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第三节两害相权取其轻
同时面对两种利益,当然是选择利益较大的;同时面对两种损害,当然是选择伤害较轻的。一言以蔽之,利弊权衡,自然选利重害轻的。但有些人过于看重钱,而忽视了其他利益。顽猴博弈就是在多重利益面前,正确选择。
陶朱公原名范蠡,他帮助越王勾践打败吴王夫差以后,急流勇退,转为经商。他谋划治国治军的功夫厉害,经商赚钱的本事也不差,成了大富翁。
后来,他的二儿子因杀人被囚禁在楚国。陶朱公想用重金赎回二儿子的性命,于是决定让小儿子带着许多钱财去楚国处理这件事。
长子听说后,坚决要求父亲派他去:“我是长子,现在二弟有难,父亲不派我去反而派弟弟去,这不是说明我不孝顺吗?”
陶朱公的夫人也说:“现在你派小儿子去,还不知道能不能救活老二,不如派长子去吧!”
陶朱公不得已,就派长子去办这件事,并写了一封信让他带给以前的好友庄生,叮嘱他说:“你到了之后就把钱给庄生,一切听从他的安排。”
长子到楚国后,按照父亲的嘱咐把钱和信交给了庄生。庄生看了信之后对他说:“你先回去,即使你弟弟出来了,也不要问其中的原委。”但长子告别后并未回家,心想把这么多钱给他,如果二弟不能出来,那不吃大亏了?
其实,庄生虽然穷困,但非常廉直,楚国上下都很尊敬他。他并不想接受陶朱公的贿赂,只准备在事成之后再把钱还给他。陶朱公长子不知原委,以为庄生无足轻重,不值得信任。
第二天上朝时,庄生向楚王进谏,说某某星宿相犯,这对楚国不利,只有广施恩德才能消灾。楚王听了庄生的建议,命人封存府库,实行大赦。
陶朱公长子听说马上要大赦,心想弟弟一定会被赦免,那给庄生的金银就浪费了,于是又去见庄生并要回了钱财。
庄生被他这种行为激怒了,又进宫向楚王说:“我以前说过星宿相犯之事,大王准备修德回报。但现在我听说陶朱公的儿子在楚杀人被囚,他家里拿了很多钱财贿赂大王左右的人,所以大王并不是为体恤社稷而大赦,而是由于陶朱公儿子的缘故才大赦啊。”楚王于是下令先杀掉陶朱公的二儿子,然后再大赦。结果陶朱公的长子只带了弟弟的尸骨回家。
长子回家后,陶朱公说:“我早就知道他一定会害了他弟弟!他并非不爱弟弟,只是因为他年少时就与我一起谋生,所以看重钱财。而小儿子一出生就生活在富有的环境中,所以轻视钱财,挥金如土。我坚持要派小儿子去办这件事,就是因为他舍得花钱啊。”
自古以来,金钱的诱惑极大,很多人要钱不要命,追逐金钱,置诚信于不顾,到最后必将付出惨重的代价,甚至包括生命。就像陶朱公的长子,他身在富贵之家却视钱财如生命,甚至在弟弟身陷困境时向庄公索回钱财,失去了别人的信任,断送了弟弟的性命。
一个有理性的人都会算这样一笔账:拿生命与金钱相比,生命重若泰山,金钱轻若鸿毛。金钱乃身外之物,生不带来,死不带走,所以人生在世,不应把金钱作为生存唯一的基石,更应该看重的是做人、做事方面所必须具备的高贵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