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讨论后宫嫔妃,讨论袁来的婚事,讨论远在南诏的金曲意,甚至讨论先有鸡还是先有蛋的无聊问题,可就是不去谈起她,我们喝得畅快淋漓,喝得伶仃大醉,其实都醉了,其实也都没醉,没有她的皇城,也依然如昨日一般继续。
林释雨
第一眼看见端木泓的时候,我想,那就是我要找的良人了。虽然我似乎经常有这种感觉,但我相信这一次没错了,端木泓就是我一直在找的男子。他比我小四岁,但这不是问题。他是大景的皇子,而我是大景的公主,也很门当户对。重要的是,重要的是他是我见过最美的男子,美得世间难得,美得极致。我承认,我喜欢他的皮相。随后才开始喜欢他这个人。
我听取了金曲洛的建议,他也是个漂亮的男人,可是没有我的泓儿好,我其实也是感情专一的人,认定了一个,也绝不会放手。金曲洛的办法很古老,生米煮成熟饭。但是,不同的是,由我这个貌美如花的女子对一个纯美得不经世事的少年施行。我做了,我知道如果我用等的,永远得不到他的心,泓太优秀,我不出手,也会有人来抢,那不如便宜我先。
我自然而然地成了端木泓的妃子,我喜欢逗他说话,喜欢看他害羞地脸颊微红,喜欢看他安静微笑的样子。端木泓有时很安静,像他的姐姐一样,淡漠地难以靠近,但是,我想只要主动,他也不会多拒绝,金曲洛说端木家的男人都闷骚。
付落雪是个我没想到的对手,她比我来得晚,却成了他的太子妃,我在乎的不是地位,恩,也许我在乎那个位置,我也想成为白姐姐那样的神话,被专宠,被独爱,也想在泓成为大景帝王的时候,站在他身边,离他最近。于是,我出走,我玩的是欲拒还迎,期待他追来,期待他说爱我,可是人没等来,却等来了他孩子满月的消息。我忘记了,忘记了端木泓没那么爱我,忘记了端木泓不是他父皇,我也不是白菡萏。
我抱着一个女孩出现在他孩子的满月宴席上,告诉他孩子是他的,他说他信我的那一瞬,我真得想哭,他为孩子取名依恋,端木依恋,很美好的名字。
我决定呆在他身边,做他其中一个女人,和那群不知道天高地厚的丑女人争宠,实话说,我不把她们放在眼里,除了付落雪,她很讨厌,她有好的家世,长得也不赖,又很会笼络人心,还最先拥有了泓的儿子,好在,泓并不是很在意她,我想泓更喜欢我。
两年,我也为泓生了一个男孩,他像他一样漂亮,拥有大景皇族特有的深紫瞳色。我没那么多心机,却也不想将泓身边的位置拱手让人。泓会继承皇位,他身边的女人只会多不会少,虽然他寡情,他淡然,但是不表示那些女人不会像我一样,自己往他身上扑,我随时做好准备迎战,包括他那个如花似玉的妹妹,大景的公主,众人宠在手心的宝贝,刁蛮又倔强。
他登基,他为王,一气呵成的完美。只是,我和付落雪都没能坐上皇后的位置。他册封我们为皇妃,都不是皇后。我也苦恼,我想付落雪也是,不是自己,也至少是对方,可偏偏谁多不是,十足得折腾人。我怒气冲冲地去质问泓,他很坦诚地为我说明,我只记住他最后的话,他比较喜欢我,比起付落雪更喜欢我一些。
我想家,想南诏,因为在哪里我最大,我可以骄纵任性无法无天。只是,相比之下,我更愿意待在泓身边,他最大的忧点就是总是听我说,我不用担心他插话。
我本无名,或许曾经有名字,只是,忘记了,都忘记了。一十三岁之前的记忆,我都丢失了,却意外地记得手中弯刀的名字,和一身凌厉的武功。加入鬼域,纯属是为了生活,我没有什么能够维持生计的技能,除了,杀人。像是天生得一般,我很会杀人,弯刀出鞘,必定见血锁命,而且杀得很漂亮。
鬼域的王在我加入的第一天,给了我一个名字,阎火,阎殿炼狱之火。听别人说,这是一个很霸气的名字,或许吧,阎王本身看起来也和我们不一样,很有学问的样子,总是笑眯眯的,和他的名字很不配。
我是从鬼域最底层的杀手开始做起的,这个层次的杀手多是送死的命,可是丰厚的佣金还是聚集了大批亡命之徒。我不是亡命之徒,我只是为了生计,赚够了能过下半辈子的银两就足矣。我拼杀但不拼命,依靠自己很不错的武功和手中的弯刀,总能漂亮地完成任务,我知道我其实是很惜命的人,或许曾经死过一次也说不定。
我杀手生涯的第一次失败,败得无可厚非,虽然是我单方面认为自己是失败的。
我记得那时我已经是一个小分队的队长,手下有三名武功平平的杀手,我带着他们去完成一桩生意,却是入了别人的圈套,那我还没记住名字的三人全部身亡,我独自一人奋战一天一夜,最后撑着最后一丝力气杀光了敌人,当时中了毒又受了重伤,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的,只是似乎命不该绝,我被人救下,而且救活。
我对那时看到的事物印象深刻,苏醒过来时,满眼富丽堂皇,比鬼域阎王的地下宫殿贵气的多。我当时就觉得救我的人一定非富则贵,他都把夜明珠当灯使了。如我所料,救我的人是大景国的渊王爷,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尊贵。我知道他,读过他的资料,想杀他的人很多,出手也都是数一数二的大方,可惜,没人敢接渊王殿下的单子,事实证明想杀他的人没有一个能活着回来。
我不是知恩图报的人,我似乎没什么所谓道德,我谢谢他救了我,但是我并不想因此为他卖命。可是,事不从人愿,我想他当时救下我,就已经打算好了要我为他卖命。报仇很丰厚,待遇很好,我两边收钱,做他渊王殿下的奸细,他没要求我把那些想杀他的人都灭了,他只是要求我把名单给他,我的确没什么道德,我答应了,因为他给的银子比较多。
作为低等杀手,是无法得到更多信息,我为了得到那份名单开始往上爬,没过多长时间,我开始觉得这样做很愚蠢,我在不知不觉之间,已经有了拼命的趋势,为了我新的主子。只是,或许是杀人成瘾,或许是他的强大真得震慑了我,我也傻傻地继续跟随。托名字的福,我还算幸运,受过两次重伤,三年之内便成为鬼域最年轻的堂主,很多人传说阎王很欣赏我,很喜欢我,可是当时我的主子早已不是他,他欣赏或喜欢都与我无关。
两边收钱的确是一件很爽的事情。
我杀手生涯地第二次失败,在鬼域的记录中是第一次,败得,莫名其妙。
那一年我十八岁,接下了一个很棘手的任务,鬼域要杀,渊王殿下也要那人死,佣金高得吓人,于是我去了,带着阎火堂最精锐的小分队。我记得很清楚当时那个任务是顺带的,顺带地去杀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姐姐要杀妹妹,还是同父同母的妹妹,这世上,当真是这么奇怪的。
七月初二,我记得很清楚,我带着仅剩四人的小分队前往药王谷,现在想想‘四’,真得不是一个吉利的数字。
穿越药王谷外的竹林时,意料之外的事情就发生了,我知道这里面藏了阵法,却没想到是那样厉害的杀阵,我没大意,我也没轻敌,我压根还没见到那个名叫白菡萏的女孩子,便已经经历了一次命悬一线。
我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只知道我身边的人在一个一个死去,竹林中瘴气很重,很容易让人产生幻觉,即使我事前服了药,也必须依靠银针刺血才能保持清醒。身边还剩两个人的时候,我猛地察觉我们早已落入了别人的圈套,竹林不大,但我们分明走了很久都没有看到出路,有人在操纵,迫使我们始终在林子里打转,长久下去,即使没有那些机关,我们也会饿死在这里。
我第一次用脑子做任务,可是我不是阎王也不是渊王殿下,我不聪明,所有我还是只能靠蛮力的人。
两个人变成一个人,最后就剩我一人。我走走停停,尽量让自己保存体力,实话说我不认为自己会死,我总是有些运气。
一觉醒来,我睁开眼便看见一朵花,鲜红的,妖异的,古怪的紧。我确定我睡前那朵花并不在那里,可是,很明显,它就立在那里,开得正好,绿茎红花,有花无叶,却比我见过的任何一种花都美。
我寻着开着那种红花的方向走,或许是注定,或许是有人刻意,我竟然走出去了,走出了那片吃人的竹林。红花由稀稀疏疏变得成簇结群,最后,汇聚成一大片妖红的花海,侵吞绿色,满目都是红艳欲滴,像我衣衫的颜色,像燎原的大火,像我的名字,阎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