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宫!离宫!我看了看他,站在那里不动。不想被东方暗夜模棱两可不肯定的句子所骗了。
东方暗夜摇头,唇际流露若有似无的轻笑:“固执了,也变得不聪明了。这里,早就没有荣宫了。”
聪明是缺点,使用需谨慎!
我笑笑,不聪明的人比较可爱。可惜,我不够蠢!
先回初月宫吃饭,有一绿衣女子正在摆桌子,回眸,看到我,惊喜跑过来,不顾着东方暗夜的眼神,拉着我道:“月主子……”声音先哽咽了!
我抬眸,看着含笑,多日不见了。恍如隔世呢,这样就红了眼圈,弄得生离死别一样,她的心里,其实多多少少对我是有感情的吧!
人和人之间,有一点就可以了,我又何必强求那种纯粹与可笑的唯一呢?谁也不能和谁永远在一起形影不离!谁也不能代替谁过一生。
微微笑一下:“含笑姐姐,有做红烧肉吗?”我想吃。“还有水泡小萝卜条。”
含笑一叠声笑着:“有,不止这样,你平时喜欢的,都做了。”
东方暗夜随我就坐,我吃了二口,笑道:“把这做红烧肉的厨子请来,我想见见他。”我的口味不算高贵,但我要求要极地道的手艺。这二样其实很考究细功差一点,也就差得千里万里了!要红烧肉味道入得浓且真正做到一点也不腻,根本不是一件容易事,只我们家这个厨子才做得出。可幸,这宫里的主人换了一次,这厨子没换过。有时候,我欣赏一个人的手艺,能品味到别人都不了解的深切,但,我并不打算认识他,只因为我随时准备失去他。
可是现在,我想认识他,并且,在我愿意且有能力的时候,永远留着他替我服务。
含笑奇怪的看了看东方暗夜,得到他点头后,才道:“是一个呆妇,好似原是这府里的使女,那天又是杀人又是抄家的,她被吓得躲进厨灶里了,等二天后有人生火做饭,才把她拉了出来,后来细细烤问了几次,真的是呆的,小王爷留下来赏给厨房的阿三当老婆了。结果无意中发现做得一手好肉,也怪只这肉能做得好,别的,哪怕的抄个白菜也是不能的。”
我笑嘻嘻地重复道:“我要见她。”累,我就没东方暗夜有威风,他只要一个眼神,不管熟人陌生人都会立刻俯首贴耳的听指挥。我啥时才能练成他那样。
含笑看着我的笑模样,立刻退下去,我和东方暗夜继续用餐。
我把彼子放出来,弄了个干净盆子挑了最好的肉给它。那种真正的五层五花肉,它牙口特别好,可我不爱给它吃骨头,那样练下去,它就不可爱,太恐怖了。我对于它天性的能力不敢兴趣,我只想让它过的幸福。天天吃好吃的,睡得饱足。呵呵……对了,天性天真可爱善良不残忍的东西才能幸福。
彼子天性就是天真可爱,善良这东西好似不太关它事。我要想个法子让它不残忍!我要用这种方式爱它,宠它,对它好!
一边看它吃,一边和东方暗夜研究:“你说给彼子带个嘴套子要用什么材料比较好?”
东方暗夜一向沉着,现在大概是准备适应我的天外飞仙的奇怪问题吧,按我的话研究下去:“一般用皮套子又轻软又舒适,不过现在天气还有些热,怕捂汗。用金银钱穿了小玉块应该不错。”
我点头,这主意真好。“暗夜哥哥,你叫人替我各做二套来试用。”一边挟了大筷子的肉,吃得眉眼弯弯。
活着,能吃能喝能睡,亦还是有些小小幸福。
不多时含笑领进来一个女人,真正的钗衣布裙,我看着她身上的衣服陷入沉思,我出门的时候也见过穷人啊,就没见过穿成这样的。
那是什么布,粗糙且跳纱严重,但却又染了极鲜艳的花色,红的黄的绿的一大块一大块极有生命力的晕开在这团破布上,色泽也厚薄不均。看起来就象是……一块染了色的抹布,
脸上,亦如此。
如打翻了胭脂盒子一样,那些粉脂眉青都污成一团,亦看不出她本来面目,只是细细定定的看,人长得并不如何难看,皮肤也好。
“三娘子,快给主子问好。”含笑在一边教导她。
她看到人,愣愣的,也并没有做出如何疯形疯状来。就算是疯的,也是个文疯子。
她即不会问好,我自然不会难过她,只是笑:“你做的肉是我吃过最好吃的,我想谢谢你,给我带来的快乐。”
她的眼神是茫然的,二只眼,似不能聚成一道真正的凝视,亦不喜欢,也不伤心,似这世界与她完全的失去了联系,不,有联系,至少,还有红烧肉!怪不得做得那样的好。因为她的一心一意!
世上,多难得的就是一心一意吧。
我不想她在这受罪,一个装疯的人在东方暗夜的眼皮子下面呆着是很难受的。挥了挥手,让她走。
东方暗夜问我:“你以前,认识她吗?”
摇头,完全不认识她的人,但我从小便认识她的红烧肉,这,算不算是一种更深刻的认识?我知道她为人很专注,应该做的程序一次也不会少,能这么稳定的保持一道菜的品质,无论什么时候都在极佳的水准之上,根本不是普通人能做得出的。而且……
吃完饭,东方暗夜有事忙去了。他永远有那么多公务要处理,却仍是花了那么多时间来陪我管我理我。嗯,如果我和他的公务毫无关系,估计我是无法能到他这样的垂青的。
我,喜欢他,但,不会去爱他了!
我关起一扇门,给自己留了一盏灯,以后,再喜欢别的人,也不过和爱彼子一样,别人,都是随时能被我牺牲掉的人,生命里人来人往,谁,都可以是一个过客,我不需要人长住在我的心里。
到了晚间,东方暗夜守约,让含笑带我去月宫。
月宫和以前基本没有变样子。仍是那样华丽的空洞。似这屋子本身就有一个极幽暗的灵魂,等着把住进去的人整个吞噬掉。
卧室好大,描朱涂金的床更是大得没有道理。这床上能同时睡上十几个人还绰绰有余,四周的高高低低的华美烛台,兽形香炉显示出曾经的糜烂夜的生活。
我穿着鞋子爬上去,童年时我一直想这样做,狠狠地用我的脏鞋底踩烂这些刺目的红与金。我知道这很孩子气很蠢很没意思,可问题是我真的一直想这么干,却一直不得不克制自己的不良意愿。我在床上跳,踩被子,踢枕头,又蹦又闹,回眸,看含笑张大嘴,眼睛都要瞪出眶子里来了,呵呵……
我招了招手道:“一起来,其实很好玩的。你没有看到什么极矫情的东西有狠狠蹂躏一翻的冲动吗?”
含笑苦笑:“有,不过我不敢!”
切,胆子太小了,我伸手,眼睛里有一丝求垦,含笑咬咬唇,没有继续拒绝我。拉着我的手,站上床,然后面对面,脸微红,很是拘谨,亦不敢面对自己足下那黑浅的脚印。我微笑,甜如蜜糖,“没事,这样我会好开心。”
我跳,她也试着跳一下,然后,我们开始一对一的跳,最后,兴奋的狂乱抓住我们,二个似足二个未足年的孩子,对跳,狂笑,于这简单动作里找到最初的乐趣!
看到含笑放下面具兴奋的笑脸,我为这一次成功的引诱,而充满了成就感。
跳累了,我去洗澡。这放纵的烂摊子交给含笑收拾残局。
洗过澡,床重铺好了。淡蓝色,很干净舒服。
我倒上去,呼呼大睡,赶紧睡饱了,夜里还要做贼呢!
月至中天,我睁开眼,原来,一个人若真想醒来的时候就自然会醒过来。
不知是不是因为识破了我的真相,东方暗夜没回来,屋子里就我一个人。起床,穿好衣服。
拉开窗户跳了出去。一个黑衣人跳下来,面对着我,无语。
是娃娃脸!
我不想和他说什么月白风清,我出来赏月之类的呆话,他要跟着就跟,反正,那地方并不是什么人都能进的。
这么多年我辛苦工作的地方,当然还认识。我轻巧的走过花径,转过假山,有娃娃脸跟着,一路倒平静,我看到他不时对暗处打手势,大概表示在告诫暗中的人吧。
我顺着小桥,走到假山边,伸手,推开,就象我推开平时任何一扇门一样轻松。
我进去,门关上,让娃娃脸在外面弄吧。
最初一段是暗的黑的,转了二个小圈子,开了三道门后,洞然亮了。墙壁上放着一颗颗极巨大的夜明珠,随地丢弃的珠宝要比东方暗夜送给我的强了不知多少倍。父王大人是个极随性的人,最最宝贵的东西是他的生命和容颜,别的东西,再贵也不过是些东西。再说放在这有他的宠物和毒物守着,极是安全的。
小黑轻轻的爬过来,丝丝地吐信子。这是一条蛮巨大眼镜王蛇,我亲呢的摸摸它的扁头,自从它头上那明亮的宝石开始积毒以来,它的脑袋就愈来愈沉了,愈有强大的力量,它就愈低下头来。世人不知它额前这宝石一般的闪光无非是它眼底深情的反映,每当有爱情剧烈发作,它就要对所爱的人深情一吻,呵呵,给他们以安静和舒服的永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