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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章 拓跋宏达番外

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都不知道你在说什么,这种文绉绉的话语体系不适合我,拜托以后不要用诗歌体和我说话,动不动就吟句诗弄个对子,简直可以把人腻歪死。

我是拓跋宏达,雪峰山里长大的野小子,你最好不要笑话我大字不识一箩筐,因为下一秒,你就会被一把重五十多斤的黑铁大刀拍飞。

我大哥是山阳部落第一勇士,从小就是我崇拜的对象。

长大后,我成了他,更超越了他,不仅是山阳部落第一勇士,还是黑云骑第一猛将。

第不第一其实不重要,重要的是,我遇到了弯弯。

人如其名,她笑起来,好看得就像天上的弯弯明月,嘴角弯弯,眼睛弯弯,比山泉水还要甜美,沁人心脾。

第一眼看到她时,她披头散发,全身湿漉漉地从水里跳出来,吓了我一跳,还以为是山中的妖怪现了形。

呵呵,如果妖怪都长得那么好看,我都愿意搬到妖怪洞里去住。

她恶狠狠揪住我衣服,瞪圆了眼睛看着我,那一刻,我有着莫名的欢喜,比猎到一头老虎还要高兴。

那时年纪小,懵懂不知情为何物,只是纯粹的喜欢了,喜欢看着她,喜欢陪着她,喜欢为她做这做那,喜欢被她指使着去做这做那。

她像极了春天山上开的野花,生机勃勃,野气十足,和一头刚长牙的小兽一样,张牙舞爪龇牙咧嘴,却精灵可爱得很。

我特别喜欢她的眼睛,晶莹清澈,仿若半透明的琉璃,顾盼间,带着浅褐色琥珀的光芒。

我们山阳人,有着异域的血统,眼睛不是纯黑色,而是淡淡的绿色,向来被中原人视为不祥。

我们族人因此备受歧视和憎恶,无论是朔国还是梁国,很多自命正统的人看我们的眼神,都含着刀藏着剑,充满了冷淡和警惕,好像我们是没有驯服的野兽。

弯弯的眼睛也不是纯黑色,想必年幼时,也受过不少类似的鄙视和欺凌,但她的眼底却没有一丝阴影,永远那么自信灵动神采飞扬,眸光流转,璀璨熠熠如同天上最亮的星辰,美得让人无法逼视。

和她待在一起,即便只是看着她,都会不由自主地满心欢喜,充满动力和信心。

眼有异色又如何?异族血统又如何?

她的出现,如同旭日高升,光芒四射,把我,把我们族人心底隐藏的那一点点自卑,全部融化消解,就连拓跋当当下山进城,也扔掉了那蒙住眼睛的头纱。

弯弯是男是女,这个问题,对我来说,根本不是问题。

她是女子,我会陪着她,他是男子,我也会陪着他,这没有差别。

我在黑云骑拼命征战,挣下累累军功,就是为了当上大将军,这样才能有更大的力量去守护她。

弯弯,你不用怕,没了阿爹,还有我,没了楼誉,还有我,什么人都没有了,我也会一直都在。

大哥说,凌南王世子是难得的将才,其他人的话我不信,我哥的话,我却是信的。

楼誉的脸虽然白了点,但确实有些真本事,我很少服人,对他,却不得不服。

论武功,我打不过他。

打不过就是打不过,我们山阳人向来磊落坦荡,输了就要认输,没什么丢人的。

论谋略……

论文才……

论指挥作战……

呃,反正他不错,放在哪里都能称得上勇士。

但就是这么一个人,在我看来,也配不上弯弯。

不过弯弯也喜欢楼誉,她看他的眼神,和看我的眼神不一样,带着少女的羞怯。

我并不难过,她喜欢谁没关系,我喜欢她就好了。

我会保护弯弯,楼誉如果敢对她不好,我随时随刻准备着和他打一架。

可是,还没等我成为大将军,楼誉就把弯弯弄丢了,知道这个消息时,我头发直竖,血液逆流,恨不得一刀劈了他。

那时的我,全身都是暴戾之气,遇神杀神,遇鬼杀鬼,想杀掉所有和这场阴谋有关的人。

楼誉说,匹夫之勇,不足以报仇,反而会枉送性命。

我知道他说得对,那些坏人很多,一条命换一条命不划算,他的脑子比我好使,替弯弯报仇这件事,我决定听他的。

去塞北之前,楼誉派人送了个锦囊给我,里面只有一个字,这个字我正好认得,就是“忍”。

心字上面一把刀,这四年,我心时刻如同被刀割着,忍得很辛苦。

生死离别,让我明白了很多,再不是那个一腔热血却莽撞无知的少年。

曹觉是个疑心很重的人,但他却很信任我,也许在他看来,我没脑子冲动又悍勇,最容易收服和驾驭。

我便顺水推舟地装傻,其实也不用怎么装,只需要把满腔恨意全都藏起来就行。

但这很难。

塞北苦寒,积雪三尺,寒风似刀,这都不难挨,最难挨的是,清冷孤寂的夜晚,看着天上那轮弯月,浓烈到化不开的思念、担忧和仇恨。

弯弯,你还活着吗?你在哪里?过得好不好?

每当想到这里,心中的恨翻江倒海压抑不住,无数次差点忍不住拿刀冲进曹觉的营帐,砍了他泄愤。

小不忍则乱大谋,楼誉在龙虎卫中安插的人手并不止我一人,他们不时把上京的消息传递给我,那些消息,就好像一桶桶冷水,将我心中沸腾的杀意暂时浇灭。

我忍,直到四年后,楼誉收网,将太子党羽一网打尽。

那一天,我一刀削掉了曹觉的脑袋,心中却非常惘然。

大仇终于得报,可是弯弯,你在哪里?

弯弯终于回来了,却只剩下了半条命一口气。

幸好有容晗。

容小白脸虽然不会武功,但在我看来,他比楼誉要靠谱,至少他把弯弯从死地救了回来,仅凭这一点,我就对他大有好感。

楼誉去江南找弯弯,我和容晗也跟着去了,楼誉默默地看着弯弯,我们也默默地看着他们。

弯弯在江南过得很好,我们三个都不约而同地不忍心去打扰她。

这样安静平和简单纯朴的生活,对弯弯来说弥足珍贵,可以修补她内心的伤痕。

楼誉喝了三杯茶,弯弯为什么要他喝这三杯茶,其实到现在我都没有弄清楚。

我问容晗,他只是笑着叹了口气。

后来,我看到楼誉和弯弯在枇杷树下相对而坐,弯弯微笑,他牵着她的手。

这一幕分外静谧美好,就像一幅画。

我心里说不出什么滋味,似酸似甜似高兴似难过,总之很奇怪。

当晚,我和容晗喝了十坛子女儿红,酩酊大醉。

醉梦里,弯弯冲着我笑,如风雨过后破云而出的旭日骄阳。

酒坛子滑落一边,琥珀色的酒液滴落地面,我趴在桌子上,嘴角牵起一丝满足的微笑。

大哥说我死脑筋,部落里健壮美貌的姑娘多得是,为何全心全意扑在一个人身上。

他不明白,健壮貌美的姑娘是很多,但都不是弯弯。

固执如牛也好,死脑筋也罢,我只喜欢弯弯。

她就像雪峰山顶绽放的雪莲花,圣洁美丽,不可近亵。

我从未想过要将她占为己有,我只希望能在她身边,看着她幸福快乐。

足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