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明月下西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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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章 凉州歌(3)

楼誉也不追问,放下茶杯,似笑非笑:“上青楼听曲饮酒甚是风雅,但若是一个月花了上千两银子在里面,就不是那么风雅了。一个区区州府参赞每个月的饷银能有多少,天天抱着翠玉姑娘乐不思蜀,钱袋子却不见空,张大人不觉得奇怪吗?”

张成渊一头冷汗,自己下属参赞钱江痴迷翠玉,每日都去捧翠玉的场子,他是知道的。凉州城天高皇帝远,少有贵人亲临,包括他在内的几个州府官员就是土皇帝,平时贪饷挥霍惯了,包个红牌姑娘算不上什么大事,从前哪里有人管,没想到世子殿下竟然此时提了出来。

张成渊心里明镜一样,楼誉此时是敲山震虎,震的就是包括他在内的一干凉州城地方官。

心中惊惧,暗地抹了一头汗,战战兢兢道:“属下明白,回去立刻着人细查,如有贪饷受贿有违国法之事,定不轻饶。”

楼誉点头,终于春暖花开地一笑,放下茶杯,做了个送客的手势,欣然道:“张大人闻弦音知雅意,不愧为国之栋梁,今日就到这里,大人辛苦了,且回吧。”

守备大人终于缓了口气,一脸菜色地被送出将军府时,只觉得好像生了场大病通身湿透,浑身无力,心道,世子殿下每天不是练兵就是巡夜,再不然就是过问军务,还时不时管管人家上青楼的事情,精力充沛得恨不得拆天,他就不累吗?是不是该给这位小爷找个女人了?

天色早黑,将军府里已掌灯,侍女锦绣早早备好了热水浴桶,只待世子殿下沐浴休息。

楼誉常年在边塞,凌南王妃心疼儿子风吹雨打辛苦,不远千里把自己最得意的贴身侍婢锦绣送了过来,一是照料儿子起居饮食,二是王妃也存了些小心思,儿子都这样大了,京城中和他那般年纪的贵族子弟,府里早就妻妾成群,有的连孩子都生了好几个,偏偏自己儿子没有动静,不要说世子妃,连侍妾都没一个。都说凌南王世子俊美英武名冠上京,得无数女子倾慕,可他就是不多瞧一眼,整天带着一群血气方刚的军士呼啸来呼啸去,那她要什么时候才能抱孙子。

凌南王妃焦虑之余,便不顾儿子反对,千里送美人。锦绣温柔乖巧,无论相貌性情,做儿子身边人都再合适不过。都说日久生情,说不定能让自己这个铁石心肠的儿子开开窍。

这边凌南王妃得意地打着小算盘,那边锦绣也就有了些缤纷旖旎的小心思。世子殿下英姿夺人,俊美无双,上京城里那些沉溺酒色的纨绔贵族公子哪里能比,如若能入他青眼,不知是多少女子求之不得的好归宿。

由于存了这特别的心思,锦绣做起事情来,格外用心用力。

早上操练,下午又谈了几个时辰的事情,世子殿下最需要的是热汤沐浴,好好放松一下,此时热水已注满,白节香已点上,清酒已备好,干净的衣物也整齐叠好放在池边,等了半天却不见人,锦绣只好到前厅来请。

对母亲千里迢迢送锦绣这事,楼誉觉得很无聊、很多余,却拗不过母亲的坚持。

好在锦绣被教育得很好,低眉顺目,懂得什么时候该说话,什么时候该闭嘴,不算太烦人,照料起居饮食也妥帖周全,没有出过什么错。楼誉便可有可无地允了,只要不妨碍他行军打仗,母亲高兴送,就随她。

此时见锦绣来了,楼誉伸了个懒腰,问道:“你做的桂花甜糕还有没有?”

锦绣一怔,世子殿下不爱甜食,怎么这会问起这个,小心答道:“还有一些,今天新做的,殿下要尝,奴婢这就去端来。”

楼誉点头;“打个包,我带走。”

锦绣赶紧将桂花糕取了来,细心用纸盒子包了,方递到世子手里。

楼誉接过,热腾腾的还烫手,满意点头。招手让刘征过来,问了几句,却不进后堂,而是带着刘征,转脚出了前厅,翻身上马,径直往城外的驯马场方向去了。

锦绣倚门看着楼誉的背影在夜色中渐渐变淡,心中有些失落,这么晚了,世子殿下是要去哪里?

驯马场后面就是马厩,边上一个低矮的土坯草房,是马夫们堆放草料的地方,此时里面传来一声叫骂:“他娘的,狼崽子,你吃还是不吃!”

“砰”一声,一个碗被扔到墙角,里面的粗米饭撒了一地。

赵无极脸都绿了,世子吩咐不许饿着,可这狼崽子凶得很,摆出了一副绝食的样子,死活不低头。依他的性子,早就绑起来灌下去,可世子又说不让绑,这事情怎么办?

看着赵校尉铁青着脸,束手无策转来转去兜圈子,郑海龙、王贵、张猛面面相觑。仗是打惯了的,哄孩子还是头一遭,纠缠了那么多个时辰,这脏兮兮的小孩儿甚是有骨气,软硬不吃,让一帮大老爷儿们很是无奈。

弯弯坐在墙角,脚上被锁犯人的铁镣锁着,手里却不空,稻草、木杆、铁块、泥巴……抓到什么扔什么,也不管扔不扔得中,劈头盖脸地往赵无极头上招呼。

自己到底是造了什么孽,和这狼崽子纠缠不清。赵无极狼狈躲闪,扯掉头上的一根草,怒气冲冲,眼睛瞪得像牛铃:“你不吃,我就把那只黑豹烤来吃!”

说罢作势转身要走,弯弯一听,大急,像只被踩到尾巴的猫,怒吼一声,噌地跳起冲过来,急怒之下也顾不得什么招数,直接上最原始的武器,抓住赵无极的手,亮出两排牙齿,一口咬了下去。

她人小力大,这一口咬下去,立刻见了血。

赵无极痛得大叫,手臂用力一甩,便把弯弯小小的身体甩了出去,镣铐声响,重重地摔在地上,震起一片尘土。

弯弯抹去嘴角的血,龇牙咧嘴爬起来,恶狠狠地瞪着赵无极,奋不顾身地再次扑了上去。

“还来?”赵无极没料到这狼崽子那么野,一副皮厚不怕痛的样子,也被激起了杀伐狠戾之气,军中最烈的马,老子都能驯服,还驯不服你这狼崽子?

赵无极显然故意遗忘了之前在紫红大马上吃瘪的遭遇。决定给这狼崽子一点教训,见弯弯再次扑过来,便一掌重重扇了过去。

弯弯脚上有重重镣铐,身体无法灵活转动,躲不开这一掌,如果被扇实了,难免落得个牙飞血流的下场。

“赵哥……”王贵有些不忍,刚想出言劝阻,只听得一声清亮的喝令响起。

“住手!”

一只手稳稳捉住赵无极挥出的手掌,来人随后迎上扑过来的弯弯,顺势抱住,灵巧一转身,便将弯弯护在怀里。

“谁拦我?!”赵无极怒气冲冲回头,一眼瞥过去,顿时如针刺过的皮球,瘪了。

楼誉抱着弯弯,目光凉凉地斜睨过来。只一眼,就将赵无极逼进了最尴尬困窘的境地。

赵无极涨红了脸,摸着后脑勺,嗫嚅道:“将……将军,他不肯吃东西,扔了好几碗饭,还砸人,我……我就是教训他一下……”

刘征狠狠瞪了他一眼:“老赵,你猪脑子,你的力气多大,这一掌打下去,这个小鬼不被你打残了才怪。”

赵无极看看自己手上齿印鲜明,鲜血淋漓的伤口,欲哭无泪:将军啊,老刘啊,这小鬼哪里是一般小孩,他是个野得不能再野的狼崽子啊,你们就看到我打他,怎么没看到我被他咬的时候?

被楼誉抱着,弯弯兀自不服地乱踢乱咬,像只发疯的小兽。正玩命挣扎着,突然嘴里一甜,被楼誉塞了个东西进嘴,甜甜的、香香的,整个人顿时傻住,也不拼命了,鼓囊着小嘴嚼了嚼,只觉得软甜香糯,入口即化,好吃得要命。

她这一生野鸡粥是吃了很多,烤野兔子、烤野鸟也吃过不少,但哪里吃过这么精致讲究的糕点。

一口囫囵吞下去,意犹未尽咂吧着小嘴,把嘴边的碎屑也舔了个干净,然后愣愣地盯着楼誉手上的糕点,两眼发直。

弯弯身量未显,身高只到楼誉肩下。楼誉拈了块桂花糕,半蹲下来,看着她的表情,心里暗笑,却淡淡道:“好吃吗?”

弯弯咕嘟一声,忍不住吞了口口水,盯着糕点,不说话。

“现在开始,你回答我一个问题,就能吃一块。”楼誉摇着桂花糕,诱骗弯弯。

弯弯看看这个骗死人不偿命的将军,又看看他手里的甜糕,目光在这个漂亮得不像话的男人,和好吃得不像话的糕点之间游移,犹豫了半晌,咽了无数口水,终于点头。

赵无极和刘征齐齐傻眼,看惯了世子殿下铁血杀伐的一面,没想到他哄孩子还有一手,真是让人不得不服。

楼誉笑眯眯地往弯弯嘴里塞了块糕点:“小鬼,听你的口音是梁国人,你叫什么名字?”

“我……我不叫……小鬼,我叫弯弯。”弯弯咀嚼着甜糕,艰难开口,拐着舌头,好不容易连贯起来说了句话。

“哦?”楼誉眉梢轻挑:“明月弯弯的弯弯?”

“不是,是……宁……宁弯不折的弯弯。”说了几句话后,弯弯终于找回了些说话的感觉,言语之间流利了很多。

“有点意思,人家都说宁折不弯,你却宁弯不折,谁给你取的名字?”楼誉饶有兴趣。

弯弯眼睛盯着甜糕,不吭声。

楼誉很知情知趣地往她嘴里又塞了一块。

弯弯心满意足地咬着甜糕,眼睛亮晶晶的,声音清脆:“阿爹说,宁折不弯有什么好,一把好刀折了就是废铁,一个人死了就什么都不是,所以他让我宁弯不折,不管想尽什么办法,都要好好活着。”

她吃着这辈子都没吃过的好东西,笑得眉眼弯弯,只觉得口舌生香,一直甜到心里。那股甜意把心中的悲愤气恼都消融了,看眼前这个年轻将军也顺眼许多,因此说起阿爹的话来像背书一样,流利得很。

看着那双晶莹透亮的眼睛,赵无极目瞪口呆,大大后悔,心道,臭小鬼,早知道你那么爱吃,我就把伙房里的烤鸡给你连盆端来了,也省得被你咬一口。

赵无极不知道,弯弯带着一马一豹,在这也西草原上叱咤风云称霸多年,逮鸡杀鸡,遇兔子杀兔子,让各种肉类动物闻风丧胆,什么野味没吃过,才不稀罕什么烤鸡,如果他真的端了盆烤鸡过来,也免不了再被咬一口。

楼誉点头,觉得这小鬼的阿爹真是个妙人,说的话大大有道理。

大方地又赏了一块桂花糕,问道:“你阿爹呢?”

弯弯想起容衍,脸色就变了,低下头,手里拿着桂花糕,也不往嘴里送,眼泪在眼眶里滚啊滚,半晌,滑落下来。

楼誉一看,心里便有些数了,也不再追问,将手里的桂花糕一股脑儿塞到弯弯怀里,道:“比桂花糕好吃一百倍的东西,想吃吗?”

弯弯泪眼蒙眬抬起头,吮吸着手指,留恋着桂花糕的美味,毫不犹豫地点头如捣蒜。

刘征看着弯弯一脸泪痕,点头之快之坚毅,完全不输刚才和赵无极拼命之时,暗自好笑,真是个百年一遇的吃货啊。

楼誉颔首,继续蛊惑:“要不要留下来,留在我这里,天下所有的好东西,你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弯弯抹去一脸泪,小鹿般的眼睛圆溜溜地看过去,将信将疑。

楼誉只觉得,那晶亮的眼神清溪冰水般流过,熨帖得自己的心不知不觉地柔软起来,唇边笑意渐盛:“你不信?”

弯弯把头摇得如拨浪鼓:“你之前说话不算话,我不相信你。”

楼誉微微望天,嘴角抿了抿,叹道:“好吧,我发誓,这世上所有好吃的东西,只要弯弯想吃,我就一定让他吃得到!”

阿爹说,发誓是很重要的,特别是男人,发了誓就轻易不会改。弯弯终究是小孩儿心性,被香甜的食物诱惑,又听得楼誉发誓,便动了心,天天能吃这么好吃的东西,可比在草原荒漠上追兔子强多啦。如果这个年轻将军说话不算数,再跑就是了,以自己的轻功,偷偷摸摸地跑,谁能拦得住?

弯弯小脑瓜子转了十几个道道,想得明白了,便痛快点了头。

看着这小鬼眼珠子乱转,不自觉地露出狡黠的目光,楼誉觉得有趣得很。

战场上最缺的就是斥候人才,易得精钢兵,难得好斥候,这小鬼一身轻功了得,驯马的本领非同一般,眼神明亮,灵活过人,是个天生的好料子,加以锤炼,将来便是斥候营中的佼佼者。

彼时,一心一意挑兵苗子的凌南王世子并不知道,今日许下的这个誓言会成为他最痛的遗憾,终其一生,不得解脱。

被桂花糕收买的弯弯,很没有节操地在黑云骑里住下了。

她估计是整个黑云骑里年纪最小的兵,又没学过骑射,虽然身法轻灵过人,但是摆在打架形态基本以群殴为主流的军队里,就属于“上阵拿不起砍人长刀,下马拉不开铁胎硬弓”的废柴。

所以,当刘征思考要把这根废柴塞到哪里去的时候,很是费了一番脑筋。

斥候营最合适,可惜现在年纪太小,性子太野,送进去绝对是个惹是生非的主儿。

前锋营?等于送死,直接拿把长刀砍死他比较快。

弩箭营?呸,小鬼还没有一把长弓高,射箭?射个头。

伙房?这个吃货进了伙房,估计所有人都要饿肚子,这货太能吃了啊。

就在刘征愁眉苦脸,绞尽脑汁的时候,楼誉轻描淡写地给了个去处—马厩。

刘征如醍醐灌顶,一拍大腿,赞道:“世子英明!”

还有比马厩更适合弯弯的地方吗?

紫红马本来就是她的小宠物,既然主人当了兵,宠物自然就充军了,于是堂堂野马王连个入伍仪式都没有,就悲催地成了一匹光荣的军马。

像野马王那么难驯的马,自然只有弯弯能骑。连野马王都能骑的人,自然能骑所有的军马。

加上马厩地处偏僻,味道又重,平时少有人来,就算黑豹跟着一起住下,也不怕这小鬼放豹行凶,招惹是非。

刘征越想越合适,兴奋地立刻着手安排。

其实也不用什么安排,只需要把靠近马厩的那间草房腾出来,收拾一下就行,反正这小鬼一人吃饱全家不饿,除了一身脏得看不出颜色的皮袍子,什么金银细软衣物被子一概全无,空手入住,方便得很。

就这样,弯弯荣升黑云骑的小马夫。

可没过几天太平日子,黑云骑的马夫们集体受不了,找到刘征声泪俱下地哭诉,新来的小马夫太霸道、太无耻,抢床、抢被子、抢吃的,但凡他缺的,都用抢的。

问题是他什么都缺,所以什么都抢。他身手又好,马夫们哪里是对手,短短几天,家当就快被抢光了。

紫红马和黑豹更不是善茬,一个是生人勿进,谁靠近踹谁,一个是见人就亮利齿流口水,好像长那么大没吃过肉。

野马王也就算了,谁架得住和一只黑豹做邻居?

刘征被吵得头痛,长叹真是个惹祸精啊。只好又去找楼誉,人是你留下的,麻烦是你揽的,你总得拿个主意。

楼誉从一堆军情简告中抬起头,笔头轻敲案面,声声清脆,淡淡道:“那个马厩全给弯弯,你回头把黑云骑最难驯性子最野的马都送过去。”

刘征恍然大悟,恨不得抱着楼誉的腿,再赞一声,世子英明。

既然把同行都赶走,占了那么大一个马厩,就该多做些事情。

刘征心里暗暗数着黑云骑品性恶劣最难搞的几匹马,头名紫红马,嗯,那是他家的,还有斑豹、乌骓、赛风驹……匹匹“恶行”累累,摔了无数骑师,踢了无数马夫。

当匹马还挑人骑?这回你们惨了。

刘征乐呵呵地把楼誉的吩咐执行彻底。当晚,马夫们都动作迅速,很快把这些恶名昭彰的名驹像烫手山芋一样通通扔到了弯弯这里。

就这样,弯弯一人独霸最大的马厩,手下管理着最凶横的马匹,成了黑云骑名声最臭、最霸道的“弼马温”。

这一天秋高气爽,微风拂面。

弯弯又带着马群出动,到也西草原上去打野食,她骑在紫红马上领头奔驰,一匹匹高头大马无鞍无辔,神气活现地紧随其后,马群轰隆隆飞奔而过,蹄声如雷震动,引得校场上的新兵们无不侧目。

“专心,看什么看?”

带兵训练的校尉厉声训斥,却被群马震起的漫天烟尘呛了一下,不由自主大声咳嗽,眼神无奈。

这小鬼哪里是马夫,简直就是个混世魔王。

好马就是要畅快奔跑,也西草原的野马群之所以天下闻名,那是因为它们整天在草原上无拘无束地奔驰。

正是千日草开得最盛的时候,不去广阔浩大的草原,憋屈在小小驯马场里,能驯出什么好马来?窝在马厩里的是家畜,不是神驹。

弯弯骑在大红上飞奔,对黑云骑的驯马方式非常不屑。

草原的天,万里无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