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第六章第4节割一块肉得一头牛
智慧行囊:一招苦肉计,伤了自己,但也可以令对方放松警惕,获得对方的信任,并能得到同情,这就予自己可乘之机,成就大事,这种牺牲不算白费。
为了让自己的孩子逃命,狐狸有时候也会以自残的方式来吸引敌对方的注意。敌方常常以为狐狸变傻了,便起了看热闹的心态,其实却不知道狐狸这招苦肉计,有效地保护了后代。
在三十六计中,“苦肉计”通常都是不得已而为之的计策,比“舍小取大”更要损失“惨痛”,但是在面临严峻情况的时候,“苦肉计”却是最好的脱身方法,有时候还能为自己博得更大的利益。
南宋时期,金兵大举南侵,金兀术与岳飞在朱仙镇展开决战。金兀术有一个义子,名叫陆文龙。陆文龙年少有为,十六岁就英勇过人,武艺超群,成了岳家军的劲敌。但这陆文龙本是宋朝潞安州节度使陆登的儿子,金兀术攻陷潞安州时,杀了陆登夫妻。金兀术将还是婴儿的陆文龙掳至金营,见他生得可爱,便收为义子。但陆文龙对自己的家世完全不知,反而认贼作父,为虎作伥。
正当岳飞思考破敌之策时,他的部将王佐突然闯入帐中,只见王佐脸色蜡黄,右臂已被斩断,岳飞吓了一跳,连忙追问发生了什么事情。原来,王佐打算只身到金营,暗中策动陆文龙,叫他反金归宋。但是如何入金营而不让金兀术怀疑,唯有采取苦肉计,断臂让金兀术心生怜悯。岳飞闻言十分感激王佐的忠心,一时间泪如泉涌。
王佐连夜到了金营,对金兀术说道:“小人王佐本是杨么部下。杨么失败之后我只得归顺岳飞。昨夜帐中议事之时小人进言,金兵二百万,实难抵挡,不如议和。岳飞听了大怒,说我贪生怕死,竟命人斩断我的手臂,还逼我到金营通报,说岳家军即日就要来生擒金狼主,铲平金营。如果我不来通报,岳飞还要斩我的另一只手臂,我只好来求您庇佑。”
金兀术甚为同情,还称王佐为“苦人儿”,把他留在营中。等到金兀术一放松警惕,王佐可以在金营中自由活动的时候,他偷偷地接近了与陆文龙一块被掳来的奶娘,说服她告知陆文龙的真实身世。当陆文龙知道金兀术实际上是自己的杀父、杀母仇人,心痛无比,遂下定决心报仇。王佐怕他冲动行事,告诉他先伺机而行。不久,他们见金兵运来一批轰天大炮,准备夜轰岳家军。陈文龙立刻将通风报信的书函系在了箭上,射入了岳家军军营中。
岳飞收到信以后,立刻做好备战准备,将粮草和士兵先一步转移,避免了岳家军遭受巨大的损失。当晚,王佐带着陆文龙和其奶娘投奔宋营。
一招苦肉计,伤了自己,但可以令对方放松警惕,获得对方的信任,并能得到同情,这就给了自己可乘之机,成就大事。这种割一块肉,得一头牛的牺牲不算白费。这种方法多数都是用自我伤害的办法取信于敌,以便计谋对手。俗话说“人不自害”,此乃人们的习惯性思维,但偏偏苦肉计就是利用这一心理定式,造成受迫害的假象,以迷惑和欺骗他人。但是苦肉计还是要慎用,除非面临极大困难或不得已的情况,施展苦肉计才比较有效,可千万不要苦肉计没成,反而让自己苦不堪言,就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