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农业林业新技术·如何办好猪养殖场(新农村十万个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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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章 猪群的结构应该是怎样的

良好的猪群结构,要求各猪群之间保持着既具有高生产性能,又能承前启后,经济合理的比例关系。品质优良的青壮公、母猪(1.5~4岁)在基础猪群中保持80%~85%的比例;公猪与基础母猪的比例,本交时一般为1∶20~30,人工授精时,则公猪数量可酌情减少;后备猪为每年应淘汰和补充的基础母猪数的1~2倍。

各种不同年龄的猪,均应保持适当的比例,以保证猪群的更新和正常周转。一般生产群母猪为年出栏猪数的5%~6%,一头种猪年产两窝共可选留后备母猪7头左右,即占生产母猪的5%。种公猪与母猪的比例,种猪群可按1∶10,繁殖群可按1∶50~100。

在养猪生产过程中,各类猪群都有调进调出的增减变化。不断地用经过鉴定的优良青年母猪,更替老年的、生产性能较低的母猪。执行严格的淘汰制度,保持合理的胎次结构,3、4、5、6胎应占60%~65%,1、2胎占25%~30%。7、8胎占10%。正常情况下,规模猪场每年应有25%~30%左右的母猪淘汰。检定母猪分娩后,根据其生产性能(产仔数和仔猪育成率等情况),确定转入一般繁殖母猪群或基础母猪群,或作核心母猪,或淘汰做肥育猪。检定公猪,生产性能优良者转入基础公猪群,不合格者淘汰作肥育猪。一产母猪经检定符合基础母猪要求者,可转入基础母猪群,不符合要求者可淘汰作肥育猪。基础母猪5岁以后,生产性能降低者淘汰肥育。种公猪在利用4~5年后也做同样处理。这些变化不能任其自然进行,而应根据经济再生产规律来加以控制,组建合理的猪群结构。猪群间的周转有一定规律性,它是确定各类猪群的头数、猪群增减变化以及年保持合理猪群结构的重要技术性、指导性计划。依据猪群周转计划,制订产品计划、饲料需要计划、劳动力计划、物资计划与财务计划等。

制订计划时必需掌握某些原始资料:计划年初各类种猪的头数;计划年末各类种猪按计划要求达到的头数;母猪的配种分娩计划,计划年内各月份初生的仔猪头数;出售和购入猪的头数;计划年内种猪淘汰的数量和办法;由一个猪群组转入另一个猪群组的头数。此外还要确定有关猪群周转的几项主要定额,如种猪的淘汰率、母猪的分娩率、仔猪的成活率以及各月份产品出售的比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