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化回族伦理文化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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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 回族伦理文化与回族非物质文化的提升(4)

第二是它所提供的良心认知机制。良心是一个民族的成员对社会和本民族价值体系的内在认同和一个民族的成员对事物的是非价值判断,是一个民族的道德准则在本民族成员身上的内在化。由一个民族的伦理文化提供的良心价值认知机制的作用是不容低估的,它常常表现为一种是非心、同情心,同时又表现为强烈的民族责任感和义务感。它使得一个民族的成员对自己的行为不是出于外在的强制性,而是出于内在的道德自觉性。良心作为个人的一种道德能力,它的引人注目之处首先在于它的特殊表现形式,这种道德能力既不同于人在面临道德情境时的分析、推理、判断的逻辑能力,也不同于人的爱憎好恶的情绪反应,或者可以调动人身心巨大潜力的激情、热情,而是一种直觉能力。这种道德直觉使人对是非善恶具有内在的洞悉力,从而敏锐地表达出行为主体在道德上满意或不满意的感受,因而成为个人最灵敏的内在道德导向。正是由于良心的直觉性和自律性的双重特征,它使个人在面临价值判断和选择时往往处于对道德情境的直觉领悟和自觉倾向,从而始终持守着一条“有所为,有所不为”的行为界限。良心认知机制发挥作用,是对应于人的求真至善的社会需求。它可以满足人们对为什么和怎么做的精神解惑,给人们以理性的指导,因而它可以有效地调控社会成员的内心价值导向。回族在长期的历史形成过程中由于受到伊斯兰伦理文化和中国传统伦理文化的影响,并且通过回族经堂教育和其后的一系列文化自觉活动,从而有效地形成了本民族的良心认知机制,使回族成员对社会和本民族价值体系的内在认同和是非价值判断能力不断提高,从而为回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提升奠定了良好的道德基础。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价值所在是需要一种内在的认知过程,这种认知只有通过教育才能完成。教育的重要作用帮助人们满足在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的求真、至善和审美的需求。也就是说,它需要帮助人们搞清楚为什么要保护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怎样才能正确地保护和提升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对于回族精神的弘扬,对于回族的发展究竟具有一种什么样的文化报答力,这些只有通过教育才能完成。回族的经堂教育之所以对回族发展产生强大的文化报答力,正是因为它有效地满足了当时回族对文化自觉和民族自觉的认知需求。同样的道理,在21世纪全球化的今天,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也同样离不开回族的民族教育和全社会的国民教育。

第三是它所提供的道德原则和规范准则机制。任何伦理文化都要以一系列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来构成它的基本骨架,而伦理文化的作用也正是通过这些原则规范对人们的行为和各种关系的调节来实现的,道德原则和规范是高度概括地表达道德要求的道德意识形式。一方面,它们集中表达着特定民族伦理文化的核心价值,体现着一定民族的根本要求,从而在总体上规定着一定民族所要求的各种基本道德关系、状况,表达了伦理文化的历史本质;另一方面,这些道德原则和规范由于其本身就来自于一个民族发展中基本需要的共同性和相对稳定性,来自由此而产生的超越精神和理想追求,因而它能在人们的行为调控中使人们自觉地接受。回族的道德原则规范机制最初来自伊斯兰教的宗教戒律和道德规范,在回族形成发展过程中,这些宗教戒律和规范逐步转化为人们的宗教行为和世俗道德行为的准则。这些准则与法律规范一起从各个不同的方面规范着回族成员的社会行为。所不同的是,道德规范不是通过强制性的手段,而是通过人们的内心信念、风俗习惯、道德舆论所发挥的作用来规范各民族成员的行为。由于信仰机制的作用和宗教戒律的约束,人们遵守这些道德规范既出自一种对真主的顺从和敬畏,又出自自己现实利益的需求。回族大分散小集中的聚集的特点使回族个体的利益诉求既需要回族大家庭成员们的支持,也需要回族外社会成员的支持。因此,它的行为必须满足自己民族和社会道德规范的要求,如果不遵守这些规范,他们的利益诉求就可能得不到满足。这种行为层面上的道德约束为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提供了行为基础。

第四是它所提供的理想人格机制。每一个民族的行为指向并不是仅仅在于一个民族倡导什么,更重要的还在于一个民族所涌现的英雄、领袖、楷模、榜样实际上在做什么。他们的行为、境界为这个民族的成员提供着直接的价值取向。而一个民族的这种道德理想即理想人格是由这个民族的伦理文化所提供的,是这个民族伦理文化长期熏陶和教育的结果。道德人格是实有人格的提升,是道德的人格化和人格的道德化。如果将人的行为分为失当、正当和应当,那么,道德行为与一般行为的区分正在于道德行为更具“应然”和理想的意向,而道德人格则指人格结构中有着恒常的道德思维、道德情操和道德习惯,具有超越一己而趋向于社群和类的势能。具体而言,道德人格的自我意向与其认同的社会终极价值目标相契合,具有较强的移情能力、具体情境中的价值分析和抉择能力、评价—再评价机制、人道主义冲动、健康活跃的情感方式和进取性的适应方式。这些人格特质的整合形成道德感。经验表明:个体道德并非某种知识形态或诸种规范的总和。文明而健全的人格乃是个体道德的基础,随着人格层次的提高,道德境界也相应提升。在回族形成的历史过程中,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国爱教的回族杰出英才,从他们的身上可以清楚地看到是中华文明养育了回族,培育了回族的这些杰出英才,而回族的这些杰出英才所形成的回族理想人格既是对哺育他们的中华民族的回报,也是回族理想人格的楷模,这些民族楷模身上所体现出来的民族精神和人格指向为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奠定了精神和人格基础。

第五是它所提供的社会赏罚机制。伦理文化的内在力量是需要通过外在社会制度环境形成的机制来支持才能实现的,这个过程必须通过一系列的社会途径来调动维系回族伦理文化的各种社会力量。伦理文化虽然相对独立于经济、政治、法律……但却并不是一个自我满足的封闭系统,它与社会的经济、政治、法律等重要方面一样,各自的功能是在彼此交互作用的过程中发挥的。在这个交互作用的过程中,社会赏罚机制综合了经济、政治、法律的现实力量,它极其强烈地影响着人们具体的价值取向和行为取向,从而有效地保护和提升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社会赏罚意味着社会以种种现实利益作为对个人行为的奖惩,是调动经济、政治、法律、行政等多种现实手段,以利害为中介来促使行为主体选择社会所期待或接受的行为。它最为现实最为有力地影响着个人道德面貌和社会道德状况。人在活动中虽然一方面有着体现人的主体性的意志自由,但另一方面大多数人又难以超越人自身的诸种规定性。诸种规定性中最基本的是人有趋利避害的本性,这种本性在后天的利益关系中衍生为使人倾向于按照最有利于自己生存、最有利于满足种种现实需求、最有利于自己成功的原则行事,以及希望自己的行为得到他人和社会的肯定与赞誉,从而避免被否定,遭谴责的功利心、荣辱心和成就需求。这一并非宜于进行道德判断的人性事实,却正是运用赏罚机制引导人们遵从、保护和提升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伦理文化指令的根本原因,所以社会赏罚机制的实质是:通过社会性的干预来改变各种可能的行为对个人的意义,以此引导行为主体选择为社会所期待或接受的行为。

第六是它所提供的社会舆论机制。对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社会舆论机制是通过道德评价来形成的,道德评价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依据一定的道德准则,对包括自己、他人或群体的行为、品质、可感知的意向以及社会风尚在内的各种道德现象进行善恶褒贬的道德判断活动。社会舆论所对应的是人们的一种荣辱需求,并通过这种需求所导致的利益需求和安全归属需求。社会性道德评价是一种形式极为灵活,渗透力极强的社会道德活动。它可以表现为社团组织内部有组织的道德批评或表彰,也可以是人们自发表达的道德谴责或赞词;它可以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对种种社会现象进行善恶、好坏、价值量之大小的正式讨论,也可以是同学、同事之间的随机议论,或是流行于街头巷尾、邻里之间交头接耳的随意品评,甚至可以是通过谴责或赞许的目光或表情来表达的意向。无论社会性道德评价采取何种形式,都可以在一定范围内形成某种道德舆论场,对处于这个舆论场内的个人或群体施加着无形的影响,并以这种影响对社会道德调控起着特殊作用。社会舆论机制对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提升既是通过全社会所形成的舆论氛围来实现的,又是通过回族民族内部所形成的道德舆论氛围来实现的,从而形成了双重“面子”效应。“面子”效应是中国传统伦理文化中一个有特征的文化价值取向。社会舆论的效果可以使人们有“面子”,形成众口皆碑,也可以使人们丢“面子”,形成千夫所指,这正是人言可畏的道理。

需要指出的是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不仅通过非物质文化遗产中所蕴涵的民族伦理文化来实现,它还需要通过具有民族特色的物质文化的发展来实现。这种物质文化的民族特色的形成同样是与回族伦理文化分不开的。例如回族服饰以黑、白、绿三色为主的民族特色就是其民族伦理文化中纯洁、鲜明、和平和热爱生活的象征。同理,回族伦理文化的发展也离不开回族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提升,离开了这些载体,回族伦理文化也会消失。比如回族的宗教伦理文化和建筑艺术伦理文化也离不开清真寺的保护和发展。

可见,离开了物质文化作为载体,非物质文化就会消失;离开了非物质文化,物质文化就会失去特色。二者相辅相成,构成一个民族的文化整体。回族的物质文化中充满着非物质文化的精神,在回族的非物质文化中又洋溢着物质文化的民族特色。这其中,回族伦理文化起着不可缺失的作用,因此,离开了具有民族特色的物质文化的发展去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就很容易进入历史唯心主义的怪圈;离开了以民族伦理文化为核心的非物质文化的提升去谈物质文化的发展就会失去民族特色。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地区许多具有民族特色的物质文化在工业化的进程中消失,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变味”,无不与上述原因有关。因此,只有将回族非物质文化中的伦理文化提升到一种民族精神上来,融入到中华民族精神中去,才能使非物质文化遗产得到有效的保护;只有使中国少数民族物质文化中的民族特色真正体现一个民族的伦理文化精神,并融入中国现代化的进程中,这个民族的物质文化和非物质文化才能得到真正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