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成功励志大学时期最重要的9个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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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6章

第8篇第3章第2节困惑的同居

回顾过去20年的情况,大体可分如下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从80年代初到1987年,是从性禁锢走向性观念转变的过程。西方的哲学、心理学、性科学最先冲击

的是大学生。结果使相当部分的大学生得到性开放的启发,他们不再把性视为必须回避的课题,大学校园

恋爱风兴起,并迅速从隐蔽走向公开化。

第二个阶段:90年代前后,乘校园恋爱风而出现的两性问题突显出来。未婚先孕导致人工流产的数

目增加,为怀孕而束手无策、焦虑恐慌,为情感危机而提出心理救援,为失身而要求做处女膜修补术的女

生均不乏其人。

第三个阶段:90年代末期,随着社会对性问题的认识和接受,避孕手段的广为传播及工具的提供方便,上述阶段的

问题便明显缓和下来,但绝不像有些人所预料的那样,性问题在大学校园已经不是问题,而是呈现出两极

化倾向:即进一步开放型和持续性压抑型的对立。

随着时间的推移,大学生们的性观念变得更加开放,

“同居”现象已走进了各大学校园,并似乎要成为一种时尚。

许多家庭条件比较优越的学生,往往无法忍受大学里的集体

生活而在校外租房同居,就是家庭条件不甚优越的,有的学

生也打工租房同居。租房同居在一些大学生中已经不再是个

别现象,某些学校对此的态度则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在如今大多数大学生的眼里,恋爱尚且是场游戏,那么

同居在他们看来恐怕也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了,而事实也

的确如此。

对时下校园大学生的同居现象,不少学生说:“在大学

里都谈恋爱,没有谈过恋爱的只是很少的一部分。没有不想

谈的,除非他有问题。而恋爱过的,很多都同居过。同居没

什么不好,也很正常啊!因为我们都需要性,都不想寂寞。

我们毕竟都是年轻人,为什么要压抑?要自欺欺人?”

还有不少大学生认为这种关系是一种互助。所谓互助,

就是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组成一个生活学习互助组。在学习

上可以互相帮助,在生活中可以互相照顾,在一起男生干点

重活,女生干点轻活,互相体贴。在经济上两个人在一起,

合起来做饭又经济又实惠,而且不寂寞,何乐而不为?

小玟考上南京市内一所大学后,父母奖了她一

台电脑。可是,为了这台电脑,她常常和几个“舍

友”闹别扭:一方面是“舍友”们嫌她的电脑碍手

碍脚,侵占了“公共场所”;另一方面是“舍友”

们又经常借她的电脑用,当成了“公共财产。”

上大二的时候,小玟

就开始考虑在外边租房子

通过一家房屋中介公司,小珏终于

租了一间十几平方米的小屋。她陆续添置了书橱、写字台和电

饭煲,还从家里搬来了淘汰的彩电和洗衣机。

住了一段时间后,这栋楼发生了一起入室抢劫

案。小玟一个人不敢住了,在同一所大学的男朋友

便经常过来陪她。后来,男友把他的全部家当也都

搬过来了,两人“你挑水来我浇园”,俨然一个温

馨的小家庭。不过,房租、水电及伙食开支,则实

行“AA制”。他们同样没有回避性关系。

大学生同居现象对传统观念及传统的学校管理体制和

规则的)中击是巨大的。然而,客观地讲,多数同居者在一开

始还是比较顾及自己的行为在学校和同学中的影响的。他

们往往是偷偷摸摸地在离学校较远或较隐蔽的地方租房,然

后发生性行为(包括性交)。而近些年来,在大学生中还较多

地出现了另一种引人注目的性现象即同宿居现象。简单地

说,“同宿居”就是在异性同学的宿舍过夜并与之发生性行

为。这种行为可以说从一开始就表现出肆无忌惮的特点。

在这些学生眼中,不仅目无校规,而且也目中无人,无视同室

同学的存在或感受。在大学生看来,这种方式比校外同居更

具有挑战性、冲击力,对传统规范的突破也更直露。

最为引人注目的事件是,1999年湖南

省某高校被校方开除的6名同宿男女大学生以自己的隐私权和

名誉权被侵犯为由将校方告上法庭,并在一审中获胜,校方被判

赔偿6名原告上百万元。此事曾在某大型网站

引发了一场激烈的争

论。

后来该高校深沉对一审别决结果

“感到非常意外

和震惊”,不服一审判决,于1999年12月30日向长沙

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

该高校对6名男女学生在女生寝室同床共

宿的错误行为做出处分决定,并就其行为在全院学生大

会上提出批评,以达到教育犯错误学生及其他学生的目

的,是依职权而进行的内部管理行为。因校方对6名学

生做出的结论和处理决定而提起的名誉权纠纷,不属于

人民法院民事受案范围,故撤销一审判决。

此案虽然最终以校方胜诉而告终,但我们从中可以看

出,如何在大学生的法制意识有了明显增强的情况下,有

理、有利、有节地正确对待和处理大学生人际性行为问题,

确实已成为管理者尤其是学校管理者的一个必须认真思考

的问题。此外,它也表明,当代大学生中至少有一小部分

人,他们在性行为方面,一方面漠视和不遵守校方的“小规

则”,在校园内公然发生与校规相冲突的行为,另一方面又

高举法律这面大旗,用“大规则”来挤压小规则,力图使“小

规则”失效并降低或完全削减性越轨的成本。

如今在校的大学生大多数是上世纪70年代以后出生的

独生子女,从小就享受着小皇帝、小公主股的溺爱,本来就

“自我中心”意识强烈,缺乏集体合作精神,加之随着西方

文化主要是实用主义思想的影响,养成了他们任性、自私、

不负责等不良习性。这使他们在适应大学这个全新的环境时

有些不适应,但又不愿认真面对问题,只是一味地逃避责

任,从而造成理想缺损,这时,制造一段不用负担多大责任

的恋情似乎便成了最佳的选择,同居也就成了进行自我安

慰、自我麻醉的上好“良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