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奇幻套中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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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章 危机和转机(上)

所以,老爹,就这么死了?看着眼前聚众哄抢金币的人群,以及与之十分不协调的倒在地上血淋林的尸体,饶是米宁的心理年龄比表面看起来要大上一倍还多,却仍旧好像个九岁的孩子一样傻掉了——稍微好上一点的只是没有尖叫。

米宁姓米名宁,不过那是上辈子的事,当一辆时速七十迈的跑车和自己撞到一起时,那边的一切就跟他没什么关系了。不过巧合的是——神奇的穿越,似乎总有这种巧合,这辈子他又赶上了米宁这名字,不过仅仅是名字,姓是康采尔,一个典型的欧洲姓氏,不仅如此,在姓的前面还缀了一个德字,也就是说,这家子是贵族!

贵族?米宁想起这个就想哭。穿越过来都已经四年多了,睡的是茅草窝棚,吃的是麦糠面包,而且就这,还是那个倒霉老爹整天大部分功夫拿去给小教堂抄写经文才能换来,如果这就是这个世界的贵族生活水平,那也实在太辜负这个名号了吧。

好在那个整天抄书的老爹总还是有点空闲的时候,那时他就会跟米宁闲扯一些祖辈的辉煌事迹,什么号称第一骑士的爷爷、亲王家出身的奶奶、魔法师联席会议主席的外公,甚至于还有个姑姑跟现在的国王有一腿,这一连串的关系排下来只能让米宁感慨,自己这老爹能混到这个份上,倒也还真称得上天才!

“儿子,你是不同的。要记住,我的儿子,你是不同的,你是米宁•德•鲁思平•康采尔,你身上流淌着最高贵、最英勇和最睿智的血脉,你要牢牢的记住,你生来就注定有一天要成为康采尔郡的主人。”

偶尔喝了点酒,他就一遍又一遍的重复这种东西,偶尔听听一个大男人涕泪横流的这么说会让人觉得心酸,等听得多了,米宁的耳朵都快磨出茧子来了。

老爹是五年前因为某些原因被元老院剥夺了伯爵头衔,一气之下带着独生子跑到乡下去过日子的,他可没想到,家庭大变对成年人都那么难受又何况是四岁的小孩子?新旧米宁就在那个时候掉了个个,想到这个,米宁有时免不了会认为自己应该感谢这场变故。

然后,大概头两天的时候,身在乡下的老爹好像得到了拜尔城里什么政治斗争的新风向,于是匆匆忙忙的收拾了行李,带着儿子就跑到这座大城市里来。

“你是米宁•康采尔,儿子,你是康采尔郡名正言顺的继承人,陛下会证明这一切,并且支持我们拿回我们应有的东西。”老爹说得兴高采烈,米宁却听得有点意兴阑珊,一来过了这么多年苦日子,他可不觉得废柴老爹真的能翻身;二来他发现这该死的城里竟然连路灯都装上了玻璃灯罩,这实在是个悲剧——他的发财大计,没等上路就已经夭折了。

不过让米宁意外的,事情好像真的朝老爹所想的方向发展了。他们去拜访一个据说是爷爷原来手下的侯爵,对方的接待很是亲切,不仅大包大揽的承诺了关于向上通报的事,还进一步殷勤的留父子俩住下,被父亲拒绝以后当场夸张的掏出了全身上下每一个口袋,把足足三十多个金币塞进了老爹的口袋。

金币,这可是金币,真正的铭刻着百合花图案的黄澄澄的金币啊,米宁在桌子旁边看着这一幕眼馋得直流口水。要知道,这个世界的金币可远没有自己曾经在小说游戏里见识过的那么普遍,五年以来,老爹在乡下连银币都没存下三四个,金币,这可是有生第一回见!

三十个金币,绝对是一笔巨款。可就在米宁计划着应该如何消费一番的时候,迂腐的老爹却斩钉截铁的宣布,这钱不能动。理由,当然是为了康采尔家那无上的尊严。

然后,老爹就带着米宁拿着自家挣来的铜板跑去下城区的贫民餐馆用餐去了。不幸的是,任何时代,贫民区这种地方的治安总是不怎么好的,而一个贵族,面对有人掏自己的包时,总是不会乖乖保持沉默,于是,悲剧发生了。

“还不快跑,警署的人要来了!”发现自己杀人闯祸的小偷们早就跑没影了,一个原本正在地上捡钱的少年警觉地抬头看看周围,发现米宁还在那儿发呆,叹口气,拉起他就跑,而米宁,他只是浑浑噩噩的跟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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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傻瓜!我是天字第一号的大傻瓜!”流落街头的米宁如此抱怨着自己。当时的自己之所以跟着那小蟊贼到处跑,一是没见过那么血淋淋的场面多少有点触动,二是因为贵族这个词直觉的就联想到了阴谋,可事后想想,这举动真是傻得很。

先别说老爹那种废柴到底能跟谁结仇,就算结了仇,派杀手搞死他的手段未免也太原始了点,当然,最大的疑点在于,米宁一点都不觉得一个真正的杀手会被老爹那种半吊子的功夫扭断一条胳臂……

不是阴谋的可能性很大,也就是说,自己出去的话基本是安全的,更重要的是,拜尔的上层贵族的确有在照看这父子两个,也就是说,自己有很大的可能得到那块康采尔伯爵领地——足有一座城市大小的领地,想到这个,米宁就忍不住心动了。

可他终究克制住了自己没有往外跳,一来虽然阴谋的可能性不大,但终究不能完全排除,米宁做人,可向来是安全第一;二来嘛,一个穿得破破烂烂的小子去跟警察说自己是伯爵家的孩子?结果似乎只能被扔进监狱。去找那个见过一面的侯爵似乎倒是个办法,问题是,就凭眼下这模样,自己根本连上城区的城门都进不去。

如果那些家伙真的关心这父子俩,应该会自己找来吧。米宁这么想。虽然在一个几十万人的大都市里要找一个小孩儿很不容易,可这个世界里不是还有魔法那种东西吗?要找个人应该不会太难吧?抱着这种想法,米宁在臭气袭人的贫民窟里呆了整整一星期,结果,连搜寻者的一根毛都没看见。

然后,当他快要绝望的时候,事情的转机终于出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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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包括米宁在内的三个小家伙正在捧着一块比他们的头还大的黑面包发呆。

面包是专业面包房制作,由国王买单提供给贫民的福利黑面包,个头虽然不小但是相对于三个正在长身体阶段的孩子,多少还是有点不够吃,而且更糟糕的是,眼下这个原本不够吃的面包竟然掉在了泥地上。

问题真是糟糕极了,以至于米宁身边那个穿着棉布小裙子,看起来蛮漂亮的小姑娘都已经眼泪汪汪的了——小姑娘叫米兰达,是米宁在这星期里结识的两个朋友之一,而另一个,就是那事发当日扯着米宁逃避警察的瘦男孩儿强恩。多亏了这两个朋友,两辈子加一起都没见过贫民区到底什么鬼样子的米宁才得以直到现在都没有饿死街头——当然,饿也没少挨就是了,比方说,眼下这个时候。

“哎呀呀,这是怎么了,小家伙们?看着真可怜。”场面有点像童话故事里的描写,落难的小王子走投无路时,天使从天而降了。

声音带着点戏谑,接着,满头银发的怪老头从小巷子走了出来,他长着一张面色红润的娃娃脸,脸上连一条皱纹都看不见,身材算不上很高,穿着一件宝蓝色绣满了星星的奇怪袍子,虽然走在满地泥泞的小巷子里,袍子的下摆上却连一个泥点子都没有被溅到。

老人很友好的笑着,他走到孩子们面前蹲了下来,用一双非常明亮的眼睛打量着三个孩子,最后目光落在米宁脖子上的一条奇怪的项链上。

说是项链,其实那东西不过是把一颗不知道什么动物的犬牙用黑色皮绳串起来挂在脖子上,看起来更像蹩脚的护身符,此物来历不明,自打米宁穿越过来以后就已经存在,看起来平平常常,时间久了根本都忘记了它的存在,直到这个时候。

“让我想想,小家伙,你应该是康采尔家的孩子,对不对?”老人忽然笑了,他把那颗不知道什么动物的犬牙捏了起来,拇指在那已经有些发黄的釉质表面上摩挲着。

“……”米宁眨了眨眼,这个时刻他已经等了一个星期,眼下他甚至有点要哭出来的冲动,毕竟,下城区的日子,真是太糟糕了。他摆出一幅前世从电视上学来的贵家子弟风范,刚想开口,耳边传来小蟊贼强恩咕噜一声咽唾沫的巨响。

任何社会,衣着总是划分阶级的重要标志,这一点越是大地方的人了解得越清楚,而作为拜尔下城区的小老百姓,虽然一辈子都不见得能亲身接触一下那些上等衣料,大概齐的见识总还是有的,所以,当米宁偷眼往身边瞅,看到不仅是强恩,就连米兰达也一样两片嘴唇微微抖动着,明显是在发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