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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森林(16)

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是控制森林资源消耗的重要措施。做好此项工作,需要建立健全资源林政管理体系。过去乡一级林业无人管理,近年来已建立一批乡林业管理站。森林调查设计已具备相当的力量,加上电子计算机和卫星遥感技术的广泛应用,资源清查效率和准确性大大提高,通过三次清查摸清了森林资源消长变化底细。全国森林资源监测网络已基本建立。

(二)森林培育保护中存在的问题

40年来,中国森林的培育和保护虽然取得了前述的一些成绩,但也存在许多问题。中国森林资源本来就少,新中国成立后,国家计划内采伐木材十几亿立方米,为社会主义建设和改善人民生活,作出了重要贡献。森林大面积采伐,加上乱砍滥伐、毁林开荒和森林火灾的毁坏,主要林区的可采资源显著减少。新培育的中幼龄林,多数林分质量差,生长率低。相当多的地方造林没有很好地开展起来,光山秃岭面貌没有多大改变。城市绿化水平也还较低。总之,对森林资源破坏严重,砍得多,造得少,消耗过多,培育太少。

现就主要的问题作一分析,其中提到的某些地区的情况,现在可能已经发生变化,甚至已不存在。但是,整个造林营林和森林资源保护上的问题,就是这样积累而成的,经验教训应该记取。

1.造林速度缓慢,质量很低

新中国成立后持续开展了植树造林运动,投入的劳力和时间确实不少。但是由于在大多数情况下,只把造林看作是挖坑栽树的简单劳动,而没有注重科学造林,造林缺乏科学的规划设计,或者由于树种选择不当,栽植时不讲究质量,造林不能成活;或者造林后缺乏必要的检查验收制度和抚育保护措施,受到人为的和牲畜的破坏,因而年年造林不见林,即使成活了也生长不良,不能成林,还有许多地方造林不育苗,购买苗木由于长途运输损伤、失水,造林成活率很低,甚至全部报废。由于造林质量差,造得多,成活得少,成林成材得更少。据各省、区逐年上报的数字,到1976年累计造林面积为8666万余公顷,而1973~1976年全国森林清查结果,实际保存的人工造林面积只有2800万公顷,仅占统计数的32%。全国还有相当多的地方,没有很好地开展造林,光山秃岭绵绵,荒滩赤地连片,缺林少树的状况没有改变。因此,目前全国仍有8000万公顷宜林荒山荒地没有造林。

由于造林质量低,加之幼林抚育管理工作跟不上,在保存的现有林地中有相当数量的林分生长不良。以杉木林基地造林为例,据浙江省林业厅勘察设计队1983年对该省20个县、228个公社1977~1979年的杉木林基地造林检查结果表明,除与验收上报面积有15%的虚数外,在保存的11万公顷幼林中,生长好的一类林(平均年高生长0.5米以上)占18.4%,生长比较好的二类林(平均年高生长0.4~0.49米)占54.1%,生长差的三类林(平均年高生长0.4米以下)占27.5%。就全部杉木林基地造林情况来说,大约有20%强的林分能够较快成林成材,还有50%需要大力抚育才可望成林成材,有近30%是“小老头树”或需要重新造林。北方干旱地区营造的杨、榆等树种人工林,有不少长得很好,但“小老头树”也有相当数量。如山西雁北等地有些杨树林,一二十年生的一般只有3~4米高,并且呈现梢枯皮黑的状况;有的甚至只有1~2米高,生长已经基本停止,很难长大成材。

培育森林的另一个方面是采伐迹地的更新造林。至80年代初,迹地更新造林约占计划内采伐面积的80%,尚有130余万公顷的迹地没有更新造林。这些没有及时更新的迹地中,有一部分由于开荒和滥牧,已经变成岩石裸露的光坡,有的由于沼泽化,变成了沼泽地,使原有的林地缩小,更新造林的质量也不够理想,人工更新造林的保存率,除福建、江西两省及吉林大兴沟、临江林业局,黑龙江穆棱林业局等少数省份和企业单位外,一般的只有40%~50%,其中大兴安岭林管局所属各采伐企业的保存率仅有20%。人工更新的树种多数比较单纯,形成单一的针叶纯林,因而引起森林病虫害的滋生和蔓延,有些人工更新的中幼龄林生长不良,难以很快成林成材,天然更新的迹地,除去大兴安岭仍然保持以落叶松为主的林分外,不少地区原有的针叶林已被阔叶树种所更替。

2.乱砍滥伐、毁林开荒、毁坏植被

长期以来,中国森林资源、灌草植被受到严重破坏,其中破坏性最大的是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由于历史的原因,新中国成立后,从1958年起到80年代初,形成全国性的乱砍滥伐就有三次。在1958年大的毁林影响下,原有的护林制度和护林公约有的失去作用,有的干脆废弛,加之法制不严,对一些毁林案件未能依法处理,因而形成有章不循,有法不依的混乱局面,乱砍滥伐长期不能制止,违法毁林事件不断发生,偷砍盗伐现象时有出现。毁林开荒、刀耕火种,本来是中国一部分地区沿袭的落后耕作方式。由于违背自然规律,在山区、林区也片面贯彻执行“以粮为纲”,导致毁林开荒普遍发生,毁林开荒种粮竟成了某些地区用来增加粮食生产的方法,长期不能制止。大面积毁林的结果,造成生态失调,水土流失加剧,各种自然灾害频繁,陷入越垦自然条件越坏的恶性循环之中。

据有关资料说明,四川省50年代初期森林覆盖率在19%以上,1958年以后由于乱砍滥伐、毁林开荒等破坏,到1962年覆盖率下降到9%。又据盆地东部和南部的宜宾、涪陵、万县3个地区19个山区县的调查,1975年森林面积较新中国成立初期减少80多万公顷,森林覆盖率由30%下降到10%强。因此,1981年四川遭受特大洪灾,固然有大气环流形成短期集中降雨的自然因素,但长江上游森林减少,涵养水源能力减弱,水土流失严重,造成江河水位陡涨。不能不是一个重要的直接原因。

这种破坏森林的情况,在其他省、区也很严重,如广东省从1978年冬至1980年,破坏森林面积46万多公顷,损失木材900多万立方米,约占全省可伐林木蓄积量的1/6。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的勐腊、景洪、勐海三县。1959年有原始森林70多万公顷,由于刀耕火种、毁林开荒,使森林面积锐减,到1973年减为65万多公顷,1980年又减为54万多公顷,1959~1973年的14年中,平均每年毁林4600公顷,覆盖率减少0.24%;而1973~1980年的7年中,平均每年毁林1.58万公顷,覆盖率减少0.82%。如果这样下去,西双版纳宝贵的原始森林资源,只要34年时间就会化为乌有。黑龙江省三江平原,1968年以来由于毁林开荒,毁掉宝清县森林的1/4,萝北县森林的1/3,绥滨县森林的1/3。这个地区的鸡西市,1963年森林覆盖率为81%,到1976年就减少到34%。

3.采伐管理混乱,造成过量采伐

中因森林资源少,对森林采伐本应严加控制。但是国家建设和人民生活对木材的需要量大,供需矛盾日益突出,不得不多采一些木材;同时现行的采伐管理体制混乱,造成采伐难以控制。

第一,采伐计划不能统一掌握,产销分开经营,柴炭、木柄、木棍及竹木制品,由供销、轻工、外贸、乡镇企业等部门自找对象,自行采购。这种多头经营管理体制,就形成“一把锄头造林,百把斧头砍树”的混乱状况,助长森林的乱砍滥伐。据贵州省反映,1981年就有20多个省、市、自治区的900多个单位进入该省林区收购木材,因而加剧了乱砍滥伐。广东省老林区怀集县,直接到产区收购木材的部门和单位多时曾达22家。

第二,各级地方政府计划外采伐不加限制。据1973~1976年资源清查说明。中国年消耗森林资源2亿立方米,其中计划内和计划外采伐各占1/3,其余1/3用作烧柴。

第三,就全国而言,国家投资开发的林区,目前只集中在长白山中北部、小兴安岭、大兴安岭北部的局部、川西林区的北部、云南林区的一些局部以及白龙江和秦岭等地,并且由于在投资上只考虑木材生产,而未能从合理经营森林的全局着眼,新建企业未按原设计修建林场和道路,因而限制了采伐合理铺开。这样的结果,造成已开发林区负荷过大,森林采伐量大大超过生长量,导致可采的资源迅速减少,有的甚至濒于枯竭。如黑龙江伊春林区,1950年森林蓄积量为4.1亿立方米,到1978年已减为2.4亿多立方米。

4.森林火灾频繁,病虫害严重

中国森林防火工作,尽管年年在各地坚持不懈地开展,近年来森林火灾的发生次数也有所减少,但总的来说火灾的损失是严重的。以1950~1979年为例,全国平均每年发生森林火灾的成灾面积约35万多公顷,相当于同期全国造林保存面积的1/3。其中1966~1977年,共发生森林火灾11万多次,平均每年发生9000多次,烧林面积666万多公顷,平均每年烧毁森林66万多公顷。

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一方面由于机构不健全,监测、预报和防治技术跟不上,另一方面中国人工林的比重越来越大,而且多为纯林,经营水平较低,所以森林病虫害不仅种类多(危害生产的约150种),分布广,危害也十分严重。某些年份发生病虫害面积在600万公顷以上,约占当时人工林保存面积的1/4。其中,仅遭受松毛虫危害的松林,即有260多万公顷。按成灾面积一半计算,约减少林木生长量370万立方米。山东省前些年因松干蚧为害,被迫砍掉松林2万多公顷。浙江省嘉兴地区曾因受到竹螟危害而损失毛竹420多万棵。大兴安岭由于落叶松花蝇等危害,使落叶松种子大量减产。此外,河南省平原地区榆兰金花虫,陕西、甘肃、宁夏等省、区黄斑星天牛等蔓延为害,都严重影响了林木生长。

5.森林经营水平低,林木生长率低

中国森林普遍缺乏科学的经营管理,森林多的林区多数没有进行森林抚育。西南林区的大部分,大兴安岭林区的一部分,由于历来没有建立森林的经营机构,森林只能处于自生自灭状态。在已经建立了林业企业的林区,也有一半左右的面积没有建立林场,森林仍然无人管理。正在采伐的林场,至多只能按时完成迹地更新,一般也无力进行抚育性采伐。大部分人工幼林和一部分天然幼龄林中,都存在林分过密问题,有的因为没有疏伐,林木十分拥挤,大部分处于严重被压境地,影响生长,并使林分状况不稳定。有的在林分改造时,采伐强度过大,破坏了林相。中龄林一般是林木生长高峰时期,但目前中龄用材林中有950多万公顷亟待抚育间伐,而实际每年抚育间伐只有100多万公顷。对近期不采伐的中、壮林和过熟林,由于不进行疏伐、生长伐或卫生伐,也影响了材积生长率和加重了自然枯损。

缺乏科学经营管理的后果之一是,使中国森林单位面积蓄积量低于世界平均水平与欧亚两洲自然条件相近的各个国家和地区的水平。

后果之二是,每年减低林木生长量,实际上是浪费了大量的木材资源。据江西省景德镇市枫树山林场杉木人工林间伐结果表明,间伐后第二年开始超过伐前的蓄积量,到第四年蓄积量平均每年增长20%。黑龙江省巴彦县从1962年以来,对全县1.6万多公顷杨桦次生林进行两次抚育间伐,除了生产木材20多万立方米,小杆50多万根以外,林木蓄积量由1962年的79万立方米增加到目前的140万立方米。据粗略估算,中国中龄以上的林木,如全面进行抚育采伐和更新性采伐,每年大约可以多生产几百万立方米木材。

上述问题的产生,有限于国家经济力量和技术水平的原因,也有认识、政策和工作方面的原因。从指导思想方面来说,由于对森林在陆地生态系统中维护良性循环的主导作用认识不足,因而在农、林、牧业的发展关系上,长时期存在重粮轻林、重采轻造等偏向,甚至只把森林看作是“原料库”,只向森林索取,而不重视培育。在采伐中忽视了森林“破坏容易恢复难”这个特点;在计划投资等方面,单纯从增加木材产量的角度考虑,而未能按照森林生长规律,从全面经营好森林的需要作出合理安排;从政策上来说,在执行林业政策中由于受到种种干扰,致使林权不稳,政策多变,“谁种谁有”的政策遭到侵犯,挫伤了群众造林的积极性。此外,在林业生产中,劳动报酬未能很好地贯彻“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木材价格偏低,对林业的经济扶持不够等,都对森林培育、保护有很大影响。在技术和工作上,主要是未能严格掌握因地制宜、适地适树原则,造林中对科学造林重视不够。50年代末、60年代初以后,偏重于营造人工林,对封山育林有所忽视,而且造人工林又强调大面积地营造纯林,未能因地制宜地提倡乔、灌、草相结合和注意发展混交林。在林种的安排上,比较重视用材林,对水源林、特用林、薪炭林重视发展不够。

归根结底,产生上述问题的根本原因,在于对培育森林和开发利用森林必须遵循的自然规律和经济规律认识不足,而违反了这些规律必然要受到自然的惩罚。事实上,在森林受到严重破坏和严重过伐的地区已经形成两种恶性循环:一种是由于森林减少,引起气候失调、水土流失和地力衰退,造成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恶化,产量降低。为了弥补农业产量,特别为了解决山区口粮,增加群众收入,就进行毁林开荒和乱砍滥伐,进一步减少了森林面积,扩大了生态性破坏。这样,又导致自然灾害加剧,使农业生产基本条件更加恶化。另一种循环是,越集中过量采伐,导致可采资源越减少,限制了木材生产量的增长,加上综合利用率低,浪费大,使木材供应更感不足。为了以较少的投资保证满足对木材的急需,就尽量在已开发的林区加大原木产量。这样,又进一步加剧了集中过量采伐和可采资源的日益减少,这两种恶性循环现在已引起了党和国家的重视,并已采取一些重大措施加以改变。但森林的恢复非短期能够见效,要彻底改变上述状况,还需要全国上下经过相当长的时间努力。

(三)如何加快造林绿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