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酒店经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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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 安全卫生管理(3)

当酒店发生火灾或发出火灾警报时,要求店内的所有员工坚守岗位,保持冷静,切不可惊慌失措,到处乱窜。要按照平时规定的程序作出相应的反应。所有的人员无紧急情况不可使用电话,以保证电话线路的畅通,管理层下达命令较为方便。

五、紧急事故处理计划

1.对客人死亡的处理

客人死亡指客人在住店期间内因病死亡、意外事件死亡、自杀、他杀或其他原因不明的死亡。除前一种正常死亡,其他均为非正常死亡。

接到客人的死亡报告后,安保部工作人员应向报告人问明客人死亡的地点、时间、原因、身份、国籍等,并立即报告安保部经理。安保部经理接到报告后,会同大堂经理和医务人员前往现场。在客人尚未死亡的情况下,送医疗抢救要迅速,经医务人员检查,客人已确定死亡时,要派安保部人员保护好现场。对现场一切物品都不得挪动,严禁无关人员接近现场,同时向公安部门报告。

在一切事项处理完毕后,安保部要把死亡及处理的全过程详细记存留档。

2.对客人违法的处理

客人违法一般指客人在住店期间内犯有流氓、斗殴、嫖娼、盗窃、赌博、走私等违反我国法律的行为。接到客人违法报告后,值班人员应当立即问明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经过,并且记录下当事人的姓名、国籍、性别、年龄、身份等,立即向值班经理汇报。值班经理接到报告以后,要立即派内保主管和警卫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保护和维持现场秩序。对于较严重的事件,安保部经理需亲自到现场调查,同时要及时上报。

安保部人员在找客人了解情况之前,一定要慎重,要了解客人的身份。对于客人之间一般的吵骂等不良行为,安保部可出面进行调解,对于其违法的行为,查明情况并征得上级同意后,向公安部门报告。

如果事件涉及外国客人,需向当地公安机关外管部门报告;如果违法人员属国内人员,应当向公安派出所或公安局报告。凡是发生在酒店内的客人的事件均需向酒店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在向公安部门报告后,安保部的人员应对违法行为人进行监控,在等待公安人员到达的过程中,安保部人员不能对行为人进行关押,应等候公安人员前来处理。

事件处理完毕后,安保部要把事件的情况和处理结果记录留存。

3.对客人报失的处理

客人报失指客人在住店期间在店内丢失、被窃或被骗财物向酒店进行报失的事件。安保部人员接到客人报失后,要立即同大堂经理向失主问明事情发生的经过。要详细记录失主的姓名、房号、国籍、地址、丢失财物的名称、数量(包括物品的型号、牌号、规格、新旧、钞票的种类及面额等)以及物品丢失的经过。

询问情况的过程中,要帮助失主尽量回忆来店前后的情况,如来店前有无察看过、来店后有无使用过、有无放错地方等。在征得失主的同意后,帮助查找物品,要征求客人意见(尤其是外国客人)是否要求向公安机关报案。若宾客愿意报案,需由客人在记录上签字或要求客人写一份详细的丢失经过。

如客人的物品明显属于在酒店内遗失,当班的安全人员要向客房部的拾物登记处、前厅问询处及大堂经理处联系查找,并派人员在店内寻找。如果客人丢失的是护照、回乡证、回港证等身份证件,应联系当地公安机关外管部门,并让失主前去报案;如果客人丢失的是信用卡、旅行支票等有价单据,要及时同中国银行取得联系并控制各外汇兑换点。

客人的报失被确定为案件后,安保部应配合公安部门立案侦破,把情况和处理结果详细记录留存。

如果客人的财物是在酒店范围以外被窃、丢失或被骗,失主可亲自去公安部门报案。

4.遇到自然灾害时的处理

威胁酒店安全的自然灾害有:火灾、水灾、地震、飓风、龙卷风、暴风雪等。应针对酒店所在地区的地理、气候、水文等特点,制定出本酒店预防及应付可能发生的自然灾害的安全计划。安全计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1)酒店的各种预防及应急措施。

(2)各部门及各工作岗位在发生自然灾害时的职责与具体任务。

(3)应备的各种应付自然灾害的设备器材,并定期检查,保证其处于完好的使用状态。

(4)情况需要时的紧急疏散计划(类似火灾的紧急疏散计划)。

5.对停电事故的处理

停电事故可能是由于外部供电系统引起,也可能是酒店内部供电发生故障,其可能性高于自然灾害和火灾。因此,对有100个以上客房的酒店来说,应配备有紧急供电装置。该装置能在停电后立即自行起动供电。这是对付停电事故最理想的办法。在没有这种装置的酒店内,应配置足够的应急灯。酒店平时应设计一个周全的安全计划来应付停电事故,其内容包括如下。

(1)保证所有职工平静地留守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

(2)向客人及职工说明这是停电事故,正在采取紧急措施排除故障,恢复电力供应。

(3)如在夜间,用于电照明公共场所,帮助滞留在走廊及电梯中的客人转移到安全地方。

(4)派遣维修人员,找出停电原因。如果是外部原因,应立即与供电单位联系,弄清停电原因、时间等;如果是内部原因,则应尽快排除故障。

(5)在停电期间,安全人员须加强巡逻,派遣保卫人员保护有现金及贵重物品的部位,防止有人趁机行歹。

第三(节)安全组织

一、酒店安全管理工作的机构设置

1.机构设置原则

在现代化的管理中各种机构的设置都力求精简、统一和高效,酒店安全机构也不例外。

(1)与酒店管理体制相适应原则。安全保卫部作为酒店的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与其他部门一样,直接受总经理领导,向总经理负责。安全保卫部是酒店大系统内的一个小系统,它的机构设置必须与酒店总体的管理体制相适应。

(2)与酒店规模星级水平相适应原则。酒店的规模和星级不同,接待客人的层次不同,安全的要求也不同。因此,酒店安全机构的设置和力量的配备,必须与酒店的规模与星级水平相适应。例如高层建筑的防火要求比一般建筑高,而庭园式豪华酒店的占地面积大,范围广,安全机构的设置必须与以上特点相适应。

(3)与酒店的安全设施相适应原则。大多数高级酒店都安装自动灭火、报警、安全电视监控系统,这些都需要设立专门的管理岗位及专门的安全管理人员。

(4)与所承担的安全保卫任务相适应原则。由于酒店的管理机制不一,也使酒店安全部门的任务有所不同。例如有的酒店安全保卫部门对酒店其他部门安全工作贯彻、落实、检查、考核方面需要投入较多的力量,有的则主要由各部门自行负责,安全保卫部只需检查督促等。

2.机构组织体系

酒店安全保卫部的组织机构主要由安全保卫部经理、副经理、各小组长、主管、领班、保安员等级构成,分支主要有内保组、警卫组、办公室及消防组等。

二、安保部警卫组

1.警卫组的工作内容

(1)在安保部的领导下,切实做好酒店内的安全警卫工作,谨防各种不安全的因素。

(2)了解本酒店保卫工作的特点,熟悉警卫范围内的情况,掌握酒店的治安情况,妥善安排属本组范围的工作。

(3)负责对酒店所有的出入口安全警卫。

(4)管理进出酒店人员和物资及客人来访,在酒店前门进行登记。凡洽谈工作的人员来访,一律在职工通道登记进入:凡进入酒店的物资,都应进行检查登记;对员工携带的包裹也应进行检查。

(5)对酒店进行24小时警卫巡逻,防止各种事件的发生。

(6)维持好酒店门口的秩序,管理好酒店内外的各种车辆,避免交通阻塞,保证酒店大门秩序井然。

(7)对欲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进店的旅客进行劝阻,对不听劝告者上报安保部领导进行处理。

(8)(节)假日、旅客出入店高峰时和旅客活动比较集中的场所,应注意加强警卫;发现可疑人员要进行监视并有礼貌地询问;发现违法犯罪分子应及时报告安保部经理。

(9)沉着冷静地对待酒店内发生的重大事故和事件,及时报告安保部经理,保护好现场。

(10)酒店发生紧急情况(如火灾等)需要进行人员疏散时,要迅速地组织酒店内的人员和物资进行疏散,在疏散过程中要保护旅客的人身安全,注意防盗。

(11)护送财务人员去银行交款取款。

(12)负责酒店员工上下班计时打卡管理。

2.酒店门卫

门卫是一名安全员,作为酒店的代表,他最先向各位来宾致以问候;当客人离开时,他又代表酒店热情欢送。他承担着酒店接待服务工作的起点与收尾的重任。门卫要挑选体格健壮、灵活和安全经验丰富的人员担任。

门卫的着装要醒目庄严;迎送宾客要恭敬,这样可使旅客的自尊心得到满足。

门卫的主要工作如下。

(1)迎送客人。

(2)贯彻“内紧外松”的原则,防止坏人及不良分子进入旅店。

(3)整顿酒店门前的交通秩序。

(4)门卫人员要提高警惕,注意发现并制止任何人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带进酒店,一旦发现要及时汇报,并采取措施妥善处理。

(5)照看旅客行李。

(6)回答旅客的有关提问,在问讯中,既要耐心周到,又要严格执行保卫保密制度,严防泄密。

(7)对来店会客的人员,要验明证件,会客登记单要详细填写,一式两份(一份留底,一份由会客人交有关楼面服务台),征得被会见者的同意后,方可进入,并由门卫通知有关楼面服务员。

3.巡逻

酒店除设置门卫和固定岗,还要组织警卫人员进行店内巡逻。从时间和路线采说,店内巡逻要经常变换,应避免有规律的定时巡逻。不良分子容易利用一成不变的巡逻。巡逻并非是在酒店内或周围走一走,巡逻人员要能发现并遏制危及安全的任何事件和问题。巡逻的主要工作如下。

(1)巡逻人员要认真负责,提高警惕,特别注意可疑的人或情况,并制止违反规定的行为。

(2)发现反常或意外情况,除及时向领导报告外,要采取必要措施,以防止火灾、事故、破坏行为的发生。

(3)发现偷盗、闹事、斗殴、凶杀、放火、投毒、爆炸、强奸等犯罪分子,要果断地采取措施,力争抓获犯罪分子。

(4)如出现盗窃、破坏、凶杀、火灾、投毒,以及一切有现场的案件或事件,首先保护现场然后迅速上报,积极向公安部门提供情况,协助调查。

(5)巡逻人员要边巡边查,尤其要注意重点和要害部门,如库房、财务部、商场部、重要机房、配电间、总机、油库、车库等,以及无人值班且有可能发生问题的地方。

(6)巡逻人员要知道灭火常识,会使用消防器材,对初起火灾能及时扑灭。

三、安保部内保组

内保组的工作内容如下。

(1)协助酒店领导对员工进行普法、遵纪守法以及“四防”安全教育,帮助酒店各部门建立和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协助公安部门调查和侦破酒店内发生的各类案件。

(2)协助酒店领导建立各部门治保小组,责任要明确,并检查其落实情况。

(3)协助人事部一同做好违反店纪店规人员的教育与处理工作;配合人事部做好新录用人员的政审工作。

(4)保卫好客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安排好VIP(重要客人)的重点保护工作;杜绝不安全因素。

(5)对酒店内发生的一般案件迅速进行侦破。对重大案件和重大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及时报告上级领导,协助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6)负责调查和追回客人和酒店被窃物品,尽量避免偷窃事件。

(7)负责酒店门锁钥匙的管理和钥匙配制的档案管理。

(8)熟悉酒店员工的基本情况,了解酒店的客情;接待和处理属本组工作范围内的外调、来信和来访工作;办理临时出入酒店工作人员的出入证。

(9)在(节)日和旅游旺季,主动配合警卫和消防组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四、安保部消防组

消防组的工作内容如下。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做好酒店工作人员防火常识教育和消防培训工作。

(2)负责制定酒店防火安全条款,制定防火、疏散和灭火计划。

(3)协助各部门制定部门防火安全计划,并定期检查其落实情况;加强重点部门和部位的防火工作,落实重点部门的防火工作。

(4)定期对灭火设施、器材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发现问题及时与有关部门商量整改;发现重大隐患或解决不了的问题,用书面形式向上级领导汇报,同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5)熟悉酒店建筑布局结构、建筑材料的特点,紧急情况时的疏散计划与路线、消防设备的配备和设置情况。

(6)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火警报告,立即赶赴现场;发现火情,应立即组织人员扑救,同时将火势情况、地点报告安保部经理和总经理,由总经理决定是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

(7)给来酒店施工的单位或个人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审批“动用明火作业”申请。

(8)对酒店内的各种危险品(易燃品、易爆品等)实行监管。经常检查各部门有无火情隐患,并督促及时整改,杜绝不安全因素。

(9)建立健全安全工作档案。

(10)同当地消防部门保持密切联系,接受消防部门的指导。

五、安全保卫部与其他部门的关系

饭店安全保卫部与其他部门,如前厅部、客房部、工作部、餐饮娱乐部、财务部等,在安全工作方面的关系非常密切。

1.与前厅部的关系

(1)协助前厅部对门厅场所的秩序进行管理。在客流量达到高峰时,安全保卫部要加强对门厅安全工作的控制,除有专人在门厅巡视外,并有电视监控系统昼夜监视。一旦发现安全方面问题,应及时作出反应,进行处理。

(2)通过建立制度,协助前厅部加强安全管理。安全管理的内容有客人投宿登记、离店结账、外币兑换、行李存取、保险柜租用、客房钥匙管理等。前厅部如在上述环(节)发生案件或治安事故,由安全保卫部负责查处,前厅部予以配合。

(3)会同前厅部一起受理客人有关安全方面的报案和投诉。前厅部接到客人关于物品失窃、丢失、人身意外等方面的报案或投诉时,应及时通知安全保卫部,共同接待,然后由安全保卫部介处,查处结果也应与前厅部一同进行答复。

(4)配合公安机关及国家安全机关向前厅部了解有关情况,安全保卫部则起到中介联络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