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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3章 残酷刑罚4

宋朝六大虐囚酷刑

《水浒传》第七十二回,玉麒麟卢俊义遭管家李固陷害,被脊杖四十,刺配沙门岛。在途中遭到官差陷害,差点丢掉性命,如果不是家奴浪子燕青及时出手,卢俊义便会命丧黄泉。小说中的成分大多为虚构,但这里所提到的沙门岛却是真有其地。

所谓沙门岛,就是现在的山东省蓬莱市长岛县。从五代到元朝,这个岛一直被当做监狱使用,犯人到这里,往往都是九死一生。侥幸活下来的,也是会被折磨的不成人样,所以说这沙门岛就是人间炼狱,犯人到那里基本上也就是到了鬼门关。

在宋朝,沙门岛虽然土地肥沃,风景秀丽,农业和渔业十分发达,但政府却并没有大力发展旅游业和农业,反而是致力于劳改事业。在《宋史.刑法志》记载:“配隶重者沙门岛寨,其次岭表,其次三千里至邻州。”

意思就是根据罪犯的不同犯罪程度,来安放他们,犯的罪比较轻,就送到离家不远的劳改所去劳改,如果犯的罪稍微重些,那就送到远一些的劳改所,但当犯下死罪时,便会送到这沙门岛来受罚。

在宋朝,劳改所不叫劳改所,叫牢城营。这在《水浒传》中也有体现,当年武松从山东东平发配河南孟州,就是被安置进孟州牢城营的。这所谓的牢城营就和现代的监狱构造差不多,将犯人限制在四面高墙里面进行强制劳动,当刑满后便会释放,如果谁想半道开溜,那狱卒们便会放箭,将逃跑的犯人乱箭射死。

在沙门岛也有这样一个“牢城营”,名叫“沙门寨”。沙门寨的寨主,也就是所谓的监狱长,十分喜欢虐待犯人,根据《宋史?马默传》记载,宋神宗熙宁年间,沙门寨的寨主李庆是一个典型的暴虐狂徒,他每日的乐趣就是虐杀犯人,在他当政的两年多时间里,前后一共杀害了七百多名犯人,基本上一天杀一个。可见此人有多么凶残。

杀人还不算最狠毒的,最恶毒的要算他制定的刑罚,沙门岛的狱卒们最是精通变相的折磨犯人,自李庆以下,有着兵马监押、节级、小牢子等职员,他们每日的工作就是绞尽脑汁想如何变着花样的折磨犯人。《宋史.刑法志》和《容斋四笔》记载了当时监狱管理人员虐待囚犯的一些手法,十分残忍,不忍回想。

第一,长期拘锁。

古代的犯人多用枷锁来控制其行动能力,但这枷锁又沉又大,通常按照规定,上枷锁是有时间限制的,但沙门岛的狱卒常常会让犯人长年累月地带着沉重的枷锁,不但要干繁重的体力活,就连平时睡觉吃饭都不能取下。时间长了,犯人颈骨会变形,腕骨会折断,有的铁链子会长到犯人的肉里,痛苦不堪。

第二,不给吃喝。

根据《宋刑统》卷29规定,监狱方“应给饭食而不给者,杖六十”,如果狱卒克扣了犯人的伙食,便要被打六十大板。但到了沙门岛,这个人性化的倡导却被遗忘,在这里的犯人如果惹恼了狱卒,便会被拒绝供应饭食,直到饿死为止。

第三,喂犯人吃锯末。

这是一种十分缺德的刑罚,将锯末和水混合在一起,强行给犯人灌到肚子里,锯末难以消化,犯人便会腹胀,疼痛难忍,最后惨死。

第四,石布袋。

给麻袋里装满石块,然后用麻袋打犯人,这样被打死的犯人表面上看不出任何伤痕,全部是内伤,狱卒常用这招对付不听话的犯人。

第五,喂泥鳅。

所谓的泥鳅,其实就是将一个很细小的鱼钩放进小鱼的肚子里,让犯人生吞下去,当鱼被消化后,鱼钩是钢铁制成,无法消化,便会钩破肠胃,造成大出血而死。

第六,钉入钢针。

这是最为丧失人性的刑罚,对要被施行的人进行肩膀按摩,让其肌肉放松,进而将整根粗大的钢针扎进犯人的肩井穴,直到没入肉体内,无法看出为止。这会让犯人疼痛难忍,胳膊难以抬高,但狱卒还会要求其做剧烈的劳作活动,如果犯人无法进行劳作,便名正言顺的对其进行惩罚和殴打。

沙门岛地小人多,监狱里的犯人总是人满为患,为了减少负担,这也更使得朝廷对沙门岛的虐囚一事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管不问了。

这六种刑罚,在宋朝的沙门岛一度很流行,后来还多被后世用来学习引用,明朝的大特务机构东厂之所以研发出那么多的酷刑,不能不说是吸取了前人的经验和教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