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十三尴尬的一笑,说道:“不管怎样,独孤英寒这事情还做得很地道……”
我苦笑了一下,说道:“你去将整个衙门都弄清爽了。我就等在这里……免得又有什么意外。”
蓝十三苦笑道:“公子,您要做护花使者也使得。只是你与那些乱兵约定好三刻钟,千万别迟到了!”说好,就带着人去了。留下两个人来收拾花园里的尸首。
其实这时候,整个知州衙门已经整肃了下来。大乱之后,整个衙门前后,都是一片死一般的寂静。
花园与整个后院,竟然没有被大破坏,草木依然葱茏,花坛之上,有两株牡丹,居然已经绽放出了蓓蕾。这样的景象,与之前的景象相比较,我竟然产生出一种无限沧桑之感。
看着那两个蓓蕾,我不由走过去,细细端详。却听见背后有脚步声响起,有甜美的声音道:“状元公也爱花么?”
我回头,就看见了面前的少女。少女穿着一身不合体的男袍,却依然难以掩盖那原本窈窕的身姿。大约十五六岁年纪,眉目清秀,眼睫毛上尚有泪痕,但是脸上的表情,却已经收拾得云淡风轻。
头发略略梳了一下,却未曾收拾。如瀑布一般垂泻下来,直到腰间,衬托得整个人,更加的娉婷。
不知怎么的,看着那少女云淡风轻的神态,心中略略有些失望,当下看着那少女,说道:“敢问姑娘可是廖小姐?如何直到某就是玉同尘?”
那少女道:“玉状元丰仪,世上无双,即便是闺中人,也是耳熟能详——小女子名叫廖英莲,正是已故知州廖凡的女儿。”
我淡淡一笑,说道:“廖小姐受惊了。某已经吩咐下去,此处院门紧紧关闭,不许其他人再擅自出入惊扰小姐。等事情落定,我再安排两个人,护送小姐回乡。小姐现在可有什么要求,后院饮食是否足够?”
那廖英莲怔了一怔,片刻之后才说道:“如此,多谢状元公了——只是小女子,不愿意回乡……”
我略怔了怔。那廖英莲说道:“我廖家家乡,是在两广之地,那个地方,汉夷杂居。我廖家本来就是单丁之户,并无家族……我又无兄弟,父亲一死,我廖家就等于绝户了……”说道这里,头终于垂下来,声音里也有了些哽咽之意。
心中有了些同情之意,我说道:“既然这样,你可有其他打算?”
那廖英莲沉默了一下,说道:“如果大人不嫌弃,我愿意跟随在大人身边,——充做奴婢,以作侍奉。”
听到这样一番话,我不由哭笑不得。摆手说道:“这也罢了……你先想一想,这事情该怎么办。我还有很多事情需要处理,你先去了罢!”当下匆匆就出了后院的门,顺手将门给关上了。一边走,一边忍不住在肚子里腹诽——谁教会古代的女人,报恩就要以身相许的?这个廖英莲,明摆着也是要打我的主意了——真麻烦!
来到前面,穿过官厅大堂,就来到了衙门前的空地上。空地前面,杨三已经叠放了一个高台,高台之上摆了一张大案——就是原先几个小混混试图搬走的那一张——大案边上,摆着一个沙漏。
沙漏里的沙子,正以固定的速度往下流,发出窸窸窣窣的声音。
我走上了高台,站到了大案的面前。
大案的前面,黑压压的一群士兵,大约有一万多人,正乱哄哄的在列队。你踩了我的鞋子,我撞到了你的屁股,乱嚷的,骂娘的……
我沉着脸看着面前的一切,问杨三:“时间快到了没有?”
杨三高声答话:“还差一刻钟!”
我微微冷笑,高声喝道:“按照原来的军队序列,排队!我数到十,还未曾找到自己的位置站好的,打!军中原有的执法杖手、刀斧手,上前!”
我这样一喝,下面的士兵顿时安静了下来。片刻之后,有七个人上前,道:“军中原有的执法杖手、刀斧手,见过大人。”
我点头,说道:“你们且站到一边!拿好自己的家伙!”沉声喝道:“一!”
士兵们真正开始惊慌了,不过却不敢再喧哗,当下默不作声,迅捷的找自己的位置——我数到“五”的时候,下面的士兵已经列好了队伍。边上还有几个人,疏疏落落的站着,那是失去了同伍的落单士兵了。
而远处,已经没有人前来。
我看了一眼沙漏。时间还没有到。点了点头,说道:“军中书记官,可还有人在?”
沉默了片刻,却见一个少年士兵出列,朗声说道:“回大人,军中本来有书记官三人,现在两人跟随独孤将军离开,还有一人下落不明!”
我点头,问道:“你是何人?可识字否?”
那少年士兵疾声说道:“小人原来在尉迟将军麾下,名叫季同云,识字!”
我看了那季同云一眼,吩咐道:“进衙门大堂上,有笔墨纸砚,去拿来!现在,你就暂时充当书记官!”
“遵命!”那季同云倒是异常灵活,当下就快步去了。
我的目光,在一群人脸上,缓缓掠过。这是一种心理攻势,用目光,造成对这群尚陌生的士兵,一种威压!
那些被我目光掠过的士兵,不由自主,都将身子,挺得直了一些。
很好,这群士兵,虽然经过了这样的剧变,但是锐气还没有完全失去——在面对上司那审视的目光的时候,还能尽量让自己表现更好一些!
我点了点头,说道:“其实,你们都是大兴朝最英勇最无畏的好男儿!在鄯州形势如此复杂之际,你们没有跟随着上司叛乱出国门!别的话,本官也不说,就这一点,本官就相信,你们是热爱朝廷,热爱大兴,热爱我华夏的大好男儿!即便是有些官员有些将军亏待了你们,你们却依然无怨无悔,你们却依然愿意留在这大兴的土地上!你们是热爱华夏的好男儿,你们不会轻易背叛我华夏——本官相信这一点!”
给一个大棒就得给一个甜枣,杀了这么多士兵,也该给这些士兵一些实在的好处了。不过说实话,我现在啥好处都给不上,只能拼命的给这群士兵灌迷魂汤了。
先抓住第一条:告诉这些士兵,你们都是爱国的!
其实,爱国不爱国,那是一篇鬼话。这些士兵,大半是由于朝廷兵役制度的约束,不得不在这苦寒之地当兵。为啥不走路,那是因为舍不得父母,不想去异国他乡却又动作不够快,没有赶在我到来之前离开——嗯,这些都是废话。
我拼命的告诉这些士兵“你们是爱国的”,不过是想要通过这样反反复复的强调,给这些士兵造成一种心理暗示,让这些士兵飘飘然之后,以“我是爱国的”这一点为自豪。这样反复自豪,不停自豪,将来有跑路机会的时候,说不定也不跑了。
我沉着脸,继续说话:“可是现在,我们这里,高等的将官全都不在了!既然这样,我们能不能就随意了呢?一句话,还是不能!我们是大兴的士兵,大兴士兵的职责,就在于守卫边疆!我鄯州正是国之大门,吐蕃人就在门的那一边!虽然说现在两国交好,但是我们所有的人都知道,吐蕃高原之上,住着的,是一群野狼!你们放心就这样离开鄯州,让这一群野狼,有进入国门的机会吗?让这一群野狼,通过鄯州,进入我朝腹地,杀我们的父母,掳掠我们的子女,将我们财务全都抢走,将我们的屋宇全都烧毁……你们说,成不成?”
我停顿了一下。片刻之后,杂七杂八的声音响起来:“不能!”“当然不行!”“不成!”
“勇敢的士兵们,再问一句,打仗,靠的是将军,还是我们士兵?”
“当然是靠我们士兵!”这下声音整齐多了。
我满意的笑了笑:“既然打仗靠的是我们士兵,那么将军在不在,对于我们这个队伍,关系就不是很大!所以,将官可以离开,我们士兵不能乱!我们一乱,就给了吐蕃人机会!”
停顿了片刻,我继续说下去:“而现在的形势,比之前更为复杂。吐蕃人随时都有可能得到消息,随时都有可能进来!吐蕃这群恶狼如果进来,我们又没有将国门守住的话——我们鄯州城附近,都将被吐蕃人杀光烧光,一片焦炭!即便你现在离开军营,离开这里,也说不定会给吐蕃人追上。追上的结果,那也是死路一条!所以,现在我们不能离开此地!”
迷魂汤灌了,威吓还是要的。不管怎样,总不能让这群士兵,误以为有机会逃窜!
这等技巧,我运用的其实还不是非常熟练。不过是当初在现代的时候,本着奇文共欣赏的原则,有幸看了几盘传销课程的录像带,今天就模拟着传销员的说话技巧,来镇服这群士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