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宗教伊斯兰文化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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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5章 教育文化(3)

7.中国近现代新式教育。经堂教育在传承伊斯兰文化,培养宗教人才,维系穆斯林社会方面起到了应有的作用。但是,经堂教育是在伊斯兰教衰微压力下,是在条件极其艰苦的情况下,由穆斯林群众自发地办起来的一种民间教育形式,也是挽救伊斯兰文化的一种应急措施,因而它没有也不可能全面实施伊斯兰教育思想、教育理论,而仅仅抓住了对穆斯林社会而言最紧迫最关键的宗教信仰和伦理道德问题施行教育。伊斯兰教育思想中的智育内容,这个世界的“代治者”所需要的知识、能力、素质的培养,它无力顾及。因而,随着时代的变迁,社会的发展,它的局限性暴露得越来越明显。中国现代穆斯林社会活动家和教育家马松亭先生早在民国时期就在《禹贡》半月刊第五卷第11期中撰文指出:“这种保守式的教育,中国回教也凭着他延续千余年的生命。不过课程方面以文法课居多,于义理典籍比较少。至于社会常识、自然、史地以及国学各方面,差不多付之阙如。所以这种教育谈不到什么时代精神、国民意识,无形地与中国社会隔绝,造成独善其身的局面。这种弊端是很显然的。”中国现代著名的伊斯兰学者马坚先生在其所译《回教教育史》后记中针对经堂教育的弊端指出:“回教社会不但需要宗教师,同时还需要教员、医生、法官、律师、裁缝、木匠、石匠、泥水匠、铜匠、铁匠、银匠……文明愈进步,分工愈细密,则社会需要的人才愈多。凡是回教社会所需要的技术和工艺,必须有一部分人去专攻,才能满足回族社会的需求。某种专门人才缺乏时,回教社会有培养这种人才的义务;各种人才都齐备时,回教社会有督促各种人才各尽其能的义务。”马坚先生作为一个伊斯兰学者,完全是根据伊斯兰教育思想和穆斯林社会的实际需要来谈教育的职能和使命的。

这时穆斯林所处的社会环境也起了变化,鸦片战争以后,封闭的国门被打开了,中国社会陷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地位。外国的科学文化技术逐渐走入国门,各种资产阶级思潮也蜂拥而至。其中“教育救国”、“科学救国”的思想在一些知识分子的心目中很有地位,穆斯林当中的一些有识之士目睹国弱民贫,穆斯林群众文化素质低下的状况,觉得单靠经堂教育不能满足穆斯林社会对各种人才的需要,于是另辟蹊径,办起一种独立于清真寺经堂教育,涵盖德育、智育、体育内容的新型教育,史称“新式教育”。

清末民国初,出现了中国穆斯林文化复兴运动。20世纪初,几十名穆斯林青年学生负笈东渡,到日本东京留学。宗教学者王宽阿訇赴中东各伊斯兰国家考察教育;马邻翼在湖南邵阳创办“清真偕进小学”;“留东清真教育会”与第一个穆斯林刊物《醒回篇》出现于东京。1907年王宽阿訇考察归来,在北平创办回文师范学堂。1912年,他又在北平发起成立了“中国回教促进会”,提出“兴教育,固国体,回汉亲睦”的宗旨,各地先后成立了分会。1921年马麟在西宁成立了宁海回教促进会,并在西宁、大通、湟源、碾伯、巴燕戎格等地设立了7所清真小学。1925年由哈德成等在上海成立“中国回教学会”。“中国回民教育促进会”1933年由马邻翼、唐柯三等发起成立于南京,以“促进回民教育之普及与健全”为宗旨。1925年,马松亭阿訇等创办成达师范,此后万县伊斯兰师范,上海伊斯兰师范,宁夏云亭伊斯兰师范相继成立。普通中学有:山西晋城崇实中学,杭州穆兴中学,北平西北公学,昆明明德中学,青海西宁昆仑中学,北平新月女中等,与此、《清真铎报》、《天方学理》、《震宗报》、《伊光》、《月华》、《晨熹》、《回教青年学会会报》等,这些杂志各具特色,各有千秋,但也都有一个共同点,即以弘扬伊斯兰文化,振兴穆斯林教育,维护祖国尊严为宗旨。这些遍布于全国各地的杂志以及由此产生的穆斯林文化复兴运动,对穆斯林的思想、观念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新式教育主要是由穆斯林知识分子和社会贤达办起来的,其课程设置与传统经堂教育有较大不同。最突出的特点是强调德、智、体、美并重,文化科学知识的分量明显加大。小学开设的课程有:国语、算术、觉义、历史、地理、卫生、美术、音乐、劳动、体育等。宗教课程占总课时的15%。新式中学和中等学校各地情况不同,培养目标各异,课程设置也有别。普通师范如宁夏蒙回师范开设的课程有:修身、国文、历史、算学、地理、历史、经学、理科、体操、手工、图画、音乐、英语等,另有阿文和蒙文。西宁昆仑中学课程也大体如此。伊斯兰文化特色较明显的师范如北平成达师范,课程有《古兰经注》、《圣训》、教法、教史、伦理学、阿拉伯文学、文法、理学、语理、社会学、法学通论、国文、史地、哲学、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法、教学管理法等。

新式教育是对经堂教育的改革和完善。经堂教育是在封建专制时代,为抵制统治者的民族同化政策而兴起的一种特殊教育方式,其主要功能是维护和巩固穆斯林的信仰,传承伊斯兰文化的核心——宇宙观和价值观,而对伊斯兰文化的其他部分它就无力顾及了。而新式教育在内容中比经堂教育更全面。前者只注重教义教规和阿拉伯文、波斯文的传授,属道德型教育,而后者除德育外,兼顾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程设置涉及信仰与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各个部分,几乎涵盖了伊斯兰文化的各个层面,因而培养出来的学生的综合素质相对较高。对社会的适应能力相对较强。新式教育除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外,还造就了一批穆斯林民族的精英,他们无论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还是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都发挥着应有的作用。多数人活跃在党政、经济、文教、科研、外交、民族、统战等工作部门,成为社会的栋梁之材。

新式教育使伊斯兰文化更加发扬光大。一方面近现代的中国穆斯林文化复兴运动催生了新式教育;反过来,新式教育又推动和促进了穆斯林文化复兴运动。新式教育培养出来的人中不少从事研究和传播伊斯兰学术文化活动,设团体、办刊物、摘译著,推动伊斯兰文化的不断繁荣和发展,使得伊斯兰文化为更多的人所了解,特别是为一些有学识、有影响的非穆斯林人士所了解和理解,促进了各民族文化之间的交流和沟通。

同时,新式教育的主办者高瞻远瞩,胸襟开阔,打破民族、宗教界限,大胆地聘请有真才实学的非穆斯林学者担任教师;也录取非穆斯林学生入校上课,各族师生互相学习,互相切磋,增进了解和友谊,对于消除历史上遗留下来的民族隔阂,增强相互信任、相互团结,起到了很好的作用。特别是对纠正清代以来文人学者对伊斯兰教和穆斯林的偏见有较大作用。1926年著名学者顾颉刚先生(汉族)发表了《回族文化运动》,1927年另一著名学者陈垣先生(汉族)作了《回族教入中国史略》的演讲,两位先生都表示了对伊斯兰文化的兴趣和热爱,赞扬了近代穆斯林文化复兴运动,在社会上产生了一定反响。

二、教育文化的特点

从以上教育文化的主要内容可以看出。伊斯兰教育文化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义务教育观——求学是每个穆斯林义不容辞的职责

对于知识,对于教授知识的途径——教育,各个民族,各种文化都曾给予不同程度的重视。然而,大都停留在一般性号召,一般性鼓励上,只有到了现代,一些国家才制定了义务教育法,把发展教育摆在了一个很重要的位置。而伊斯兰教自从传播之日起,早在1300多年前就明确提出了义务教育的概念,把追求知识,接受教育,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下来。伊斯兰教先知穆罕默德郑重其事地指出:“求知,是每个男女穆斯林的天职。”穆罕默德的言行录——《圣训》,其法律地位仅次于《古兰经》,对穆斯林而言,是必须遵守的,而且先知的这句话明确指出求知是天职(天命),所谓“天命”就是指真主的命令,对于穆斯林而言,非遵守不可,带有强制性,不可变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