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竞技逆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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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布鲁克林

这本《逆卫》写得很悲催,几次差点夭折,但是还是被墨机拯救了回来。

写到三十章时,墨机感觉很不好,呵呵,我不喜欢写这些东西,真心话。而且三十章的尝试,让墨机把握到了一些重要的东西。所以墨机求了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所以推倒重来,这三十章,想来想去,还是舍不得扔掉,因为事实基本上还是那些事实,只是墨机压缩再压缩,精简再精简,把一些大家都在写的东西精炼掉了,我想写一些别人没写过,或者不愿意去写的东西。墨机其实不喜欢磨叽,不喜欢重复。

所以亲爱的读者朋友们,你们实际上可以从《洗尽铅华》这一章开始阅读本书,这会让你们很爽。我保证。

但是《前传》这一章,你们可以看,但是千万别当真,因为有些事实,我变化了一下,比如金手指。主角的有些性格,我进行了一些变化。但是大多数的事实,还是基于此的,比如陈默的童年,雷吉-米勒的帮助,印第安纳生涯,可恶的吉姆-奥布莱恩,等等。

几次改动,墨机只想说一句话

“我真的在很认真很认真地写这本书,我不想留给自己什么遗憾,真的。”

最后,希望大家能够喜欢《逆卫》,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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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纽约,布鲁克林。

说到布鲁克林,也许人们大多会想到枪战,想到毒品,想到混乱的街区……

但是,这里也有眩目的街头篮球。

米勒摇了摇头,百无聊赖地看着,眼前的1vs1一点也不眩目。一边倒的局势,稚嫩的技术,不激烈,不精彩。

然而,他这个路人却没有离开。因为他总觉得有什么东西在吸引着自己,就像钩子一样牢牢地钩住自己的心,舍不得离开。

打篮球的黄种人,并不常见,但这并非是吸引米勒的理由。“黄种人,中国人?日本人?”米勒摇了摇头,“这不是他们擅长的项目,也许乒乓球吧!”他有些想放弃了,刚走远了两步,但一想到连那个可怜的“主角”都没有放弃,终于还是回头,立定。

他的对手,是个黑人,而且是个身高近两米,浑身都是肥肉的黑人。

米勒突然想起自己年轻的时候,也很怕这样的对手。但随即自嘲地笑了笑:“那时候的我,不怕谁呢?几乎每天都要被姐姐虐!”

他有些可怜眼前的黄皮肤小个子了,但他更想看他如何应对。

“嘿,小子,别挣扎了,让你一手一脚都能盖得你满地找牙!”胖黑人站在篮下,讥笑着。

“迈克尔!磨蹭什么呢,最后一球,快击碎这个不知天高地厚的小子!”

“这简直是在浪费我们的时间,我还想多打会呢!”

附近围观的黑人,也纷纷吵了起来。

的确,这样一场比赛,对谁来说都是毫无意义的。

十个球,现在是九比零,一方悠哉悠哉地立在篮下,另一方运着球在三分线外哼哧哼哧地喘着粗气。

“嘿嘿,你们别急嘛,你们总要给我点戏耍老鼠的时间吧!”黑胖子显然很享受这难得的虐菜时机。

陈默却依旧是一声不吭。除了刚开始黑胖子一伙人杀过来时的一声"走开",他还没有说过一句话。战就是战,打就是打,他就是这样一声不吭,即便被打了个九比零,即便不断地忍受着别人的奚落。

他仿佛听不到任何声音,似乎永远生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别人的判别标准永远也影响不了他。

“唉,却总是憋足了一股劲,想要证明给别人看——自己是对的!这,真想小时候的我。”看着陈默,米勒却觉得恍惚间看到了过去的自己,失败,努力,再失败,再努力,只是为了打败自己的姐姐,却没想到……

“孩子……”米勒突然想要为这个孩子做点什么,但他还是想先看看眼前这个十五六岁大的孩子能做到什么程度。

陈默在三分线外灵巧地运着球。仅仅一米七的身高和瘦弱的体型,可能让他抢不到篮板,在对抗中也占不到什么优势,却也让他更灵活,脚步更快,运球也很稳。他心里知道,这时候应该投篮了,因为龟缩在篮下的对手根本就不会给他显摆脚步的机会。陈默只需要抬手,投进,就可以了。

但他现在却没有投进的信心。正是因为连续的打铁甚至是三不沾,让他输到了九比零。

“弧度要高,手感要柔和,心要稳……”陈默念叨着,提醒自己。

终于,出手,球进。

没有人惊讶,没有人喝彩。篮球也是圆的,更何况陈默已经投了十多次了,水平再不济进一个也是正常。

胜者发球。黑胖子一脚把球冲着陈默踢了过去,却没注意远方的米勒眼中的愠怒。

陈默双手很稳地抓住了这势大力沉的一球,依旧是波澜不惊,看不出喜怒。这一次很快,抬手就是一投,只是距离比刚才稍稍远了一些。

“唰!”

“唰!”

“唰!”

“唰!”

陈默的手感似乎来了,一连进了四个,一球比一球远,一球比一球靠近三分线。

听到周围朋友们的冷嘲热讽,黑胖子有些急了,“FUCK,老虎不发威,你当我是病猫,不玩了!”他重心稍稍放低,准备出击。

陈默依然是干脆地举手、投篮,却不察那黑胖子突然窜了出来,离他还有好几步时,就蹬地腾空扑了过来。

看到这一幕,米勒点了点头,又摇了摇头。

陈默的出手稳健,手感也很柔和,最可贵的是并没有因为突然地变故而慌乱,手依旧是很稳。“不错,有我当年的风范。”米勒笑了起来,却有些遗憾,“不过还是差了一点。”

果然,球偏筐而出。

之后的场景就是老桥段了,黑胖子坦克一般运着球,拱进拱出,上蹿下跳,好不容易投入了制胜一球。

米勒却不急着走了。笑眯眯地找了辆停靠在路边的汽车倚着,似是在等待着什么。

“唉,死胖子,我说你真没用!就这种货色你还打这么久!”

“行了行了,快打吧,已经浪费很多时间了!”

……

奚落是少不了,那黑胖子讪讪地苦笑着,真像个失败者。陈默呢,依旧是一副平静地表情。一句话不说地运着球跑到场边去了。布鲁克林虽然有不少球场,但只有这一块才是自己的阵地。虽然,破败了一点,水泥地,简陋的框,已经被磨得看不清的三分线。他要守在这里,合适的时候再占领回来!

于是,陈默就这么静静地在场边,练习着胯下运球、背身运球、转身运球这些基本动作。很乏味,很无趣,但他却乐此不疲。

米勒又笑了,这是多么熟悉的一幕啊!米勒很有耐心,而且他看出眼前的孩子也很有耐心。

天一点一点地黑了下来,米勒就这么看着陈默一次次“占领”场地,又一次次被人打败,再一次次回到场边守候等待下一次地占领。

打球的人换了一茬又一茬,尽是从精力充沛打到精疲力竭。

但他们一离开球场,陈默就会立刻运球过去占领,拼命地练着投篮。

“似乎那时候的我,也是这么不知疲倦,也是这么从白天打到黑夜……”米勒突然觉得有些惆怅,点了根烟,静静地抽着,回忆着。

陈默似乎看不见时光流逝,也不知道疲惫一般,从未停止过。盛夏的布鲁克林,蒸得他身上的T恤是干了又湿,湿了再干。最后黑色的T恤布满了白花花的盐渍。

终于,他停下,运球到场边,俯身拾起早已干了的2.0L大百事可乐塑料瓶——里面装着的白开水早已经被他喝完。他没有手表,但是高悬着的明月告诉他,已经深夜了。“啊!时间过得好快!要是一天有48个小时多好,我就可以多练一会了!”陈默有些遗憾地摇了摇头。

“嘿,小子!”

夜半三更突兀地一吼,总是吓人的。

陈默也是一惊,抬起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