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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乐三人的旅程无比的长,原因当然不是因为他们走得慢,而是,这个世上新鲜的东西太多了,让麦乐,金沙,美的一行目不狭接,在每一个地方停留的时间越来越长,目前,他们就停留在一个售买盔甲与武器的大铺子旁边。
银色的铠甲,精美无比的银剑,整齐的摆在铺子里头,老板见来了几名小鬼,只当他们胡乱来逛的,便也不出来打声招呼,只顾埋头在里面算账,
美的现在可以长时间的化身为小胖男孩,只在晚上变成熊猫了。
一个满头红发如乱草一般堆在头顶之上的高个子男孩,一个胖胖的小男孩,还有一位笑得如天使一般的男孩,三个男孩结伴闯天下?
老板暗暗的盯了他们一下,更肯定他们是走错了地方。可是当那天使一般的男孩不经易的拍了拍腰间的钱袋之后,老板听到了轻脆而美妙的响声,满满一袋金币!
老板忙放下手中的帐本,保持着矜持而礼貌的微笑,向几位滔滔不绝的介绍起来。
看见麦乐站在一具银色镂空的银铠面前,他道:“这位客人,您可真有眼光,这具银铠按照我们帝国第一公爵大人与兽人们的那一场战斗的款式打制,狂野中不失斯文秀气,如果穿上它,保管满城的女子望着你,就像望着温莎公爵一样……”
麦乐看着那银铠上毫不经用的镂空花纹,心想,这幅铠甲,经得住人家一棍子吗?那温莎就穿这件?也没被人给除了?要除了该多好啊,自己也就不用自穿越过来之后,每天都有人或龙在耳边唠叨那头种马的故事了。
麦乐摇了摇头,不能置信。
老板察言观色,见他的目光又转向一把长剑,便喜滋滋的拿了过来,道:“这把剑,您看看,整个大陆只有我们的店有这款式,与温莎公爵当年骑在黄金巨龙身上,与兽人族大战的时候,手里头握的一模一样……”
他还声情并貌的半仰着头,一张老脸眼中露出类似于星星般的灿烂神色:“想当年,公爵大人才十六岁的年纪,骑着金光闪闪的黄金巨龙,身着银色的铠甲,手持长剑,把兽人们从紫兰大陆赶到了沙漠边陲……”
说完,还擦了擦眼角激动的泪花儿。
麦乐心想,是啊,是啊,还迷惑了不少少女的心呢!
作为二十一世纪的穿越人世,麦乐非常不喜欢种马,便斜着眼睛问他:“你这店有公爵大人没戴过的款式吗?”
老板看来是温莎公爵忠实的粉丝,见麦乐对公爵没有应有的敬意,顿时感觉这小子与自己不是同路人,那脸色瞬息一变,一冷,道:“没有……”
径自背着手,走回到柜台前,再也不睬他们了。
仿佛刚才声情并貌的热情之极的老头儿是另外一个人!
麦乐心想,这杀千刀的公爵,怎么什么时候都听到他的那些破事儿?难道不对他表示一点崇敬,老子连把刀都买不到么?
她故意把腰间满袋的金币晃得稀里哗拉的响,可是,贪财的老板居然连眼皮也没抬一下,就因为他一不小心的表露了对公爵的不敬?
麦乐非常沮丧,心里头把温莎公爵那头种马恨了个底朝天,心想,这个世界的人英雄主义情结也太严重了吧?不就是一种马吗?至于吗?
麦乐沮丧的与美的,金沙,退出了这家店。
她第一次尝到了有钱买不到东西的尴尬。
麦乐非常的遗憾,那沮丧劲儿还未过,她忽然发现街道上发生了一个非常非常奇怪的场景。
街道两旁,人流依旧如潮,佩戴着短剑的武士,手提竹篮里面装着面包的少女,一边喝酒,一边走过街道的酒鬼,热热闹闹,嘈杂喧闹,可是,这个时候,一队人马的忽然间静静的出现在街的那头,那一队人是如此的安静的走过,只听得见马蹄在地面轻轻的响过,那一队几十人组成的队伍,人人都身着深紫色的衣服,阳光照耀之下,骑士腰间的刀反射出雪白的光来。
麦乐这才看清,这一队军容严整的骑士队伍,穿着的,是深紫色的衣服。
他们骑在马上,静静的拥着一辆马车。
马车的车箱之上,用黄金装饰了一个生气勃发的玫瑰,金色的玫瑰。
在阳光照耀之下,闪着富贵而耀眼的光芒。
只听得刷的一声,衣襟磨擦,刀剑出鞘,是街边站着的骑士们,全拔出了手中的剑,麦乐吓了一跳,他们想暗杀温莎公爵?麦乐兴奋莫名,她想举双脚赞成。难道终于可以看到一幕血溅街头的情景了?
却听见骑士们惊喜兴奋的声音:“温莎公爵大人阁下!”
震天的声音齐声从麦乐的身前身后响起:“温莎公爵大人阁下!”
这声音充满了激动,振备,还有某种说不出的崇拜,一种从喉咙里渗出来的让人热泪盈眶的崇拜,毕罗平原,是温莎公爵的领地,他在自己的这片领地上得到了人民真心的尊重。
他们拔出腰间的佩剑,斜指空中,少女拿出筐中的鲜花,扔向温莎公爵,连酒鬼都停止了饮酒,斜着手臂,向他们心目中的英雄温莎公爵表示最大的恭敬。
知道这一刻,麦乐想起了什么了么?她想起前世看过的一部电影,激动而疯狂的群众看到了某位领袖时的情景:“嗨!希某勒!”
连那手臂斜斜上指的姿势都一模一样!只不过有人的手里多了一把剑!
而且,她还感觉车箱之中有一道目光深深的,深深的望着她,仿佛把她全身的每一根毫毛都看了个清清楚楚。
不就是一辆没开门的马车么,麦乐心想,她还是不由自主的想直接躲在身材高大的金沙身后,她咬紧牙关,才没有拔脚而逃,为什么?不就是一辆马车么,为什么会有如此的威慑力?如果那人下车,那还得了?
没等到公爵大人下车,那一队人马悄无声息在大街上行使,缓缓的向前移动,就仿佛刚刚来一般,又悄悄的走了!
麦乐刚刚才吐了一口气,就听见有人兴奋的道:“我终于见到温莎公爵大人……的骑队了,而且还是他近身的骑队!”
麦乐鄙视的想:不就见了一辆马车么?至于这么花痴?还没见到本人呢!女人犯花痴也就罢了,偏偏男人一样的犯!女人更加的犯!
她说不出口嘲笑的话,因为,美的,金沙,脸上兴奋的表情跟那犯花痴的街人差不了多少。
麦乐愣了愣,沉默的想,如果有人问我,此时此刻,我一生中最大的愿望是什么?不是升官发财,也不是找个如意郎君或骑着黑白马的王子,此时此刻,我最大的愿望,就是有某人把这温莎公爵从这这个时间踢到另一个时空。从此以后,就再也不会听到有人在我的耳边吱哇温莎公爵的才智,温莎公爵的武技,温莎公爵无与伦比的种马魅力了!
她又想,这里他的忠诚粉忠如此的多,是不是可以成立一个某粉俱乐部,名字就叫瘟神俱乐部,如此想了一想,内心终于好受了些,脸上露出些微笑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