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传记追思文化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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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章 鲁迅不与人言的内心世界(4)

当然,就我所知而言,那时似乎还没有演讲收取劳务费的惯例。但请名人演讲要雇汽车去接确是风气。就温梓川等在讨论请谁来演讲时,曾有人提出要请郁达夫。因为他比较穷,只要雇一辆黄包车即可接来,这样就能节省经费。可见即使是黄包车也是要雇的。当然,我不是说坐车就怎么样,不坐车就如何,也不是说鲁迅就没有坐过别人雇的车。问题不是这么简单。即使是鲁迅也同样坐过学生雇的汽车。如据王志之先生回忆,在一九三二年冬鲁迅北返省亲的时候,他曾和其他几位同学代表北京师范大学到鲁迅的家中请鲁迅到师大演讲。第二天,他们雇了一辆汽车去鲁迅家里接鲁迅。鲁迅见有汽车,竟然“惊叫起来”,说“你们还叫汽车?”又不放心地逼问他们“车钱呢?是学校出还是你们出?”演讲结束后,鲁迅要“走出去,说是他还要到琉璃厂去买东西”。但王志之等还是坚持要叫一辆汽车来。一来他们要送鲁迅,二来,那天来听演讲的人实在太多,以至于从礼堂改到了操场。演讲结束后,人们包围了鲁迅,一直跟着他。“这样多的群众摆不开,怎么能够拖起一道在大街上走?”所以最后他们还是用汽车把鲁迅送走。可见鲁迅还是坐过学生雇的汽车的。不过在鲁迅而言,是从来也没有让学生雇车来接自己的想法的。

坐不坐汽车本来只是一个小节。但这里也可以看出一个人的某些心态和品格。要了解一个人,从大处着眼当然是很对的。但往往从小处也可以很生动地体察到人的内心。了解鲁迅也是一样的。

9、鲁迅不修边幅

如果要问鲁迅是什么样子,人们肯定会觉得这样的问题太简单,太小儿科了。没有见过鲁迅本人,还没有见过他的照片吗?的确,鲁迅的照片是很容易见到的。因为关于他以及和他有关的各种出版物上都可能有他的照片。他有时沉思,有时严峻,有时在微笑;一个严谨的人,一个和蔼的人,一个让人心生敬意的人。但是,如果我们再进一步地问,鲁迅穿什么衣服,穿什么鞋,是什么质地,什么款式,恐怕就难以说清了。因为我们对他实际上还了解太少,太不具体。通常的情况下,我们说的都是一些印象。

最近读了一本关于鲁迅和胡适的着作,其中谈到了许广平初次见到鲁迅时的情景。书中写到:“首先惹人注意的便是他那大约有两寸长的头发,粗而且硬,笔挺的竖立着,真当得‘怒发冲冠’的一个‘冲’字。一向以为这句话有点夸大,看到了这,也就恍然大悟了。褪色的暗绿夹袍,褪色的黑马褂,差不多打成一片。手弯上,衣身上的许多补丁,则炫着异样的新鲜色彩,好似特制的花纹。皮鞋的四周也满是补丁。”这段话是孙郁在他的《鲁迅与胡适》一书中摘引自《许广平文集》中的描写。他是用来说明鲁迅所具有的平民意识的。所以当我看到这些描写后,感到是孙郁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而特意挑选的资料,或者这只是彼一时期的鲁迅,而不是平时的鲁迅。然而在读了一些关于鲁迅的回忆之后,发现鲁迅的确是一个不修边幅的人,是一个把全部精力都投入到工作中的人。

夏丐尊是鲁迅在杭州两级师范学校中的同事。那时是一九零九年的后半年到第二年的前半年。鲁迅也就是三十岁上下。夏丐尊说,“周先生那时虽尚年轻,风采和晚年所见差不多。衣服是向不讲究的,一件廉价的羽纱--当年叫洋官纱--长衫,从端午前就着起,一直要着到重阳。一年之中,足足有半年看见他着洋官纱,这洋官纱在我记忆里很深。

民国十五年初秋他从北京到厦门教书去,路过上海,上海的朋友们请他吃饭,他着的依旧是洋官纱。”可见鲁迅在青年时代就不太注重讲究服饰。后来鲁迅到了北京,依然如故。用孙伏园的话来说,就是“他平常只穿旧布衣,像一个普通大学生。西服的裤子总是单的,就是在北平的大冷天鲁迅先生也永远穿着这样的单裤”,以至于鲁迅先生的母亲看到他仍然穿着二十多年前学生时代的裤子,已经补了多少回,实在看不下去了,才让人给他做了一条棉裤。可是鲁迅还是不穿。马珏是马隅卿的女儿。鲁迅先生与马隅卿关系密切,对马珏也很喜欢。只要是自己出的书,都要送她一本,直到她长大成婚。马珏曾撰文谈到她初次见到鲁迅时的印象。

那时大概是一九二六年的时候。鲁迅去访她的父亲,“看他穿了一件灰青长衫,一双破皮鞋,又老又呆板,并不同小孩一样,我觉得很奇怪。鲁迅先生我倒想不到是这么一个不爱收拾的人!”“衣架上挂了一顶毡帽,灰色的,那带子上有一丝一丝的……踮起脚来一看,原来是破的一丝一丝的。”萧红在她的回忆文章中也提到了鲁迅先生的衣着。

她说“鲁迅先生不戴手套,不围围巾,冬天穿着黑石蓝的棉布袍子,头上戴着灰色毡帽,脚穿黑帆布胶皮底鞋。胶皮底鞋夏天特别热,冬天又凉又湿,鲁迅先生的身体不算好,大家都提议把这鞋子换掉。鲁迅先生不肯,他说胶皮底鞋子走路方便。”总之,人们提到的最多的是鲁迅总是穿着一件灰色的袍子,冬天是棉的,夏天是单的;脚穿一双陈嘉庚式的胶鞋;手里夹着一个布包袱,里面包着他要用的东西。陈嘉庚式的胶鞋是什么样子,不太知道,但那布的包袱却是鲁迅的公文包是肯定的。不知是那时没有更好的公文包,还是鲁迅不喜欢用别的东西。总之,不论在北京,还是到了上海,他都是用一块布包袱夹在腋下来来去去。

由于不修边幅,不讲究衣着,鲁迅常常被人误认为做苦力的下等人。据许广平回忆,他到医院给朋友当翻译,医院里的人就当他是吃翻译饭的;到印刷所去接洽印件,就被当做跑街的伙计。最典型的一次是鲁迅到一家高级旅馆去拜访一位外国作家,大概是萧伯纳,结果被开电梯的伙计挡在电梯外,不让他进去。因为那伙计以为鲁迅是一个跑堂的,要鲁迅爬九层高的楼梯上去。后来那外国作家送鲁迅出来,恰巧又碰到了那位开电梯的伙计,见洋人对鲁迅恭敬有加,十分客气,反使那认衣服不认人的伙计尴尬不已。那么,为什么鲁迅如此不注意自己的衣饰呢?许广平说,鲁迅“破帽遮颜过闹市”,并不是标新立异,经济关系是一大原因。她说,谁不愿意穿得体面些,受人尊敬呢?但是假如两餐不饱而衣履簇新,专门讲究门面,鲁迅是没有这样傻的。

的确,鲁迅虽然比一般的文人要手头活络些,但从来就没有宽裕过,有时甚至要靠借贷过日。另外一方面的原因,据许广平讲,则是由于习惯。鲁迅从小就不愿意穿新衣服。因为他小的时候,家人叫他穿新衣服,又怕他弄脏,总是警告他,结果使他坐立不安,很不自在,对穿新衣服产生了反感。于是他宁可穿得坏些,旧些。他和许广平初到上海,一件穿得久了的蓝布夹袄破了,许广平给他做了一件蓝色的毛葛衣服,可是鲁迅无论如何不穿。川岛是鲁迅绍兴的老乡,曾长期在山西生活,与高君宇为北京大学的同学。他在北大读书时与鲁迅相识,毕业后留校,并参与《语丝》的编辑和撰稿,曾和鲁迅同住八道湾,过往甚密。他说他和鲁迅同在厦门大学教书时,有一次鲁迅吸烟把自己的棉袍烧了一个大洞,让人补好后照穿不误。一直到了上海,还仍然穿着这件棉袍。川岛认为,鲁迅之所以如此,乃是在他身上保持了劳动人民勤劳和俭朴的优良作风。在这一点上,鲁迅是我们学习的榜样。

除了以上提到的因素外,鲁迅先生对事业、对理想的执着与献身的精神,可以说是最根本、最重要的原因。许广平说:“沉迷于自己的理想生活的人们,对于物质的注意是很相反的。有谁见过那些发明家在沉浸于学问的研求时,还时刻想到他的生活……所以鲁迅的一种寒伧之状,是不足为奇的。”这一点也可以从鲁迅自己的话中找到证明。孙伏园在他的《哭鲁迅先生》中写到,鲁迅曾和他说,“一个独身的生活,决不能常往安逸方面着想的。岂但我不穿棉裤而已,你再看我的棉被,也是多少年没有换的老棉花,我不愿意换。你再看我的铺板,我从来不愿意换藤绷或棕绷,我也从来不愿换厚褥子。生活太安逸了,工作就被生活所累了。”由此看来,鲁迅不是不懂得讲究衣着和舒适,而是不愿意把自己的精力无谓地消耗在安乐和享受中。他把自己生活的所需限制在最小的程度上,而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了工作上。他的生命虽然短暂,而工作与奉献的有效程度却发挥到了最大。他是最懂得如何生活,如何工作的人,也是最讲究生活质量的人。他对自己享乐的漠视使他成为一个名副其实的战士和圣者,以至于今天还深深地感动着我们每一个后来的人。

10、鲁迅勤做小事

自从新文化运动以来,鲁迅先生一直是那一时代思想文化的先驱。他没有像有的人那样,趋于消极,躲入书斋,只专注于对纯学术问题的研究。也没有像另一些人那样,与黑暗现实妥协,甚至随波逐流。鲁迅总是保持着一贯的战斗性和不妥协精神。因而,他的影响力和知名度,一直是那一时代最大的。按一般人的印象来看,鲁迅是战士,是先驱,他的文章是匕首,是投枪。那么,鲁迅本人也是一个冷峻严肃,不苟言笑,不谙小事的“非凡”之人了。然而,与人们的印象不同,鲁迅事实上是一个非常富有人情味,特别勤于小事的“普通”人。

最近读了一些关于鲁迅先生的回忆录。虽然我们与他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相隔甚远,但先生的为人做事仍历历在目,如教如诲。一个慈祥的师长,不谙世故的老人,风趣幽默的朋友活灵活现地出现在我们的面前。而他不以名人自居,不自视清高,不厌其烦而又不拒琐碎地做那些日常生活中的琐碎“小事”的品行更令人感动。许广平先生在她的有关回忆中对鲁迅先生的日常生活多有描写,其中有好多地方提到了鲁迅先生不烦小事的细节。如她在回忆他们刚刚有了孩子,从医院回到家里的时候,发现家里有了很大的变化。原来许广平还担心在她住院期间鲁迅难以安心工作,没有想到,在她回到家里的时候,“哈!清洁整齐,床边也一样摆起小桌子,桌子上安放些茶杯,硼酸水之类的常用品,此外更有一盘精致的松树。每一件家具,尽可能的排换过位置,比较以前我在的时候调整得多了。”也许平时鲁迅不太理家务,但在他们的孩子降生的时刻,他做起了真正的、慈爱的父亲。那时,鲁迅总是在夜里十二点到两点的时候值夜看护孩子。而常常这时,多是孩子睡足之后。于是,鲁迅便抱着孩子坐在床头,和孩子玩。孩子要睡了,他便把孩子抱在怀中,一边来回从门口走到窗前,一边唱着儿歌,直到孩子睡熟。许广平还记叙了他们给孩子洗澡的事情。由于孩子小,鲁迅不许给孩子用不开的水,也不愿意让别人代劳。他们在一个小面盆里盛了半盆温水,由许广平托住孩子,由鲁迅来给孩子洗。父子深情,融融人伦,全在这细小之中表现了出来。

对家人如此,那么对他人又如何呢?版画家黄新波在他的《不逝的记忆》一文中有着非常生动的记载。黄是上海美术专科学校的学生,他曾参加左联,并得到了鲁迅先生的关怀和指导。他说,在一九三四年的时候,鲁迅先生编选《木刻记程》,曾经借用过许多木刻家的木版。书编完后,鲁迅要将木版还给作者本人。按说,像他那样的名望,只要写信让作者来取就可以了。但他却不是如此,而是做了许多琐碎的工作。首先是鲁迅自己把每块借用过的木版上的油墨都清洗干净;然后再把弯曲的木版设法压平,并且仔细地检查有没有损坏。

之后,鲁迅再把每块木版用厚纸垫好版面,用牛皮纸包好,再用细麻绳紧紧缚好。然后才退还给原作者。黄新波说,看着鲁迅先生给他退回的木版,“内心有说不出的激动”。在二十年代的时候,孙伏园与鲁迅过从甚密,曾一起去西安、厦门、广州等地。他回忆说,“我是一个甚事情也不会动手的人,身体又薄弱,经不起辛苦,鲁迅先生教我种种保卫锻炼的方法。现在想起来真是罪无可逭;我们一同旅行的时候,如到陕西,到厦门,到广州,我的铺盖常常是鲁迅先生替我打的。耶稣常为门徒洗脚,我总要记起这个故事。”许广平也曾经谈到,鲁迅出门,行李都是自己检点,甚至卷铺盖捆绳子都是自己动手。在一九三一年的时候,他们因为避难,住在一个旅馆里。有一位当差的老杨,当鲁迅是教书先生,天天和他围着炉子谈天,叫鲁迅为他代写家信。而鲁迅也乐于为这位不知自己为谁的老杨做事。“这就是十足的鲁迅”。

看一个人是否伟大,其对社会的贡献是最重要的标准。但是,看一个人是否可敬,则还需看他为人做事的许多细节。鲁迅是伟大的,这一点自然不容置疑。而鲁迅的可敬却是体现在他的日常生活中的。也许,从人的天赋来看,做一个伟大的人还是容易的。因为只要你有了同样的天赋,机会就会等待着你。而要做一个可敬的人,则是太难太难了。因为它对人的要求更加严格、苛刻。特别是几乎天天都要发生的琐碎的“小事”,时时刻刻都在考验着你,看你能否经受得住。只有不仅在大节上,而且也同时在这些小节上都通过了考验,一个人才能进入一种至高的境界,才能让别人既敬且爱。鲁迅就是这样的人。

11、鲁迅和他的母亲

鲁迅的母亲鲁瑞可以说也是出身名门。她的父亲曾经在户部做过主事,后来因病辞职回家。鲁瑞生于一八五七年,在八十七岁高龄的时候即一九四三年在北京辞世。她的一生也可以说比较坎坷。先是经历了鲁家的家道中落,后又经历了周家的家道中落。在她年轻的时候,丈夫因病去世,而人到晚年之时,又痛失爱子。她在六十岁的时候离开故乡,随子北上,一直没有能够再回家乡。晚年又独居北京,只与朱安女士为伴,直到走完她的人生之路。对于自己的母亲,鲁迅有着难以言说的心情。一方面,他是一个传统意义上的孝子,对自己的母亲既敬且爱。另一方面,在思想深处,他与自己的母亲又有许多难以认同的地方,因而常生苦恼。不过,从表面的日常生活来看,鲁迅对自己的母亲确实是尽到了一个儿子的责任和关爱。在对待老人、赡养双亲方面,鲁迅亦是一般人的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