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王小妮
我告诉儿子,晚上是一只动物。夜里,我们可以听到它的喘气声。儿子半信半疑,跑到外面去,找个最黑的角落站了一分钟,又跑回来说,那是空调机。我让他再听,他扭过头说,外面有氟利昂。谁知道什么时候有了“氟利昂”这个词呢?
我从来就相信,夜晚是一条平卧着的、又重又大的生命。
再辉煌、喧嚣的白昼,也要听候神的安排,大面积地迎接辽阔、灭顶的黑夜。晚上,是载着把握时光转换的神。它使海洋和大陆顿时成了一介盲人。在那黑暗之袍中,历史一层深过一层,在墨色中推进。
人渺小无助,静躺在不可能揭开的黑幕里,眼睛必须关闭,脑子在自己的街市里游走,谁也不能遍走夜晚,遍触它的手足。人对夜晚有着无名恐惧。
有人把美国的那些古老的红杉树称做“世界爷”。我想,夜晚才是地球上的最长寿者。上帝在创世之初,首先剖开混沌,被它一分为二的就是夜与昼。
夜晚的声响,是特有的。
田野都寂静的时候,就开始能听到它:低沉、深长,稍微带有一些抑郁,它把人引向幻觉的幽井深处。
谁没有听到过晚上的声音,那只能说明,他的内心太嘈杂了。
在很多年以前,我以为晚上是被蒙上眼睛的黑人,它的职责就是陪着人入睡。北方冬季的晚上奇怪地长,从下午四点半到第二天早上七点多,将近十五个小时都是黑的。这个黑人通体颀长。我总是能听到它的鼾声,无边无际。我在它的身体里,我说,好黑呀。
飘着大雪片的晚上,门被急促地敲响。然后,我就跑到门口去,看见母亲在灯下满脸严肃地披上蓝色大衣。她本来就是性急的人,突然的事件,使她变得更加严肃和敏捷。这时候,已经有人守着旧吉普车在拉门儿外等她了。我蹭到拉门儿边,挤着,看见一缝夜晚,雪片飘舞像满天的白蝴蝶。母亲走之前总要说,马上到床上去睡。我绝不会像今天的孩子去问:你什么时候回来?我什么也不等,反正要一个人上那吱吱响的钢丝床。那年代的警车是不叫的。她走到雪里,把日式的玻璃拉门儿拉严后,就消失了。
这样,我独自和晚上在一起。我把稻米壳的枕头砸出一个窝儿,把一只耳朵和半个脸放进去。我一点点听见夜晚又粗又长的喘气声。在这喘息里,我还听见母亲的黑色警察皮鞋踩在雪地上嚓嚓嚓的节奏,这种节奏很快能使人睡去。
白天,是人们法定的上班时间。可是为什么晚上还要出门呢?我不明白,但是我从来不想,我不是一个依恋母亲的人。这是历史的责任。算到1994年,我的母亲已经做了四十六年的警察。从国民党在那个城市投降的第一天开始,到早已离开岗位的今天,她没有从事过第二种职业。她这一生连很多睡觉的时间都给了革命。
直到我去插队,我才明白,所谓警察皮鞋均匀地踩在雪晶莹的身体上,完全是荒诞的。那声音不过来自我的心跳。
在我的记忆中,我的全部孤独,胡思乱想,异想天开,都是和深夜的声息一起度过的。
晚上的声音很复杂。它有时睡得很沉,有时睡不踏实,它也在辗转。
下雪的天,晚上的声音像闷在鼓皮里。刮风的天,它几乎是一个失眠的疯子。火车压榨一根根路轨,通过夜晚,重低音散布向全城。那些光亮的钢轨是它的脉管。总是在深夜,我听见蒸汽机车时长时短的鸣叫,放出强大的气流。有时候,估计是调度室的人与扳道岔的人,对着高音话筒互骂上几句:“张三,李四,把我的皮帽子藏到哪儿去了!王八蛋!”或者,太冷的晚上,就单纯地骂:“他妈的,这么冷的天!”那叫骂,大概全城都能听见了。除了晚上,光天化日下,有谁能骂到这么辽阔,这么强横。可惜,蒸汽机车和扳道岔的工人现在都少见了。
有一旧话说:月黑杀人夜,风高放火天。我插队以后,夜更加长,而且,晚上更加静。它的喘息更沉闷悠长。我们的邻队是个“强盗村”。三四十户人家,全是赤贫成分,荒着田,全靠偷窃为生。秋天的夜里,沉甸甸的,肯定是盛满了粮食的麻袋,拖过我们门前的土道。男知青给吵醒了,恶声恶气地叫:“小捋,小心爷们砍了你的手!”“小捋”的意思是小偷小摸、手脚不干净。麻袋听见了,拖得更响更快。贼跑光了,开始有黄鼠狼在墙头上蹿。农民说,黄鼠狼是黄仙,能迷住人的,没人敢惹它,任它夜夜出来猖獗。人和黄鼠狼都走了,又听见夜晚一声续着一声地喘气,间杂了几里地之内各种皮色的狗厉声地叫。
很多类似的晚上,很多睡不着的晚上。
我们这一代人,能得到的母爱与社会之爱都是极其有限的。我们孤零零地长大,孤零零地冥想。比如我,十一岁“文革”,十四岁随父母下放农村,十九岁再插队,这其间的白天多是短促、无所事事,甚至痛苦和焦虑。有一次,我在割玉米,手里拿着镰刀。东北平原的玉米地,长得没有边儿。我想,我要累死了。这天什么时候才能黑下来?
只有晚上,谁也不能侵入你。
有的时候,黑了灯,我回想我的半生。许多晚上,想不出一点眉目来。个别夜里,想出了光彩,翻转着,听着晚上在一层薄玻璃之外,翻来覆去地也难平静。我想,它也失眠了。多么了不起的东西,也有不能安睡的时候。
其实,天亮以后,生活完全换了另一个面目。人的光彩,怎么可能盖过太阳给予万物之光。最光彩的,只能是太阳之光。阳光日复一日,从没有增加过半度的明亮,人的种种奢望,还能无以复加地膨胀吗?
从北向南迁徙,我在深圳住到了第十一年,看见这个城市从荒芜中一天天丰盈。它的晚上,反而雪亮,四处暗香,是人们正在过着“夜生活”。夜生活的意思是,今天的人不仅白天要生活,晚上也要生活。生活被理解为享受幸福。
我儿子很小的时候,在夜里陪他散步。他用小手指头点着前方说,我们到热闹的地方去看看吧。他指点着的是城市中心那些节日焰火般的霓虹灯。最近,连我们这住宅区附近也有酒楼和霓虹灯了。而且我的楼上那一家,在三十几平方米的客厅里装了大功率的窗式空调,整夜整夜轰鸣不停。他们是商人,可能请了客户来打牌,可能刻意要输钱的。我常常设想,他的客厅可以做二次大战期间盟军运兵专列的候车室了,不然,何以日夜通明响叫着,像列车整夜滚动。
夜里,有巨光的灯照亮着路,有珍奇动物被油烹火煮,有银盏高脚杯狼藉,有无数的空调无灵魂地工作,有许多百姓一试再试着歌喉与舞步……餐上,超负荷地折腾着,做着过去白昼的工作。
我担心它将体力难支。
那些暗夜里或剧烈或粗重或坦然的喘气声,让人浮想联翩。在作者的心里,夜是属于私人的。然而现代文明社会里,夜的宁静和黑暗正在被物质的泛滥一点一滴地啃噬和摧毁,黑夜和白天的间隙慢慢缩小,只是不知道还是否依稀能听得到那久违的熟悉的声音?
前几天,香港电视台说,有一个叫“特丽莎”的台风逼近南海,直吹吕宋岛。那个晚上,才真是月黑风高。窗扇、树干、残叶、塑料袋和旧报纸,满世界地翻滚卷动,没有一只门窗不被摇撼震响。我站在阳台上高声叫过儿子来,让他用他正在长大的手去试一试风的质地,让他听四野里闯荡的风之声。我告诉他,这就是我小时候的晚上,是有生命、有性格的晚上。
没有什么不是活着的,一桌一椅,一石阶一杯土,何况这陪伴每个人走过全部生命的黑袍巨人。
上帝把混沌切开,让人在亮处行走劳作,让人在暗处独自面席,每夜静思,三省吾身,谁打扰了日和夜,必然会跌回到混沌之中。
我听见别人没听见的,我看见别人没看见的。它的黑袍,正在抚过,无论别人有没有感觉。它是我私人的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