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文学陈应松文集:天下最美神农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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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自序

我的整个生命都耗费在我的文字上面了。因此,我是一个文字匠。我在对文字的斟酌和进攻中老去。文字是我的仇人,也是我陪伴最深的情人。所有想说的话都通过文字说出来了,所有的生命表现都显示在文字里,文字是我的舞台。

当然,我所使用的文字它被称为文学,具有文学的一切特征;它有的有故事,有的抒情,有的胡扯。有愤怒、哀婉,有假装的深沉,有故作的感动。有的很真实,有的也言不由衷。我尽量把文字垃圾去掉了,留下这六本作为大致认可的东西,编成文集。因为我的文字大部分发现属垃圾,就没有编进去,如果全编成书的话,二十本也打不住。我这么懒惰,这么缺乏上进心,断断续续,疙疙瘩瘩,写写停停,三十年来竟聚集了这么多乌七八糟的作品和数以千万计的文字。

我小时候真的是一位十分内向的孩子,怕见生人,更怕见熟人。家里来客了,总是端个饭碗躲到房里去吃,边吃边看书。小时候我就是个书痴。现在看来,这只不过是对世界的一种逃避和惧怕。正因为这种逃避,成全了一个喜欢文字和书籍的我,也缓解了这种性格缺陷带来的与世界的别扭与龃龉。

我小时候真的很聪慧,小学四年级的一篇《论节约闹革命》的作文,在全校大会上被校长拿去作范文念。后来我的作文从初中到高中,总是文采飞扬,总是全校第一。一个出身文盲家庭的孩子,一个封闭环境中的不通汽车的针眼小镇人,一个高中时才看到《唐诗三百首》的学生,竟这么喜欢文字,竟有这等文才,这不是天生的是什么!——但我不是天才,无论我今天怎么自吹,我走上文学之路后,就基本上是一本坎坷血泪史。我很笨,不敏感,也不善坚持和外交。除了那点可怜的语言天分外,几乎一无所有。眼巴巴看着别人一个个牛气冲天,鸡毛飞上天,成名成家,自己却在文学的边缘梦游,这种情形持续了二十年。我写小说,也写诗,还写散文。我的诗还过得去,我的小说简直不忍卒读。我写了二十年小说,还不知道什么叫小说,大脑充斥糨糊,死不开窍。后来我逐渐明白了文学的道理,或者突然开窍了,写了一些好作品,知道怎么写了,知道怎么让别人高兴了,心里有了定海神针,可也渐渐人老珠黄了。一个老奸巨猾的作家,也就老了吧。因此我喜欢幼稚的作家和幼稚的作品,不喜欢老奸巨猾的作家和他们的所谓“传世”之作。虽然这些作家怎么写怎么成,一写一个准,但那又有什么意思呢?

我怀念不成器的青春时代。

虽然现在是露臀装时代(包括文学的露臀装),可我还是要为青春喝彩,为糊里糊涂的青春欢呼。文集是衰老的象征,文集是在一个人有资格编文集时的产物。文集就是老奸巨猾的象征。这个人即使生命力旺盛,他也老得不成名堂了。老奸巨猾的作家和老奸巨猾的作品,对文学没有任何好处。在出版这套文集之后,我依然要保持青春的、莽里莽撞的、不谙世事的心态,向青年人学习,向自己的青年时代学习。地球总是要爆炸的,太阳总是要熄灭的。既然如此,我何必去迎合别人的世界?我依然可以对内心进行倾泻。我依然是小时候怕见生人和熟人的孩子,我依然要在文字中寻求帮助,证明自己,暖和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