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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3章 生离死别 (35)

“结果,嵇如易以前的手下嫌他罗嗦,合谋设计把他给害死了,唉!”

“唉……”仿佛受到传染,在场修士个个心情郁闷,唉声叹气起来。

凌云一身青色道袍,稍稍改变容貌,坐在茶室一个不起眼的角落,心中既是得意,又是好笑,感慨万千思道:“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呀!这些年来四处漂泊,孤独地寻找嫣然的身影,百无聊赖之际,想起曾经说过,要行侠义之事,以弥补强抢《太上忘情玄极经》所犯下的过失,结果一发不可收拾,一连干了几件轰动一时的好事,以至于名声雀起,居然成为公众人物。”

“唉,真麻烦,害得不敢以真面目示人,早知如此,当初就不该乱出风头。”

“每做一件侠义之事,我就会为嫣然发出真心的祈盼,希望能够消弥她的罪孽。可是,十二年过去,上苍仍旧在折磨着我和她,踏遍千山万水就是不让我们相见。”

“唉,人海茫茫,寻找一个人犹如大海捞针,难道今生今世我和嫣然无法相见?或是咫尺凝视,也没有心灵感应,如同陌路人一样擦身而过?”

一时间,凌云心中忧愁似海。

第四百四十六章曾经沧海

走出“紫云轩”,凌云驻足观看车水马龙,漫不经心思道:“往哪条街走好呢?哪一个岔路口才是我和嫣然邂逅的交汇点?”

“按照师父的说法,既使嫣然受到最轻的惩罚,也是投胎传世成为妖人,可哪里才是妖人的聚集地?如今妖人已经完全融入大陆的修真世界,并无定所呀。”

莫明其妙思潮涌动,凌云做出更坏的打算:“如果嫣然传世为妖,就极可能生活在迷失大陆,倘若那样,就该一直向西行。”

忽地,凌云记起一件事情,车前大陆东北角有一片与世隔绝的区域,里面居住着一个特殊的种族“妖精族”,妖精的模样与人类相差甚微,只是更加俊美,男的神丰朗逸,女的清秀婉约。

在人类眼里,妖精们俊雅的容貌相差不大,仿佛一个模子里倒出的精品,于是美其名曰妖精,妖怪中的精品。

传说妖精的本体是美人鱼,经历千万年沧海桑田的衍化,由大海移居到陆地上,尾鳍渐渐退化,进化得与人腿一般无二。

蓦地,凌云心中升起一个巨大的期翼:“如果嫣然投胎成为妖精,那将是最坏中的最好,甚至比猪妖强上百倍。“

微微愣神,凌云决定继续朝东北方向游历,一直走到大陆的尽头,实现踏遍大陆万水千山的愿望,与此同时,去见识一下妖精这个神秘的种族。

走完一条街,来到下一个“十“字路口,凌云没有犹豫,大步流星,忽地,眼角余光闪逝一道金发人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