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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 政治权术与军事谋略关系(2)

由于兵家权谋很少受到道德的束缚,其发展不断丰富与深化,成为军事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权术却很难诉诸笔墨,在政治学领域中无立锥之地,除了一部《韩非子》,则是“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在传统道德观念的禁锢下,它只能求助于兵家权谋,从兵家权谋“武库”中借用现成的武器。所以,政治权术与兵家权谋之间存在着密切联系,而兵家权谋对政治权术的影响则是更大些。春秋战国时期的一些军事理论家已从战争实践中认识某些战争规律,总结一套符合战争规律的基本原则,而这些基本原则后来被运用于政治领域,成为政治权术。这些基本原则的提出,丰富了军事艺术的宝库,指导后世战争实践,启迪人们的政治智慧,大大开拓了政治家们斗争的视野。

三、政治权术与兵家权谋的共同特点

政治权术与兵家权谋在运用斗争手段方面,存在着许多共同特点:其一,兵家权谋与政治权术都十分重视“知己知彼”的原则。《孙子兵法》指出:“知己知彼者,百战不殆。”“不知彼,不知己,每战必殆。”如何做到知己知彼?《孙子兵法》强调“用间”的重要性。军事情报信息的获得,不应依赖鬼神占卜,不凭主观猜测,而应主要依靠间谍。孙武曾论述用间的五种方法,其中包括因间、内间、反间、死间、生间。“五间俱起,莫知其道,是谓神纪,人君之宝也。”兵家权谋的各种具体的“用间”手段,亦为政治权术所仿效与借用。在政治斗争中,斗争双方为了占据主动与有利态势,无不需要使用各种手段,以探测敌方意图,并以此作为确定谋略的基础。例如在君臣之间的权力斗争中,作为君主一方,必然使用察官之术,运用各种阴谋手段,以侦察臣属的忠诚程度。作为臣属一方,总是千方百计探知君主意向,如察言观色,揣摩窥测君主心理;收买君主身边亲信,暗中掌握君主动态;首鼠两端,模棱两可,诱导君主先行表态;等等。总之,政治斗争如同军事斗争一样,只有“知彼知己”,方能“百战不殆”,只有做到“先知”,才可“动而胜人,成功出于众”。

其二,兵家权谋与政治权术在进攻敌人时,都非常注意“出奇制胜”的原则。《孙子兵法》云:“兵者,诡道也。故能而示之不能,用而示之不用,近而示之远,远而示之近;利而诱之,乱而取之……”“攻其无备,出其不意。”《尉缭子》云:“治兵者,若秘于地,若邃于天,生于无。”其特点,一是诡秘,对自己的真实意图注意掩饰与伪装,不能轻易泄露;二是欺诈,有意识地制造假象,诱骗敌人;三是出奇制胜,采取不意行动,使决策过程高深莫测。通过其诡秘、欺诈等手段,可以达到“攻其不备、出其不意”的效果。“出奇制胜”的原则,同样适用于政治斗争的战场,政治斗争同样需要出奇制胜。例如,所谓“韬晦”之术,即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示弱隐强”、“声东击西”、“前冥后明”等出奇制胜的原则。韬晦者通过掩饰,迷惑与麻痹政敌。他们或者以“弱者”形象出现,隐藏“强者”的本质;或者以“沉湎酒色”、贪图“田宅园地”作为“佯攻”的手段,掩盖自己的主攻方向。韬晦的种种表现,目的在于诱骗敌人,使其放松警惕,从而增强政治攻势的突然性。这同军事斗争中的“出其不意,攻其无备”的原则,乃是一脉相承的。

其三,兵家权谋与政治权术都懂得强弱转化的奥秘,注意使用“弱敌强己”的原则。兵家权谋历来主张,必须运用诡诈手段以及通过其他形式的主观努力,以改变双方实力的对比,使敌方由强变弱、弱而更弱,使己方由弱变强、强而更强。在此原则指导下,军事家在战争中,运用骄兵、情敌、慑敌、诱敌、分敌等诡诈手段,借以达到“弱敌强己”的目的。政治斗争同样存在着斗争双方实力对比问题,同样需要贯彻“弱敌强己”的原则,例如在实现弱敌强己的政治斗争中,政治权术同兵家权谋一样,使用一些诡诈手段,将整体集中之敌分割为孤立分散之敌,以便各个击破;在局部集中优势力量,避实击虚;挑拨离间,分化瓦解敌方阵营,促使敌人内讧,以谋弱敌人;借用他方力量,以图敌人,即所谓“借刀杀人”。越国伐吴主要是依靠“九术”。“九术”当中,为“弱敌”者有六术,即:“多献财宝,以骄吴王之心;高价收买吴国粮食,以空其邦:进献美女,以泄吴王之志;遣之巧匠,使筑高台,以尽其财”;“贵其谀臣,使之易伐”;“疆其谏臣,使之自杀”。其余三术则是为了“强己”:尊天事鬼,以专百姓信仰;“邦家富而备器利”;“坚甲利兵以承其弊”。越国在敌强我弱的形势下,成功地运用了“弱敌强己”的战略方针,最终由弱变强,灭了吴国。

由上所述可见,古代兵家权谋对政治权术的影响,主要是两个方面,一是兵家权谋的“诡道”在道德领域为政治权术“拔刀相助”,二是兵家权谋的基本原则被政治权术“凿壁偷光”。为军事斗争服务的兵家权谋和为政治斗争服务的政治权术,犹如一对孪生姐妹,从其诞生之日起,就结为天然的同盟军。它们紧密交织,水乳交融,浑然一体,“不可须臾离也”。因此我们在研究政治权术的同时,必须对兵家权谋作深入的探讨。

系统化的诡道“三十六计”,主要是作为兵法而出现于世。但其作用并不局限于军事。而在政治斗争中,“三十六计”亦同样得到广泛运用。通过分析“三十六计”与政治权术的相互关系,我们即可以看出兵家谋略对政治权术的影响。

四、政治权术受惠于兵家权谋

政治权术在其发展过程中,曾得到兵家权谋不少恩赐。作为受惠者,政治权术乃是通过以下几种渠道,从兵家权谋中吸取手段,以丰富自己的内容。

一是“借尸还魂”的关系。封建统治者主张“以奇用兵”、“以正守国”,对兵家权谋与政治权术采取不同态度,具体说,传统道德对兵家权谋采取宽容态度,而对政治权术则摆出一副严峻面孔。传统道德可以允许兵家权谋对各种权谋手段公开凝练,形成“三十六计”。但封建道德绝不允许权术“三十六计”的合法生存。此种情况,无疑限制与阻碍了政治权术的系统化,不利于政治权术的发展。政治权术为寻求自身之路,只得摇身一变,化作兵家权谋的面目出现于人们面前。通过借兵家权谋之“尸”,还政治权术之“魂”,以逃避传统道德的责难。政治权术只有借用兵家权谋的外衣作掩护,以摆脱孤立直观状态,逐步呈现其成熟的形态。所谓兵法“三十六计”,其中相当一部分原来属于政治权术,既是从政治斗争中产生,又运用于政治斗争场合。如“笑里藏刀”、“借刀杀人”、“假痴不癫”、“美人计”、“苦肉计”等,即属于政治权术范畴,而用于军事斗争场合。若作为政治斗争的一种手段提出,则难免受到道德的非难。因而它只得“借尸还魂”,以兵家权谋身份获得其生存权利。当然,不管用什么身份出现,其本质仍然是政治权术,政治斗争仍是其施展身手的主要舞台。“借尸还魂”的关系,反映兵家权谋对政治权术的保护作用,体现政治权术受惠于兵家权谋的一种方式。

二是交错杂糅的关系。军事斗争同政治斗争总是紧密交织,两者具有许多共同的特征。就某些谋略手段而言,往往具有“阴阳”兼备、难定归属的特点:既属于兵家权谋,又属于政治权术;既作用于军事斗争场合,又作用于政治斗争场合。“三十六计”有一部分的计策,均具有此双重身份。这种“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错杂糅关系,造成政治权术受惠于兵家权谋的又一种方式。当某种谋略作为兵家权谋而被发明时,则意味着某种政治权术亦应运而生。由此原因,兵家权谋的发展领先于政治权术,尽管两者之间相互施惠与受惠,但扮演“受惠者”的,总是政治权术。

三是转借移用的关系。纯粹意义上的兵家权谋,直接为政治权术所借用。此是政治权术受惠于兵家权谋的又一条渠道。经过转借移用,原先的兵家权谋便演化而成为一种政治权术的手段,从而使政治权术不断得到丰富与发展。

四是启发推演的关系。某些兵家权谋的具体手段,不能生吞活剥搬用于政治斗争,但其所体现的谋略原则,却对政治斗争具有指导作用。政治斗争中某些手段,即是权谋家在兵家权谋启迪下,经过推广施用而演化派生出来的。苏秦纵横之术,即从《太公阴符》中揣摩领悟出来的。政治权术经过兵家权谋的中间“转手”,从兵家权谋中推演出自己一套体系,不断用于政治斗争,而奥妙无穷。

中国古代兵法在战国时期发展繁荣,而政治权术亦在此时走向成熟。两者在早期同步发展,并不是偶然的现象。除了其他各种原因之外,应当说其中存在一种必然连带关系。只是在兵家权谋发达繁荣之后,政治权术才有可能依赖它而走向成熟。中国封建社会中后期,政治权术与兵家权谋的分野日趋明朗。但两者之问仍保持着相互影响的密切关系。政治权术仍然通过各种不同渠道,不断地从兵家权谋中汲取“营养”与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