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第二节常赌必输的大概率
概率博弈中有一个“大数定理”,其内容是:在随机事件的大量重复出现中,往往呈现出几乎必然的规律。简单地说,在实验条件不变的情况下,重复试验多次,随机事件出现的频率近似于它的概率。
约翰?斯卡恩在他的《赌博大全》中写道:“当你参加一场赌博,你要因赌场工人设赌而给他一定比例的钱,所以你赢的机会就如数学家所说的,是负的期望。当你使用一种赌博系统时,你总要赌很多次,而每一次都是负的期望,绝无办法把这种负期望变成正的。”
约翰?斯卡恩从客观上点明了赌博注定会输的原因。举例说,假如你和一个朋友在家里玩“猜硬币”,无论谁输谁赢,这都是一个“零和游戏”——一个人赢多少钱,另一个人就输多少钱,不需要花费成本(其实这样说并不准确,你们都要花费时间成本)。但是在赌场就不同,赌场会有各种成本投入,如设备、人员、房租等,更何况赌场老板还要赚钱,这些开销都会摊到赌客身上。姑且假设这些开销为10%,也就是说,赌客们拿100元来赌,可只能拿走90元,长期下去,每个人的收入肯定小于支出,赢利概率是0.4737。
现在你可以把所有赌客看成一方,把赌场看成另外一方,因为每个人的概率都是0.4737,也就是说,每赌一次,输的可能都比赢大一点,次数越多,这个差距就越会显现出来,并决定最终的结局——赌客血本无归。
正因为如此,反对赌博不只是一种合乎道德的做法,也是一种明智的策略选择。当你参加一场赌博,赢钱将是负的期望。所以,除了小金额赌博有一点娱乐功能外,赌博只会危害社会。
从大数定理的角度来看,这条法则千真万确,只是它需要一个条件:这件事重复的次数足够多。大数定理告诉人们,在大量的随机事件的重复中,会出现多次的均衡,也会出现必然的规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