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城仙侠奇缘妖莲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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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话说套书……李葳

这是小葳子第一次和别的作者朋友写套书。话说套书在市百上真是多不可数,个人的套书、许多作者合写一本的套书等等。小葳子对这玩意儿并不陌生,但是和他人合作还是头一道,嘿嘿。

和别人合作有个好处,那就是强烈的刺激。

想想看,当自己的套书得和那么厉害的朋友并排,这一点,对向来没什么自信又有点小好胜自尊的葳子来说,就已经强得足以刺激心脏加速二倍了。不论是文笔、故事内容,或是新鲜有趣的点子等等,小葳子都深恐自己拖累了别人(^o^)但又很荣幸的与大家并列埃

四方小宇的舞飞樱走得奇情,洛小伟的鬼罂粟走得神秘,瑞小梓的血蔷薇走得毒辣,怎么看小葳子都深怕自已一不小心走得平淡……但还是得说,这种刺激正是成长的要素,感谢狗屋给小葳子这个机会。

天子骄子的题材,配合上青珀的传奇,正是现立缺乏明显风格的混乱市场上,最能激发小葳子音战的好药引,就不知各位看倌会怎么替小葳子评分了。

正经的话,说到这边。

接下来就是要骂人的话了,写套书的时候适逢水灾(虽然不是头一道了,去年的水灾,刚好在写金丝雀这本书),顶着灾民的光环,为了不拖延套书,小葳子乖乖地回到娘家去打字。就在稿子赶得昏天暗地、之时,收到一通某L伟的电话。喂喂?我在纽西兰打电话耶,很神吧!这是手机喔。

小葳子一阵晕眩。你----套书呢?

回来再写啊!

小葳子再吞口口水。你……该交的楔子呢?

我会带绵羊油给你。]

咯踏,电话断……。是的,小葳子这辈子永远不会忘记这个狠毒的女人,总是在后记上批我双鱼座是个多么爱记恨的女人,可是我真的得说,那是因为你太容易让我恨了!(我恨你,L帏)

以上,纯属虚构(才怪)。下台一鞠躬的小葳子上。

后记李葳

给我三秒钟,读我想想,这篇后记我到底想写什么……嗯。

想了又想,小葳子还是想不起来,到底想写些什么。我发誓,那不是因为没有东西可以写,而是可以写的东西太多了,我恐怕会超过这后记的内容,成了一篇灾难日记啊!

话说,现在大家手上捧的妖莲华并非头一版。这是小葳子的第三个版本。前面两个版本……一个写到第二章,砍掉了。另一个写到第一章,也作废了。所以大家可以知道这妖莲华到最后是多么地得来不易,虽然看似十万字,但被我作废掉的文字也有四万。

为什么会发生这种状况呢,小葳子反省后的结果,只得到一句俗谚。

人心不足蛇吞象!

我太贪心了。也许是压力很大的结果(呜呜,强敌环伺),想写一个既炫又紧张的题材,结果设定得太庞大,变成一篇从头就很枯燥烦闷的故事。连自己都捉着头发瞪着它说:谁会想看一本一开始就打打杀杀不停、斗争不停的故事?

后来寻求密友的帮助,她老人家给我一句话:不要勉强,重新来过。

是的。您老人说得简单,可是没有壮士断腕的决心,把它作废的懦弱小葳子就这样一整天持在床上哭泣着。

哭了又哭,还是让小葳子找到出路了。

我把前面的故事当成前一代,我只要写愉快的[下一代就好了。

所以大家看到了,那一篇短短[零,其实本来是妖莲华的本尊,结果现在被分身取代,变成了只有四千字的序曲了。呵呵呵。

小葳子也从中得到教训,那就是天下没有一蹴可几的好事,该舍得的时候,不舍也不行。拖拖拉拉的,一点好处都没有。

至于下一次会不会又把同样的错误,那其是只有天知道了。 毕竟每一本书不开始往下去写,永远不知道会有什么障碍等着我呢!

第三件想罗嗦一下的小事呢,请先把整本妖莲华看完再来听小葳子罗唆。

哎,其实不瞒各位看倌,妖莲华只要看到第九章就行……。

最后的终章是专门给下列几种人看的。

一、假加您没有看到快乐结局,就会一整天痛苦不已的人。

二、假加作者没有交代完就会心生不满,不喜欢暖昧结局的人。

三、假加作者留了一手,就会写上百对抗议信,一定要地给个续集的人。

您不属于以上三者,那我相信看到第九章会是最完美的结局。

因为儿光满一定会回头去找莲华的,不管是半个月、一个月或是半年,时间久了,他自然会了解到自己身边没有那只小老鼠不行,这是我的想法。至于回去找她,要怎么说服地或者干脆强硬地带她回去,这就端看大家心中怎么想喽。

逞强的离去,在当时也许不那么痛苦,但往往分离的痛苦是日积月累的建立起来,像儿光满那忍耐度超低的人,绝对受不了!

假使有人觉得,儿光满不可能会回头去找莲华,毕竟身分悬殊,我想这也是很好的结局,不回去就不回去,不懂得低头才是胜利的人,他即使成为王者,也不见得会是快乐的王吧?

所以我比较赞成故事断在第九章。

想问那为什么又自已画蛇添足的写了[终章呢?那是为了省却一些邮票钱,不要浪费某些朋友喜欢催促着:给我一个结局吧!

受不了人情压力的小葳子,看到这种信,可是会吓哭的。

啊啦啦的说了一大串,我也该回头去写下一本书了。下一本书依旧会在花蝶,而且是我自己的套书,会有什么惊喜在里面,请大家看书就知道。

拜拜。