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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森林(3)

日俄战争结束后,俄国在战败的情况下与日本签订条约,把经营南满铁路、安奉铁路以及在鸭绿江右岸伐木的权力,转让给日本。在前后不过30年的时间里,沿铁路两侧50公里以内的森林,都被砍伐净尽;被砍最远的距离,有的竟达百里。

清朝末年到民国初年,日本帝国主义通过中日合办的鸭绿江采木公司,掠走中国大量木材。“九一八”事变以后,日本帝国主义侵占中国东北,对东北的森林资源进一步大肆掠夺。在东北被侵占的14年中,共掠夺采伐木材6400万立方米,约为当时东北林区森林总蓄积量的2%,采伐面积不少于400万公顷。此外,受到日本帝国主义掠夺的还有中国台湾省、海南省等地的森林资源。

(二)中国现有森林资源的基本状况

根据林业部1984~1988年组织进行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森林资源清查结果(西藏自治区仍沿用前次清查的数据;台湾省引自1977年公布的资料),中国现有森林资源的状况为:

全国土地总面积为96027.16万公顷。

其中:林业用地面积为26742.89万公顷,占27.85%。

非林业用地面积为69284.27万公顷,占72.15%。

在林业用地中:

有林地面积为12465.28万公顷。根据有林地面积占国土面积比例计算,全国森林覆盖率为12.98%。

在有林地中:林分面积为10724.88万公顷,占有林地面积86.04%;其余为经济林和竹林。

全国活立木总蓄积量为1057249.86万立方米。其中:森林蓄积量为914107.64万立方米,占86.46%。

在森林蓄积量中:针叶林蓄积量为498076.98万立方米,占54.49%;阔叶林蓄积量为416030.66万立方米,占45.51%。

全国除台湾省及西藏自治区控制线外的现有森林资源现状为:

1.各类土地面积

其中:林业用地面积为26131.44万公顷;非林业用地面积为68636.32万公顷。

在林业用地中:有林地面积为11947.71万公顷,占林业用地面积45.72%。

疏林地面积为1963.65万公顷,占7.51%。

灌木林地面积为2811.60万公顷,占10.76%。

未成林造林地面积为728.81万公顷,占2.79%。

苗圃地面积为18.45万公顷,占0.07%。

无林地面积为8661.22万公顷,占33.15%。

在有林地面积中:林分面积为10218.70万公顷,占有林地面积85.53%。

经济林面积为1374.38万公顷,占11.50%。

竹林面积为354.63万公顷,占2.79%。

在无林地面积中:

宜林荒山荒地面积为7661.46万公顷,占无林地面积88.46%。

采伐迹地面积为309.60万公顷,占3.57%。

火烧迹地面积为133.46万公顷,占1.54%。

宜林沙荒地面积为556.70万公顷,占6.43%。

2.各类林木蓄积量

活立木总蓄积量为952291.25万立方米。其中:

森林蓄积量为809149.03万立方米,占活立木总蓄积量84.97%。

疏林地蓄积量为54585.27万立方米,占5.73%。

散生林蓄积量为69453.09万立方米,占7.29%。

四旁树蓄积量为19103.86万立方米,占2.01%。

3.林分资源

按林种划分:

用材林而积为80006.96万公顷,占有林地面积67.02%;蓄积量为617317.13万立方米,占森林蓄积量76.29%。

防护林面积为1455.73万公顷,占12.18%;蓄积量139961.81万立方米,占17.30%。

薪炭林面积为444.38万公顷,占3.72%;蓄积量6562.04万立方米,占0.81%。

特用林面积为311.63万公顷,占2.61%;蓄积量15308.05万立方米,占5.60%。

按各龄组划分:

林分面积为10218.70万公顷,蓄积量809149.03万立方米。

其中:

幼龄林面积为3957.59万公顷,占38.73%;蓄积量102827.30万立方米,占12.71%。

中龄林面积为3258.96万公顷,占31.89%;蓄积量233662.84万立方米,占28.88%。

近熟林面积912.06万公顷,占8.93%;蓄积量98762.10万立方米,占12.20%。

成熟林面积为1527.66万公顷,占14.95%;蓄积量249463.09万立方米,占30.83%。

过熟林面积为562.43万公顷,占5.5%;蓄积量124433.70万立方米。

按针叶、阔叶划分:

针叶林面积为5035.02万公顷,占49.27%;蓄积量439232万立方米,占54.28%。

阔叶林面积为5283.68万公顷,占50.73%;蓄积量369917.03万立方米,占45.72%。

4.人工林资源

全国已成林人工林面积为13101.12万公顷,占有林地总面积25.96%。

其中:

林分面积为1874.27万公顷,占人工林面积的60.44%。

经济林面积为872.22万公顷,占28.13%。

竹林面积为354.63万公顷,占11.43%。

未成林人工林造林地面积为728.81万公顷。

人工林面积、蓄积量:

人工林林分面积为1874.27万公顷,占全国林分面积的18.34%;蓄积量52984.90万立方米,占全国林分蓄积量的6.55%。

人工林按林种划分:

用材林面积为1476.06万公顷,占人工林林分面积78.75%;蓄积量42372.58万立方米,占人工林林分蓄积量的79.97%。

防护林面积为310.28万公顷,占16.56%;蓄积量9660.71万立方米,占18.23%。

薪炭林面积为73.17万公顷,占3.90%;蓄积量654.95万立方米,占0.56%。

特用林面积为14.76万公顷,占0.79%;蓄积量654.95万立方米,占1.24%。

人工林按龄组划分:

幼龄林面积为1104.09万公顷,占58.91%;蓄积量15793.39万立方米,占29.81%。

中龄林面积为582.78万公顷,占31.09%;蓄积量25058.78万立方米,占47.29%。

近熟林面积为114.27万公顷,占6.10%;蓄积量7067.21万立方米,占13.34%。

成熟林面积为65.9万公顷,占3.52%;蓄积量4276.56万立方米,占8.07%。

过熟林面积为7.23万公顷,占0.38%;蓄积量789.73万立方米,占1.49%。

5.森林资源的权属(不含西藏自治区,下同)

林业用地各类土地面积按权属划分:

在林业用地中,国有林面积为9861万公顷,占38.36%;集体林面积(包含私有林,下同)为11513万公顷,占61.14%。

在有林地面积中,国有林面积为5271万公顷,占45.30%;集体林面积为6365万公顷,占54.70%。

在用材林面积中,国有林面积为4063万公顷,占52.02%;集体林面积为3747万公顷,占47.98%。

各类林木蓄积量按权属划分:

在活立木总蓄积量中,国有部分为589966万立方米,占66.22%;集体部分为300973万立方米,占33.78%。

在森林蓄积量中,国有部分为529429万立方米,占70.46%;集体部分为221942万立方米,占29.54%。

资源权属划分:

在人工林林分面积中,国有部分为548万公顷,占29.24%;集体部分为1326万公顷,占70.76%。

在人工林林分蓄积量中,国有部分为21320万公顷,占40.24%;集体部分为31665万公顷,占59.76%。

6.森林资源质量

全国有林地中平均每公顷林木蓄积量为36.44立方米,林分平均每公顷蓄积量为79.18立方米。

按林种计算,各林种平均每公顷蓄积量为:用材林77.10立方米;防护林96.15立方米;薪炭林14.77立方米;特用林145.39立方米。

在用材林中,各龄组平均每公顷蓄积量为:幼龄林27.09立方米;中龄林71.06立方米;近熟林106.49立方米;成熟林173.06立方米;过熟林220.20立方米。

人工林林分各龄组平均每公顷蓄积量为:幼龄林14.30立方米;中龄林43.00立方米;近熟林61.85立方米;成熟林64.89立方米;过熟林109.23立方米。

全国用材林林木径级组蓄积量为:小径级(6~12厘米)占8.9%;中径级(14~24厘米)占26.4%;大径级(26~36厘米)占26.6%;特大径级(38厘米以上)占39.2%。

全国用材林近成过熟林中,属于一级的株数占70.6%;蓄积量占75%以上。

7.森林资源的分布

中国森林资源地理分布很不均衡,主要分布在东北、西南林区。如按森林蓄积量覆盖率比重计算,其分布依次为:

黑龙江、吉林、内蒙古:森林蓄积量为28.92亿立方米,占35.74%;覆盖率为19.8%。

四川、云南:森林蓄积量为23.7亿立方米,占29.29%;覆盖率为21.3%。

南方集体林10省区(广东、海南、广西、福建、浙江、江西、湖南、湖北、安徽、贵州):森林蓄积量为13.37亿立方米,占16.53%;覆盖率为20.5%。

其他省区市(新疆、甘肃、青海、宁夏、陕西、山西、辽宁、北京、天津、河北、河南、江苏):森林蓄积量为9.14亿立方米,占11.30%;覆盖率为4.8%。

西藏自治区:森林蓄积量为5.78亿立方米;覆盖率为2.7%。

8.林木生长量、枯损量和消耗量

根据全国连续清查体系中各省(区、市)固定样板地的样木数据(西藏自治区用“五五”清查数据)推算,调查间隔期内全国林木平均总生长量为36497万立方米,年平均生长率为3.90%;全国林木年平均枯损量为3551万立方米,年平均损耗率为0.38%;全国林木年平均净生长量为32946万立方米,年平均净生长率为3.52%。全国林木年总消耗量(含枯损量)为38034万立方米,年平均总消耗率为4.06%。扣除自然枯损,全国林木年平均消耗量为34483万立方米,年平均消耗率为3.68%。

从新中国成立直至1988年,中国森林资源的年消耗量一直大于年生长量,导致森林资源日益减少。这是一个很大的矛盾,国家为了解决这一矛盾,从加快森林培育、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和节约利用、综合利用等几个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终于结出了硕果。据林业部领导在1992年1月上旬召开的全国林业厅局长会议上宣布:通过1988~1990年全国森林资源清查和消耗量调查结果表明,我国已初步实现全国森林资源总生长量大于总消耗量,在此期间内,全国森林资源年生长总量为3.66亿立方米,年消耗总量为3.27亿立方米。两相对比,还多生长3900万立方米。

当前,全世界森林资源总体呈下降趋势,而中国森林资源开始呈上升趋势,这是一个可喜的兆头,它预示着我国森林资源将日益增多,中国的自然生态将不断改善。

在中国现有的森林资源中,属于优势树种的针叶树种约有一百四五十种,其中,最主要的树种有红松、冷杉、云杉、落叶松、樟子松、油松、华山松、黄山松、马尾松、思茅松、乔松、湿地松、黑松、杉木、水杉、柏木、银杉等等。属于优势树种的阔叶树种约有四五百种,其中,最主要的有水曲柳、胡桃楸、椴木、栎类、桦木、杨、柳、榆、泡桐、楠木、樟木、檫木、桉树、楸树、国槐、洋槐,银杏、椿树、苦楝、核桃、板栗、枣树等等。

(三)中国现有森林资源的特点

中国现有的森林资源,从面积、蓄积量和覆盖率来看,都是不足的,作为一个国土辽阔、人口众多的大国,与其地位是极不相称的。但中国森林资源与世界其他国家相比亦有其自己的特点。

1.森林树种丰富多彩

中国是世界上森林树种,特别是珍贵稀有树种最多的国家。据中国植物学家统计,中国有种子植物2万余种,其中,属于森林树种的有8000余种,仅乔木树种就有2000多种,而材质优良、树干高大通直、经济价值高、用途广的乔木树种约有千余种。针叶类的松、杉种,是构成北半球的主要树种,全球约有30属,而中国就占有20属,近200种,其中有8个属为中国特有,他国所无。8个特有属为水杉属、银杉属、金钱松属、水松属、台湾杉属、油杉属、福建柏属和杉木属。阔叶树种更为丰富,达200属之多,其中有大量特有树种,如珙桐属、杜仲属、早莲属、山荔枝属、香果树属和银鹊树属等等。

在种类繁多的树种中,有很多珍贵稀有树种,例如,水杉、银杏,银杉、铁杉、油杉、红豆杉、白豆杉、台湾杉、金钱松、陆均松、水松、雪松、竹叶松、竹柏、福建柏、珙桐、山荔枝、香果树、银鹊树、紫檀、降香黄檀、格木、蚬木、樟木、楠木、红木、柚木、轻木、铁力木、黄杨木、天目姜子、海南石梓、桃花心木、花榈木、青皮、坡垒、红椿、绿楠、青钩栲、木荷、胡桃楸,水曲柳、黄波罗、杉木、树蕨等等。这些珍贵稀有树种,都是建筑、桥梁、车船、家具和工艺雕刻上不可缺少的良材美木。这些树种,绝大多数都分布在中国南方林区。这是因为南方林区有更多的适宜各类树种生长的条件。

2.竹林资源遍布大江南北

中国森林资源的另一个特点是,拥有种类众多的竹林,中国的竹子种类、竹材及竹制品产量均占世界首位。全世界有竹子50多属,中国就有26属,近300个品种。

中国的竹子资源在大江南北均有分布,往北可以分布到山西南部。全国大致可分为三大竹区:一为黄河、长江之间的散生竹区,主要竹种有刚竹、淡竹、桂竹、金刚竹等;二为长江、南岭一带散生型和丛生型混合竹区,竹种以毛竹为主,也有散生型刚竹、水竹、桂竹和混合型苦竹、箬竹及丛生型慈竹、硬头黄、凤凰竹等;三为华南一带丛生型竹区,主要竹种有撑篙竹、青皮竹、麻竹、粉单竹、硬头黄和茶竿竹等。

在竹子资源中,特别值得提及的是毛竹(也叫楠竹),它是中国竹类中的佼佼者。毛竹林是面积大、蓄积量多、经济价值高和用途广的竹种。面积占中国竹林总面积的78%,约有250万公顷,357957万株,年产毛竹八九千万根(50根毛竹可顶1立方米木材)。毛竹分布范围较广,东起台湾省,西至云南东北部,南至广东、广西中部,北至安徽北部、河南南部。在此范围内,既有较大面积的毛竹纯林,也有与杉木、马尾松或其他阔叶树种组成的天然混交林。浙江、江西、湖南、福建、广东、广西、安徽、四川、江苏等省区,是毛竹林分布的中心,也是中国毛竹材生产的主要基地。

毛竹生长快,产量高,材质好,用途广。从出笋到成竹,只需两个月左右时间。竹竿散生笔直,一般高10米左右,最高的达20米以上,胸径6~15厘米,最粗的可达20厘米,5~6年即老化成材。如做纤维、造纸原料,当年即可利用。生长良好的毛竹林,每亩年产竹材2000公斤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