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古代言情狂状元:俏公主素手擎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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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55章

赵四跑了过来,说道:“突厥兵已经退了,就在今天早上……江上舟将军带着大部分士兵去追敌人了,城中只有一千守军,不敢接纳我们进城……”

常五厉声问道:“你问清楚了没有——”他指着城头,“那是怎么回事?”

赵四垂下头。好久才说道:“那是玉少爷给自己作的挽歌。”

“作的挽歌——他给自己作的挽歌?”东方归元喃喃的重复了一句。

赵四低声说道:“明天是关内省预定的——乡试的日子。今天……是在祭圣人,还有——为玉少爷招魂……”

“招魂,招魂!”东方归元蓦然大笑起来,说道,“招魂,用他自己给自己作的挽歌——他也真的是狂妄自大,居然自称‘文星’!自从三皇五帝以来,有人称赞别人是文曲星的,没有听说过有谁敢自称文曲星的……玉同尘啊玉同尘,临死的时候,居然还不忘要狂一下……”

东方归元笑着笑着,眼泪却落下来了。

赵四低着头,看着东方归元的眼泪,一滴一滴,落在泥地里。耳边,却是吴王殿下那刺耳的笑声。

蓦然之间,一种撕心裂肺的怜惜,攫取了赵四的心——他从来也不曾想过,吴王殿下的心,居然痛到了这般地步——那个十五岁的少年啊,居然在殿下的心中,占据了如此重要的地位……

东方归元的笑声慢慢止住,他看着赵四:“怎么不继续讲下去?你还没有告诉我——这里到底是怎么回事?”

赵四低声说道:“突厥人这次前来,主要的目的就是他。他们不知从哪里得到了玉少爷懂得冶炼钢铁的消息,才决定前来突袭庆州城。他们抓了庆州城外数百名普通百姓,然后逼令玉少爷与他们相见。玉少爷用言语挤兑他们,用死来威胁他们,最终……”赵四指着脚下这片土地,“就在这个城门口,玉少爷与那个突厥王子,叫阿史思那梁云的,赌赛,用一首诗换一条命,玉少爷一天一夜不曾合眼不曾吃东西不曾坐下歇息,硬生生的救下了两百九十九个人,取得完胜。”

东方归元厉声道:“你还没有告诉我,那挽歌,他没事给自己作什么挽歌?”

“四王子放走了所有的俘虏,却在最后一刻,围住了玉秀才和十几个给玉秀才做记录的书生。玉秀才就对那个阿史思那梁云说:你放了所有的人,你发布回乡的命令,我就跟你走……然后玉秀才对着城楼方向,作了那首送给自己的挽歌,然后,他拿剑割了自己的脖子……”赵四的声音终于呜咽起来,“城头上,几千人都看得清清楚楚——而那阿史思那梁云也所料未及,他已经发布了回乡的命令,士兵们都已经收拾营寨,前锋部队都已经掉头往后了——阿史思那梁云抱着玉秀才的身体的时候,江上舟将军率众杀出,阿史思那梁云竟然一时不知指挥,突厥士兵大乱溃逃,江上舟将军率众追去——就是三个时辰前的事情。”

“他呢?”不知怎么,东方归元的声音很平静了,平静的就像不是人的声音。只是那平静的声音,却是叫身边的赵四与常五,齐齐打了一个寒战。

“被阿史思那梁云带走了……江上舟将军已经带人追上去了,一定要追到不可。”赵四终于将所有的话讲完,看着吴王殿下,“王爷,我们现在怎么办?”

“怎么办?”东方归元咬着牙,厉声说道,“怎么办?我们千里迢迢赶来庆州,难道连敌人的影子也没有见到就跑回去不成?总要杀几个突厥人,给我们的儿郎们见见血,长长血性!”顿了一下,说道,“去问清楚,突厥人往哪个方向去了,江上舟又往哪个方向去了……突厥人尽管溃败,但是那是因为首领一时失了方寸,等他定下心神,说不定江上舟还要吃大亏!还有那个阿史思那梁云……我要拿他的脑袋!他居然连尘的身子都要带走……”

猛然想起了一件事,厉声道:“赵四,传话给城里,不要唱那挽歌,那讨厌的挽歌!我不想听,我不要听!那是世界上最不吉利的歌!”他喘息了一句,说道,“尘还活着,一定还活着——他们唱那挽歌,不吉利!”

“可是,王爷……”赵四还想说什么。

东方归元不客气的一口打断:“几千人都看见了是吗?几千人都看见了是吗?几千人看见了又算什么,尘他说过,他是蟑螂命,死不了,即使死了也要想办法活回来——告诉他们,别唱了,唱的人心烦!——阿史思那梁云,只会要活着的玉同尘,死了的,对他没有好处,他不会带走!——所以,尘,一定还活着!”东方归元抚着自己的胸口,厉声说道:“我这里,告诉我,他还活着!”

掉转马头,厉声道:“列队,出发,追击突厥人!接应庆州部队!狗娘养的突厥人,当我们大兴是他家菜园子了,想来就来想走就走,我大兴的好男儿,绝对不能放过他们!”

一群士兵轰然听令。

东方归元一马当先,眼眶子里已经没有了眼泪。雄姿英发的青年,眼睛里不能长时间的充斥着眼泪!

心中只有一个名字:玉同尘,玉同尘,玉同尘!

你是一块美玉,不同于卑微的尘土。你不会如尘土一般无声无息的消失在这个世界上……

我一定能再次找到你,一定能。

如果能再找到你——

我一定,一定将我的心剖给你看——

不,即使找到你,我也不能将我的心剖示给你——

因为,你是玉同尘。你是前途无量的玉同尘,我不能用我那卑劣污浊的心思,扰乱你的生活。

不过,考虑这一切的前提,是你,必须活着。

庆州城。又是一个晴朗的早晨,贡院屋檐上的白霜,在清晨的阳光下熠熠发光。

贡院的大门口,一群书生鱼贯入场。在经历了一场惊心动魄的围城之劫之后,所有的考生都有些沉默。因为几乎所有的考生都发觉,在强大的战争机器面前,再好的文采再渊博的学识,也是无用。

更重要的是,有一个人,沉沉的压抑着他们的心。那个人,与他们一样,也是赴考秀才的身份,那个人,却比他们中任何人都要年轻。那个人,曾经在两天之前,不眠不休,一口气作了三百首诗,在突厥人的屠刀下救下了三百多条性命。

只是他作的最后一首诗,却是送给自己的挽歌。

那个人,已经成为银河之中最闪亮的一颗流星,陨落了。从此之后,大兴王朝的将少了一个传奇,大兴王朝的文学史上,将多一个令人叹惋的故事。后人的叹息将贯穿这条历史的长河,永远也不会断绝。

贡院之中,一长溜又一长溜的小号当中,位置最好的一间,门已经打开了。

桌子上,放着一个精致的考篮,上面雕刻的花纹,是魁星点状元的图案。考篮已经半打开了,露出里面的徽州墨、湖州笔。当然,只有林子陌知道,这只考篮,是当日莲妃娘娘派人从京师送到延州的,里面能分成两份的东西,兄长都慷慨的送给了自己。

砚台已经摆放在桌子的一角,砚台之上,架着一支湖州小羊毫,羊毫笔上,蘸满了墨汁。一颗墨珠凝结在笔尖上,似坠非坠。似乎那主人,随时都能将这笔拿起来,随时都有可能奋笔疾书。

试卷已经平摊在桌子上,试卷上的名字,已经由主考官填好。

只是,那个位置,却是空的。

没有人。

只有在那张凳子上,摆着一套书生的衣冠。月白色的长衫,正是那个人生前最爱的颜色,美中不足的是,这套月白色的长衫,上面有处破损,还未来得及缝补。

当然,只有欧阳毅知道,那套长衫的破损之处扯下的布条,正藏在自己的怀中。

所有的考生,经过这个小号的时候,脚步都是轻轻的,似乎主人正在凝思作文。这种态度,几乎可以算得上虔诚与恭敬。

欧阳毅已经坐下来,左手拿起了笔。他的右手伤口已经开始愈合,手掌却不能屈伸,只能用左手。看了题目,笑了笑,拿笔写了几个字,却是弯弯扭扭的。看着那个小号的方向,无声无息的叹了一口气。

林子陌跪坐在椅子上。那最后一场劫难之中,阿史思那梁云的箭伤了他的屁股与小腿,他根本无法胡坐。只是跪坐,小腿又禁不住酸痛。写了几个字,他忍不住站了起来,目光转向那个小号的方向——那个小号里的人,一定在含笑看着我。

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考场之上,有很多的考生,有意识之间,无意识之间,都会将眼睛转向那个方向。

那个小号,那个没有人的小号,却是分量最重的一个小号。

“啪”的一声,东方啸鸣将手中的茶碗摔在了地上,滚烫的茶水,隔着鞋子,烫伤了小沐子的脚。但是他不敢显露任何疼痛的神色,跪下身子,默默的将瓷碗碎片收拾好,用衣服前襟兜着,躬着身子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