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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章 发展性心理问题(25)

健康和谐的性生活是亲密关系的催化剂,可以促进婚姻的幸福美满。在夫妻性生活中,首先,要尊重对方的意愿,不要仅从自己的需要出发而强迫对方。如果对方心情不好或者身体不适时,要懂得体谅。有些人对性生活过于冷淡,可能是生理方面的原因,也可能是心理原因。但是相关的研究表明,性生活的冷淡大部分是由于心理原因。有些人由于一些创伤性的经验或者受到了错误信息的恐吓而对性生活产生了恐惧心理,有些人由于没有与另一半很好地配合而产生了不良的体验,这些都会造成性生活的不和谐。这个时候就需要双方的相互理解和宽容,用温情来感化对方,消除疑虑。其次,要增加相关的性知识,对男女的生理构造和需求有所了解。丈夫应该在性生活中耐心引导,妻子也应该主动配合丈夫,不要一味地被动。夫妻双方可以坦诚地交流自己在性生活中的感受和体验,不断改善性生活状态。此外,夫妻双方要多一些理解和安慰,在性生活中没有达到满足时不要嘲笑或责怪对方,否则可能由于压力过大而造成心理上的性功能障碍。

性生活不是一个单纯的生物行为,它在很大程度上受到心理因素的影响。夫妻之间的感情亲密程度会影响性生活的质量,相互的理解和鼓励也会改善性生活的状态。

4.5离婚和再婚

4.5.1基本问题离婚是指夫妻双方依法解除婚姻关系。夫妻在家庭生活中彼此心理的不协调和对立会造成双方的心理冲突。这种心理冲突如果不断积累、激化,就会导致离婚,因此,离婚是心理冲突恶化的结果。

尽管成功的婚姻可以通过双方的努力来实现,但是还是会有夫妻双方对婚姻生活适应不良而引发不同程度的问题和心理冲突,如果心理冲突达到了无法挽救的地步,或者夫妻双方没有在关系一开始出现问题的时候进行努力,就会最终导致关系的破裂。婚姻关系中的解体不同于一般人际关系的失败,两个普通朋友说散就散完全有可能,然而,夫妻之间的亲密关系一旦失败,就很容易产生强烈的不安与愤怒的情绪。夫妻关系的结束比友情难很多,主要原因是在一段亲密关系中,双方都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感情,而且对彼此做出了承诺。一旦这种关系解体,则在心理上会产生巨大的失落感,以及对对方的责怪。在许多方面,离婚的人和丧偶的人很类似。然而,在情绪反应上,两者有所差别。对于丧偶的人而言,活着的一方会因为死去的一方而感到悲痛,甚至愤怒,这种强烈的情绪反应可能被长期的抑郁情绪所取代。但在离婚中,愤怒的情绪比悲痛更加强烈,这种情绪会对一个人的心理健康状态以及未来的情感历程产生破坏性的影响。对于中年人而言,离婚在心理上造成的创伤甚至比失业或死亡还要强烈。在婚恋问题相关的心理咨询中,中年人很大一部分困扰是来源于情感上的压力。可见,离婚问题是中年人面临的主要危机之一,会对他们的心理状态产生很大的影响。

近几年来,中国的离婚率不断攀升,离婚率从二十年前的0.7%上升到现在的5%,有些大城市的离婚率甚至达到了39%;离婚的年龄分布呈低龄化趋势;从离婚的原因来看,与过去因夫妻一方的过错(如家庭暴力,不忠诚等)而导致离婚相比,如今造成离婚的原因往往是因为夫妻之间的情感矛盾或是对婚姻生活质量的不满意等心理层面的问题。

再婚是在夫妻离异或丧偶两种情况下,男女再度寻觅配偶建立夫妻关系的婚姻现象,是以前一次婚姻的结束为前提的又一次婚姻生活。离婚或丧偶的遭遇会给当事人带来巨大的心理创伤经历,因此,由于种种原因而选择再婚的人,必然要承受之前婚姻经历的压力,突破心理上的种种矛盾和冲突。此外,当他们建立新的夫妻关系之后,也要比前一次婚姻遇到更多的困难和阻力。根据调查显示,有再婚动机的人群中,再婚的成功率仅为10%左右。因此,探究再婚者的心理活动规律,做好再婚者的心理调节,也是一个值得重视的心理咨询任务。

4.5.2离婚问题的相关论述

4.5.2.1心理冲突类型在婚姻生活中,如果双方没有很好地处理夫妻关系,就会产生各种各样的心理冲突,而这些心理冲突如果没有得到及时的排解,就会不断激化,导致婚姻危机。总体来说,夫妻关系中的心理冲突分为以下三大类:

①需求不满根据马斯洛的需要层次理论,每个人都有生理的需要、安全的需要、社交的需要、尊重的需要和自我实现的需要。对应这五种基本需要,在婚姻生活中,每个人都希望能从中获得性欲的满足、家庭经济的保障、情感的交流、自我价值的承认和个人事业顺利发展。如果其中有一项基本需要不能通过婚姻生活得到满足,就会产生心理上的需求不满,从而导致心理冲突。

②信念分歧如果建立婚姻关系的男女双方在婚前对彼此了解不够,则在人生观、价值观和对幸福、成就的看法等核心信念上就可能存在差异。一旦结婚后,因为基本的观点和信念会无时无刻不表示在语言和行为中,这些差异就可能造成冲突。此外,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的过程中,如果不能在思想和观念上共同发展,可能在结婚初期双方的观念相符,随着时间的流逝,发展的不同步会造成观念上的差距越来越大,最终导致分歧。若夫妻双方产生信念分歧,则双方都会认为自己是对的,无法彼此理解,在言行上也会互相指责,背道而驰。

③独立自我男女双方在建立婚姻关系时,如果动机都是利己的,比如功利性夫妻关系,那么在结婚以后,双方都只为自己的利益着想,很容易发生冲突。在遇到分歧的时候,利己的夫妻往往不懂得互相体谅,而是各执己见、互不相让,从而让矛盾不断升温。此外,在一方遭受挫折时,利己型的夫妻不懂得安慰和相互的扶持,这种行为会降低双方的亲密感。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如果过于独立,则很难在发生冲突的时候以温和的方式解决,而会将冲突进一步激化,不利于夫妻关系的发展。

根据这些心理冲突类型,心理学专家认为,符合以下特征的人群相对于其他人群有更高的离婚率:

①结婚年龄较小的夫妻容易离婚。因为年龄小,往往思想不够成熟,考虑问题的理性不够,容易冲动结婚。此外,年龄小在价值观和人生观上容易发生变化,结婚以后容易因为信念的分歧而产生冲突。

②有婚前性行为或者未婚先孕的夫妻容易离婚。此类夫妻在结婚前过于关注性欲的满足,在结婚以后更倾向于寻找婚外性生活,而且夫妻双方在性格上可能缺乏足够的了解。有些未婚先孕的夫妻是“奉子”成婚,因此结婚的决定过于仓促。

③父母离过婚的,子女也容易离婚。家庭对一个人的成长有很大的影响。子女与异性的交往方式在很大程度上是模仿学习父母的交往方式,因此,如果父母在处理夫妻关系上产生了问题,那么子女往往也更容易产生问题。

④夫妻角色不平等的容易离婚。在婚姻关系中,如果其中一方过于强势,在家庭中占据了过多的心理资源,则很容易造成另一方需求的不满和内心的压抑。这样的夫妻关系在遭遇冲突后容易破裂。

⑤对性生活不满意的夫妻容易离婚。性欲是爱情的基本成分之一,也是家庭生活幸福的基本条件之一。性生活不满意会使当事人主观幸福感降低,也会造成夫妻双方亲密感的疏离。在婚姻关系中,容易出现第三者,最终导致婚姻的破裂。

4.5.2.2离婚的心理发展历程从离婚想法的产生到离婚行为的最终实施会经历一段过程。其中每一个阶段夫妻双方都会有相应的心理反应和行为表现,只有通过对离婚心理全过程的剖析,才能深入了解离婚的心理发展历程,以及在每一个阶段可能采取的相应的补救措施和干预手段。

一般来说,将离婚的心理发展过程划分为五个阶段:

①冲突期婚姻生活中夫妻双方的冲突是不可避免的,大多数夫妻通过一定时间的心理调适和相互的沟通能够缓解这种冲突,但是也会有一些夫妻无法很好地解决冲突,使夫妻之间的矛盾加剧,如果这种矛盾和冲突没有及时解决而不断地累加,就会形成积怨,从而将夫妻关系推入冷战期。从冲突的表现形式上来看,可以分为外显型冲突和内郁型冲突两类。外显型冲突往往表现为正面冲撞,如吵架、殴斗或摔打物品等。内郁型冲突的表现形式是情感淡漠,互不理会,甚至分居。冲突类型通常与夫妻双方的个性特征以及所受的文化教育程度有关。一般来说,性格急躁、外向的人通常采取外显型的冲突方式,而性格内向、少言的人通常采取内郁型的冲突方式。由于内郁型冲突中夫妻双方将不满隐藏在心底,无法将内心的情绪和压力宣泄出来,因此内郁型比外显型冲突在情感上对双方的伤害更大,而且不容易干预。

②冷战期夫妻间的矛盾与冲突如果不断地积累而不能及时排解,则关系会进入冷战期。这个阶段夫妻双方的心理表现主要为心理距离拉大,亲密感逐渐降低,并产生相互之间的戒备心理。戒备心理主要体现在对对方的不信任和排斥,所谓“同床异梦”、“貌合神离”,描述的就是这样的状态。戒备的形式会根据不同的夫妻关系类型而有不同的行为表现,比如,功利型夫妻会在财产和收入上相互隐瞒;爱情型、空想型夫妻会在与其他异性的交往上互相隐瞒。

③裂痕期夫妻之间各种形式的戒备总会让对方有所察觉,一旦被发现,则会增加矛盾冲突的严重程度,矛盾加深后夫妻双方在心理上又形成进一步的戒备,如此恶性循环,两个人在心理上越走越远,形成心理裂痕。进入裂痕期后,夫妻双方的心理特点主要表现为:认知上的分歧扩大,两个人各抱着不同的价值观和信念;情感上的反感加深,互相躲着,眼不见心不烦;行为上互相背离,你做你的,我做我的,互不干涉,成为“同一屋檐下的陌生人”。在这个阶段,夫妻之间的亲密感进一步降低。

④抉择期在这个阶段,夫妻关系中的裂痕已经出现,而且很明显。究竟是保持原状还是彻底分离?

这是离婚者必然要经历的心理过程。抉择期的时间长短会根据夫妻的文化教育程度、心理成熟水平而不同。文化程度高、心理比较成熟的夫妻往往在抉择期的停留时间相对较长,因为这样的夫妻面对问题比较冷静,考虑问题理智而慎重。而文化程度低、心理不成熟的夫妻会很快地度过抉择期,做出离婚的决策。在这一阶段,夫妻双方会考虑子女问题,财产分割问题,并广泛征求亲友的意见。总的来说,离婚者在抉择期停留的时间越长,越有可能做出理智的决策,也有一些会在这一时期求助专业心理咨询而使夫妻关系得以恢复。抉择期停留的时间越短,则越容易做出盲目的决策。

⑤分离期这个阶段是夫妻双方走到婚姻尽头的心理时期。夫妻双方的心理裂痕已经达到了很难修复的程度,亲密感已经降低为零,感情完全破裂。到了这个阶段,一般来说婚姻是很难挽回了。除非由于一些特殊事件,使双方的感情发生逆转,则还有和好的可能,但是发生这种事件的几率非常地小。

这五个阶段是离婚者从产生离婚想法到做出离婚决策所经历的一系列心理过程,心理冲突的程度不断加大。在对离婚倾向者进行心理干预时,首先要明确当事人处于哪个心理阶段,然后针对这个阶段的心理特征来采取相应的咨询策略。心理咨询和心理干预的复杂程度和难度都随之提高。

4.5.2.3离婚的不良后果离婚是一个比较复杂的社会现象和心理现象。离婚会对当事人自身的生理状况、心理状况,以及子女都会产生消极的影响。对当事人心理状态的影响在前面的叙述中我们已经有了一定的了解。

在生理上,由于离婚给当事人造成的巨大精神刺激和心理压力,这种心理应激作用于躯体上,会产生多种不良反应。比如,大多数离婚者在离婚后近期有思维混乱、精神涣散、失眠和经常性头痛等症状;许多离婚者的精神状态呈抑郁倾向,甚至还会有少数人精神崩溃,发展为精神疾病。

在夫妻关系破裂和离婚中,最无辜的受害者就是子女。如果子女正处于人格尚未完全成熟的阶段或是某些发展关键期,则对子女产生的危害就更大了。研究表明,在离婚或单亲家庭中,子女往往都会有较强的不安全感和情绪的压抑感。有些子女甚至会遭受继父或继母的虐待,给他们幼小的心灵留下创伤性的心理阴影。

尽管离婚者希望通过离婚手段来摆脱情感困扰,过新的生活。然而在离婚事件中内心遭受的冲突和伤害、对对方的愤怒和憎恨是很难随着离婚而戛然而止的,因此,每个人做出离婚的决定时必须要非常的慎重,并且尽量把不良后果降到最小。

4.5.3再婚问题的相关论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