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孙玉祥
苏东坡当年任杭州通判时,曾结识了一个叫章惇的朋友,初次见面,苏东坡觉得此人才华横溢,豪爽大方,和自己很投缘。不过经过一件事后,苏东坡对章惇的看法有了改变。
有一次,他们结伴旅行,路过一处叫黑水谷的地方时,碰到一条深涧。涧上有一块极窄的木板,下临百尺深涧,涧中溪流翻滚,两侧是巨石峭壁。章惇提议从这块木板上走过深涧,到对面岩石上题字,表示“到此一游”。苏东坡一看这个危险的境地,表示自己不愿冒生命危险到对面题字。章惇微微一笑,坦然走过那条窄木板,又把长袍塞在腰间,抓住一根从上面垂下来的青藤,荡到对面岩上,写下八个大字:“苏轼章惇到此一游”,而后攀藤、走木板桥回来。回来后,他一脸得意地等待苏东坡对他这种大胆精神的称赞。
苏东坡拍拍他的肩膀,感慨道:“总有一天,你老兄会杀人不眨眼的。”
“为什么?”章惇没料到苏东坡居然这么“夸”自己,十分惊讶。
“把自己生命不当回事的人,自然也不会把别人的生命当回事。”苏东坡说。
后来,这个不把自己生命当回事的章惇,果然也不把他人的生命当回事。宋哲宗继位后,章惇官拜相位。于是,他开始对“元祐党人”大加迫害。包括苏东坡在内,三十几个元祐期间的大臣被降职。人数之多,前所未有,许多人因此客死他乡。对活人不客气不说,就是对死去的人,章惇也不放过。他还向哲宗提出,下诏对早已去世的司马光、吕公著掘墓毁尸!幸亏有人说了句“如此,只将为本朝添污”,司马光等才免去戮尸之辱。
敬畏生命,继而消除那些始于对自己生命蔑视、终至对他人生命践踏的趋势。
珍爱自己的生命,也要珍爱他人的生命,这既是遵守自然法则,也是遵守道德法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