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谁偷走了我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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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青春恋歌 序言

第一篇 青春恋歌

第二章 序言

二000年六月,中考结束。明以四九三分的优秀成绩排列全县第一,全省第四的高分荣获冠军。

在这个欢天喜地的日子里,迎着秋风的瑟瑟,加上这榜上大名,在每个人的心里,应该是温暖欣慰和激动的,尤其是李家。

李家,是地地道道的农户,老祖李天豪与三个儿子,大公子李权平生好玩,无头无脑,就因为如此玩了自己的后半身,成了残废。二公子李飞呀,是个充满灵利,没有远见,最好继承老套子手艺的人,筑铁、造枪,修车扑路无所不能,就是不太相信自己,心太大了。三公子李明呀,只要提起他,方圆百里无人不在知无人不晓,只要是提到李家,人民都会先想到李家三公子,说起三公子呀真是气死西施嫌死王强的。人长的漂亮,英俊洒脱,文人雅致,琴棋书画样样在行,尊长爱幼,成绩突出,是市里出了名的文才孝子,再加上他的幽默和灵利。句不用在说了,简直就是人家仙子。那叫美呀。

天有不测风云呀,人有旦夕祸福。死神偏偏找上李家。

明十二岁那年,父亲为了生津四处奔波,受尽苦难,在那白雪飘飞的冬季与世长辞了。

在这个冰雪交加的伤口上,面对着一场骨肉离散之痛,明的肩上象压上一座大山,压得他揣不过气来,他想尽办法也无法避免和摸去,从此他的肩膀上肩负起两种使命。一是为了家里,二是上学,出人头地,实现压抑在他心里的那个梦想,那个予远予将的大学梦。怎么半呢?多少个日夜明在泪水中度过。吃的是水饭,睡的是湿枕。由昨夜的少爷变成今日的孤儿,对他来说是全所未有的,未所未闻的冲击。边了,他变了,变得沉默寡言,变得勤奋上进,变得不可理喻,甚至连个字也不想说出口,那怕对着他的母亲。

大多的时间里,他是在山上生活的,早上去上学,书包里藏几个胶袋子,一看到里边水沟里有什么塑胶袋就检放在书包里带回家。有时候为了个瓶子他会在别人的旁边等上好一段时间。目的就是那个瓶子。下午放学和周末,他的肩上背着个箩筐,受里拿起刀子上山采药,他相信自己,他要用自己的双手创造家人大饿幸福。为自己交学费,那怕一分钟一秒钟的时间他都舍不得放过,因为在他的心里他清楚的明白,如果他不这样,他将失学,压在心头多年的梦将消失的无影无踪,将会永远是梦,他怒愿意,更不甘心,不肯输给无情的上苍,唯有奋斗,他才感到活着是一种幸福,是一种希望。

学习上他比以前更用功,更努力。初三那年期末考试,语文数学满分,对他来将,无凝是一快敲门石,敲醒他将死的心,更激发他奋进的信赖,也就是这样的情形,他一步一步走向成功,一步一步攀登在同往大学的桥沿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