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经济左手国富论,右手道德情操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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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2章 国家财富的增长方式2

城镇商业与农村改良

工商业城镇的增加与富裕,对其附近农村的改良与开发起了巨大作用,其中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为农村的原生产物提供一个巨大的市场,从而促进了农村的开发和进一步改良。

得到这个好处的,还不仅仅局限于城镇周遭的农村,几乎所有与城镇通商的农村,都或多或少得到了实惠。当然,越靠近城镇的农村,得到的实惠越大。这是由于离城镇越近,原生产物的运输费用越低,而售价却和费用高的一样,所以商人一般可以付给生产者较高的买价。

第二,城市居民获得财富之后,喜欢购买农村那些尚未开垦的土地,进而加以改良。

商人与乡绅不同。乡绅只会花钱,而商人想的则是钱生钱,即投入必须有回报。商人往往是勇敢的事业家,乡绅往往是胆怯的事业家。此外,商人由经商而养成的爱秩序、节省、谨慎等各种习惯,也使他们更适合进行土地改良。

第三,工商业逐步地把政府引进来,同时引进来的还有个人的自由和安全。

这种效果是最重要的,但却不为世人所注意。农村的居民一向处在与邻人的战争及奴隶性地对上司的依附中,但随着工商业的发达,他们逐渐摆脱了这种状态。

在一个既没有对外贸易又没有任何精制造业的国家,由于没有什么东西可以与大领主那些大量剩余生产物进行交换,于是大领主便把这些生产物用于招待宾客上。这样一来,便有一大群人整天围绕着他,完全靠他的恩惠生活,对他的款待没有任何回报。于是,领主本人便对这些依附他的人有至高无上的权力。

封建时期的法律曾经试图对这种权力进行约束,却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因为它不能完全改变产生混乱的财产状况和习俗。在建立封建的从属关系后,国王仍然像以前一样不能控制大领主的暴乱。他们仍然根据自己的意志几乎是不断地相互作战,而且还常常与国王作战,整个农村仍然是一片暴力、抢劫和混乱的景象。

然而,封建法没能办到的事,却由对外贸易和制造业的发展潜移默化地实现了。对外贸易与制造业的兴起,使大领主可以用其全部剩余生产物交换其他物品。交换得来的物品,完全由自己消费,而不会与那帮依附他的人共享。这样一来,他便舍弃了对这些人至高无上的支配权。

随着社会的发展,领主的权力被封建法律缩小,领主的权力被对外贸易逐渐摧毁。结果,虽然现在一个有钱人维持的人数和一个封建领主一样多,但他只对每个人的一小部分的维持费作出了贡献。

事实上,现在即使是交付土地全部价值的自由佃农也不完全依附于地主,他们从彼此那里获得的好处是相互而平等的。只要佃户和地主签订了一个长年的租佃权,他就完全独立了,地主除了在租佃权中明确规定的,或者农村一般公认的习惯所强加给他的以外,不能再指望他做任何事情。

佃农通过这种方式独立了,而家丁也被解雇了,于是大领主再也不能扰乱国家的平静了。既然这些人已经出卖了他们的权力,于是他们变得像任何一个市民或商人一样。

对于公共幸福,这真是一种重要的革命,但完成这种革命的却是两个完全不顾公众幸福的阶级。满足最幼稚的虚荣心,是大领主的唯一动机。至于商人、工匠,虽不那样可笑,但他们也只为一己私利行事。他们所求的,只是到一个可赚钱的地方去赚钱。大领主的痴愚,商人、工匠的勤劳,终于把这场革命逐渐完成了,尽管他们对于这场革命既不了解也没有预见。

由此可见,城市工商业是农村改良与开发的原因,而不是它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