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死亡保险习惯上亦称为定期寿险。是一种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间内发生死亡事故而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合同。此险为期不长,有时短于1年,大都是保障被保险人短期内担任一项有可能危及生命的临时工作,或一定时期内因被保险人的生命安全而影响投保人的利益。由于定期保险在保险期满前未发生保险事故,保险费就不再退还,而且定期保险费不包含储蓄因素,因而定期保险的保险费低于任何一种人寿保险,从而使投保人只要花费极为低廉的保险费就可以得到较大的保险保障,因而这种保险对负担能力较低而又需要保障的人最为适宜。
由于有以上特点,目前定期死亡保险已被广泛运用,此险还可以与其他各类人寿保险混合,共同组合成为各种类型的新险种来满足多层次的需求。终身保险是指一种不定期的死亡保险,亦是一种不附生存条件的生存保险,保险人要一直负责到被保险人死亡时为止。终身保险的费率要高于定期保险而低于两全保险,事实上,终身保险接近于最长期的两全保险费率,它们的费率构成中含有储蓄因素。
生存保险
生存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间内生存作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亦就是指被保险人自下而上到约定期限时,给付保险金,如在此期间被保险人死亡,则所缴保险费也不退还,将充作所有生存到期满日为止的人的保险金。这里包含死亡者已缴而未偿还的保险费。
生存保险主要是为了使被保险人到了一定期限后,可以领取一笔保险金以满足其生活上的需要,一般生存保险大都与其他险种结合办理,例如生存保险与年金保险结合成为现行的养老保险,生存保险与死亡保险结合成为两全保险。由于这种结合使人寿保险能满足多方面的需要,有助于寿险业务的普及和发展。
两全保险
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不论在保险期内死亡,或生存到保险期满时,均可领取约定保险金的一种保险。这种保险由生存保险同死亡保险合并面成,所以又称两全保险。两全保险并不是将生存保险附保于死亡保险,而是两者合一,合并考虑生存与死亡因素。因此,两全保险无论在保险金额中或保险费中,这两方面因素都在相互消长。
1.两全保险的纯保险费中包含着危险保险费与储蓄保险费,其中危险保险费相对地说在逐年上升。
2.由于储蓄保险费的逐年上升使保险费转为责任准备金的积存部分年年上升,而相对使保险金额中的危险保险金逐年下降,最终到保险期届满时危险保险金额达到零。通常在两全保险中,储蓄因素远远超过危险保险费因素,于是保险人在设计寿险新险种时,为了增加危险保障的比重,就有一种多倍保障养老保险,使死亡给付的保险金可以10倍或多倍于满期生存给付的保险金,它既保障了人们的害怕早期死亡的危险后果,也为老人们的晚年生活提供保障。所以两全保险是人寿保险中最受欢迎的一个险种。
哪些人最需要买保险
中年人
主要是指40岁以上的工薪人员,他们往往是上有老、下有小,还要考虑自身退休后的生活保障,因此必须考虑给自己设定足够的“保险系数”,使自己有足够的能力承担家庭责任,也为晚年的生活提前做好准备。
身体欠佳者
目前,我国正在进行医疗制度的改革时期,在原有的职工负担一部分医疗费、住院费的基础上,要适当加大职工负担的比例。这对于身体不好的职工来说,与公费医疗时相比,有很大差别,因而他们迫切需要购买保险。
高薪阶层
由于这部分人本身收入可观,又有一定数量上的个人资产,加之自然和不可抗力的破坏因素的存在,他们也急于寻找一种稳妥的保障方式,使自己的人身和财产更安全。保险能为他们提供人身及财产的全面保障计划。
岗位竞争激烈的职工
主要指“三资”企业的高级雇员和政府部门的公务员,他们比一般人更有危机感,更需要购买保险,以寻求一种安全感。
少数单身职工家庭
单身职工家庭经济状况一般都不富裕,无法承受太大的风险,因而,他们也迫切需要购买保险。
自我诊断家庭保单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保险意识的增强,人寿保险进入了千家万户。然而,家中保单结构是否合理呢?
一般可根据家庭成员的构成、年龄、职业和收入、健康状况为基础,结合现有保单,找出家庭保单的薄弱环节(超买、不足和适度),将家庭有限资金合理分流,以整合成较为合理的保障结构。
以家庭为线
如三口之家,孩子首选学生健康险,由住院医疗、意外伤害、医疗三个险种组成,每年缴费60元上下。孩子成长过程所遇到的疾病住院、外伤门诊费用都能获得赔偿。经济宽裕的家庭,还可加投教育储蓄、投资型寿险为未来孩子生活“锦上添花”;青年、中年人应考虑养老、大病保险为主,同时也不要遗漏高保障的意外伤害险。
以职业为线
城镇市民大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他们应选择医疗津贴、大病医疗保险,以弥补患病时的损失。这类险种具有缴费低、保障高的特点。如果是没有基本医疗保险(如个体工商户、自由职业者等)的人群,风险保障显得更为重要,患病及意外事故不仅增加支出,还会导致收入急剧减少。因此,保障型寿险(住院医疗、大病医疗和意外伤害保险)首选,养老保险次之,以防范意料不到的疾病、灾害打击。当然,收入颇丰的家庭,可将部分资金购买投资型寿险,以期得到高额回报。
以收入为线
家庭购买寿险毕竟要一定的经济能力,寿险除保障功能外,还有投资理财、储蓄功能。一般工薪家庭可将全年收入的10%部分,用来购买寿险;家庭经济支柱更需在买保险时“经济倾斜”。
要引起注意的是,保障型寿险适合任何人群,投资、储蓄型寿险则需量力而行,家庭保单应避免畸形现象,如巨额养老保险却无医疗、意外保险。合理组合家庭保单,防范家庭成员的风险,保障家庭资产安全、稳健地运作,是人们选择寿险的最大愿望。
分红保险的分红奥秘
具有分红功能的保险产品在国际市场上已经成为主流,进入中国市场后也受到了保户的欢迎,但是由于近年来分红水平的不理想,分红保险一度陷入低潮。让我们从红利的来源着手,对分红保险及其分红做一个全面的认识。
红利的来源
我国第一批分红保险产品是2000年3月由友邦保险上海分公司率先推出的。此后,各种分红保险产品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虽然名称不同、保障内容各有侧重,但讲到红利,总是来源于三个方面: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
死差益是指实际的风险发生率低于产品设计时预期的风险发生率,即实际死亡人数比预期死亡人数少时产生的盈余;利差益是指实际的投资收益高于产品设计时预期的投资收益时产生的盈余;费差益是指实际的营运管理费用低于产品设计时预期的营运管理费用时产生的盈余。
保险公司在厘定保险产品的费率时要考虑三个因素:预期死亡率、预期投资回报率和预期营运管理费用。费率一经厘定,不能随意改动,但寿险保单的保障期限往往长达几十年,在这样漫长的时间内,实际发生的情况可能同预期的情况有所差别。一旦实际情况好于预期情况,就会出现死差益、利差益和费差益,综合起来就是分红保险账户的盈余。保险公司根据每张分红保单对该账户盈余的贡献,按一定的比例分配给投保人,这就是红利。一言蔽之,红利来源于保险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好于预期情况时所产生的盈余。
分红保险五大误区
在了解了红利的来源后,我们就可以对目前常见的几个误区做一次剖析。
误区一:红利最高可达多少、最低会有多少。
既然红利来源于保险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好于预期情况时所产生的盈余,那么只有当实际情况发生后才能确定红利,事先任何关于红利的估计数字都是假设。但在销售过程中,某些代理人会把红利说成是有保底的,而且最高可达多少,这是在误导投保人。红利会随着实际情况而变化,有时甚至为零。对此,投保人要有正确的了解和充分的心理准备。
此外,根据保监会规定,参加过专门的分红保险培训且通过考核的代理人,方能销售分红保险。有的保险公司更在此基础上,精选出道德优良、业务能力过硬的代理人,授权其推销分红保险。投保人可通过打电话到保险公司查询,找到放心的代理人。
误区二:投资收益率越高,分红就越多。
红利不仅来源于利差益,还来源于死差益和费差益。良好的投资收益确实可以带来较好的利差益,但如果出现较大的死差损和费差损,综合起来可能会抵消掉利差益。死差和费差是由保险公司的核保能力和费用控制能力决定的。有的保险公司在核保时把关很严,不但要体检,还对高保额的保单进行财务核保,在车辆、办公用品等方面也严格控制。越是这样的保险公司,越有可能为客户提供长期理想、稳定的红利分配。
对于投资收益率,投保人也要擦亮眼睛。有的年投资收益率是根据一个季度或更短时间的投资收益率推算出来的,并不能反映该公司全年或更长时间的投资收益能力。
总之,分红保险考验的是保险公司的综合素质,假如把红利与投资收益率或投资市场的表现直接挂钩,片面强调投资乃至夸大投资收益率,则是断章取义,只会令投保人徒增烦恼。
误区三:拿分红保险和储蓄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