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刘瑾曾倡导变法
提起太监,人们自然会想起那些面白无须、娘娘腔的猥琐之辈。提及宦官专权,历史记载必定称之为“乱政”,于是人们更将其与卑鄙猥琐、为非作歹、祸国殃民联系起来,其实这是所谓儒家正统观点的思维,有很浓的偏见在内。
历代宦官多来自民间底层,因生活所迫、走投无路才自愿进宫的,通常学识浅薄、无甚大志,干不出太祸国殃民的事来。少数在历史上留名的奸恶太监也是因为皇帝昏庸所制造的产物。太监并非全是猥琐小人,他们之中也有部分难得的精英,如改善造纸术的东汉太监蔡伦、七次下西洋的三宝太监郑和等。太监也并非全都是扰乱朝政的阴虫鬼魅,他们之中也有有能力之辈,例如明代变法的刘瑾。
刘瑾,陕西兴平人。得到皇帝信任之后当上了司礼监的秉笔太监,即秘书角色,可是武宗耽于玩乐,怠于政事,刘瑾每有请示,“武宗辄叱曰‘吾安用尔为?而一烦朕!’自是不复奏,事无大小,任意裁断,悉传旨行之,上多不之知也”。
刘瑾并非无能之辈,也未曾将国事当做儿戏。史载,刘瑾将奏章带回私邸后,都与他的妹婿礼部司务孙聪及华亭人张文冕商量参决,再由大学士焦芳润色,内阁李东阳审核之后颁发,还是颇为慎重的。
他针对时弊,推行新法,即历史上的“刘瑾变法”。其中包括建立内厂钳制东西厂的权力,“时东厂、西厂缉事人四出,道路惶惧。瑾复立内行厂”。重新丈量天下田地,将被豪强勋戚蚕食隐没的部分重新丈量出来,超过限额的给“无田民种之”,“降赋税,减轻农民负担……”。刘瑾倒台后,廷臣奏请恢复在刘瑾手里调整变动的法令有“吏部二十四事,户部三十余事,兵部十八事,工部十三事”,几乎涵盖了政务的所有方面。据说包括整顿了历来最头痛的盐政,甚至还让寡妇改嫁、提倡穷人火化。
此外,“瑾峻刑”,其执法很严,颇有朱元璋之风。对于打击官员失职和贪污腐败不遗余力,以独特的“罚米例”,对失职官吏以罚米为单位的俸禄为手段,“丁未,工科给事中吴仪核宁夏、固原等处仓场秋坯亏折之数,劫历任巡抚都仰史徐廷薄等十六人,侍郎硕佐及管粮郎中、副使、金事徐键等十八人,又通判董全等一百八十八人,又以马价盐课劫巡抚宁夏全都御史刘宪、巡抚陕西右副都御史杨一清及苑马寺卿、全事、知府、间知及管屯卫宫十余人,皆入罚米例,重者五百石,轻者三百石以下,致仕者半之”。又,“辛丑,给事中白思诚、御史储珊等,复参辽东仓库自弘治十五年至正德三年前后各任挪移亏折之数,遂及都御史王宗彝……及郎中、给事中、御史等凡数十人。除病故者勿追,余俱各罚米输边,自一千石以下有差,其中所罚有至再至三者。”(《明通鉴武宗》)
历代整顿吏治都是极艰难的事情。刘瑾的整顿却能达到立竿见影的效果。他采用一般外臣不敢施行的令人不寒而栗的手段,客观上对畏恶不畏善、长于敷衍的奸猾之徒起到了威慑的作用。清丈时,居然有官员畏惧刘瑾的严厉,自劾其父。当然成果也很丰硕:仅正德三年,山东巡抚周熊一次就清出隐没田地一万八千三百五十余顷。
刘瑾变法期间,还组织编纂了《通鉴纂要》,此外,调整了各省的科举录取名额,增加陕西、河南、山西等地录取人数,降低了江西的录取人数。
值得一提的是,刘瑾虽为宦官出身,但他专权期间却禁止太监干政,限制宦官权力,“当瑾专政时,有所请多不应,永成、大用等皆怨瑾”。他的亲信都是外臣,如内阁学士焦芳、刘宇、曹元,尚书毕亨、朱恩等,并无一个宦官,以致遭其他宦官嫉恨,这也是他倒台的重要原因。
刘瑾最后的结局是,以花甲之年时受凌迟,即千刀万剐,刘瑾总共被刮了3357刀,每十刀一歇一喝,第一天割357刀,暂时休息时给他喝点粥维持生命,总共剐了三天,惨不忍睹。天下兴亡,匹夫有责,凭什么太监就不能关心一下?难道就因为他是一个太监就要背负千年骂名?变法历来都是一个神圣血腥的祭坛,好多变法者都是用生命献上祭礼,比如被车裂的商鞅。我们不能因为刘瑾是太监就否定他的历史功绩,不能应为他是太监就觉得他死有应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