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零一夜》中《布鲁庚亚和詹莎》的故事,讲述死里逃生的太子詹莎在被迫成为猿猴国的国王以后,逃跑时中奸计被困在山顶上,发现了穿着羽毛衣的美女。他“忽然看见三只状如鸽子的小鸟飞到池边,游戏一会,然后脱掉羽衣,随即变成三个面如满月,身段窈窕的绝世佳人,一起步人池塘,无拘无束地边游泳,边谈笑取乐。她们洗完澡,走出池塘,约着去花园中游玩。……次日清晨,仙女们从梦中醒来,穿上羽衣,随即变成鸽子般的小鸟,展翅飞回去了”【注1】。詹莎看中了最小的羽衣女佘睦瑟,在苦等了一年之后,他终于拿到仙女佘睦瑟的羽衣。二人相亲相爱,在仙女的帮助下,二人飞回故乡。国王特为王子建造了豪华的宫殿,并为他们举行了隆重的婚礼。在新婚之夜,仙女掘出那个藏羽衣的空心石头,撬掉封口的铅,取出羽衣,穿在身上,展翅扬长飞回家去。【注2】后来,历经种种磨难,他们二人才得以团圆。在《巴士拉银匠哈桑的故事》中,被波斯袄教徒拐骗的哈桑在遭难之后,在云山的宫殿里,他“忽然看见十只飞鸟从远方飞来。……只是它们落在一棵大树下面,围绕着一起游戏。……后来它们一起围它坐下,用爪子剥下羽毛,随即从每件羽衣下面出现一个少女,一个个喜笑颜开,月儿般美丽可爱,大家坐在草地上,尽情地谈笑、嬉戏。……于是她们站起来,把羽衣往身上一披,随即变成飞鸟,跟先前一模一样,展翅扬长飞去”【注3】。哈桑爱上了其中最美丽的公主。待它们再次脱掉羽衣去游玩时,他偷了公主的羽衣。新婚后,哈桑和公主成了一对恩爱的夫妻。他们赶着骆驼,日夜兼程,回到家乡。婚后三年,公主生下两个男孩,并趁哈桑远离家乡之机,用计谋得到了藏在箱子里的羽衣,披在身上,霎时变成一只飞鸟,带着两个儿子,展翅飞回老家去了。【注4】经过一番意想不到的磨难,哈桑最终才和公主团圆。这一类“羽衣姑娘飞升”的故事在中国汉族文学中也有不少,相似之处颇多。
中国雏形期小说《山海经·海外南经》中载:“羽民国在其东南,其为人长头,身生羽。”西晋张华(232~300)《博物志·外国》中有:“羽民国民,有翼,飞不远。”羽衣传说演进至北魏哪道元(?~527)《水经注·江水》,即载:“阳新县地多女鸟,《玄中论》日,阳新男子,于水次得之,逐与共居,生二女,悉衣羽而去。”此故事中“羽衣姑娘”的基本情节已具备。在东晋干宝(生卒年不详)的《搜神论》卷十四中,也有较之更为详细的叙述。“豫章新喻县男子,见田中有六七女,皆衣毛衣。不知是鸟。往,得其一女所解毛衣,取藏之。即往就诸鸟。诸鸟齐飞去,一鸟独不得去,男子取以为妇,生三女。其母使女间父,知衣在积稻下,得之,衣而飞去。后復以迎三女,女亦得飞去。”【注5】至此,羽衣姑娘的故事已定型为小说。以后也有了“牛郎织女”的续篇等。
中国文学和《一千零一夜》中关于羽衣姑娘的故事,其基本结构模式可以概括为:靠某种外力帮助,某男发现水边有脱下羽衣之仙女沐浴,——藏起羽衣逼娶仙女为妻,——仙女因故得到羽衣飞升,——男子追妻或团圆或仍分离。在这类故事的四部曲中,最为关键的是“羽衣和飞升”。虽然,两国的故事情节与主题基本一致,然而环境、人物、情调等,却各具独自的文化特色。中国的羽衣姑娘故事,最常见的是牛郎织女型,青年农民在稻田中窃取天女羽衣而成婚,农耕色彩浓厚。同类型的阿拉伯故事,男主人公是太子、银匠等,具有明显的商业气息。而二者之间的相似,则证明是从一个相同的内核滚动演化而来,要探讨其详细的影响接受轨迹,仍有待于更多的事实例证。其他相同题材的内容还有“笼中人”的故事。如《一千零一夜》(卷1)开篇“国王山鲁亚尔及其兄弟的故事”中,国王兄弟二人坐在大树下休息,突然发现从海里出来一个头顶箱子的妖魔,从箱子里打开一个匣子,里面走出一个美女。妖魔睡了以后,美女强迫他们和她交欢苟合。中国梁人吴均(469~520)的志怪小说集《续齐谐记》的“阳羡书生”中,有相近的情节。《一千零一夜》(卷2)“王子和王后”讲述了“反咬一口”的故事,王后勾引异母的王子不成,反在国王面前诬陷王子。这与《东周列国志》第二十七回,骊姬设计陷害太子申生的经过颇为相似。《一千零一夜》(卷3)“商人阿里·密斯里的故事”讲述的是商人在凶宅得宝的经过,与唐人郑还古所撰《博异志》(《博异记》)中“苏遏”书生凶宅得宝的情节有惊人的相似之处。
凡此种种,都说明在民间故事的寻根探源的努力中,“民间文学与比较文学就结下了难解难分的缘分。事实上,在这之前或者之后,二者的关系始终密切。在国与国之间,洲与洲之间,最早流传的而且始终流传的几乎都是源于民间的寓言、童话和小故事。我们甚至可以说,没有民间文学,就不会有比较文学的概念。”【注6】《一千零一夜》中的诸多民间故事得以在中国文学中找到类同和知音,不仅说明民间文学与比较文学的关系密不可分,更重要的是使人感到民间文学巨大的渗透能量,和它的双向交流性。
正是因为阿拉伯和中国民间文学的相互渗透与交流,才使得两国文学有“异常的惊人的类似”。著名英国民俗学家柯克士在阐释这一现象时说道:“是否一个国家从别的国家借了它的故事来呢?是否一切的故事皆从一个中心发出而传播之于四方呢?它们是否从各个民族的共同祖先那里流传下来的呢?是否相契相符的观念乃各自独立的生出的呢?这些问题乃为烦扰民俗学研究者的问题。没有一个理论,独自站着而能作出正确的解释,但每个理论都能各自适合于某种特殊的情形”【注7】。他的阐释中肯而全面,《一千零一夜》中的故事与中国的故事有许多类似,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其中有共同吸收印度故事的成分,也有阿拉伯和中国相互传人的成分,需再进一步考证说明。
3.“他乡遇故知”的联想——《一千零一夜》的遗响与共鸣
“变形”故事的启示
《一千零一夜中的故事对中原地区汉文学最明显的影响莫过于《板桥三娘子》的故事。《一千零一夜》中的《白第鲁·巴西睦太子和赵赫兰公主的故事》叙述某波斯王的太子白第鲁·巴西睦向别国公主赵赫兰求婚,因话不投机,双方争打起来。奔逃中,太子和公主在岛上相遇,公主将太子变成一只鸟。太子后来遇救恢复人形,在返家途中又被女王辽彼滞留宫中。当太子发现辽彼将被囚禁的青年变成雄鸟而与之幽会的秘密之后,女王辽彼决心以魔法加害于他。书中写道:
女王表示十分钟爱他,谈了一会儿,便解衣睡觉。可是半夜里,她却蹑手蹑脚地爬起来。当时白第普·巴西睦朦胧醒来,悄悄地暗中窥探她的举动。只见她从一个红口袋中构出一些红色东西,洒在地上,眼前便出现了一条澎湃的河渠。接着她取出一把麦子,种在土里,用河水一灌溉,大麦便发芽、开花,结出麦穗。她采集麦穗,磨成面粉,收藏起来,然后回到床上,一直睡到天明【注8】。
原来女王辽彼使用这种带魔法的面粉做成食品如烧饼等,让吃掉的人变成她所希望的某种动物,如飞鸟、驴骡之类。白第鲁太子在一位老人的帮助指点下,哄骗辽彼吃了她自己制作的东西,使她也变成母骡。太子不仅解救了那些被辽彼变成飞鸟走兽的青年,自己也得以和赵赫兰公主结合。
《板桥三娘子》叙述元和年间,许州客商赵季和途经汁州西板桥店内食宿。深夜辗转难眠,闻听隔壁店主三娘子屋中有动静。书中继续写道:
至二更许,诸客醉倦,各就寝。三娘子归室,闭关息烛。人皆熟睡,独季和展转不寝。隔壁闻三娘子悉率,若动物之声。偶于隙中窥之,即见三娘子向履器下,取烛挑明之。后于巾箱中取出一幅耒耜耘,并一木牛、一木偶人,各大六、七寸,里于灶前,含水撰之,二物便行走。木人则牵牛驾耒耜,遂耕床前一席地,来去数出。又于箱中取出一裹荞麦子,授于木人种之,须臾生,花发麦熟,令木人收割,持践可得七、八升。又安里小磨子硙成面,讫却收木人于箱中,即取面作烧饼数枚。有顷鸡鸣……
凡是吃掉这种面粉做成的烧饼的住宿者,“忽一时路地作驴鸣,须臾皆变驴矣”。赵季和躲过变驴之灾,归途中又来到此店,他用掉包计将事先做好的烧饼换取三娘子的面饼让给她吃,才人口,三娘子变成母驴,后被一长者救出,才复变成人。
这两则故事的时空背景相同,但凡吃了这种带有魔法的面粉做成的食品,人会变成驴骡。这魔粉都是有权威性的女主人(国王、店主)在一夜间使麦种播下,然后开花、成熟、收获并被磨成面粉。故事结局都是“即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都是由一位老人使已变形的人恢复原形的。这些相似点乃至细节的相同,绝非偶然,简单地认为这是人类发展到文明阶段的一种返祖心理的反映,显然是缺乏说服力的。因为它清楚地表明这两者之间存在的源流关系。《板桥三娘子》见于唐代孙颇的《幻异志》,此书并非孙颇杜撰而成,乃是“杂取诸书”之作。而《板桥三娘子》则见于《太平广记》(卷二八六),注明出于《河东记》。而《河东记》则见于《绀珠集》卷七与《说郭》(重编本,卷六十)。据南宋晃公武(生卒年不详)《郡斋读书志》【注9】“小说类”著录卷三说,《河东记》“亦记谲怪事。序云续牛僧儒之书”。既然是续牛僧儒(779~847)之书而成,自然要比牛僧儒的《玄怪录》晚出。而孙颇在《板桥三娘子》中说,此故事发生在元和年间(806~820),虽非确指,但也和“续牛僧儒之书”一说基本相符。迄今发现的《一千零一夜》最早的抄本流行于八至九世纪,在这之前已初步成型。即是说这则故事,在阿拉伯出现的时间可能较中国为早。当八九世纪之交,它以伊斯兰教为媒体广为流传时进入中国,是完全可能的。杨宪益先生就曾考证这一故事的来源在近东一带,因为“板桥在唐宋间是交通要冲,海舶财货所聚,大食人由南海到中国贩卖黑奴及货物,多经此处。”“板桥三娘子的故事显然是与唐宋时著名的觉卷奴同来自非洲东岸,被大食商人带到中国来的。当时或有大食商人由板桥经过,为行路人述说故事,所以此故事在板桥流传下来”【注10】。这种观点有一定的说服力,但也不无商榷之地。因为“板桥三娘子”的故事定型于唐末,当时与大食的交往主要还是陆路:而“板桥”一地并不在陆路丝绸之路上。当然不能排除少数的阿拉伯海船从南海来的可能,但此故事经由海路而来的可能性却小多了。
至于表现和描写人变为动物的“变形”故事,在古今中外的文学作品中并不鲜见,无论它们之间是否存在着影响与接受的关系,这类故事还是成为作家笔下的创作素材,并增加了不少夸张和形象化的描述,成为绘声绘色的文艺作品。这类变形故事表明,除宗教因素而外,人类有一种返祖心理长期潜存在深层意识中,随着自然的发展,社会的进步,人类虽然脱离了动物的形骸,但其遗形因素却给人类留下了烙印。它时时返回到人类的脑际,在适当时机,借助某种传播手段,如文学作品或艺术品等表现出来,成为既有现实内容,又有丰富想象的具有全新意义和内容的变形故事。
分家得宝的训诫意义
《一千零一夜》卷4中的《朱德尔和两个哥哥的故事》叙述某商人的三个儿子在其活着时即已分家,他死后,老大、老二在挥霍尽钱财以后赖在老三家不走。弟弟朱德尔靠打鱼为生不足以养活老母和两个哥哥,窘困之中遇见一摩洛哥人。在他的指引下,弟弟朱德尔得到了能提供任何饮食的宝鞍袋和能达到任何目的的神戒指。他使母亲和两个哥哥都过上幸福生活,但两个哥哥却屡次陷害他,直至杀死了朱德尔。最终他们也受到惩罚。其故事有两个核心,一是兄弟分家有矛盾,二是善良的一方偶然得宝。在兄弟矛盾中主要表现善良勤劳的一方受欺凌,贪心狠毒的一方得实惠。而偶然得宝的主人公往往因为做好事而命牛注定成为该获宝之人。这一类型的故事在中国书中也有不少。
唐代段成式(803?~863)《酉阳杂俎》续集《支诺皋上》有兄弟分家得宝的故事《旁?兄弟》。说新罗国有兄弟俩,分家不均,弟弟很有钱财,哥哥旁却靠乞讨度日。旁?来向弟弟借蚕种和谷种,弟弟将种籽蒸熟以后给他,结果生出一条“巨蚕”,是“蚕之王”,使“四方百里内蚕,飞集其家”。“谷唯一茎植焉,其穗长尺余,旁也常守之。忽为鸟所折,衔去。旁也逐之。……至夜半月明,见群小儿赤衣共戏。一小儿云:‘尔要何物?’一曰:要酒。’小儿露一金锥子,击石,酒与樽悉具。一曰:‘要食。’又击之,饼饵羹炙罗于石上。良久,饮食而散,以金锥插于石罅。旁?大喜,取其锥而还。所欲随击而办。”弟弟得知,也想得宝,照原样养一条蚕争“如常蚕”,种一谷,将熟时也被鸟衔走。弟弟随鸟人深山,群鬼以为他是偷金锥的贼,将其鼻拉成象鼻一般,他“惭患而卒”。
阿拉伯和中国此类民间故事的训诫意义在于表现当时人们的善恶道德观念。它们重在宣扬因果报应,褒扬真善美,贬抑假恶丑。它们从人类的善良天性出发,强调善恶有报,惩恶扬善,以达到劝善说教的教育目的。而从文化背景透视文学的角度分析它又表现出矛盾性。当时的广大人民,尤其受到封建地租剥削和压榨的农民和广大城市贫民阶层,生活异常贫穷和艰辛。他们朝不保夕的经济地位,诱使着他们无时无刻地幻想着获得更多的财富,渴望自己有朝一日能突然发迹。在文学作品里,他们的这种心态往往会超越现实的可能,演变为某种幻觉。由于分家而变得更加贫穷,又由于某种偶然的因素,意外地发现了财宝,就是这种心态和幻觉的反映。越是贫穷,文学作品中表现意外获得的财富就越多,越是对意外财富的追求,就越要有一种对传统道德的洛守态度,于是这二者杂糅一体,使人们有了一种审美意义上的训诫要求一种精神安慰和满足,一种现实与理想之间的心理平衡。
凶宅获金留下的遗憾
《一千零一夜》卷3《商人阿里·密斯里的故事》讲述了一名落魄的埃及商人在巴格达一凶宅里过夜而得藏金的故事,它和唐人郑还古所撰《博异志》中穷困的长安书生“苏遏”夜宿凶宅得到藏金的故事异常相似。
【注1:纳训译:《一千零一夜》第3卷,第512页~513灾。】
【注2:纳训译:《一千零一夜》第3卷,第512页~524页。】
【注3:纳训译:《一千零一夜》第5卷,第207页。】
【注4:纳训译:《一千零一夜》第5卷,第225页~228页。】
【注5:干宝著:《搜神记》,中华书局,1979年,第175页。】
【注6:季羡林:《比较文学与民间文学》,北京大学出版社,1991年,第1页。】
【注7:柯克士著、郑振铎译《民俗学浅说》,商务印书馆,1934年,第292页。】
【注8:纳训译:《一千零一夜》卷5,第106页~107页。】
【注9:中国最早私家提要书目,约南宋高宗绍兴二十一年(1151)左右成书,含24500余卷书。】
【注10:杨宪益:著《译余偶拾》,三联书店,1983年,第7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