友保密的愿望,会随着年岁的增长而越来越强烈。
每个人总有一些属于个人隐私的东西,既然是“隐私”,就不会广为人知,有的就只能在挚友之间“你知、我知”。
隐私权在西方社会是一种很普遍的公民权利,是最基本的人权之一。比如自己的私生活,一般不会让朋友过问;自己的财产,也不会轻易向朋友公开;除非受到邀请,是不会随便去朋友家中“串门儿”的;除非相约,是不会与朋友一起“吃一顿”的……
事实上,对隐私权的保护,我国早已有之,古代圣贤大儒均视其为人性的基本部分,对其极为尊重。从我国的建筑风格来看,无论王侯豪宅,还是百姓草堂,外皆有高墙围护,内设院落分隔,既有曲径相通,又有门窗相隔,无非是为保护自己有一个相对幽静、自由的空间,免受烦扰,放松身心,这不就是在保护隐私吗?
汉朝的张敞,是一个高官,更是一个情种。他与妻子恩爱非常,还常常为妻子画眉,一时,在京师长安传为佳话。但有伪道学先生以此为“有伤风化”,竟向皇帝告了御状,想让皇帝摘下“道德败坏”的张敞的乌纱帽,以“匡正世风”。但皇帝并不听伪道学先生的使唤,他不仅未责怪张敞,反而当着文武百官的面说:“画眉是夫妻间的事,我管不着。夫妻间还有比画眉更亲密的事儿,我也去管吗?”显然,这是在保护张敞夫妻的隐私。
有的人每当遇上些伤心事,譬如涉及家庭纠纷、生理缺陷和个人安危之类的个人“隐私”,一个人闷在心里实在很不舒服,往往希望能在挚友面前倾诉。但在朋友面前倾吐的秘密不希望让其他人知道。
只有为朋友保守秘密、守口如瓶,才能得到朋友的信赖,友谊才能不断加深。反之,如果不把为朋友保守秘密视为一种义务与责任,反而热衷于蜚短流长,不但会失去朋友,而且还会失去周围同事对你的信赖,你最终还是逃不过孤家寡人的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