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农业林业如何生态养殖对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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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对虾蜕壳在生产上有哪些风险性?

(1)有限的增产机会。对虾蜕壳,在其一生中只有大约四十次。而在虾苗全长达1.2厘米之前,已蜕壳约16~20次:即受精卵经胚胎发育,胚胎幼体破膜而出,经第一次蜕壳;进入无节幼体,经六次蜕壳;进入溞状幼体,经三次蜕壳;进入糠虾幼体,经三次蜕壳;进入仔虾、稚虾、幼虾直到虾苗全长达1.2厘米,经3~7次蜕壳。经上面16~20次蜕壳,对虾一生中余下的蜕壳次数仅约二十次。约计,在每亩放苗1万尾的情况下,从虾苗每尾0.1~0.2克,培育至每尾17~22克,从理论上计算,需要68~82天,平均为七十五天,共将蜕壳九次。如每亩放苗1万尾以上,每尾达到如上规格,尽管养殖天数延长,但也是蜕壳约九次。池塘对虾养殖生产,在此有限的蜕壳机会里,生产管理若出现差错,虾体该蜕壳而未得到蜕壳,就会损失产量,并延长养殖时间。因此,在这十分有限的增产时间里,减少了一次蜕壳或者延长了一次蜕壳的时间,就错失了一次20%~30%的虾体增重的机会。

(2)较长的危险时间。对虾蜕壳,个体越小,蜕壳越快;个体越大,蜕壳越慢。每次蜕壳快者只需3~5分钟,慢者需要2~3天。如无节幼体,在1~1.5天的时间里,蜕壳六次,每次蜕壳时间约为四分钟。而到大虾阶段,要15~20天才蜕壳一次,每次蜕壳的时间为2~3天。对虾蜕壳,是对虾生命中最危险的时刻。此时,身体柔软无力,因而蜕壳时间越长,虾体受到外界环境的威胁就越大。也就是说,随着虾体每次蜕壳时间的延长,池塘养虾就延长了危险的时间,此时池塘环境条件如不正常,则虾体就容易遭受到毁灭性的伤害。如池虾存在个体大小现象,而且营养补充不均匀、不及时,则不蜕壳的虾就会吃掉蜕壳的虾。

(3)蜕壳期的微弱生命。对虾蜕壳之前1~2天和蜕壳后一天,加上蜕壳期2~3天,共4~6天基本上不活动,不摄食。在这种情况下,虾体去旧换新,自身消耗了大量的物质能量,自然需要吸收除饲料之外的主要生物营养——硅藻,来维持微弱的生命。投喂虾特利,提供了水中的生物饵料,满足了此时虾体的特别需求。

(4)蜕壳期的环境威胁。虾体蜕壳,既可静卧水底进行,也可游泳于水体中进行,两种蜕壳运行,都需要一个最为安全、平静的生活环境。在这特殊的情况下,在生产上最禁忌的是向水体施放过量的生石灰,这是在当前养虾生产中的一个普遍现象。经常施用生石灰,就经常对水体突然提高水温、提高pH,造成环境骤变,毁了蜕壳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