星辰之月27日,天空上漂浮着丝丝暗云,迅猛的的西风伴随着母亲湖的洋流向阿特拉斯吹了过来,首当其冲受到影响的,便是位于母亲湖东岸的马切城。
这是阿特拉斯每年一度的雨季之始,弗雷斯推开窗户,看着外面的绵绵细雨,他使劲嗅了几口秋雨洗刷大地后带来的那带有泥土气息的芳香,顿时感到一阵神清气爽。
“虽然人都说春雨贵如油,那是因为新春的时候正好是谷物的成长期,春雨即时给田野带来了大量谷物生长所必需的水分。但是秋雨也不差啊,可以说是丰收的前兆吧。”弗雷斯望着窗外感慨道。
今天弗雷斯准备再去波玛兄弟铁匠铺一趟,时隔一个月,相信他们应该已经打造好了燧发枪的枪壳,另外还有水轮的事情,弗雷斯不得不去关注一下。
波塞迪亚那里虽然已经开发出了水轮,但是却和马切城这里的水轮有很大区别。波塞迪亚研发出的水轮,弗雷斯设计的初衷是为了工业需要,盖因波塞迪亚的河流流速更快,所以能驱动更大功率的水轮。而马切城周边的贝干河水流却很平缓,所以在设计上弗雷斯用了更小型更精密的设计,而且这款水轮不仅可以将水力转换为动力,也可能将人力转化为动力---因为弗雷斯在上面设计一个脚踏式的齿轮组。
因为这款水轮需要做的配件更多更杂,所以肯定要耗费更长的时间,而且由于水轮最终是用作农业灌溉和谷物脱粒的,所以准确来说应该被称为“水轮车”,简称“水车”。
用过早膳后,弗雷斯和费尔顿带领的亲兵队向铁匠铺走去。但刚一来到波玛兄弟兄弟铁匠铺前,弗雷斯就乐了,在铁匠铺旁的贝干河上,这时候正伫立着一个直径大约两米多的小水轮呢。
水轮的传动轴向铁匠铺里延伸进去,弗雷斯撩开铁匠铺门前的草席一看,传动轴正连在一块铁饼型的简易轴轮上。弗雷斯想了想便恍然了,边上正是弗雷斯为波玛兄弟设计的双动式活塞风箱,需要使用风箱时,就把风箱上的用以推动活塞的轴接到这块其貌不扬的轴轮上,然后风箱就会借着水力连续鼓风了;而不用的时候呢,就把活塞轴从轴承上卸下来,这样即使足不出户也可以很方便的开关风箱了。
“请问这位贵客,您需要些什么?”弗雷斯正想着,却看到铁匠铺里走出一个眉清目秀的小伙子笑着问道。
“额……请问波玛兄弟在吗?”弗雷斯没见过这个小伙子,只好接着问道。
“不好意思,两位波玛大师正在做一些重要的事情。如果您要下订单的话,请直接把要求告诉我就行了,我会转告的。当然了,店里也有很多优质武器的存货,您可以随意看。”小伙子小声说道。
亲兵队队长费尔顿忍不住挺身向前一步,喝道:“你没看到我们领主身上的火凤凰纹章吗?这位是阿特拉斯的领主弗雷斯·莱特大人,你竟然把领主大人拒之门外!?”
小伙子显然也没想到弗雷斯这么大来路,顿时被吓愣在这里。
突然,“砰”的一声门被打开了,原来是小胡子波玛跳了出来,他看到弗雷斯却是一脸的兴奋,竟然情不自禁的拉住了弗雷斯手臂。小胡子波玛一边摇着弗雷斯的手臂一边激动的说:“弗雷斯,你终于来了!你看到了吗!你看到了吗?那个风箱,还有那个水轮!这简直是无以伦比的杰作啊!”
弗雷斯被天生神力的小胡子波玛拽着摇了半天,只觉得头晕脑胀。他赶紧一使劲挣脱了小胡子波玛,喘息了几口气才道:“看到了看到了,你别那么大力拽着我……”
小胡子波玛装作没听到弗雷斯的抱怨,却转头看向还愣在那里的小伙子道:“沃卡诺,还冷着干吗?去把仓库里的枪胚拿过来!”
那位叫沃卡诺的少年闻言,赶紧像惊弓之鸟一样飞快的向铁匠铺里跑去。
弗雷斯奇怪道:“小胡子,这位少年是谁?怎么以前在铁匠铺里见到过?”
小胡子波玛拍了拍他厚实的胸膛道:“你当然没见过啦。沃卡诺这小子是我和哥哥新收的徒弟,别看这小子有点傻,但是在打铁上还是有点天赋的。”
“恭喜恭喜。你们波玛兄弟的手艺这么好,想必将来沃卡诺也会成为一代宗师的,名师出高徒嘛!”弗雷斯笑着恭维道。
“哈哈,那是当然。不过他还早呢,现在也只能帮着我们兄弟做些杂活。”小胡子波玛听到弗雷斯的恭维后笑眯眯的说道。他突然又想到了什么道:“其实我们波玛兄弟本来是不打算收徒的,但是还得怨你弗雷斯要做的东西太多了,我们兄弟忙不过来所以只好收了个徒弟,没想到还真找到个可以培养的好材料。哈哈,可以说是因祸得福了啊。”
这时候沃卡诺已经从仓库里把枪胚拿了出来,小胡子波玛接过他手中的枪胚,又递交给弗雷斯道:“弗雷斯,你看看,这枪你满意不?”
弗雷斯接过枪胚,仔细敲了敲。之所以说是枪胚,倒不是枪还没成型,只是枪壳还没打磨抛光过,所以看起来多少有些傻大粗黑的感觉。不过枪体的构造还算严谨,枪膛大小适中,摸起来也没有什么凹凸不平的地方,扳机和火药池也做的很精细,波玛兄弟打铁的手艺从这里可见一斑。
弗雷斯轻柔的抚摸着这把枪胚,也是感慨良多,前世他的家里就收藏了一把燧发枪,虽然造型略有区别,但总的来说还是大同小异的。而且这把枪虽然还是枪胚,但毕竟是军事科技上的一大突破,有了它,再配上火药和弹丸,相信可以让奥炉之壁守备军的伤亡率大大降低。
“非常好,非常好!”弗雷斯爱不释手的看着这把枪胚,又向小胡子波玛问道:“目前你们已经打造了多少这样的枪胚了?”
小胡子波玛举起他满是老茧的大手,比出五个手指。
“五十把?”弗雷斯惊喜道:“没想到你们造枪的速度这么快!”
“呸!是五把!”小胡子波玛打破了弗雷斯的美梦,又道:“你别觉得慢,这枪的做工要求很高的,尤其是这个枪膛要打造的同一大小,稍微出一点失误就得回炉重造了。不信你自己去打一只试试!”
“才五把啊……”弗雷斯顿感失望,不过转念一想,起码现在也有五把枪了。按照波玛兄弟的速度,一个月打五把枪,一年才60把枪。按照这速度,猴年马月他们才能打完1000把枪的订单啊!?
小胡子波玛看出了弗雷斯的疑惑,补充道:“别看我们画了这么长时间才打了五把枪,那是因为我们从来没打造过这种东西而已!以后熟练了速度肯定会提升很多的,你放心吧。最多一年就能全造好了。”
弗雷斯闻言这才稍微放心了一些,不过他也知道,就算有1000把燧发枪,那也是远远不够的。因为燧发枪这种东西,损坏率是很高的。想要维持一个千人燧发枪大队,起码库存里得有3000把以上的燧发枪才行。但是显然光靠波玛兄弟是不足以支撑起一只火器军队的。更何况,这次波玛兄弟愿意给他打1000只燧发枪,那也是因为弗雷斯为他们设计了双动式活塞风箱。难道以后每下1000只枪的订单,弗雷斯就得给他们弄个跨时代的机械吗?显然不可能,先不提波玛兄弟愿不愿意一辈子都在给他打造枪支,就说弗雷斯自己,也没那么大本事次次都拿个跨时代的技术出来做交换啊。
弗雷斯暗自思索到,看来将来势必要成立一个专门造火器的军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