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彼一怔,道:“不是去神圣教会吗?还有,学就学,干嘛要搬过去住呢?”
艾莉丝很认真地道:“比莉阿姨说这里的神圣教会不行,她说自己厉害的很,会很多的魔法,我们一辈子也学不玩,伊芙小姐和丽芙小姐就是跟她学的,我想阿姨都三四百岁了,应该很厉害吧。”
罗彼:“……年龄越大越厉害?好像是……百年老姐姐挖我的人!”
“那个艾莉丝,你考虑清楚呀,我总觉的老姐姐神经兮兮的。”
艾莉丝正容道:“少爷,请你不要在背后说我师傅的坏话,老姐…….阿姨人很好的。”
罗彼:“…….”
接下来的十几天内,罗彼在家好好的将养了一下,趁这个时间在家里修炼、修炼《易筋经》,他来这个世界也有个把月的时间,除了生病那一段,就数练这个练的最为勤快,虽然气感没增加多少,力气却着实增加了不少,以前这个世界的骑士长枪他使出全力才能提离地那么一点点,现在他能提着长枪跑几步。
虽然跑不了多远,但这就是进步。
其余的时间他便修武技,练练骑士方便的武技,毕竟翡翠灵池是改造人的身体,对武技方面的增加最多,说到武技,罗彼除了那个劈斩熟悉些,对其他的技能那是标准的白痴一个,他这几天闲暇的时候就从家里找了基本系统的战士和骑士训练教程,准备在这两个方面做个选择。
说实话,这两个职业差别并不是很大,就像盗贼和杀手一样,只有到了五阶的时候才有系统的分别,盗贼侧重与潜行、偷窃、剧毒,杀手侧重暗杀,但真要是细分的话,这其中的牵牵扯扯还真的让人分不明白,但这个世界上,高阶的杀手和盗贼又有几个,绝大部分的人终其一生也不见得能够突破五阶。
战士和骑士真说起来也差不了多少,战士侧重于力量,骑士呢?技巧就多了些,以罗彼的理解,听名字就知道分别了,骑士吗?一听就知道骑着马了。
按照他的选择,那是肯定的选择成为一个骑士了,毕竟人靠衣服马靠鞍,往四个蹄子的高头大马上一坐,总比你两脚着地来的光鲜。
既然选择当一名骑士,马的选择就至关重要了,他带着艾莉丝在伯爵的马厩中选来选去,却挑出来一匹个头不高,速度不快的小母马出来,毕竟对他这个从那个世界转世过来,没骑过多少马的人来说,前期熟悉马的阶段,马的性格温顺这个是至关重要的。
挑好了马?罗彼就开始在训练场上闷头苦练骑士的招牌技能“冲刺”,虽然限于体力限制,进步不大,几天闷头苦练之下,技能的熟练度还是进步一些的。
除了武技方面的锻炼,有时间的话他还会用一会光明系的法术,再有时间的话,还会冥想一会,说起这个,进步无疑在他所有修炼中进步最大的,来这个世界才个把月的时间,他已经能够熟练使用光明系魔法二阶的攻击魔法“圣光弹”,不但如此,只要光明系不低于七阶的魔法,只要他看一遍,总感觉莫名的亲切与熟悉,并能牢牢的记在心里。
他私下猜测,这很可能与自己转世时融合的那人的灵魂碎片有关。
随着罗彼在府里呆的时间增多,他渐渐的融进了这个家庭当中,随着身体的恢复,他开始参加家中的几个宴会,接待伯爵生意上的朋友,大少爷虽然一直卧病在床,远离政事,卡尔斯伯爵虽然尽力维护,无论是家里的下人,还是喀梅陇郡里的许多上层贵族,很多人暗地当中却是看他不起的。
但大少爷的表现却让人吃了一惊,无论是在宴会,还是在政事,甚至家事当中,大少爷的表现总有可圈可点之处,在宴会上,他温文尔雅的态度,高贵的气质,优雅的谈吐,高超娴熟的舞步,对待每人那种宾至如归的态度,根本不像一个长期卧病在床的人所表现的。
在几个有限的政事当中,他的表现虽然还嫌稚嫩,但总有闪光之处,如果再经过几年锤炼和指点下,大少爷必然表现非凡。
在对待下人上,他也没有金斯管家和乔奇少爷动不动就打,就骂的习惯,甚至对犯错的下人也是和颜悦色的,并且不允许管家打骂下人,唯一的缺点就是月底扣钱扣的厉害了些。
在这十几天里,罗彼和父亲大人卡尔斯先生也不断见面,但伯爵大人一直行色匆匆,忙这忙那,罗彼明确的观察到伯爵大人脸上的皱纹又多了些,头上花白的头发也多了不少,那胖胖身躯的容颜上多了许多的憔悴。
相比在伯爵大人风光强势的外表下,背负着许多他不知道的秘密与压力,父亲大人将所有的一些一力承担,让他、让这个家的其他人得到更多的快乐。
他多多少少有些理解这个世界的父亲大人心中的苦楚与失望,自己的两个儿子同室操戈,背刀相向,大儿子差点遇害致死,而他却得知阴谋而隐瞒不报,这分明是对自己父亲的不相信,看来父亲大人多少对自己这个儿子有些不满。
罗彼有罗彼的苦衷,虽然早早的得到阴谋,那是他初来乍到,离开父母姐妹的无奈,在地府游荡的恐慌与巨大害怕,对未知世界的茫然与迷茫,来到后惊秫自己要被下毒毒死,对人心险恶,世道炎凉的惊恐……
他已经习惯了在深夜里惊醒,在夜深人静时候站到窗前,眺望远方,将自己的头埋进双手之中,然后无声的抽泣,直到泪流满面。
巨大的恐慌与迷茫时刻绷紧他那脆弱的神经,人心的险恶与心里的恐惧,使他像受伤的狼那样,静静的躲在角落里,默默的舔着受伤的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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