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青春文学那小子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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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难忘知音(2)

深秋的晚风,吹落一片片枯叶,旋转着飘下。我走在小路上,任泪水奔流,任行人投来惊奇的目光。脑海中,一遍又一遍地闪现着云那鄙夷不屑的冷笑,一直徘徊到夕阳的最后一丝余晖散尽……

此后的日子,我变得冷漠起来,对昔日的好友也无心理睬,一心扑在学习上。我发誓,一定要超过云,不管付出多大的代价!

……

期中考试,我挤进了前20名。

期末考试,我排在了第5名。云是第2名。

第二学期期中考试,我排第二,云排第三。

只有我自己清楚我到底付出了多少!

一天放学了,我忙于功课,没有离开教室。不知不觉,偌大的教室只剩下了云和我。云走到我身旁。我停下手中笔,没有抬头。自那件事之后,我几乎不理她了。

“梦,我,我知道,我伤害过你。其实,我……我,我不是有意的,你能原谅我吗?”

哼,原谅你?多简单的三个字!当初你那样羞辱我,那样鄙视我,那样刺痛我的心,如今用这样三个字就一笔勾销,哪有这么简单!

直到毕业,我也没有对她表示任何谅解她的意思。

转眼几年过去了,上高一时收到和云同校的韩的来信。韩说:“云过去曾伤害过你,这使她心里长期不安,难以摆脱。可是你不应该总是怨恨敌视她。她告诉我说当初你是个很聪明的男孩,只是缺少学习的干劲。那次测试后,云思考了好久,才故意用难听的话激你……看着你学习飞快地进步,云很高兴,本想将真相告诉你请你原谅,但你却始终没有给她一点机会……”

原来,那一切都是云的安排,而我,而我却痛恨她到如今。在云的面前我扮演了一个多么狭隘而又自私的角色呵!当天晚上我写了一封长长的信,信中除了向云表示歉意之外,还写了这么一段话:“宁愿遭受误解、委屈甚至敌视,也要把一颗火热的心奉献给他人,这种人是最无私、最伟大、最高尚的。”

对手——榜样

强烈的反差,却成了极度的和谐。他和她都默默地学习对方,提高自己。

他和她是同学,却不讲话。他看她很不顺眼:那整洁的衣裳,那一丝不乱的头发,那阵阵袭来的缕缕清香,还有那平静的脸,都使他觉得厌烦,他觉得蹲监狱也比和她同桌好受。她也看不惯他:那茅草般乱蓬蓬的头发,那耷拉着的衣袖,运动员身上的汗臭气息,使她意识到身边这位是“危险人物”,自己已置身在火山口了。

然而,他和她都是品学兼优的好学生。虽然他常常烦闷得呲牙咧嘴,却不得不对她那标准的英语发音钦佩不已。她有一副怎样的嗓子,是百灵鸟吗?她一定是百灵鸟了。自己只能算粗声粗气的老牛。虽然,她不时对他桌椅“吱嘎”的二重奏皱眉,然而,他那敏捷的思维系统却又是她望尘莫及的。

一次上英语课,当英语老师极力表扬她时,他不经意地瞟了她一眼,她还是那么平静,甚至一丝笑意也没有,板着脸干嘛?他想。假正经!

一次数学测试后,他照例拿走了最高分。数学老师又夸奖了他。这时,只听得桌椅二重奏急促起来。她诧异地转过脸去看他,他正摇头晃脑地大笑特笑(只是没笑出声来)。真是得意忘形哟!

渐渐地,他们不再以异样的目光看对方了。他的狂妄不羁,她不再感到惊讶;她的平静谦逊,他也不再嗤之以鼻。甚至她有些崇拜他的桀骜不驯,他也有些佩服她的平和端庄了。

又过了一段时间,他不再长篇大论,她也不再恬静如水。他的话少了,但语言中多了冷静和深沉;她的平静少了,却多了敏捷和活泼。

还是那桀骜不驯的茅草般的头发,还是那一丝不乱的驯服长发;还是那耷拉的衣领,还是那整洁的衣裤。强烈的反差,却成了极度的和谐。他和她都默默地学习对方,提高自己。

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

每当听到那首老歌的时候,他总会想起那只翩翩飞舞的蝴蝶和那匹在月光下闪着银色光芒的黑缎。

亮仔那年17岁,就像他的名字一样,亮仔是个真正的“靓仔”,同学们都说他很像当时流行的什么“小虎队”里的一只什么“虎”。

亮仔的语文成绩不错,作文也写得好。有一次老师要求每人写一首诗,题目不限。亮仔的诗题目叫《风》,老师当做范文在班上读了,没想到其中一句“我喜欢从栽满杨柳的街道上走过遇见一位披着长发的女孩……”倒成了小玉的笑料。

小玉是和亮仔同桌的一个女生,自从老师读了亮仔的诗后,每次有留着长头发的女孩从教室前经过,小玉就会伏在窗前冲着亮仔大喊:“喂!亮仔,快出去吧,有个长头发的女孩子过来了。”大家就会跟着小玉的喊声笑起来。小玉的玩笑经常搞得亮仔很难堪,不过他也拿小玉没有办法,因为小玉就是这样一个大大咧咧爱开玩笑的女孩子。小玉当然是没有留长发的,小玉的头发短短的,像个男孩子。

日子一天天地过去,在大家几乎忘记了那个经常搞得亮仔很难堪的玩笑的时候,小玉又一次在全班同学面前旧话重提了。那是在有一年的元旦联欢晚会上,小玉很大方地走上讲台,拿起麦克风对大家说:“下面我为大家演唱一首罗大佑的《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并以此歌送给我们班那个一心想遇着一位披着长发的女孩子的男生。”全班同学包括老师在内都看着亮仔哄堂大笑起来。

笑声止住后,小玉很投入地唱了起来。唱着唱着,小玉竟然舞了起来,她的一头柔顺的长发随着身体的旋转轻轻飘扬,就像一只翩翩飞舞的蝴蝶的羽翼。亮仔这才注意到这个每天坐在自己身边的女生不知什么时候也披起了一肩长发。亮仔呆住了。

晚会结束时已经很晚了,小玉是走读生,班长派亮仔送小玉回家。亮仔和小玉步行在一条月色如银的街道上。小玉低着头走在前面,一点儿也不像平常那样叽叽喳喳的。小玉的一头长发在月光的映照下,像一匹闪着银色光芒的黑缎。当他们走到小玉家门口的那条胡同时,小玉忽然停住了脚步,把一件硬硬的东西塞在亮仔的手里就转身跑开了。亮仔借着月光看清那是一盘罗大佑的专章,其中就有那首《穿过你的黑发的我的手》。

当新年过去重新开学的时候,亮仔旁边的座位空了。老师说小玉一家因工作调动已迁出了这个城市。

许多年过去了,亮仔一直没有过小玉的消息。虽然他一直很小心地珍藏着那盘磁带,但后来还是不知了去向。不过每当亮仔听到那首老歌的时候,总会想起那只翩翩飞舞的蝴蝶和那匹在月光下闪着银色光芒的黑缎。

一声朋友,你懂吗?

让我们同学间多一份理解,再多一点真情,愿友谊的阳光洒满校园,洒遍世界!

该事件虽非作者所经历,但取材于我们平凡而真实的校园生活,难道您不相信自己的校园生活中会有类似的情况吗?

我们反对同学间友谊的畸形发展,但我们更加渴望纯洁高尚的友谊的阳光。像周华健在《朋友》中唱的那样,“一声朋友你会懂”!让我们同学间多一份理解,再多一点真情。愿友谊的阳光洒满校园,洒遍世界!

一节晚自习。

“听说没有,香港帅哥阿隆要来大陆巡回演唱啦!”两个女生的声音。

“李连杰的那部片子今晚还有吗?”几个男生聊了起来。“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还有伤,还有痛……”不知谁的Walkman里飘出了周华健的《朋友》。揉揉酸楚的眼睛,黑板右上角的倒计时牌显示:离中考还有80天。我便打消了和同学侃几句的念头,重新扎进茫茫“题海”,奋勇搏击风浪。

“Hi,能借我一本英语中考参考书吗?”

是林,一个英语考试总在60分左右却从不懈怠的女孩。“给你,加把劲会赶上的。”我随手翻出一本《英语中考重点难点解析》递给她,“如果有什么不懂,我可以帮你。”“Thankyouverymuch!”她翻了翻,微微一笑便转身走了。

“对不起打扰一下,能借我一本吗?”我刚提起钢笔就有人问,回头一看,上帝!是“君子兰”(同学们给苏起的雅号),顿时我紧张起来,若是别人还好说,可偏偏是她。若不借,恐怕人家说我英文学得好,瞧不起人;借给吧,唉!苏,校文艺队队长,能歌善舞,长得窈窕清秀,活泼开朗,很讨街坊邻居和老师们喜欢,更不必说学校甚至社会上一些playboys了。因此,这枝“校花”一举一动常受“特务”们监视,尤其是在她跟男生接触时,“收视率”高达百分之百。

“没有了吗?”她问。

“嗯——噢,还有一本,给你,快点看啊!”

“好的,谢谢你,我很快就还你。”说完便飘然而去,留下淡淡的馨香。

“哇,好好闻噢!喂,哥们儿,找你聊什么了?”敏感器一般的阿龙嬉笑着探过脑袋,嘴里的烟味熏得人恶心。“喂,龙哥,酸什么啊!最是寂寞女儿心嘛,还能侃什么!嘿嘿!哈哈哈!”没等我开口,阿龙的一个兄弟便插嘴回应。

“她找我借了本英语复习资料,就这么简单,笑够了吗?”我生气地回敬。

“那么亲爱的,对不起,打扰一下。能借我一本吗?”阿龙学着苏柔声柔气地问我,并伸过手来。

“还有我一本!”

……

“别忘了我!”

“给我留一本!”

后排的同学故意起哄,还伴着刺耳的尖叫声、欢笑声。“我很抱歉,身边仅有的两本都借出去了。不过家里还有,明天我一定带给你们。”我身边真的再没有了。“0h,I’msorrytohearthat!”“喂,我真想不通,张明不也有英语资料吗?苏小姐怎么就偏偏选中了你——的书呢?”阿龙故意把“你”字拖得很长,以哗众取宠。

“噢——哈哈哈哈……还说简单呢!可见你们不简单啊!哈哈哈……”一阵哄堂大笑,我恼羞成怒,反击道:“我也想不通,既然你们明知张明有资料,怎么不去借他的呢?这不明摆着刁难人吗?”

“噢,我明白了,原来你的资料是专为小家碧玉们准备的啊!怪不得我们哥儿几个都沾不上边。对吗,兄弟们?”“噢——哈哈哈……”教室里立刻像投进了一枚炸弹,狂乱的呼叫声振得玻璃嗡嗡作响。我理不屈,但词穷了。我低下头,该怎么办?我真后悔当时借给苏那本书。

“对不起,都怪我。我知道会这样的,我知道我是个多事的女孩,我知道跟我接触的人都会倒霉的,我知道……”苏把资料还给我,含着泪水冲出教室,消失在黑夜中。林也默默地把《英语中考重点难点解析》递了过来。望着桌上又送回来的两本书,我心如刀绞,没再说什么。教室里,只有walkman里飘出的那段“朋友不曾孤单过,一声朋友你会懂,还有伤,还有痛,还要走,还有我……”在萦绕,在回荡……

网络时代的友情

我们是在寻找一种方式,让曾经如此温暖我们的友情不要随时间而褪色。于是在网络时代,我们选择了网络。

似乎是在高中毕业后网络才成为一种流行的,所以后来的一次聚会上Beth说早知道现在都上网了,何必当初戚戚哀哀地陪了几桶眼泪水为分别难过好几个月。不过,当年的离别自有它的美丽,而如今借着今天的工具重温旧日的温情,也许,亦是生活的一种自在。

Sky留了条message,说晚上老地方见。这是我们搜觅到的一间棋牌室,按着大家约定的nick霸占位子,若有旁人不慎闯上我们的桌子,便可见暗语满天飞。打牌一直是我们班的传统保留项目,毕业后在各大院校单枪匹马扫荡了一番后,不约而同都有些“高处的孤独感”,于是在Sky建议“高手可切磋以增进牌技”之后,我们就聚在了这里。sky是班上四大高手的头号,牌瘾和牌技一样令人自愧不如,只要他开了口,没有几个人敢不去,否则劈头一顿骂:“你们这帮人,要学的时候师父、师爷乱叫,要你们陪打几副就一副马鬼样。不来?不来轰了你的信箱,给你几个病毒!”虽然都知道Sky面恶心软,却仍然十传九到,毕竟那种牌逢对手心有灵犀的滋味是我们无法拒绝的。Beth美其名曰宏扬班级文化,虽然无法代代相传,也要寿终正寝以示历史功绩。娱乐本就让人乐此不疲,上了线,入了室,找熟识的高手做对家,被兜住了底的感觉更是奇妙无比。对话栏里尽是当年牌桌上说惯的切口,认识的人同乐同乐,不认识的一愣一愣。记得某次来了个生人,硬坐在我们之中,竟用我们的暗语对答如流,惊疑之下连番盘问,才知道是高二去了美国的同学闻风前来杀杀我们的威风。真是快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