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狗面无表情的道:“我听见你说话,知道你起来了,我过来听你的吩咐。”
我无奈的摇了摇头。狼狗曾经打过越战,当过五年兵,所以“服从命令”,已经是他时刻紧记的了。“好了,以后尽量不要在我身边整出部队那一套,我这还没去当兵呢,就要天天面对着军人……”
我边发着牢骚,边带着狼狗走到楼下吃早餐。顺便把今天的事都办利索,首先是给亮子打了个电话。主要是告诉他,我让狼狗过去找他,让他接待一下,否则我还真怕狼狗给我惹出点什么事来。
但是出呼我意料的是,狼狗死活不肯离开我。他刚刚恢复记忆,他现在单纯的就跟一个小孩似的,所以他还有点“怕生”。
没办法,我包了一辆车,先将死猫送回了H市。走到哪里,都要带着一个“死人”,这会让人很郁闷的!
最后就是要去商场买件衣服。我不习惯穿西服,只有迷彩服穿着才舒服,活动才自如。我来的时候本来是穿着西服的,可是昨天跟狼狗打斗的时候,已经撕坏了。
但当我看过西服的款式之后,我决定了,不管以后参加什么样的场合,我都不穿西服了。勉强自己,只会让自己活的更累,舒服才是真理!
买了两份早餐回到旅店,我让狼狗去给死猫喂点牛奶,可是狼狗从早上,就一直的看着我所穿的迷彩服,眼神中一直闪烁着光芒,看的我都有些发毛了。“你干什么这样看着我?”
狼狗渐渐的抬起头来,道:“你参加过南北越的战争?”
我茫然道:“为什么这么说?”
他指了指我的衣服,“这套衣服……”
我顿时醒悟了过来。这衣服,可是成心送我的礼物!而我又送给了组岛的人一些。省下的还都在加拿大附近的海域呢。
我道:“在你房间里,有我一个行李包,里边有一套,你可以拿去穿。但是你要节省一些,坏了自己去打补丁!”
听到我的话,狼狗先是一愣,随即兴奋的笑道:“肯定坏不了,这衣服我曾经穿过。”说完,已经奔回了他的房间。
狼狗给我的感觉就是稳重。遇事不惊。可是看他刚才这样子,我还真有种哭笑不得的感觉。
中午,我们一行三人来到小宇给我的地址,找到了小宇。当小宇将一份足有二十多页的文件递给我的时候,小宇才道:“这次艾比乐家族派来的人是一个中年华侨美女。名叫李丽,资料上都有,你仔细看看,一会开会的时候你……”
凭我超惊人的记忆力和思维。不但将文件全部记在脑子里,甚至我还在他们的习惯中,了解到了他们的为人。但是另我万万没想到的是,这个艾比乐家族所派来的这个中年华侨美女,竟然是狼狗以前的那个主人!那个昨天我得罪过的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