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气压中,刘云意识到什么,忙又开口补充:“领导还说了,为了表扬同志们工作成绩优异,今晚他掏腰包,请大家去川菜府大吃一顿,酒水饭菜绝对管够。”
陆勇自掏腰包请客?他有这么亲切和善?如果是,那他扣下的奖金又怎么解释?真是拿来作为办公经费?不过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净在那里说漂亮话给自己找补罢了。只是大家心里就算亮的都跟个明镜似的,可也没有谁会把这些意思摆在台面上讲出来。“明哲保身”,谁不懂啊。
可是脾气暴躁的李青青不管,她就是喜欢逞口舌之快,至于后果,她头脑热起来根本顾不得那么多。
李青青恶狠狠地拿起桌上的账本使劲一拍桌面,柳眉倒竖,“妈的,见过不要脸的,可没见过这么不要脸的。咱们干活,他捞好处,这还有天理吗,就不怕天打雷劈?”
刘云赶紧“嘘”了一声,示意李青青声音小点,隔墙有耳,小心被有心人听了去。
“怕什么,老娘我恨不得把屎盆子倒他头上。检查组来的时候看他人模狗样的,原本以为我看错他了,合着他就是这么一个不成气候的货色。都当上厂长女婿了,还不是要什么有什么,这点小钱他也能看到眼里,真是不怕叫人笑掉大牙。”
李青青横眉竖目色厉内荏,根本不顾刘云的警告,新仇旧恨叠加在一起,使得她说出的每个字都跟挂了一串小鞭炮似的,噼里啪啦火星四溅。看她气得满脸通红,大家都吓得噤若寒蝉,连组长刘云杵在那里也是满面尴尬,不知所措。
林欣冉感到头有些疼,她蹙着眉头,手里的中性笔不停地转来转去。这个习惯还是当年和陆勇学来的。那时的陆勇在思考事情时,就总是爱手里拿上一支笔,上下翻转着。林欣冉发现,到现在他也没有改掉这个习惯,因为有好几次她都碰见他在做着这个动作。
林欣冉的手忽然一哆嗦,就跟手里握着的不是一支笔,而是一块烧红了的烙铁,烫的她“跐溜”一下把笔扔出去好远,末了,还把手往衣服上使劲蹭了蹭。好在大家的注意力尚在李青青那,没人注意到她的异常。
“刘姐,你帮我请个假,就说我头疼,今晚不去了。”
“你傻啊,干嘛不去。咱们不但要去,而且还要在点菜的时候专门挑好的贵的点,他不是口口声声说自掏腰包吗,那就吃死他,看他以后还敢中饱私囊。”李青青恶狠狠的说。
“我头真是疼,去不了。我那份就拜托你李姐帮忙了,是吃死他还是掏空他,请随便,千万别客气。”林欣冉懒洋洋的从容应付。笑话,要她陪陆勇吃饭,她宁可不要那点奖金,她和她,撇的越干净越好。
刘云支支吾吾的,“出门的时候,头儿特意叮嘱说,今晚上一个都不能缺,不论谁有事也都往后延。”
大家俱都一怔,不知道陆勇这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还以为他所谓的请客只是为了安抚一下大家的情绪,做做表面功夫,可是这一句“一个都不缺”听起来好像又不是那么回事,难道他是发自内心真想要请她们?
别人不明白这话里暗藏着的玄机,林欣冉却不可能不明白,陆勇这次的请客专门是针对她而来的,而且还猜到她一定会不去,所以便借刘云的口把狠话说出来。这样一来,林欣冉就是有心避开都说不过去了。在别人眼里看来,人家领导都特意放话了,谁也不能缺,你再不去,这不是摆明了不给他面子,和他对着干嘛。可要是去,林欣冉这心里不知是怎么回事,总感觉有一种不祥的预感,似乎有什么事要在今晚发生。
陆勇请客的饭店生意一向特别火爆,尤其是在晚餐时间。如果你在下班时间提前五到十分钟去的话,停车场里还能找到个车位,如果稍微晚点,只怕就得把车开出二里地去。在上下班时间的规定上,陆勇一向的原则是“宁可晚走一分钟,不可早退半秒钟”,也就是说,你下班得卡着点的下班。林欣冉有先见之明,干脆把车停在单位,和李青青她们合伙挤一辆出租车直奔饭店。
到了饭店,一安顿下来,李青青就举手表态,她们都是家庭妇女,讲究的就是个实惠,按照标准上的菜大多是华而不实,中看不中吃,所以她们一致要求自己点菜。然后扬声问大家,“是不是啊?”
陆勇懒得和李青青计较,口气和脸色竟也不似往常那般的冷峻,虽然心里有些不痛快。他平平淡淡的接了句,“我说了今晚管够,你们就尽管点。”
看着李青青几个人呼啦啦的挤在那里指手画脚的点着各式菜肴,唯独林欣冉事不关己置身度外的杵在一边,悠闲地看着热闹。陆勇深吸一口气,凑上前去,尽量用平和的语气说,“你也过去点几个你爱吃的菜。”
林欣冉微微错愕了一下,很快又恢复了正常。她眼睛看也不看陆勇,只是盯着兴奋莫名的同事们,淡淡的回答,“我吃什么都行,不挑剔。”
陆勇有些扫兴,但是又不想叫两个人的谈话就这么结束。这样的环境这样的气氛,很容易让人忘掉一些不愉快的东西,回忆起一些曾经的美好,哪怕只是暂时的,也总好过永远都没有。陆勇认为,这个时候就比较适合平心静气的谈话,所以他抛开了一贯的伪装,挂上皮笑肉不笑的表情。如果他没记错,林欣冉最喜欢他这个样子。用林欣冉的话说,要是这个表情换做是在别人脸上吧,就会让她感到特讨厌,但是如果是在陆勇脸上呢,那感觉就不一样了,就好像是棋逢对手,令她浑身兴奋,斗志昂扬。
“在和我客气?再不挑的人也都有几个爱吃或者不爱吃的菜,你不会现在嫁了人后连个性都嫁掉了吧?难道这就是传闻中的‘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林欣冉被噎在那儿,恼羞成怒,因为陆勇话里的嘲弄,也是因为那个似笑非笑的笑容太讨人厌。她稳住阵脚,调匀了呼吸,忽然转过头去冲着陆勇展开一个无比灿烂的笑容,“既然这样,那我恭敬不如从命。是不是我点什么都可以?”
“当然。”
林欣冉扬手,“服务员,给每人上一盅鲍鱼捞饭。”
霎时间,周围安静了。
陆勇的目光直接落在了林欣冉的脸上,而林欣冉呢,依旧是那副春风得意马蹄疾的灿烂样,陆勇的心就跟被锥子狠狠扎了那么一下,生疼生疼的。连他自己也分不清楚,这疼是为了眼前的这张笑脸,还是为了那几盅“鲍鱼捞饭”。
其实林欣冉不想这样做的,在李青青招呼其他人围在橱窗前指指点点讨论吃什么的时候,她就感到此举特没劲,挺幼稚可笑的。吃死他,可能吗?漫说这只不过是一顿饭,就是两顿三顿,对陆勇这样的干部来讲,也是小菜一碟。你见过哪个当领导的因为一顿两顿的饭钱就变穷了的?拆了东墙补西墙,他们的灰色收入远不止这点。
但是她不会把这些说出口,说出来于她无益,只会招来别人嗤之以鼻的不屑,以为你是在摆高姿态,假清高,何必呢。所以她置身事外,驻足远观,偏偏就是这样陆勇还不肯放过她。她不想和他一直别扭着,既然来了,无论如何得把这场戏唱好了,哪怕是强打起精神来。陆勇错就错在不该做出那种该死的惹她讨厌的表情。
或许他以为她忘记了,其实她一直记着呢,她第一次见陆勇露出这副死笑容是什么时候。那还是在她十七岁的年少时光里,她、刘飞菲还有陆勇三人结伴去野外春游,一望无垠绿油油的麦苗地引起了她的兴趣。那个时侯年少无知的她是第一次见到麦苗,如果见到过,哪怕是现在的这个她,她都不会闹出那些幼稚无知的笑话。
当时她站在地头上,意气蓬发的欢呼,“好大一片草坪啊!”
陆勇和刘飞菲呆了呆,对望了一眼,忽然就乐不开支,揉着肚子直嚷着笑得肚子疼。陆勇笑够了,嘴角叼起一丝笑,也就是像现在的这副笑容。他说:“你见过哪个当官的吃饱了撑的,跑到这荒郊野外的来开辟这么大一块草坪?”
太阳光明晃晃的照在陆勇的脸上,落进他的眼睛里,使他的眼睛分外的明亮,那抹嘲弄和戏谑竟变得不一样了,就连笑容看上去也是那么的柔和。从此,这个笑就驻扎在林欣冉心里再也没有拔出来过。
因为总以为陆勇的这顿饭请得别有用心,所以林欣冉的神经一直处于高度紧张之中,每当陆勇的眼睛有意无意的从她脸上扫过,她就更是感到如芒在背如临大敌。林欣冉觉得这个时候的她就好象是一匹蓄势待发,随时可能找人拼命的母豹。终于挨到了饭局结束,什么事情也没有发生,舒了口气的同时,她竟然发现后背的衣衫有些潮湿了。
一行人出了酒店大门,陆勇的车已经在那里等候着了。陆勇问有搭车的没有,他可以顺道送一下。伴君如伴虎,虽然此君非彼君,可是道理都一样。刚刚才宰完了这位“君上”,如今就和他一起那岂不是羊入虎口,众人自是识趣的找理由拒绝。
陆勇也没再坚持,却转向林欣冉,“我没记错的话,你家离这里最远,安全起见,我送你一趟吧。”
不带林欣冉开口,他已先把后车门打开,望着林欣冉,那架势,根本就是不容林欣冉拒绝。林欣冉那种不祥的奇怪念头又窜了出来,可是众目睽睽之下一时又想不出借口,只能是万般无奈地上了陆勇的车。
车子平稳的向前行驶着。大概陆勇一同坐在后车座两个人挨得比较近的缘故,陆勇身上特有的男子体味混杂着烟味酒味一阵阵扑鼻而来,林欣冉更是深感拘谨不安。她只能将身子悄悄往车门那边移了移,尽量做到眼睛平视前方,心无旁骛的样子,可是直挺紧绷的身体,严肃僵硬的面容还是出卖了她,她的内心远不如外表表现出来的那样轻松。
和林欣冉截然不同的是,陆勇身体闲闲的靠在椅背上,手指有节奏的轻轻敲打着膝盖往上一点的部位,带着一股慵懒一种漫不经心。不过很显然,陆勇无意与林欣冉交谈。这样最好,这样的局面反倒让林欣冉心安,陆勇不说话,她也乐得沉默。
沉默中,车子已经驶进了城区。经过本地最大最有名气的广场时,陆勇突然开口招呼司机停车。林欣冉几乎是在陆勇一说“停车”的同时,立即条件反射般的扭头瞪视着他。陆勇根本无视她的目光,只是淡声说了句,“下车。”人已打开车门先行下去。
林欣冉觉得自己就是一头软弱的小绵羊,拴羊的绳头则握在陆勇的手里,而她毫无自主权,完全听命于他,他叫她往东她绝对无法向西。其实她很想很想冲着陆勇大喊一嗓子,“要杀要剐就痛快点!”
下车后的陆勇并没有等候林欣冉,他大踏步的朝着广场人群最密集的地方——喷泉池走去。林欣冉呆然地默立片刻,咽下即将喷薄而出的怒气,愤愤然的尾随过去。
本地五月的天气已然炎热,但是又不同于夏天的酷热,尤其是到了夜晚时,温热的空气中透着几许凉意,再加上小风习习轻拂脸颊,说不出来的舒适惬意。人们大多也喜爱选择这个时候出门,三三俩俩结伴在广场上遛弯,少年夫妻老来伴,以及如胶似漆正是打得火热的小情侣们更是随处可见。只可惜这个时候的林欣冉脑子都被疑问充斥的满满的,根本无暇享受这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