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都市谁偷走了我的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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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章 篇外 人生若只如初见 (3)

篇外 人生若只如初见 (3)

后来我考上了这个城市一所不好不坏的大学,他不负众望,到遥远的地方上了最好的大学,我们之间距离很远,寒暑假他也不回来。我努力的想把他忘了,结果发现一切都是徒劳,刻意的忘记只能说明自己在想。我二十岁了,很多问题思考起来不会像以前一样单纯幼稚,那时我其实已经很了解同性恋是怎么回事,我想了很久,想自己到底是不是的,别人自然看不出一点古怪,我先后有过几个女朋友,还跟她们非常亲密,但我跟她们在一起一点感觉都没有,哪怕是亲热,我都只会一遍遍回想跟他在一起的那个星期天,那难以忘怀的一幕幕。我也明白了,我其实是第一眼看见他就喜欢他的,否则我不会把他跟我说我几句话都记得清清楚楚,不会因为他跟我说话不够亲切而气急败坏,当年那些细节一一重现的时候,我站在时间的岸边,才深切的懂得,什么叫当局者迷。可是等到我明白,伤痛已经铸成了。

每当我新找了一个女友,我都会下定决心要对她好,但最后的结局却无一例外是分手。我的每个女朋友都说跟我在一起没有一点甜蜜的感觉,我不浪漫,恋爱中痴傻疯癫的可爱一点都没有。其实她们不知道,我只有在真正喜欢的人面前才会不正常,才会痴傻疯癫。我经常给他写信,我从来不叙事只抒情,那些信估计除了我们两个没人看得懂,有时是求他原谅,有时是拐弯抹角的暗示自己喜欢他,有时写一些不咸不淡的话语,可是这些信从来没有一封寄了出去,我知道做这些都没有用,可是不这样做,就无以缓解内心的痛苦,我把那些信放在一个地方。我要让它成为我一个人的秘密。

大学二年级的寒假,我们高中那两班合在一起搞同学聚会。老师打电话给我的时候,我的心情很复杂,我知道自己在盼望什么,惧怕什么,我巧妙的打听到他回家了,但是不会来参加聚会,我很失望,就说自己不去了。老师也真有耐心,后来又打了几次电话给我,我觉得面子上有点说不过去,结果那天我还是去了。

在那个很大的歌厅里,我刚一进去,好几个人就欢呼了起来:“你小子不是说你不来的吗!到底还是给了我们面子啊!”王晓勇的声音更是震得我耳朵里轰隆作响。我一边跟他们说笑,一边看了大家一眼,我相信,就在我见到李振云的那一刻,他的震惊不会亚于我。他本来脸上带着微笑,可是那一瞬间微笑凝固,脸色变得很苍白。而我自己更是不知道变成了一副什么怪样。

好在那天大家都是兴奋无比,根本没人注意,我跟几个没怎么见面的同学寒暄了几句,然后就异常的沉默,我几次偷眼打量他,他一个人安静的坐在角落里,若有所思。他比我映象中更瘦一些,也更帅一些。其实这张脸和他的所有表情,都不知道被我想了多少遍,如今真人在我面前,我竟有一种不真实的感觉,觉得自己的想象是多么的贫乏,我想象的有关他的一切在现实里原来不是那个样子。他就这样坐在离我只有几米的地方,我却觉的是那样的遥远。明明是伸手可触,却感觉中间横亘了一个世界。

王晓勇他们狂吼一通了各种各样的歌曲,大家也是纷纷抢话筒。唱到最后,大概只剩我跟他没有唱,他们开始是唯恐抢不到话筒,现在唱累了,就开始注意我们了。

王晓勇提议要我们合唱一曲,我很尴尬。我明白这家伙的心思,多年以前几个男孩子之间的矛盾早该置之一笑了,他想借着这种热闹把以前的矛盾化解,可是这中间明白我的尴尬恐怕只有李振云。而且我估计他比我还尴尬。我一个劲的后悔为什么不一开始就抢话筒,那样也不至于现在成为集体关注的对象。

他们拖不动我又去拖他,我看见文弱的他被他们开玩笑的逼得左闪右躲,脸上倒是始终有着淡淡的微笑,他的笑容眼神都是我这几年来念念不忘的,那一刻我忽然有种不顾一切的冲动,我甚至想对他们说,我爱的就是这个人,除了他我没有爱过别人。可是我只是嘴唇动了东,我从来就是个没勇气的人。

那天的斗争以我们失败告终,我最后和他都站在台上,总算他们答应不合唱,我先唱了一首对不起我爱你,那时候还是很流行四大天王的,我会唱的歌不多,但是唱得还是不错的,唱完他们的掌声响了半天。我苦笑,只有我自己才明白我为什么唱这首歌,那里面每一句歌词都是我对一个人的心声啊。

轮到他了,他的脸有点红,但还是开始唱了,那首歌我以前好像听过,但没仔细听,现在他唱出来,那感觉就大不一样了,我没想到他的歌唱得这么好,真是没想到。他唱第一句,下面就掌声雷动,我一直陶醉在他的歌声里。那旋律实在是太美了。我一直看着他,没有注意屏幕,直到他唱完,我们坐回自己的座位后,我小声问一个同学那是什么歌,他有些惊讶的看着我,然后回答说,陈百强的偏偏喜欢你啊。

这一次见面并没有改变什么,聚会散了我也不敢单独去找他,他不久回到了学校,我想我们今生今世的缘分,也许本来也只有那个星期天,或者,偶尔能在有很多人的时候站在一起唱歌,仅此而已了。

我的心里空洞越来越大,却又无从弥补。我又找了一个女朋友,在大三的一个班会上,大家又唱又跳,轮到我表演时,我唱了那首偏偏喜欢你,唱到最后,我忽然很难控制自己,我草草的唱完,坐在座位上把头埋在手里,一直不肯抬起来,没什么人注意到,只有一个女孩子默默的看着我。她就是我大学的最后一个女朋友。

后来她小心翼翼的说,在那个班会上,直觉告诉她,我唱那首歌是因为一段逝去的感情,她还说,看我当时的表情,爱那个人很深,末了淡淡的说,那个女孩子真是幸福。我听出了她不易觉察的醋意,可是我无话可说,我真的不知道她如果知道真相,会怎么想。

我们最终还是没能在一起。因为她偷看了我写的那些信。我知道后冷冰冰说了分手。她很委屈,她觉得那里面并没有什么秘密,只是对好朋友的问候而已,她还天真的问我为什么不寄出去,我什么都懒得说,只知道我们完了。其实她很爱我,真的很爱我。

我大学毕业,找了份不错的工作,只是因为分不到房子,还是得跟几个人住在一起,总是不舒服。

我一直在争取出国的机会,潜意识里我想离开这伤心地,到没有一个人认识我的地方开始新的生活。我没有再找女朋友,因为我知道怎么也逃不开分手的结局。我也明白,我跟他不会有结果,我唯一的选择,就是离开。

我有时也想,比李振云长得好的多的是,比他性格好的更不知道有多少,他是个孤僻的人,总而言之,如果要我列出几点理由为什么喜欢他,我会很为难。直到有一次看到莫名其妙的一句话:就好这一口。我笑了起来,然后是深深的叹气,觉得感情这东西还真的很玄妙,有人真的会让另一个人记挂一辈子,为他要死要活,也许这就是缘分。是命中注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