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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中国政法大学

校史概况

中国政法大学的前身是北京政法学院,该院是1952年全国高等学校院系调整时,由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燕京大学和辅仁大学的法律系、政治系社会民政专业于11月24日合并而成的。1953年,学院由东城区沙滩迁至学院路41号。1954年起开始招收四年制本科生,翌年开始招收研究生。1960年被列为教育部直属院校。1970年“文化大革命”期间被撤销。1978年8月,国务院批准复办北京政法学院。1979年开始恢复招收本科生和研究生,并开办了函授教育。1982年1月中央决定:“抓紧筹办中国政法大学,把它建成我国政法教育的中心。”1983年5月7日中国政法大学正式成立。1985年底至1991年夏,占地近500亩、建筑面积近150 000平方米的国家“七五”重点工程的昌平校区经过五年多的施工建成,

自此,一校两址、两地办学的格局开始形成。中国政法大学地处北京,其研究生院与双学土班设于海淀区西土城路25号,其本科生部及校部设于京郊昌平,是一所培养政法专门人才的全国知名高等学府。

院系建设

政法大学现在有五个学院:研究生院、成教学院、管理干部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政治与管理学院。

两个培训中心:国际高级法律人才培训中心、高级律师高级公证员培训中心。

四个学系:法律系、经济法系、国际经济法系、外语系。

五个研究所:中国法制研究所、中国法律史研究所比较法研究所、法律古籍整理研究所、社会学和青少年犯罪研究所。

三个部:基础部、马列主义理论部、体育部。以及图书馆、法大律师事务所、光大律师事务所、出版社等19个教学辅助机构。

本科教育设有五个专业:法学专业、政治学专业、行政管理专业、工商管理专业、英语专业。

研究生院是司法部部属院校中惟一的研究生院,拥有5个专业的博士学位授予权,13个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

对外交流

中国政法大学一直以来积极从各个渠道寻求与外交流合作,并取得显著的国际学术交流成效。87年以来,中国政法大学派遣各类出国人员500余人次。其中,短期学术访问、讲学和参加国际学术会议的近400人次,长期访问学者及留学人员约100人。出国人员通过发表论文、举办演讲、合作研究等形式,不仅提高了个人的学术水平,而且扩大了学校在国外的影响,同时还凭借他们的实力为学校赢得了荣誉。留学人员归国以后,也很快成长为教学、科研骨干或学科带头人。

1994年以来,中国政法大学基于其在国际法学领域的影响,特别是中国法制史学、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等学科在国内或国际上的领先地位,成功地主办了数十次有相当规模的国际性学术会议,并发表论文百余篇。1994年11月举办了《刑事诉讼科学化与民主化国际研讨会》。1996年4月举办了《96北京刑事诉讼法国际学术研讨会》,与会者除我国大陆知名学者专家外,还有来自美国、英国、意大利、法国、加拿大、德国、日本、葡萄牙、香港、台湾、澳门等1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学同行。1997年10月,中国政法大学同时举办了在国际学术界反响较大的两个研讨会,《97中德银行法国际研讨会》和《97中芬刑事诉讼及依法治国研讨会》,两次会议共发表论文四十余篇。1996年,协助澳大利亚墨尔本大学在澳举办《公民权利、责任与法律保障》,学校派出陶髦教授、江平教授等一行7人参会,并在会上发表了具有影响力的论文。

中国政法大学注重发挥外国专家的特长,为学校的教学科研服务。自1984年以来,学校聘请了150余名来自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加拿大、德国、意大利、俄罗斯等国家的法学和语言专家、学者为长、短期外籍专家,担任在校研究生、本科生及涉外律师班的英语及法律课程教学任务。其中,聘期一年以上的长期专家每年为5人左右。此外,学校每年还从与国外校际关系及合作伙伴院校聘请10余名短期专家来校讲学访问或从事合作研究等。1997年,法律系“新刑法研究”课题就是与外国专家局资助聘请的短期外国专家合作完成的。政管系即将实施的“市场营销”研究项目,也正在以同样形式实施。

中国政法大学在借助国外资金开展科研项目方面,也取得了较大成绩。1994年以来,学校已经得折合人民币达三百多万元的国外资金用于此类项目。王卫国教授主持的中国政府与澳大利亚政府合作的中澳机构合作项目《中国经济法改革》,得到澳大利亚政府给予的折合130万元人民币的资助。郭成伟教授主持的中澳交流项目也得到了澳大利亚政府的资助。江平教授主持的“海峡两岸公司法比较研究”、卞建林副教授主持的“中英法律援助项目”和陈光中教授主持的“中国刑事司法制度改革”项目得到了富布莱特等机构二百多万元人民币的资助。

中国政法大学积极开展对外办学。自1995年以来,学校先后与美国杜肯大学、韩国湖南大学、澳大利亚的迪肯大学和悉尼科技大学合作举办了7期中国法律、中国文化短期培训项目,主要来自美国、澳大利亚、韩国等10个国家和地区的二百多名学生。学校还与香港中文大学及其他机构合作举办了各种形式的中国法律培训项目。通过学习,学生增进了对中国法律及中国文化的了解。

中国政法大学努力拓展渠道,招收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自1993年以来,学校共招收来自韩国、日本、俄罗斯等国家的外国留学生和港澳台学生175人;其中,台湾学生数量在全国高校中名列前茅。该校培养的韩国学生金德贤是我国第一个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台湾学生王文杰是在大陆第一个获得法学博士学位的港澳台学生。

中国政法大学通过日益广泛的、具有实质内容的对外法学交流与合作,宣传了中国的法制建设,提高了学校教学科研水平,也扩大了学校的国际影响,使学校享有较高的国际声誉。

知识链接

“厚德,明法,格物,致公”为中国政法大学校训。“厚德,就是希望学校培养的法律人才应该有很高的人文涵养、注重德行的教育;明法,就是要掌握工作中的规律,弘扬我们法律公平公正的理念;格物就是希望学生通过自己的努力掌握外界、自然和社会的规律,了解工作对象的真实内涵;致公,就是从法律出发,追求公平、实现公正的理念。这八字校训总的意思就是希望中国政法大学的学生一定要紧紧围绕着做人做事这两个中心环节作为自己的思想行为准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