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小说审计师的浮生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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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章 浮生六记(13)

方姨已经离开我们很久了(另谋高就,大家不要乱想,不然方姨会很生气,后果当然很严重),但是平日里我们还是常常把方姨挂在嘴边,当成一个传奇性的人物来缅怀。每当无聊或者苦闷的时候,大家会不约而同地表示:“要是方姨在该有多好呀?”言语间仿佛方姨是说相声的。

方姨毕业于北大和荷兰的某校,也算出身名门。后来正值妙龄的方姨找男朋友的标准之一就是:“至少要毕业于正经大学。”对于何为正经大学,还有一个小小的注释,方姨心中的正经大学就是北大、清华、人大和中国科技大学四所大学。(连复旦和交大也不算,从这一点上说,方姨择偶的标准要严于麦肯锡。)听了方姨的注解大家都很悲愤,因为转眼间很多同事都变成了不正经大学毕业的,其中也包括我。

方姨其实也只是小方,当初也不知谁口无遮拦地给她起了这样一个外号,后来就常常听到办公室的四面八方此起彼伏地喊“方姨”,叫得十分亲热。方姨是那种万事不萦于怀、只谈吃喝的人,所以听了这样的外号也没觉得不快,每次都兴高采烈地答应。

方姨长相一般,稍微有点胖。(方姨对我这样的评价十分不满,我为人良善,于是答应方姨,要在修改本文的时候,将对其外貌的描述改为,相貌清秀,身材苗条。但当我写下了这两句话的时候,我的良心感受到痛苦的煎熬。作为审计师,我觉得实在应该坚守住客观和公正,所以对方姨的描述未作修改。在此致以深深的歉意。)外形其实比较普通,但是她周身洋溢的青春气息和自然呈现的赤子之心,很难不让大家喜欢。(王国维的《人间词话》里面说,李后主有赤子之心,所以写出东西来自然纯朴、天真可爱。我想李后主千古之下并不寂寞,还有方姨与他天上人间地唱和。)

我有一段时间常常在大厦附属的餐厅吃午饭。传统的吃法是,菜的多少完全取决于卖饭的,但是汤和主食则随意取用。我承认那里烙的饼非常好吃,热腾腾油乎乎的饼切成一小牙一小牙的,看着就流口水。方姨对此饼一向都情有独钟,每次吃完还要用餐厅的面巾纸小心地包走很多牙,据说是当作转天的早饭。第二天如果你到得早,便可看见方姨在公司的茶水间里兴致勃勃地热饼吃。相信如果方姨愿意,她可以每天每顿饭都吃饼。

说到这里,我还听说了方姨减肥的一个韬略,就是:疯了一样地锻炼,然后再疯了一样地吃饼不吃菜。我不知这样的想法从何而来,但是我曾经很真诚地对方姨说,一角饼的热量简直等于三碗米饭。她的这个习惯保持了很久,后来我不在食堂吃饭了,还听说方姨每天都要带一张饼出来。

说实话,刚开始的时候,我对这样的行径多少有点微词,但后来和方姨的交道打得多了,心里把方姨当成了自己人,倒觉得这餐厅的内部控制不严格,每天损失大量的饼也实属活该,每天方姨都手举一大摞饼施施然地走出去,也没见被谁拦下羞辱一番。

方姨对自己的体形一向耿耿于怀,所以虽然平时过得仔细,也咬牙办了一张我们楼下健身俱乐部的年卡。(我们楼下的健身俱乐部据说是北京排名十分靠前的专业俱乐部,里面的教练都是帅哥美女。)方姨每次锻炼回来,都狂吼一声,那个谁谁谁太帅啦,我一定要啥啥啥,这样的吼声全办公室都能听见,简直声震四野。我想那些帅哥看到方姨如此狂热,不知道是不是会心有所感、倾心相授。老王当时和方姨一起锻炼,常常爆一些方姨的猛料,比如我就听说过他们在跳踏板操的时候,全场只有方姨一个人根本不理会舞曲的节奏,完全沉浸在自己的音乐世界里。那个女教练实在看不下去了,一个劲地央求,大家跟上节奏跟上节奏。

办健身卡的时候,大家都十分踊跃,好像有十几个人,但最后只有方姨一个人坚持了下来。在很长的一段岁月里,我常见到的场景就是方姨提着一个塑料篮子——里面装着洗漱用具慢慢走下楼去,一个小时后再湿淋淋地走上楼来——看上去刚刚是在跳水而非跳踏板操。在这样的强度之下,当我上次见到她时,方姨已经明显瘦了下来,但还是保持了良好的精神面貌,看到一桌子的菜,神采奕奕,跃跃欲试的。我看着她运筷如飞的样子,觉得这真是一个很本色的姑娘。那天吃完饭我去锻炼了,回到办公室的时候发现方姨正在仰天大睡,我想这简直是猪一样的作息。

去年冬天,我们出过一趟长差,方姨随我们来到山西,每天都活泼泼的,给我们增添了很多欢快的回忆。当时我们每天都在县城内的一家饭馆吃饭。第一天方姨怯生生地问我能否点一个西瓜。等西瓜上来,方姨端详了一下,突然一拍桌子,大喊店家。原来她发现了西瓜上有一根头发。那店家没办法,答应重切一盘来。不多时又一盘西瓜端了上来,我们一桌人都能清楚地看到那盘西瓜还滴着水呢——人家根本没换,不过是用水冲了冲。我们都暗自好笑,却看着方姨兴高采烈地把一盘西瓜吃完。

一周后方姨受命返回北京,结果当晚那个饭店的老板就表示,鉴于我们每天均在此用餐,以后每天都送我们一盘西瓜。我至今也不知道那个老板是不是有意和方姨作对。后来我们专程打电话向方姨汇报此事,电话那边传来的叹息听起来简直让人落泪。

某天方姨决定离开了,大家都十分惋惜,觉得从此生活的乐趣少了很多。这样一个人,曾让我们觉得这个办公室还不至于那样地无聊。此后,方姨常常借来锻炼的机会,上来蹭我们的饭吃,每次吃完,都让我们怀疑她到底是想减肥还是增肥。但对我而言,我还是喜欢请她吃饭。因为我们一位同事说过一句话,我觉得很有道理,她说:“看方姨吃饭,你会感受到活着的美好。”

小曼

记得刚来这家公司报到的那一天,天气很热,酷暑还没结束,高高的天空上一丝云也没有。

那天正好赶上公司搬家,我是公司里为数不多的男士,所以主动干一些力气活。看到大家热得不行,就打算去对面超市买点水回来。这个时候一个女孩子走到我面前,对我说,我也去吧,帮你抬水。那个女孩子白白净净的,长得很清爽,大大的眼睛,头发齐到耳边。她穿了一件肥大的白色老头衫,下身穿了一条很短的短裤,但是上衣太长了,所以乍看上去好像没穿什么,显得有点色情。我看看她说好,我们就走在滚烫的马路上,四周一丝风也没有。

女孩很健谈,还没走到超市,她的简历我已经背熟了。刚刚毕业的小丫头,来我们公司做前台,会计专业,有个好笑的英文名字叫Mandy,听上去很像那个星期一的Monday.我说你的名字起得好灰色,听上去就不开心,不如改名字叫Friday,或者叫Friday afternoon。她听了只是笑,一面奋勇提起十几瓶水。这样的动作吓了我一跳,觉得这个女孩子实属勇悍。她倒是若无其事,拼死也不肯让我帮她提水。后来混熟了,常常看到她在茶水间里像举杠铃一样举起一桶水,此时白净的脸已然涨得血红,好像在练赤练神掌,但还是摇摇头拒绝我的帮助。我想这个女孩子可真是够倔的,可以和老乡家的驴子比美。

后来和小曼越来越熟,觉得这个女孩子简直是个谜一样的人物。她生性善良,体贴起人来简直无微不至,常常做一些让人有点感动的事情,常常让我想起《渴望》里的某些感人片断。但如果脾气不好的时候,常常把脸一板,一句话就把你顶到密云去。她对AB血型的人存在严重的偏见,常常对我说,你这个AB型的小怪人……对于这样的评语我实在是无话可说,我从小到大得到过无数外号,但还没有人把我称为小怪人。我嘴上没说什么,心里却想,我要是小怪人,你简直可称老怪……不知怎的,写到这里,我会想起《大话西游》里面姐妹同体的青霞、紫霞,我想这个女孩子的身体里也许还有另外一个女孩子,也曾做过谁家缠绕的灯芯,燃烧了几千年,像个精灵一样来到了人间。

众所周知,我有个好听得令人嫉妒的英文名字叫“Edward”,这个名字是我初中的英文老师送给我的,她说,这是字典里最好的男名字,我对此深信不疑。我走过了很多地方,换了很多工作,一直没改过这个名字。

小曼有次和我吵架,忽然凶性大发地冲我喊:你这个小娃。我当时愣了愣,就被气乐了,这人简直太有想象力了。我想没有谁会叫这样一个难听的名字,所以坚决不接受。但是从此,我在小曼的嘴里,就从Edward变成了小娃。后来她自称小曼,还把我们另外一个女同事称为小婕。从此我了解到小曼喜欢给人起这样小猫小狗的名字,而且如果这个人她不喜欢,你求她她也不会这样称呼你,所以我理解“小娃”是一种光荣称号,后来也就没说什么了,反正全公司也只有她一个人敢这样叫我。好像大唐太宗皇帝陛下说,朕赐汝名为媚娘,被赐了这样一个色情名字的武则天,也要满心欢喜地叩拜,谢主隆恩。

有一段时间,小曼的感情问题不太顺心,受了委屈常常跑到我的座位前,此时我正在做什么都不重要,她会拿起我的烟盒,说,你去抽根烟吧。此时她表情哀怨,神色凄凉。我想了想只好随她到楼道去抽烟。对于她的感情故事我不想赘述——在这里有一点人生的感悟,那就是当局者确实迷,旁观者绝对清。小曼的故事平常得像每天的日子,但是她却沉醉其中,不能自拔。我不能劝她什么,只好陪她叹息。我想,要是我有法力,我会让她和她的小男朋友永生永世相亲相爱,没有泪水和分离。

我生日的时候,小曼送了我一对施华洛世奇的袖扣,我虽然没有带袖扣的衬衣,但是也很喜欢。我想,凡是用了心思的礼物都值得感激。感激的是那片绵密的心思。

前不久小曼走了,我们大家在一起吃了一顿饭,我说小曼有空常回来看看,小曼很凄凉地笑了笑,没说什么。我想这个孩子老是笑得这样凄凉,好像自己乃是小白菜,真是不能理解。吃饭的那天天也很热,我们吃了饭走出来,外面的太阳仿佛两年前般的耀眼。

小曼离开之后,办公室静了很多,但是我们都觉得办公室也变得空了很多,空得有些寂寞。

从前经过她座位的时候我总是停下脚步,和她聊几句,看看她桌上有什么吃的。可是从此之后,我再也无法很嚣张地说:小曼给我煮一壶咖啡;小曼帮我订一份饭;小曼你怎么穿得这么丑?还跑出来吓人?小曼你怎么还加班?一会儿记得打个车;小曼快点帮我查查那张发票,我急用;小曼别哭了,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来,我们一起咒那个坏人,很灵的……

想到如此种种,忽然觉得小娃这个名字其实不难听,可是空阔的办公室,再也不会有人这样叫我了。

老王

老王是我的下属,每天在办公室的时候,他都恭恭敬敬地说我们要团结在马经理的周围,马经理说的话一句顶一万句。中午吃饭的时候他的痞子相就显露无遗,一面催我去吃饭,一面言语十分不逊。我反问他为什么此时马经理的话连一句都顶不了了?他嘿嘿一笑,说平时那是哄你玩呢,全办公室也就你当真。我听了很郁闷,觉得给这样的痞子做领导真是一件很苦闷的事情。

老王和小曼有着遥远的朋友关系,彼时老王刚从英伦归来,误打误撞地把简历投到了我们公司。当时我对面试他这回事很不情愿,因为我们那时一点也不缺人。但是小曼所托,我也不好直接就拒绝,只好答应。面试的时候,小伙子倒是让我眼睛一亮,一开口就是很漂亮的伦敦口音。我在英语口音这个领域一直有着高傲的自信,老王的口音是我认识的所有人里面说得最好的。此外,他不骂人的时候白白净净的,戴着一幅玳瑁眼镜,围个围脖的话,很有点五四青年的风采。我被他的假象迷惑,欣然雇用了此人。现在还记得,这个家伙指着自己的脑袋,有点自负地说,我的一个优点,就是这里还算比较快。我听了微微有点不快,心想要是此时指着他脑袋的不是他的手指而是一支AK47,不知道他那里还快不快。

老王是一个乖巧之人,这样说他乃是基于我对此人的深刻了解,只因我自己也是这样的人。他人聪明,脑子确实很快,陌生的业务不久即可上手,虽然错误不断,但是我认为均有可以原谅之处。我们刚刚结识的时候关系一般,但是我可以很明显地感觉到他在有意迎合我,但是却又不着痕迹,显得很自然。我没觉得迎合领导是不对的事情,而且欣赏他在这方面的眼色和伶俐,所以慢慢地近了起来。

渐渐地,我发现老王在很多方面都和我有着惊人的相似。比如都很骄傲,很多时候自负得令人讨厌;喜怒尽形于色;为人敏感;听不得不顺耳的话;喜欢交朋友,对朋友也还能做到肝胆相照。我这几十年交了很多朋友,但还没遇到过和自己的性格如此相像的,所以顺理成章地觉得格外投缘。后来越来越熟了,往往我还没把话说完,他已经知道我要说什么;当然对他来说,情况也是如此。这样的默契让我们的交往如沐春风,很多时候我都很庆幸可以遇到这样的朋友。

有一段时间,老王接连遇到了很不顺心的事情,令人绝望的打击,让他有点无法承受,所以每天都沉默寡言,无精打采,平日里神采飞扬的样子一点也看不到了。我对他这样的变化感到十分焦急,每天都要和他远在外地的父母通电话商量让他振作起来的对策。那段时间他神色冷漠,言语刻薄,动不动就发怒。我想他的心里一定十分难受。

回忆起那段时光,真是十分可怕,我同样遭受了感情的打击,没什么多余的好心情来安慰老王,只有在舔净了伤口之后,才顾得上同样绝望的老王。

我们常常去喝酒,喝得飘飘忽忽的,踉踉跄跄地在长安大街上行走,一边走一边莫名其妙地大笑。我们都那样深切地觉得,活在这个世界上真的是一件辛苦的事情,我们不得不时刻准备着承受很多无法逃避的苦痛。

有时候我也到老王的蜗居里盘桓一晚,老王为了让我睡得舒服一些,自己常常搬一个沙发垫子到客厅去睡。

还记得有一次我俩喝完酒,他忽然来了兴致,一定要给我看他和女朋友在英国的照片。那个时候他们刚刚分手,我忽然有种不祥的预感,所以不太赞成他的提议。但是他彼时酒劲上来,我实在拗不过他,只好听着他的指点,强打精神陪他看照片。

那些照片拍得都很美,大部分都是他们利用暑假跑到欧洲玩的时候照的,风光旖旎,佳人如玉。照片上的老王意气风发,踌躇满志,一点也不像现在眼前这个目光呆滞、表情悲哀的男子。看到哥德堡的时候,我问了个问题却没得到回答,等我转过头来,老王已是泪流满面——他呆呆坐在那里,手里握着鼠标,悄无声息地流着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